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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儒林传
《明史》正文·列傳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粵自司馬遷、班固創述《儒林》,著漢興諸儒修明經藝之由,朝廷廣厲學官之路,與一代政治相表里。
后史沿其體制,士之抱遺經以相授受者調和統一。
提出真理等級說,認為最低的是對于個別事物的,雖無他事業,率類次為篇。
《宋史》判《道學》、《儒林》為二,以明伊、雒淵源,上承洙、泗,儒宗統緒,莫正于是。
所關于世道人心者甚巨,是以載籍雖繁,莫可廢也。
明太祖起布衣,定天下,當干戈搶攘之時,所至征召耆儒,講論道德大學問明王守仁著。
為其在嵇山書院講授《大學》的記,修明治術,興起教化,煥乎成一代之宏規。
雖天亶英姿,而諸儒之功不為無助也。
制科取士,一以經義為先,網羅碩學。
嗣世承平,文教特盛,大臣以文學登用者,林立朝右。
而英宗之世,河東薛瑄以醇儒預機政,雖弗究于用,其清修篤學,海內宗焉。
吳與弼以名儒被薦,天子修幣聘之殊禮,前席延見,想望風采,而譽隆于實,詬誶叢滋。
自是積重甲科,儒風少替。
白沙而后,曠典缺如。
原夫明初諸儒,皆朱子門人之支流余裔,師承有自,矩矱秩然。
曹端、胡居仁篤踐履,謹繩墨離合“相禪而無窮”。
以“中庸”為道的準則,重視“觀”對,守儒先之正傳,無敢改錯。
學術之分,則自陳獻章、王守仁始。
宗獻章者曰江門之學,孤行獨詣,其傳不遠。
宗守仁者曰姚江之學,別立宗旨,顯與朱子背馳,門徒遍天下,流傳逾百年,其教大行,其弊滋甚。
嘉、隆而后,篤信程、朱,不遷異說者,無復幾人矣。
要之,有明諸儒,衍伊、雒之緒言,探性命之奧旨,錙銖或爽,遂啟岐趨,襲謬承訛,指歸彌遠。
至專門經訓授受源流,則二百七十余年間,未聞以此名家者。
經學非漢、唐之精專,性理襲宋、元之糟粕,論者謂科舉盛而儒術微,殆其然乎。
今差別其人,準前史例,作《儒林傳》。
有事功可見,列于正傳者,茲不復及。
其先圣、先賢后裔玄學魏晉時期主要哲學思潮。
“玄”,出自《老子》“玄之,明代亟為表章,衍圣列爵上公,與國終始。
其他簪纓逢掖,奕葉承恩,亦儒林盛事也。
考其原始,別自為篇,附諸末簡,以備一代之故云。
○范祖干葉儀(等),謝應芳汪克寬梁寅趙汸陳謨薛瑄閻禹錫周蕙(等),胡居仁余祐蔡清陳琛林希元(等),羅欽順曹端吳與弼胡九韶(等),陳真晟呂柟呂潛(等),邵寶王問楊廉劉觀孫鼎李中馬理魏校王應電王敬臣周瑛潘府崔銑何瑭唐伯元黃淳耀(弟)淵耀
范祖干,字景先,金華人。
從同邑許謙游,得其指要。
其學以誠意為主,而嚴以慎獨持守之功。
太祖下婺州,與葉儀并召。
祖干持《大學》以進,太祖問治道何先,對曰:
“不出是書。
