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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体美3号
京教体美〔2011〕3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
中小学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文件精神,落实“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和“保证开足开好体育课”要求,深入推进本市中小学体育课程改革,提高本市中小学体育课堂教学质量,市教委决定继续举办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小学和中学,在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内容的选择、
教学过程的实施等方面要分别符合教育部颁布的《体育课程标准》和《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要求。
(二)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区县体育课程和教学改革的实际发展水平,能充分利用本区县教学资源,教学特色鲜明,具有可操作性、导向性,便于推广。
(三)符合体育学科实践类技能性课程的特点,充分体现学生主动学习,掌握运动技能教与学的过程,合理设计运动负荷的量和强度。
(四)正确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既要发挥教师教的主体性,又要发挥学生学的主体性,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科学选用教学方式,注重教学的实效性。
(五)坚持标准,择优选拔。
各区县应广泛开展一线教师现场上课活动,为教师专业发展搭建平台,并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评审,择优录制光盘上报。
二、评选要求
(一)各区县教委要加强对教学评优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二)教学评优活动分为学校、学区(片)、区县、市级评选4个阶段,前3个阶段必须进行现场上课。
经区县评审小组同意推荐后,方可录制成光盘参加市级评选活动。
(三)凡参加过市级以上中小学教学评优获奖的教学课例,不能重复参加教学评优,但该节课的任课教师仍可选择其它教学内容参加教学评优。
(四)各区县推荐的评优课数量以区县的中小学校总数为基数,参考各区县中小学体育教师总数进行调整(具体名额见附表1)。
(五)各个奖项等级的比例分别为:
一等奖20%、二等奖50%、三等奖30%,区县按照名额分配和奖项比例推荐各个等级课的数量。
(六)推荐结束后,市教委将聘请学校体育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区县上报的课进行评审,并根据课的整体质量建议课的获奖等级。
各区县推荐为一等奖的课,市级评审委员会将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未达到相应等级标准者,以现场专家评审意见为准;推荐为二等奖和三等奖的课,市级评审委员会将集中对上交的录像进行评审。
(七)中小学分别评审,未达到相应标准者视为不合格,取消参评资格。
最终获奖结果须经专家仲裁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认定。
三、录像课的要求
(一)课的摄制要使用DV数码摄像机或较好的数字摄像机,摄制完毕后应刻录成DVD或VCD光盘。
要确保录制效果,因录制质量问题,无法评选或发现有明显剪接痕迹的录像课,取消参评资格。
(二)报送的光盘与教案内容中,应注明区县、学校名称、任课教师、点评人、录像制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四、异地上课的要求
区县要按照评优活动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区县评优领导小组指派中小学各1名教师到指定区县做公开授课,按正规课时和教学班进行授课。
不按区县要求参加异地上课的教师视为放弃获奖资格。
(一)上课教师所在区县教委体卫科要主动与指定区县教委体卫科联系,将上课所需的教学条件提前告知对方,便于对方做好准备工作。
各区县公开课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商定后上报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教研中心体育教研室,评优领导小组将抽查异地上课情况。
(二)各区县要认真组织中小学教师观摩交流上课活动,以达到互相学习,相互切磋,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四阶段异地交流上课于11月1日至30日之间进行,因天气因素影响原定上课时间者,双方协商后另行确定。
(三)各区县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特别注意上课途中交通安全,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
(四)异地交流公开上课按照城郊结合的原则,按箭头所指方向,前一个区到后一个区进行公开上课,具体如下:
怀柔→西城→通州→昌平→海淀→密云→朝阳→平谷→顺义→大兴→丰台→房山(燕山)→门头沟→石景山→延庆→东城→怀柔。
即怀柔到西城公开上课,西城到通州进行公开上课,依次类推。
五、报送要求
各区县务必于9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区县教委公章后上交:
(一)2011年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评优区县指导教师汇总表(附表2)一式1份;
(2)体育课教学光盘一式6份;
(3)参评课的相关教学文件(含指导教师或区县评选专家组点评)一式6份;
(4)“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评优登记表”(附表3)一式3份。
以上材料由区县统一报送至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教研中心中小学体育教研室(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邮编:
100031)。
本次评优活动的总结表彰会拟在2011年年底召开,本市将在本次评优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择优推荐教师参加全国第五届中小学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
附件:
2011年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学评优办法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2011年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学评优办法
一、参评教师及要求
凡在本市中小学任教满一年的体育教师,都可参加本届教学评优活动,各区县教委和教研部门应将此次评优结果作为体育教师业务考核成绩的一部分纳入教学档案。
二、主办单位
