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六项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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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六项制度》
《安全六项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六项制度
一、重大事故隐患界定制度
1、基本定义
A、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基本标准是隐患能够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的;
B、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基本标准是隐患整改期限在1个月以上或到期1个月内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分为
一、
二、
三、四级)
2、界定内容
A、四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不能立即排除,有一定整改难度的隐患。
B.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C、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D、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A、公司在自检自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B、及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并于重大事故隐患发现20日内将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C、当地接到报告后要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对其隐患进行认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上级安监部门办公室登记备案。
D、公司在认真排查隐患的基础上,必须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分级,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台帐和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三、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
为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重大事故,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A、凡列入
一、
二、
三、四级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挂牌督办实行分级管理,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省安委会挂牌督办;二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市安委会挂牌督办;四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地方安委会挂牌督办。
B、凡被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当即下达文书,要求限期整改,并抓好整改和跟踪落实。
C、需由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相关部门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同级安委会,并根据隐患等级逐级上报,内容包括重大事故隐患名称、情况简介、可能造成的后果、拟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等。
D、凡被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部门,在整改期内,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想方设法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事故隐患得以及时消除,同时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到防范于未然。
重大事故隐患部门的主管,应加强隐患整改的协调和督查,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四、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销号制度
整改完毕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确认合格后,提请市、县安委会予以摘牌。
具体制度如下:
A、一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完毕的部门,必须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或专家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由当地市安委会提出对公司其部门进行销号摘牌申请。
B、对于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或公共基础设施方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由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评估后提请安委会进行销号摘牌。
C、三四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完毕后,由主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评估,随后要求安全监管部门到厂验收,完毕后提出销号摘牌。
五、重大事故隐患公告制度
为充分发挥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促进作用,动员公司全员力量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部门抓好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A、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公司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公告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B、公司各部门和有共设施,场所等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相关安全机构评估后,达到
三、四级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分别由市、县安委会挂牌督办整治,并分别向公司全员公告。
C、公示内容。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基本情况及危害;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D、公告方式。
公司安委会每半年在厂区公告一次列入备案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每半年公告一次列入备案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接受全员的监督。
六、安全隐患日查月报和重大事故隐患零报告制度A、公司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每天有专人排查,每次排查有记录,每条隐患有专人落实。
B、公司每月5日将上月排查情况汇总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C、上报时如没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零事故同样要上报。
第二篇:
六项制度行政效能六项制度制定说明
一是首问负责制。
该制度是针对群众对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和办事程序不够熟悉,为方便群众办事,实行的一项工作制度。
二是服务承诺制。
即机关特别是一些“窗口”单位,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作出更高质量的服务承诺,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的制度。
三是限时办结制。
指各级行政机关和赋予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对其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的制度。
四是责任追究制。
指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必须追究其行政及经济责任的制度。
五是效能投诉制。
对政府机关及国家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问题,服务对象可据实进行投诉举报的制度。
六是绩效考评制。
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的制度。
首问责任制
为了提高我局行政管理水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促进公众参与和监督依法行政,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局实行首问责任制,是指单位和社会群众来电话或来访时,由所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办理或协助办理,并负责答复办理结果的责任制度。
二、本局第一位被来访者询问的在岗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制工作程序
(一)首问责任人以主动热情的态度接待每位来查来访人员,并向来人告知自己的姓名、职责和联系电话。
(二)认真听取来人来电话的意见、要求解决的问题。
(三)对来人和来电话所反映的属于责任人本职工作范围的事项,应立即办理或解决,当时不能办理或解决的,应给来人讲明办理或解决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答复。
(四)对来人或来电话所反映不属于责任人本职工作范围,而属于本单位工作范围的事项,应立即转交给相关业务股室承办人员安排办理,并由责任人向来人讲清办理或解决2期限,负责在期限内给予答复,在有关业务人员办理或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首问责任人应负责督办。
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切实履行我局的工作职能,创建文明、优质、高效服务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我局工作人员优质服务的自觉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服务承诺的总体要求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办公,依法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自觉维护勤政廉政的形象。
