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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对农业发展理论的反思
张磊:
对农业发展理论的反思
对农业发展理论的反思对中国农业发展理论的一种探讨加入WTO后的中国农业正面临巨大的挑战,同时也获得难得的机遇。
中国农业要想抓住机遇,获得可持续发展,必须有一个科学的农业理论作指导。
否则,中国农业发展还会走弯路,现代化目标也难以实现。
中国农业是传统的小农村社经济,如何改造小农经济是中国五十年来处於核心地位的理论问题。
这正如斯诺所说:
路径依赖意味着历史的重要性,人们对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
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和WTO的双重背景下,反思我们过去的农业理论与实践,对于探寻一条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的道路是非常重要的。
一、改造传统理论1大农业理论马克思指出:
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
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他们进行生产的地盘,即小块土地,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任何分工,应用任何科学,因而也就没有任何多种多样的发展,没有任何不同的才能,没有任何丰富的社会关系。
[1]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
[2]因此,马克思指出:
它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造成了消灭它自身的物质手段。
从这时起,社会内部感到受他束缚的力量和激情,就活动起来。
这种生产方式必然被消灭,而且已经在消灭。
[3]但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平衡使恩格斯后来认识到小农经济在一段历史时期还会存在,对小农经济的改造存在另外一条道路,即通过合作社将小农引导到集体经济的发展道路上。
恩格斯指出,我们预见到小农必然灭亡,但是我们无论如何不要以自己的干预去加速其灭亡。
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的时候,我们决不会考虑用暴力去剥夺小农,我们对於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但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
[4]这意味着,即使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小农经济可能仍然存在,这必然使无产阶级政党面临如何改造小农经济的问题。
而社会主义国家不应当也不可能采取资本主义的方式,即通过剥夺小农实现既定目标。
因此,恩格斯提出了通过合作化的方式改造小农经济。
在此之后,列宁发展形成了主导社会主义国家传统农业改造的基本理论分化说。
列宁指出:
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环境中,小农的自然经济只能混一天算一天,慢慢地被折磨死,绝对不会有什麽繁荣。
[5]农业经济的商品化会使生产者趋於分化,日积月累,会形成规模较大的农业资本主义部门,大批小农成为无产者。
因为机器导致生产集中和资本主义协作在农业中的应用。
一方面,采用机器需要大量的资本,因而只有大农业才能办到;另一方面,只有在生产大量农产品时使用机器,才不会亏本;而扩大生产是采用机器的必要条件。
[6]要实现农村转型,就要组织农民进入集体农庄或生产合作社。
列宁虽然提出了理论,但执行的结果并不理想。
1920年底以后,列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通过商业,通过合作社,在经济上把千百万小农联合起来,引起他们经营的兴趣,把他们联合起来,把他们引导到更高的阶段:
在生产中用多种形式联系和联合起来。
[7]可见,列宁在农业生产转变的实践中,对社会主义农业发展的认识发生了重大转变,从强调农民直接发展生产领域的合作转向强调先通过农民在流通领域的合作,然后进一步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
斯大林继承并强化了列宁的分化说,而放弃了列宁对农业发展理论的修正,强调无论条件如何,特大型农业都比小农优越。
斯大林教条化的生搬硬套马恩的理论,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顾现实,强制推行农业合作化,绝对化地将大农业论付诸实践,斯大林1933年在《全苏集体农民突击队员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演说》中讲:
在旧制度下,农民进行单干,用古老陈旧的方法和旧式农具工作,为地主和资本家、为富农和投机分子工作,自己过着半饥半饱的生活而使别人发财致富。
在新的集体农庄制度下,农民按劳动组合的方式共同工作,用新式农具拖拉机和农业机器工作1933年还在《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总结》中肯定要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和建成社会主义社会,除了工业化以外,还必须由个体小农经济过渡到拥有拖拉机和现代农业机器的大规模的集体农业,作为苏维埃政权在农村中唯一的稳固基础。
这使苏联走上了一大二公的道路,形成了苏联范式的集体所有制。
不仅给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带来重大损失,也将这种教条传递给了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也不例外,不仅全盘接受了这种大农业论,而且进一步发展了这种理论。
毛泽东曾明确指出中国的农业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可以动摇私有制。
毛泽东在《关於农业合作化问题》中指出:
在农业方面,在我国条件下,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後才能使用大机器。