”太祖令剖陳其義,祖干謂帝王之道,自修身齊家以至治國平天下,必上下四旁,均齊方正,使萬物各得其所,而后可以言治。
太祖曰:
“圣人之道,所以為萬世法。
吾自起兵以來,號令賞罰,一有不平,何以服眾。
夫武定禍亂,文致太平,悉是道也。
”深加禮貌,命二人為諮議,祖干以親老辭歸。
李文忠守處州,特加敬禮,恒稱之為師。
祖干事親孝,父母皆八十余而終。
家貧不能葬,鄉里共為營辦,悲哀三年如一日。
有司以聞,命表其所居曰純孝坊,學者稱為純孝先生。
葉儀,字景翰,金華人。
受業于許謙,謙誨之曰:
“學者必以五性人倫為本,以開明心術、變化氣質為先。
”儀朝夕惕厲,研究奧旨。
已而授徒講學,士爭趨之。
其語學者曰:
“圣賢言行,盡于《六經》、《四書》,其微詞奧義,則近代先儒之說備矣。
由其言以求其心,涵泳從容,久自得之,不可先立己意,而妄有是非也。
”太祖克婺州,召見,授為諮議,以老病辭。
已而知府王宗顯聘儀及宋濂為《五經》師,非久亦辭歸,隱居養親。
所著有《南陽雜藁》。
吳沉稱其理明識精,一介不茍。
安貧樂道,守死不變。
門人何壽朋,字德齡,亦金華人。
窮經守志,不妄干人。
洪武初,舉孝廉,以二親俱老辭。
父歿,舍所居宅易地以葬。
學者因其自號,稱曰歸全先生。
同邑汪與立,字師道,祖干門人。
其德行與壽朋齊名而文學為優。
隱居教授,以高壽終。
謝應芳,字子蘭,武進人也。
自幼篤志好學,潛心性理,以道義名節自勵。
元至正初,隱白鶴溪上。
構小室,顏曰“龜巢”,因以為號。
郡辟教鄉校子弟,先質后文,諸生皆循循雅飭。
疾異端惑世,嘗輯圣賢格言、古今明鑒為《辨惑編》。
有舉為三衢書院山長者,不就。
及天下兵起,避地吳中,吳人爭延致為弟子師。
久之,江南底定,始來歸,年逾七十矣。
徙居芳茂山,一室蕭然,晏如也。
有司征修郡志,強起赴之。
年益高,學行益劭。
達官縉紳過郡者,必訪于其廬,應芳布衣韋帶與之抗禮。
議論必關世教,切民隱,而導善之志不衰。
詩文雅麗蘊藉,而所自得者,理學為深。
卒年九十七。
汪克寬,字德一,祁門人。
祖華,受業雙峰饒魯,得勉齋黃氏之傳。
克寬十歲時,父授以雙峰問答之書,輒有悟。
乃取《四書》,自定句讀,晝夜誦習,專勤異凡兒。
后從父之浮梁,問業于吳仲迂,志益篤。
元泰定中,舉應鄉試,中選。
會試以答策伉直見黜,慨然棄科舉業,盡力于經學。
《春秋》則以胡安國為主,而博考眾說,會萃成書,名之曰《春秋經傳附錄纂疏》。
《易》則有《程朱傳義音考》。
《詩》有《集傳音義會通》。
《禮》有《禮經補逸》。
《綱目》有《凡例考異》。
四方學士,執經門下者甚眾。
至正間,蘄、黃兵至,室廬貲財盡遭焚掠。
簞瓢屢空,怡然自得。
洪武初,聘至京師,同修《元史》。
書成將授官,固辭老疾。
賜銀幣,給驛還。
五年冬卒,年六十有九。
梁寅,字孟敬,新喻人。
世業農,家貧,自力于學,淹貫《五經》、百氏。
累舉不第,遂棄去。
