产科急救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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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急救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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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急救工作制度
一、孕产妇急救转运制度
二、高危孕产妇报告管理制度
三、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合作制度
四、产儿科合作制度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六、急危重症抢救报告制度
七、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八、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制度
九、接(出)诊及反馈制度
十、急救流程图
H^一、急救知识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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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孕产妇急救转运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
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
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
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
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
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
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二)高危孕产妇报告管理制度
一、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进行建档及专人管理,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二、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保医生在出诊时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要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册)上做特殊标记,实施逐级报告制度。
三、对已确诊的高危孕妇,根据不同的危险因素,采取不同的保健治疗措施,认真进行监护,重点管理,按时进行高危评分,积极诊治。
将每次检查治疗结果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在管理卡册上。
四、对高危孕产妇加强管理,同时增加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次数,定期跟踪随访,确保母婴安全。
五、高危孕产妇均应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开设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加强对高危孕妇的监护,制定诊疗方案,适时计划分娩,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的准备工作,保证母婴平安。
六、乡镇卫生院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提高转诊的效率。
(三)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合作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
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应邀医师一般
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査。
3、急诊会诊:
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
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
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
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要详细检査,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四)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
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査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保健科、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保健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
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
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
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由科主
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
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
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六)急危重症抢救报告制度
1、加强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2、遇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报告急救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向院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凡正在抢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规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医务科、家属或单位,留一份进病历。
并对其病情的发展和预后作详细交待和说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和效果,及时总结分析情况,以便补充、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
必要时应请求紧急会诊。
(七)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1、配血和输血工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的操作技术,以保证病员输血安全。
2、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履行审批手续。
3、输血前要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谈话并签字。
4、输血前常规定血型并使用正确的交叉配血方法。
5、确保输入血与病人血无相斥性,必须有2人同时核对,确认血液或血液成份及接受输血的病人两者正确无误并签名。
8、严格执行“三査八对气査血液有效期及容器(袋)、查血液质量、查输血装置;对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量、血品种、血型、交叉配血化验单,也包括献血员姓名、血型、编号、交叉配血化验单等。
7、不能将药物加入血液或血液成份中一起输注。
8、根据病情决定输血速度。
原则上是开始速度应慢,5ml/分,观察10〜15分
钟无异常后适当加快速度,急性失血性休克或心功能差者酌情加快或减慢。
9、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和操作规程,实行一人一针一管,
10、输血后,应将输血反应记录卡于24小时内送回血库,瓶内余血应保留24
小时,以备发生输血反应时复査。
(A)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制度
1、确保每次分娩时至少有一名熟练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场,其职责是照料新生儿。
2、新生儿复苏物品,如复苏囊、喉镜、吸引器、氧气均应处于功能
状态,做到放置合理,随手可拿,随手可用。
3、急救药品需配齐,及时更换过期药品。
4、新生儿复苏必须团结协作,服从指挥,配合默契,由最高在职医
师指挥,或科主任指挥。
5、有重度窒息儿抢救,应立即请儿科医师一起参加抢救,抢救完成后及时转儿科治疗。
6、剖宫产的新生儿宫内窒息,出生时需抢救时,应请儿科医师到手
术室一起做好抢救新生儿准备,一起协同抢救。
7、产房分娩时,发现宫内窒息,估计新生儿需抢救应请儿科医师一起协助抢救新生儿,对早产儿低体重儿分娩要及时通知儿科医师,分娩后转儿科治疗。
8、复苏操作的医护人员要严格、准确按照“复苏流程图”中的步骤
进行复苏,准确实施每一步的操作,正确评价每一步的效果,及时作出下一步的选择,确保复苏成功。
9、复苏程序结束后,该消毒的抢救器械应进行清洗消毒,其他应复
原位,以便下次使用方便。
(九)接(岀)诊及反馈制度
1、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
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2、接诊医生应详细了解病情和用药情况,做好交接班工作,必要时参与抢救,并做好院前急救记录及接诊有关登记。
3、出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
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4、出诊过程的要求:
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
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5、在病人出院后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用电话反馈给转诊单位的妇产科。
如由医生送来的高危孕产妇,当时已作出了诊断的,应立即将情况反馈给医生,并嘱转诊医生参与处理,以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
(十)急救流程图
枪救措族
第一步紧急评估:
判断患者有无危及生命的情况
A:
有无气道阻塞
B:
有无呼吸,呼吸频率和程度
B:
有无体表可见大量出血
C;有无脉搏,循环是否充分
评估和判
一般性处
注释说明
厂
第三步次级评估:
判断是否有严垂或者其他歟急的情况
•简要、迅速系统的病史了解和体格检査
•必要和主要的诊断性治疗试验和辅助检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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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优先处理患者当前最为严取的或者其他紧急问题
A固定重要部位的骨折、闭合胸腹部伤口
B建立静脉通道或者骨通道,对危重或者如果90秒钟无法建立静脉通道则需要建立骨通道
C吸氧:
通常需要大流量,目标是保持血氣饱和度95%以上
D抗休克
纠正呼吸.循环、代谢、内分泌素乱
'第五步主要的一般性处理
•体位:
通常需更卧床休息,侧卧位.面向…侧可以防止课吸和窒息
•监护:
进一步监护心电、血压、脉搏和呼吸,必要时检测出入量
•生命体征:
力争保持在理想状态:
血压90-160>60-100mmHg,心率50-100次/分,呼吸12-25次/分
J•如为感染性疾病,治疗严重感染
•寻求完整、全面的资料(包括病史)
•选择适当的进一步诊断性治疗试验和辅助检査以明确诊断
•正确确定去向(例如,是否住院、去ICU、留院短暂观察或回家)
•完整记录.充分反映病人抢救.治疗和检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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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急救知识培训制度
1、由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兼管。
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日常工作及计划并具体实施。
2、培训时间:
每年对急救小组人员进行至少2次的培训和演练。
3、培训内容:
职业道德、各种抢救常规、急救仪器的使用、心脏骤停人工复苏
技术、急性心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抢救、合理用血、急救药品的使用等。
租房协议书
岀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路弄号室;房型规格;居住而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
电器:
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VCD
B:
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曰;
2.房屋租金:
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岀,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
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披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英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
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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