市教委
三、承办单位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教研中心
四、具体安排
(一)本届教学评优活动从3月起至11月底止,分4个阶段进行。
第1-3阶段为学校、学区(片)和区县级教学评优阶段,时间从3月至9月30日,由区县负责组织。
第4阶段分为区县异地交流(11月)和市级现场教学展示活动、获奖资格确认,由承办单位和区县负责组织。
(二)各区县教委应成立由体卫科牵头会同相关科室、教研部门共同组成的教学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县教学评优工作的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五、评优内容和评分办法
(一)教学文件及质量(50分)
学年教学计划(10分)、学期教学计划(10分)、单元教学计划(10分)、课时计划(20分)。
(二)课堂教学(100分)
1.课堂教学以教育部颁发的《体育课程标准》(1—6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7—12年级)为依据。
2.按照《北京市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试行)》(附表4)进行评价。
3.着重于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区别对待;正确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既要发挥教师教的主体性,又要发挥学生学的主体性;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科学选用教学方式,注重教学的实效性。
4.教师要有效构建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学方法改革要着重于学法的改革,能将先进的体育课程理念转化为可操作教学行为,从而促进教学方式的转变,大幅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
(三)总分的计算
教学文件得分+课堂教学得分=教学评优总分(满分150分)。
六、推荐参加市级教学评优的要求
(一)区县教委均须按照市教委分配名额(附表1)上报参加教学评优的教师,其中女教师不少于1人。
(二)被推荐参加教学评优的教师,既要有中学教师,又要有小学教师。
(三)区县教委应按照要求上报有关材料,材料不齐和不按时上报者,不予以评审。
七、推荐获奖教师的考核内容与办法
(一)市级评审获得一等奖的教师,准备参加全市评优公开课,按正规课时和教学班授课。
(二)在区县评审中获奖并被推荐参加市级评优的教师,由区县评优小组指派中小学各一名教师到其他区县做异地评优公开课,按正规课时和教学班授课。
(三)不参加市级现场教学展示活动或区县异地上课的教师,视为放弃获奖资格。
附表1:
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评优名额分配表
区县
名额分配
区县
名额分配
东城区
10
昌平区
9
西城区
12
大兴区
12
朝阳区
16
通州区
12
海淀区
16
顺义区
9
丰台区
12
密云县
6
石景山区
5
怀柔区
5
门头沟区
5
平谷区
6
房山区
12
延庆县
6
燕山
2
附表2:
2011年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评优区县指导教师汇总表
区县:
填报人:
联系方式:
授课教师
指导教师
工作单位
年龄
教龄
职称
备注:
每一节课,可报指导教师2人。
附表3:
2011年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评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教龄
周课时数
职称
跨年级授课
是/否
评优得分
教学文件:
课堂教学:
总分:
区县
评选小组
意见
组长签字:
学
校
意
见
年月日(加盖公章)
区县
教委
意见
年月日(加盖公章)
市
教
委
意
见
年月日(加盖公章)
附表4:
北京市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试行)
评价项目
评价要素
权重
等级、赋分
得分
教学目标
(1)符合《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和教材特点,符合学生的实际;
(2)体现体育健康知识、基本技术、技能的传授,身体、心理健康发展,思想品德、体育能力、方法及情感的培养(根据教学内容,科学制定教学目标,有所侧重)。
0.10
教学内容
(1)教学内容选择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内容选择科学;
(2)教学内容符合学生生理、心理、身体健康状况和体育水平的实际,对运动项目进行教材化处理;
(3)重点准确,难点突出。
0.15
教学过程
(1)组织教学有序,严而不死,活而不乱;
(2)教学步骤清晰,组织教学严谨,教、学、练有机结合,根据身体锻炼需要,合理设计运动负荷的量和强度;
(3)注重体育健康知识、锻炼方法的渗透和心理素质的培养。
0.12
教学方法
(1)既要面向全体,又要注意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2)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科学选用教学方式;
(3)对学生课堂中的学习及时给予恰当的评价和反馈;
(4)指导学生学习方法的选择和运用,通过观察、讨论、比较、自我评价等方法,培养学生的体育学习能力;
(5)采用游戏和比赛的方法,培养学生的良好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0.20
教学能力
(1)体育教学基本技能扎实,口令清晰,示范正确优美,保护、帮助得力;
(2)教态自然,具有创设和谐教学气氛和教学情景的能力,能驾驭教学全过程,处理偶发事件,具有及时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能力;
(3)重视师生间的交流与互动,保持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等。
0.18
教学效果
(1)能够完成教学目标,掌握知识、技术和技能,并受到思想、方法、心理素质方面的教育;
(2)能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师生关系融洽,实效性强;
(3)学生学习兴趣盎然,情绪高涨,能细心观察和模仿,刻苦锻炼,能与教师和同学主动交流等。
0.20
教学特色
(1)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模式新颖,有创意,在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有突出体现;
(2)对原有教材进行再加工、创新,具有地域性、民族性和民间性特征。
0.05
备注:
1.各项评价要素得分采用等级赋值方法:
A级赋值95分,B级赋值80分,C级赋值65分,D级赋值50分;
2.根据评价表中规定的各个评价项目权重,分别计算各评价要素的实际得分;分项得分=等级赋值×权重。
主题词:
教育体育 教学△ 管理 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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