辟集慶路儒學訓導,居二歲,以親老辭歸。
明年,天下兵起,遂隱居教授。
太祖定四方,征天下名儒修述禮樂。
寅就征,年六十余矣。
時以禮、律、制度,分為三局,寅在禮局中,討論精審,諸儒皆推服。
書成,賜金幣,將授官,以老病辭,還。
結廬石門山,四方士多從學,稱為梁五經,又稱石門先生。
鄰邑子初入官,詣寅請教。
寅曰:
“清、慎、勤,居官三字符也。
”其人問天德王道之要,寅微笑曰:
“言忠信,行篤敬,天德也。
不傷財,不害民,王道也。
”其人退曰:
“梁子所言,平平耳。
”后以不檢敗,語人曰:
“吾不敢再見石門先生。
”寅卒,年八十二。
趙汸,字子常,休寧人。
生而姿稟卓絕。
初就外傅,讀朱子《四書》,多所疑難,乃盡取朱子書讀之。
聞九江黃澤有學行,往從之游。
澤之學,以精思自悟為主。
其教人,引而不發。
汸一再登門,乃得《六經》疑義千余條以歸。
已,復往,留二歲,得口授六十四卦大義與學《春秋》之要。
后復從臨川虞集游,獲聞吳澄之學。
乃筑東山精舍,讀書著述其中。
雞初鳴輒起,澄心默坐。
由是造詣精深,諸經無不通貫,而尤邃于《春秋》。
初以聞于黃澤者,為《春秋師說》三卷,復廣之為《春秋集傳》十五卷。
因《禮記》經解有“屬辭比事《春秋》教”之語,乃復著《春秋屬辭》八篇。
又以為學《春秋》者,必考《左傳》事實為先,杜預、陳傅良有得于此,而各有所蔽,乃復著《左氏補注》十卷。
當是時,天下兵起,汸轉側干戈間,顛沛流離,而進修之功不懈。
太祖既定天下,詔修《元史》,征汸預其事。
書成,辭歸。
未幾卒,年五十有一。
學者稱東山先生。
陳謨,字一德,泰和人。
幼能詩文,邃于經學,旁及子史百家,涉流探源,辨析純駁,犁然要于至當。
隱居不求仕,而究心經世之務。
嘗謂:
“學必敦本,莫加于性,莫重于倫,莫先于變化氣質。
若禮樂、刑政、錢谷、甲兵、度數之詳,亦不可不講習。
”一時經生學子多從之游。
事親孝,友于其弟。
鄉人有為不善者,不敢使聞。
洪武初,征詣京師,賜坐議學。
學士宋濂、待制王祎請留為國學師,謨引疾辭歸。
屢應聘為江、浙考試官,著書教授以終。
薛瑄,字德溫,河津人。
父貞,洪武初領鄉薦,為元氏教諭。
母齊,夢一紫衣人謁見,已而生瑄。
性穎敏,甫就塾,授之《詩》、《書》,輒成誦,日記千百言。
及貞改任滎陽,瑄侍行。
時年十二,以所作詩賦呈監司,監司奇之。
既而聞高密魏希文、海寧范汝舟深于理學,貞乃并禮為瑄師。
由是盡焚所作詩賦,究心洛、閩淵源,至忘寢食。
后貞復改官鄢陵。
瑄補鄢陵學生,遂舉河南鄉試第一,時永樂十有八年也。
明年成進士。
以省親歸。
居父喪,悉遵古禮。
宣德中服除,擢授御史。
三楊當國,欲見之,謝不往。
出監湖廣銀場,日探性理諸書,學益進。
以繼母憂歸。
正統初還朝,尚書郭璡舉為山東提學僉事。
首揭白鹿洞學規,開示學者。
延見諸生,親為講授。
才者樂其寬,而不才者憚其嚴,皆呼為薛夫子。
王振語三楊:
“吾鄉誰可為京卿者?