二、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本局职能范围内各项工作业务。
(二)按照各类业务工作规程,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指南,公开办理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类工作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按照效能要求,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四)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资料后方可办理的事项,承办人应当一次性告知所补资料,待补齐有关资料且具备办理条件后,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五)接待来访者要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文明用语,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对重大疑难问题做好记录。
(六)建立工作人员制度。
正常上班时间,坚持工作岗位,能办的事马上就办。
重大或紧急事项需要研究或请示后才能办理的,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
限时办结制度
一、办事时限制度。
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办事时限并可以提前的提前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办事时限的,其办事时限由职能部门参照有关规定做出承诺,并认真履行承诺。
对服务对象的申办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告知办事时限;不予办理的,应说明理由。
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耐心解释,做好思想工作
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必须在五日内拿出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的时限完成任务。
并上报办理结果。
三、上级机关和领导转办、批办、交办的事项,一般在两周内办理完毕,并上报办理结果。
四、对行政相对人咨询和来访事项,能马上办理的,立即办理;需会议研究决定的,一周内办结,复杂问题一月内办结;。
五、没有特殊原因,不按规定时限办结工作事项,给予其主要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失职责任追究制度
一、失职追究
失职追究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由于不负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构成失职行为,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行政及经济责任。
二、失职追究及查处
(一)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的损失,根据情节,由直接负责人、直接领导或间接领导分别承担责任。
(二)机关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视情节给予告诫。
(三)机关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件》中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效能投诉制度
为切实改进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树立政府机关依法行政、高效勤政的新形象。
依据《行政监察法》和《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对机关国家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工作态度和效能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以投诉:
(一)擅自离岗、不坚守岗位的;
(二)待人态度生硬、粗暴的;
(三)对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意见置之不理的;
(四)不按规定程序办事或办事不公道的;
(五)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或有意拖延,不负责任的;
(六)执行公务不文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影响政府形象的;
(七)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非公务活动的;
(八)有其他群众不满意行为的。
三、本局办公室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的效能问题投诉受理机关。
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可以拨打6国家公务员工作态度和效能问题投诉电话向我局办公室投诉。
投诉电话:
476xx。
投诉还可以采取信函、当面投诉等方式进行。
绩效考评制
为了保证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凤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度行办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每个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工作积极性,转变作风,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将平时工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每年工作人员,按本人承担的目标任务,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年工作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衡量,着重考核实绩,年终由个人总结、民主评议、领导评定,按公务员制度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奖励拉开档次。
二、加强平时考核,每个工作人员要认真地完成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若工作不负责任,无故拖延,按时完不成任务的按阶段性奖罚规定执行。
同时要如实填写《平时工作考核手册》做好小结。
三、遵守各项学习、工作制度,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开会学习,每缺少一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各项活动,每缺一次扣2分。
四、严格考勤制度,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有事履行请假手续。
具体按《机关考勤制度》执行,局领导不定期抽查坚守岗位情况,无故脱岗一次扣1分。
五、本人承担的工作经上级考核为单位获得单项荣誉奖的,增加个人考核分值,(获县委、县政府及市局奖励的加5分;获市委、市政府及省局奖励的加10分),未完成个人分解任务的,按任务完成情况减分(客观因素造成的除外,但要经考核小组研究确定),分值在90分以下者,不能参加评选先进和优秀公务员。
六、考核办法
1、考核按百分制计算,考核分为4部分。
①完成各项任务占70分;②民主测评占15分;③领导综合考核占10分;④记学习笔记占5分。
2、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出现工作失误,经考核得满分的给股、所、室负责人奖2—3分。
3、各股、所、室完不成目标任务的罚股、所、室各负责人2—3分。
七、个人分解目标任务考核,奖罚办法
(一)考核办法
1、机关工作人员与局分管领导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
2、个人年度考核实行千分制人均700分,个人完成基本目标任务考核确定,另提出300分计分考核,具体分配如下:
①单位全体人员年终民主测评按德、能、勤、绩、廉,满分250分;②局领导按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打分,满分为50分。
个人基础分加民主测评得分、领导打分、考核加减分,为个人千分制的得分。
个人考核结果总分=千分制基础得分+民主测评得分+领
8导打分+考核加减分。
(二)奖罚办法
1、个人得奖按授奖单位级别给个人加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被上级通报或媒体批评,其罚分按《凤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第三十条减分办法执行。
2、全年标准出勤天数261天,多出勤一天加0.1,少出勤一天罚0.1分,以请假条和《平时工作考核手册》为依据。
无故矿工一天罚10分。
3、实行阶段性工作奖罚分制度。
对工作不负责或不按时完成任务的人;对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成绩突出的,由局领导签发奖罚分通知单,每次奖罚分不超过2分。
八、凡在单位无理取闹打人骂人,搬弄是非,影响团结或不服从领导分配工作,并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年终考核不称职并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安排待岗、离岗自费学习,触犯党纪国法的按党纪国法处理。
九、局里筹措部分资金,作为岗位目标责任制奖励基金,按照得分多少兑现奖励。
局领导奖金按全局平均数计算。
第三篇:
六项制度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六项制度
老莱镇中心学校
老莱镇中心学校
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六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牢牢树立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如东教师形象,特对全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对本单位、本地区有违反师德规范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或不按时报告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述职述廉评议制度
每年全系统工作人员应至少在规定范围内述职一次,报告本人当年遵守师德规范、职业道德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
教育行政干部还应按规定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的情况。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教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师德师风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师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
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