[8]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中国农业走上了集体所有制的发展道路。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的农业发展理论,他对集体经济的赞同是继承;而对小农经济走向集体经济的道路问题上,强调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强调科学种田和发展规模经营。
从对农业发展趋势的把握上看,他们都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即都是大农业论。
2小农业论与这种大农业思想相对的是小农业论,其代表人物是美国学者西奥多W舒尔茨和苏联恰雅诺夫院士。
恰雅诺夫在20年代就提出农业与工业经营不同,其名言就是不可能将100俄亩的太阳能集中到1俄亩土地上,它理论的实质就是:
资本主义对农业的渗透更多地经由流通领域发生,不象分化说所强调的那样直接进入农业生产过程。
一旦农民从属於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就可能直接干预生产过程,它从农民农场中将一部分生产环节分离出来,建立一些原料生产基地,从事原料的粗加工。
恰亚诺夫称之为纵向一体化。
在这种情况下,农业尽管还是有小商品生产者分散而独立的性质,却被纳入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聚集成一系列巨大企业的经济体系之中,并因此而受到金融资本主义最高组织形式的控制。
农民农场一体化的最主要形式只能是纵向一体化,并且只能采用合作制形式。
[9]而舒尔茨利用古典经济学方法分析小农经济。
他认为,在传统农业中,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低下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
[10]传统农业的农民能够很好的考虑边际成本与收益,对每一块对生产有用的土地进行有效利用,对每个愿意工作的劳动力给与充分就业。
因而,传统农业是贫穷而有效率的,小农是理性的。
因此,舒尔茨认为可以在不改变小农的生产组织的前提下,通过从外部提供现代生产要素来改造传统农业。
舒尔茨的理论是对大农业理论思路的有力挑战,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3两种理论的应用与实践世界各国在改造传统农业的方式上基本有两种方式,第一,在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保留农民私有制,同时发展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合作社模式;第二,社会主义国实行土地国有化的集体农庄或者是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合作社。
苏联走了前一条途径,而中国走的却是后一条途径。
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国家的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呈现出低效率、平均主义盛行、发展停滞,从而使集体所有制解体,因此,中国走向了产权残缺的家庭承包制。
从农业生产规模上说,这是对小农所有制的一种回归。
这也证明了舒尔茨理论的正确性。
为什么会出现截然相反的两种观点呢?
我认为,这是对农业发展阶段的不同理解所造成的。
将农业发展简单的套用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理论,认为在农业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个与工场手工业(简单协作和分工协作两个发展阶段)时期。
可以通过分工专业化的方式显著地提高劳动生产率。
但是,农业不同於工业,农业的劳动对象是具有生命的生物体,农产品是不可间断的生命连续过程的结果,其生产过程存在严格的继起性,不能将许多农民集中到一起分工协作,工场手工业式的农业是不存在的。
[11]我们应该看到,传统小农经济的致命伤是劳动生产率低下,低下的劳动生产率导致小农生产成本的高昂,在市场中处於竞争劣势。
一般来讲,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方式包括:
协作、分工和机器及科学技术的应用。
可工场手工业式的农业是不存在的。
这致使农业不能通过分工协作提高劳动生产率。
那么,农业就只能利用机器及科学技术实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机器及科学技术的应用是以现代大农业为基础的。
因此,根本改造小农经济必须使小农业向现代大农业跨越。
而从小农经济跨越到现代化大农业是一个自然历史的发展过程。
因此,改造小农经济究竟是应用大农业论抑或小农业论,都要动态考察,但关键是看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空谈对农业的改造,无论是大农业论或小农业论,都注定失败。
二,农业理论中的现代化理论1,农业规模经营理论改革开放后,中国改变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方式,形成了家庭承包制的经营方式。
邓小平对这次由下而上的制度变迁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邓小平指出:
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
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
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重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
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
[12]邓小平的两个飞跃理论所描述的,就是农业发展的前进方向是规模经营,这突现了一个与之矛盾的现实:
如何评价现在的农村土地制度家庭承包制。
家庭承包制所引发的从85年开始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低下使学者们开始反思家庭承包制的作用机制及其缺陷。
然而,研究的高度已经高于过去的传统改造理论,人们将更大的注意力集中在研究如何构建现代农业,即规模经营如何得以实现上。
农业理论也从古典过渡到现代但农业规模经营理论并为一统学界,与之相反的小规模经营理论正是对此应运而生。