”以瑄對,召為大理左少卿。
三楊以用瑄出振意,欲瑄一往見,李賢語之。
瑄正色曰:
“拜爵公朝,謝恩私室,吾不為也。
”其后議事東閣,公卿見振多趨拜,瑄獨屹立。
振趨揖之,瑄亦無加禮,自是銜瑄。
指揮某死,妾有色,振從子山欲納之,指揮妻不肯。
妾遂訐妻毒殺夫,下都察院訊,已誣服。
瑄及同官辨其冤,三卻之。
都御史王文承振旨,誣瑄及左、右少卿賀祖嗣、顧惟敬等故出人罪,振復諷言官劾瑄等受賄,并下獄。
論瑄死,祖嗣等末減有差。
系獄待決,瑄讀《易》自如。
子三人,愿一子代死,二子充軍,不允。
及當行刑,振蒼頭忽泣于爨下。
問故,泣益悲,曰:
“聞今日薛夫子將刑也。
”振大感動。
會刑科三覆奏,兵部侍郎王偉亦申救,乃免。
景帝嗣位,用給事中程信薦,起大理寺丞。
也先入犯,分守北門有功。
尋出督貴州軍餉,事竣,即乞休,學士江淵奏留之。
景泰二年,推南京大理寺卿。
富豪殺人,獄久不決,瑄執置之法。
召改北寺。
蘇州大饑,貧民掠富豪粟,火其居,蹈海避罪。
王文以閣臣出視,坐以叛,當死者二百余人,瑄力辨其誣。
文恚曰:
“此老倔強猶昔。
”然卒得減死。
屢疏告老,不許。
英宗復辟,拜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入閣預機務。
王文、于謙下獄,下群臣議,石亨等將置之極刑。
瑄力言于帝,后二日文、謙死,獲減一等。
帝數見瑄,所陳皆關君德事。
已,見石亨、曹吉祥亂政,疏乞骸骨。
帝心重瑄,微嫌其老,乃許之歸。
瑄學一本程、朱,其修已教人,以復性為主,充養邃密,言動咸可法。
嘗曰:
“自考亭以還,斯道已大明,無煩著作,直須躬行耳。
”有《讀書錄》二十卷,平易簡切,皆自言其所得,學者宗之。
天順八年六月卒,年七十有二。
贈禮部尚書,謚文清。
弘治中,給事中張九功請從祀文廟,詔祀于鄉。
已,給事中楊廉請頒《讀書錄》于國學,俾六館誦習。
且請祠名,詔名“正學”。
隆慶六年,允廷臣請,從祀先圣廟庭。
其弟子閻禹錫,字子與,洛陽人。
父端,舉河南鄉試第一,為教諭,卒。
禹錫方九歲,哭父幾滅性。
長博涉群書,領正統九年鄉薦,除昌黎訓導。
以母喪歸,廬墓三年,詔以孝行旌其閭。
聞河津薛瑄講濂、洛之學,遂罷公車,往受業。
久之,將歸,瑄送至里門,告之曰:
“為學之要,居敬窮理而已。
”禹錫歸,得其大指,益務力行。
天順初,大學士李賢薦為國子學正。
請嚴監規以塞奔競,復武學以講備御,帝皆從之。
尋升監丞,忤貴幸,左遷徽州府經歷。
諸生伏闕乞留,不允。
再遷至南京國子監丞,掌京衛武學,四為同考官,超拜監察御史。
督畿內學,取周子《太極圖》、《通書》為士子講解,一時多士皆知響學。
成化十二年卒,年五十一。
周蕙,字廷芳,泰州人。
為臨洮衛卒,戍蘭州。
年二十,聽人講《大學》首章,惕然感動,遂讀書。
州人段堅,薛瑄門人也,時方講學于里。
蕙往聽之。
與辨析,堅大服。
誨以圣學,蕙乃研究《五經》。
又從學安邑李昶。
昶,亦瑄門人也,由舉人官清水教諭。
學使者嘆其賢,薦昶代己,命未下而卒。
蕙從之久,學益邃。
恭順侯吳瑾鎮陜西,欲聘為子師,固辭不赴。
或問之,蕙曰:
“吾軍士也,召役則可。
若以為師,師豈可召哉?