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
四、诫勉谈话制度
发现教工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各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对谈话对象的诫勉要求以及谈话对象的说明、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待本人核实后,由相关组织留存。
五、巡查制度巡查工作期间,查阅相关教师的师德建设资料,召开座谈会,与有关人员谈话。
对被巡查同志履行师德建设责任及本单位师德师风的情况作出书面评价。
六、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主要领导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
对因教育管理不力造成重大师德失范的,取消相关负责人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同时,对教工师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
学校教师有从事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赌博、对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搞封建迷信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一票否决。
师德师风八条禁令
老莱镇中心学校教师
老莱镇中心学校教师
八条禁令
1.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侮辱学生。
2.严禁有偿家教,不得擅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3.严禁在上课时接听手机,收发短信,不得在工作时间打计算机游戏、上网聊天。
4.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礼品,不得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得酒后上课、辅导学生。
6.严禁赌博,不得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打牌。
7.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得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8.严禁上班时间登陆证券网站查看股市行情和上网交易,不得在上班时间炒股、炒基金。
第四篇:
十六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现场安全用电
17.现场临时变配电所:
高压露天变压器间面积不小于3x3米,低压配电间应紧靠高压变压器间,其面积亦不小于3x3米,围墙高度不低于是3.5米,室内地坪满铺素砼,室内四周做80厘米宽砼散水坡。
变压器四周及配电板背面凸出部位,须有不小于80厘米的安全检查操作通道,配电板下沿离地为1米。
配是挂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小于1.2米。
18.现场下杆箱:
电箱应装有双扇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标志和统一编号。
电源线进箱有滴水弯,进线必须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接另排,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极保护。
电箱内分路凡采用分路开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单独熔断保护。
箱内要单独设置单相三眼插座,上方要装漏电保护自动开关,现场使用单相电源的设备必须配用单相三跟插头(有双重绝缘除外)。
凡手提分路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内容10a铁壳开关或按用量配上分路熔断器。
要明显分开动力,照明,电焊机使用的插座。
19.用电线路:
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线。
在通道或马路处可采用加保护管埋设地下,树立标志,接头必须架空设接头箱。
手持移动电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不应超过5米,不得有接头。
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不准用塑料胶质线代替。
现场大临设施的电线安装,凡使用橡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柱明线架设,开关设置合理。
20.接地装置
接地体可用角钢,钢管不小于二根,入土深度不小于2米,二根接地体之间距不小于
2.5米,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接地线可用绝缘铜或铝芯线,严禁在地下使用裸铝导线作接地线,接头处应采用焊接等可靠连接。
橡皮电缆芯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
21.高压线防护:
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施工,须搭设毛竹防护架。
在高压线附近搭设的井架,脚手架外侧在高压线水平上方,全部设安全网。
手持或移动电动机具:
电源线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包括下列机具。
振动机,磨石子机,打夯机,潜水,手电创,手电钻,砂轮机,切割机,绞丝机,移动照明灯具等等)。
(五)中小型机具防护
拌和机及砂浆机:
必须有防雨顶棚。
排水必须畅通,设有排水沟和沉淀池。
拌和面操纵杆,必须有保险装置。
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拉铲有36伏低压电。
砂石笼的挡墙必须坚固牢靠。
卧式砂浆机拌筒防护棚齐全。
卷扬机
露天操作应搭设操作棚。
必须配备绳筒保护。
开关箱的位置必须正确放置,禁用倒须开关,操作视线必须良好,凡用按钮开关,在操作人员处设有断电开关。
25.电焊机:
必须一机一闸并装有随机开关。
一,二次电源接头处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线鼻子。
乙炔器,氧气瓶:
安全阀应装设有效,压力表应保持灵敏准确,回火防止器必须保持一定的水位。
乙炔器与氧气瓶间距应大于5米,与明火操作距离应大于10米,不准放在高压线下。
乙炔器皮管为黑色,氧气皮管为红色,皮管头用轧箍轧牢。
木工机械:
须有可靠灵活的安全防护装置,圆锯设有松口刀,轧创设有回弹安全装置,外露传动部位,均须有防护罩。
工棚内必须有消防器材。
三十
四、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
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反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甲不准吊。
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
木砖,预埋件等另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有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制作业。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末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焊工不子解焊体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末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可用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末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末作清理或末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面而末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五篇:
六项制度、两项政策计划生育“六项制度、两项政策”相关知识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及奖励扶助标准
(一)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本人及配偶曾经生育且在1973年以后没有违反国家和自治区的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标准
符合条件,并确认为奖励扶助对象的给予每人每月60元的奖励扶助金。
二、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目标人群基本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目标人群基本条件
1、按照《xxxx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符合普遍允许生育三个孩子政策的夫妻,即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的少数民族夫妻。
成建制转为非农业户口,但计划生育政策仍然允许生育三个孩子的夫妻,可以纳入工程实施范围。
2、现存两个子女,自愿放弃生育第三个孩子,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结扎、上环、皮埋)。
夫妻双方再婚前后生育的子女数合并计算;依法收养子女,且未解除收养关系的,计入现存子女数。
3、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含49岁)。
4、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有关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要求,从xx年1月1日起,对按政策规定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而自愿少生两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妻。
(二)奖励标准
对自愿申请参加“少生快富”工程、符合条件的对象,每对夫妻一次性奖励不少于3000元。
三、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目标人群基本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目标人群基本条件
我区未能纳入国家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的农牧民家庭,即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1.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汉族农牧民夫妻;
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但女方年龄超过49周岁的少数民族农牧民夫妻;
3.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离婚、丧偶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女性或55周岁以上的男性汉族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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