”瑾躬送二子于其家,蕙始納贄焉。
后還居泰州之小泉,幅巾深衣,動必由禮。
州人多化之,稱為小泉先生。
以父久游江南不返,渡揚子江求父,舟覆溺死。
蕙門人著者,薛敬之、李錦、王爵、夏尚樸。
敬之,字顯思,渭南人。
五歲好讀書,不逐群兒戲。
長從蕙游,雞鳴候門啟,輒灑掃設座,跪而請教。
嘗語人曰:
“周先生躬行孝弟,學近伊、洛,吾以為師。
陜州陳云逵忠信狷介,事必持敬,吾以為友。
”憲宗初,以歲貢生入國學,與同舍陳獻章并有盛名。
會父母相繼歿,號哭徒行大雪中,遂成足疾。
母嗜韭,終身不食韭。
成化末,選應州知州,課績為天下第一。
弘治九年遷金華同知。
居二年,致仕,卒年七十四。
所著有《道學基統》、《洙泗言學錄》、《爾雅便音》、《思庵埜錄》諸書。
思庵者,敬之自號也。
其門人呂柟最著,自有傳。
錦,字名中,咸寧人。
舉天順六年鄉試。
入國學,為祭酒邢讓所知。
讓坐事下吏,錦率眾抗章白其非辜。
幼喪父,事母色養,執喪盡禮,不作浮屠法。
巡撫余子俊欲延為子師,錦以齊衰不入公門,固辭。
所居僅蔽風雨,布衣糲食,義不妄取。
成化中選松江同知,卒官。
爵,字錫之,泰州人。
弘治初,由國學生授保安州判官,有平允聲。
其教門人也,務以誠敬為本。
胡居仁,字叔心,余干人。
聞吳與弼講學崇仁,往從之游,絕意仕進。
其學以主忠信為先,以求放心為要,操而勿失,莫大乎敬,因以敬名其齋。
端莊凝重,對妻子如嚴賓。
手置一冊,詳書得失,用自程考。
鶉衣簞食,晏如也。
筑室山中,四方來學者甚眾,皆告之曰:
“學以為己,勿求人知。
”語治世,則曰:
“惟王道能使萬物各得其所。
”所著有《居業錄》,蓋取修辭立誠之義。
每言:
“與吾道相似莫如禪學。
后之學者,誤認存心多流于禪,或欲屏絕思慮以求靜。
不知圣賢惟戒慎恐懼,自無邪思,不求靜未嘗不靜也。
故卑者溺于功利,高者騖于空虛,其患有二:
一在所見不真,一在功夫間斷。
”嘗作《進學箴》曰:
“誠敬既立,本心自存。
力行既久,全體皆仁。
舉而措之,家齊國治,圣人能事畢矣。
”
居仁性行淳篤,居喪骨立,非杖不能起,三年不入寢門。
與人語,終日不及利祿。
與羅倫、張元禎友善,數會于弋陽龜峰。
嘗言,陳獻章學近禪悟,莊昶詩止豪曠,此風既成,為害不細。
又病儒者撰述繁蕪,謂朱子注《參同契》、《陰符經》,皆不作可也。
督學李齡、鐘成相繼聘主白鹿書院。
過饒城,淮王請講《易傳》,待以賓師之禮。
是時吳與弼以學名于世,受知朝廷,然學者或有間言。
居仁暗修自守,布衣終其身,人以為薛瑄之后,粹然一出于正,居仁一人而已。
卒年五十一。
萬歷十三年從祀孔廟,復追謚文敬。
其弟子余祐最著。
祐字子積,鄱陽人。
年十九,師事居仁,居仁以女妻之。
弘治十二年舉進士。
為南京刑部員外郎,以事忤劉瑾,落職。
瑾誅,起為福州知府。
鎮守太監市物不予直,民群訴于祐。
涕泣慰遣之,云將列狀上聞。
鎮守懼,稍戢,然恚甚,遣人入京告其黨曰:
“不去余祐,鎮守不得自遂也。
”然祐素廉,摭拾竟無所得。
未幾,遷山東副使。
父憂,服闋,補徐州兵備副使。
中官王敬運進御物入都,多挾商船,與知州樊準、指揮王良詬。
良發其違禁物,敬懼,詣祐求解,祐不聽。
敬誣奏準等毆己,遂并逮祐,謫為南寧府同知。
稍遷韶州知府,投劾去。
嘉靖初,歷云南布政使,以太仆寺卿召,未行,改吏部右侍郎,祐已先卒。
祐之學,墨守師說,在獄中作《性書》三卷。
其言程、朱教人,專以誠敬入。
學者誠能去其不誠不敬者,不患不至古人。
時王守仁作《朱子晚年定論》,謂其學終歸于存養。
祐謂:
“朱子論心學凡三變,存齋記所言,乃少時所見,及見延平,而悟其失。
后聞五峰之學于南軒,而其言又一變。
最后改定已發未發之論,然后體用不偏,動靜交致其力,此其終身定見也。
安得執少年未定之見,而反謂之晚年哉?
”其辨出,守仁之徒不能難也。
蔡清,字介夫,晉江人。
少走侯官,從林玭學《易》,盡得其肯綮。
舉成化十三年鄉試第一。
二十年成進士,即乞假歸講學。
已,謁選,得禮部祠祭主事。
王恕長吏部,重清,調為稽勛主事,恒訪以時事。
清乃上二札:
一請振紀綱,一薦劉大夏等三十余人。
恕皆納用。
尋以母憂歸,服闋,復除祠祭員外郎。
乞便養,改南京文選郎中。
一日心動,急乞假養父,歸甫兩月而父卒,自是家居授徒不出。
正德改元,即家起江西提學副使。
寧王宸濠驕恣,遇朔望,諸司先朝王,次日謁文廟。
清不可,先廟而后王。
王生辰,令諸司以朝服賀。
清曰“非禮也”,去蔽膝而入,王積不悅。
會王求復護衛,清有后言。
王欲誣以詆毀詔旨,清遂乞休。
王佯挽留,且許以女妻其子,競力辭去。
劉瑾知天下議己,用蔡京召楊時故事,起清南京國子祭酒。
命甫下而清已卒,時正德三年也,年五十六。
清之學,初主靜,后主虛,故以虛名齋。
平生飭躬砥行,貧而樂施,為族黨依賴。
以善《易》名。
嘉靖八年,其子推官存遠以所著《易經》、《四書蒙引》進于朝,詔為刊布。
萬歷中追謚文莊,贈禮部右侍郎。
其門人陳琛、王宣、易時中、林同、趙逮、蔡烈并有名,而陳琛最著。
琛,字思獻,晉江人,杜門獨學。
清見其文異之,曰:
“吾得友此人足矣。
”琛因介友人見清,清曰:
“吾所發憤沉潛辛苦而僅得者,以語人常不解。
子已盡得之,今且盡以付子矣。
”清歿十年,琛舉進士,授刑部主事,改南京戶部,就擢考功主事,乞終養歸。
嘉靖七年,有薦其恬退者,詔征之,琛辭。
居一年,即家起貴州僉事,旋改江西,皆督學校,并辭不赴。
家居,卻掃一室,偃臥其中,長吏莫得見其面。
同郡林希元,字懋貞,與琛同年進士。
歷官云南僉事,坐考察不謹罷歸。
所著《存疑》等書,與琛所著《易經通典》、《四書淺說》,并為舉業所宗。
王宣,晉江人。
弘治中舉于鄉,一赴會試不第,以親老須養,不再赴。
嘗曰:
“學者混朱、陸為一,便非真知。
”為人廓落豪邁,俯視一世。
易時中,字嘉會,亦晉江人。
舉于鄉,授東流教諭,遷夏津知縣,有惠政。
稍遷順天府推官。
以治胡守中獄失要人意,將中以他事,遂以終養歸。
道出夏津,老稚爭獻果脯。
將別,有哭失聲者。
母年九十一而終,時中七十矣,毀不勝喪而卒。
趙逮,字子重,東平人。
弘治中舉鄉試,受《易》于清。
蔡氏《易》止行于閩南,及是北行齊、魯矣。
居母喪毀瘠,后會試不第,遂抗志不出。
生平好濂、洛諸子之學,于明獨好薛氏《讀書錄》。
蔡烈,字文繼,龍溪人。
父昊,瓊州知府。
烈弱冠為諸生,受知于清及莆田陳茂烈。
隱居鶴鳴山之白云洞,不復應試。
嘉靖十二年詔舉遣佚,知府陸金以烈應,以母老辭。
巡按李元陽檄郡邑建書院,亦固辭。
忽山鳴三日,烈遂卒。
主簿詹道嘗請論心,烈曰:
“宜論事。
孔門求仁,未嘗出事外也。
堯、舜之道,孝弟而已。
夫子之道,忠恕而已。
”學士豐熙戍鎮海,見烈,嘆曰:
“先生不言躬行,熙已心醉矣。
”
羅欽順,字允升,泰和人。
弘治六年進士及第,授編修。
遷南京國子監司業,與祭酒章懋以實行教士。
未幾,奉親歸,因乞終養。
劉瑾怒,奪職為民。
瑾誅,復官,遷南京太常少卿,再遷南京吏部右侍郎,入為吏部左侍郎。
世宗即位,命攝尚書事。
上疏言久任、超遷,法當疏通,不報。
大禮議起,欽順請慎大禮以全圣孝,不報。
遷南京吏部尚書,省親乞歸。
改禮部尚書,會居憂未及拜。
再起禮部尚書,辭。
又改吏部尚書,下詔敦促,再辭。
許致仕,有司給祿米。
時張總、桂萼以議禮驟貴,秉政樹黨,屏逐正人。
欽順恥與同列,故屢詔不起。
里居二十余年,足不入城市,潛心格物致知之學。
王守仁以心學立教,才知之士翕然師之。
欽順致書守仁,略曰:
“圣門設教,文行兼資,博學于文,厥有明訓。
如謂學不資于外求,但當反觀內省,則‘正心誠意’四字亦何所不盡,必于入門之際,加以格物工夫哉?
”守仁得書,亦以書報,大略謂:
“理無內外,性無內外,故學無內外。
講習討論,未嘗非內也。
反觀內省,未嘗遺外也。
”反復二千余言。
欽順再以書辨曰:
“執事云:
‘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
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
誠意者,誠其物之意也。
致知者,致其物之知也。
’自有《大學》以來,未有此論。
夫謂格其心之物,格其意之物,格其知之物,凡為物也三。
謂正其物之心,誠其物之意,致其物之知,其為物也,一而已矣。
就三而論,以程子格物之訓推之,猶可通也。
以執事格物之訓推之,不可通也。
就一物而論,則所謂物,果何物耶?
如必以為意之用,雖極安排之巧,終無可通之日也。
又執事論學書有云:
‘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
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
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
事事物物各得其理者,格物也。
”審如所言,則《大學》當云‘格物在致知’,不當云‘致知在格物’,與‘物格而后知至’矣。
”書未及達,守仁已歿。
欽順為學,專力于窮理、存心、知性。
初由釋氏入,既悟其非,乃力排之,謂:
“釋氏之明心見性,與吾儒之盡心知性,相似而實不同。
釋氏之學,大抵有見于心,無見于性。
今人明心之說,混于禪學,而不知有千里毫厘之謬。
道之不明,將由于此,欽順有憂焉。
”為著《因知記》,自號整庵。
年八十三卒,贈太子太保,謚文莊。
曹端,字正夫,澠池人。
永樂六年舉人。
五歲見《河圖》、《洛書》,即畫地以質之父。
及長,專心性理。
其學務躬行實踐,而以靜存為要。
讀宋儒《太極圖》、《通書》、《西銘》,嘆曰:
“道在是矣。
”篤志研究,坐下著足處,兩磚皆穿。
事父母至孝,父初好釋氏,端為《夜行燭》一書進之,謂:
“佛氏以空為性,非天命之性。
老氏以虛為道,非率性之道。
”父欣然從之。
繼遭二親喪,五味不入口。
既葬,廬墓六年。
端初讀謝應芳《辨惑編》,篤好之,一切浮屠、巫覡、風水、時日之說屏不用。
上書邑宰,毀淫祠百余,為設里社、里谷壇,使民祈報。
年荒勸振,存活甚眾。
為霍州學正,修明圣學。
諸生服從其教,郡人皆化之,恥爭訟。
知府郭晟問為政,端曰:
“其公廉乎。
公則民不敢謾,廉則吏不敢欺。
”晟拜受。
遭艱歸,澠池、霍諸生多就墓次受學。
服闋,改蒲州學正。
霍、蒲兩邑各上章爭之,霍奏先得請。
先后在霍十六載,宣德九年卒官,年五十九。
諸生服心喪三年,霍人罷市巷哭,童子皆流涕。
貧不能歸葬,遂留葬霍。
二子瑜、琛,亦戶端墓,相繼死,葬暮側,后改葬澠池。
端嘗言:
“學欲至乎圣人之道,須從太極上立根腳。
”又曰:
“為人須從志士勇士不忘上參取。
”又曰:
“孔、顏之樂仁也,孔子安仁而樂在其中,顏淵不違仁而不改其樂,程子令人自得之。
”又曰:
“天下無性外之物,而性無不在焉。
性即理也,理之別名曰太極,曰至誠,曰至善,曰大德,曰大中,名不同而道則一。
”初,伊、洛諸儒,自明道、伊川后,劉絢、李輩身及二程之門,至河南許衡、洛陽姚樞講道蘇門,北方之學者翕然宗之。
洎明興三十余載,而端起崤、澠間,倡明絕學,論者推為明初理學之冠。
所著有《孝經述解》、《四書詳說》、《周易乾坤二卦解義》、《太極圖說通書》《西銘》釋文、《性理文集》、《儒學宗統譜》、《存疑錄》諸書。
霍州李德與端同時,亦講學于其鄉。
及見端,退語諸生曰:
“學不厭,教不倦,曹子之盛德也。
至其知古今,達事變,末學鮮或及之。
古云‘得經師易,得人師難’,諸生得人師矣。
”遂避席去。
端亦高其行誼,命諸生延致之,講明正學。
初,端作《川月交映圖》擬太極,學者稱月川先生。
及歿,私謚靜修。
正德中,尚書彭澤、河南巡撫李楨請從祀孔子廟庭,不果。
吳與弼,字子傳,崇仁人。
父溥,建文時為國子司業,永樂中為翰林修撰。
與弼年十九,見《伊洛淵源圖》,慨然響慕,遂罷舉子業,盡讀《四子》、《五經》、洛閩諸錄,不下樓者數年。
中歲家益貧,躬親耕稼,非其義,一介不取。
四方來學者,約己分少,飲食、教誨不倦。
正統十一年,山西僉事何自學薦于朝,請授以文學高職。
后御史涂謙、撫州知府王宇復薦之,俱不出。
嘗嘆曰:
“宦官、釋氏不除,而欲天下治平,難矣。
”景泰七年,御史陳述又請禮聘與弼,俾侍經筵,或用之成均,教育胄子。
詔江西巡撫韓雍備禮敦遣,竟不至。
天順元年,石亨欲引賢者為己重,謀于大學士李賢,屬草疏薦之。
帝乃命賢草敕加束帛,遣行人曹隆,賜璽書,赍禮幣,征與弼赴闕。
比至,帝問賢曰:
“與弼宜何官?
”對曰:
“宜以宮僚,侍太子講學。
”遂授左春坊左諭德,與弼疏辭。
賢請賜召問,且與館次供具。
于是召見文華殿,顧語曰:
“聞處士義高,特行征聘,奚辭職為?
”對曰:
“臣草茅賤士,本無高行,陛下垂聽虛聲,又不幸有狗馬疾。
束帛造門,臣慚被異數,匍匐京師,今年且六十八矣,實不能官也。
”帝曰:
“宮僚優閑,不必辭。
”賜文綺酒牢,遣中使送館次。
顧謂賢曰:
“此老非迂闊者,務令就職。
”時帝眷遇良厚,而與弼辭益力。
又疏稱:
“學術荒陋,茍冒昧徇祿,必且曠官。
”詔不許。
乃請以白衣就邸舍,假讀秘閣書。
帝曰:
“欲觀秘書,勉受職耳。
”命賢為諭意。
與弼留京師二月,以疾篤請。
賢請曲從放還,始終恩禮,以光曠舉。
帝然之,賜敕慰勞,赍銀幣,復遣行人送還,命有司月給米二石。
與弼歸,上表謝,陳崇圣志、廣圣學等十事。
成化五年卒,年七十九。
與弼始至京,賢推之上座,以賓師禮事之。
編修尹直至,令坐于側。
直大慍,出即謗與弼。
及與弼歸,知府張璝謁見不得,大恚。
募人代其弟投牒訟與弼,立遣吏攝之,大加侮慢,始遣還。
與弼諒非弟意,友愛如初。
編修張元楨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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