在农业规模经营理论看来,规模经营是生产力发展的起码要求,如果规模不经济,规模经营就不能发展,而且还要破坏生产力。
中国农户经济普遍不经济,这是农户收入低的关键。
要逐步缩小工农收入差异,只有靠农业剩馀劳动力的逐步转移和土地集中,靠减少农户数量,扩大农户土地经营规模,改造农业生产方式。
农户具有的严重超小型,高度分散的土地经营规模越来越成为农业经济发展的障碍,小规模分散经营能使农民维持温饱,但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无力使农民收入显著增长。
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抑或欠发达地区,农地规模过小使经营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农民弃农经商或进城务工现象普遍,造成农业粗放经营,甚至大片土地抛荒。
因此,我国农地经营规模必须逐步扩大,并在此过程中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及必然趋势。
2小规模经营理论小规模经营理论认为,规模经济的根源是要素的不可分割性,在农业生产中,除了动力机械外,并非一定要大型或超大型。
在人多地少,劳动力便宜,资金昂贵的社会中,以稀缺的资本去代替廉价的劳动力的经济可行性值得怀疑。
(林毅夫,1994)农业活动是一种以生产活动适应生命运动规律的复杂过程,并且这一不容间断的生命连续过程所发出的信息不但流量极大,而且极不规则,从而导致对农业的人工调节活动无法程序化。
决定了农业生产的不确定性,决定了与之相对应的经济组织不可能是大规模的。
农业的小规模经营是与家庭经营相配的,而农业的规模经营与集体经营组织和农场组织是相对应的。
农业在本质上并不是一个有显著规模效率的产业,农地家庭经营的规模是有效的。
(罗必良,2019)3两种理论的对比分析在这里,两种观点分歧的原因是没有对农业效率进行界定所导致的。
虽然双方都在说农业规模经营与农业效率之间的问题,但所指并非一物。
测定农业效率,可以依据农业经济活动中不同生产要素的效率来判断。
农业的生产要素主要有三个:
土地、劳动和资本。
土地是农业经济活动的物质载体,与其他产业不同,农业经济活动对土地要素的需求更大。
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必须提高其利用率,因此,农业效率的高低也就可以用土地要素的效率来衡量。
(一)土地产出率与土地经营规模土地效率是指土地的产出率即在单位面积的土地上可以生产出的农产品数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农产品的单产水平。
理论分析和农业经济活动的实践都证明,土地产出率与土地经营规模之间基本上是反相关关系,即在农业经济活动中投入的劳动、资本等其他要素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土地经营规模小,在单位面积上投入的劳动和资本多,土地产出率就会提高,此即农业集约式经营。
而土地经营规模越大,分摊到单位面积土地上的劳动和资本的数量就会减少,从而土地产出率就低,此即农业粗放式经营。
从农业发展的历史来看,其演进过程一般表现为从粗放式向集约式的转变。
根据世界银行对肯尼亚不同规模农场的对比研究,发现规模在0.5公顷以下的农场的单产水平是规模在8公顷以上农场的19倍可见,如果用土地产出率指标来测量农业效率,则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往往更有利于提高农业效率大规模的土地经营反倒不利于提高农业效率。
有些学者之所以认为农业效率与土地经营规模是反向关系,其原因就在于此。
(二)劳动生产率与土地经营规模劳动是农业经济活动的另一要素,劳动生产率也可以作为测定农业效率的重要指标。
农业劳动生产率的表示有两种方法,一是用每个农业劳动力在单位时间内(通常为一年)所生产的农产品数量来表示,二者是正比关系;另一种是用单位农产品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间来表示,二者是反比关系。
劳动生产率与土地经营规模之间的关系是:
在一定限度之内,二者是正相关关系,即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缩小土地经营规模则会降低劳动生产率。
但是,超过这个限度之后,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并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当然也不会导致劳动生产率的下降。
这个拐点就是每个劳动力可以耕种的最大面积土地,而它也取决于农业科技水平的高低,其中主要是农业机械化水平的高低。
当土地经营规模在这个拐点之内时,劳动力与土地两种要素之间的配置比例关系不合理,劳动力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此时如果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就会改善两种要素之间的配置比例,使劳动力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
但是,当土地经营规模达到这个拐点之后,它与劳动力之间的配置比例已经达到最优化,此时如果继续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劳动者力不能及,就会造成这部分土地的闲置,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己地,因而并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
事实上,劳动者会理性地决定土地经营规模,既然超过拐点之后继续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并不能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他们就会把土地经营规模控制在这个拐点上。
可见,如果用劳动生产率指标来测量农业效率,则它与土地经营规模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一种正相关关系。
(三)资本效率与土地经营规模资本是农业经济活动中的又一个要素,它实际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其他各种要素的统一表现形式,它的物化形式是劳动力和农业机械等物质资本,因此,也可以用资本效率来测量农业效率。
资本的本质是价值增值,追求利润最大化,资本效率的大小主要用利润量的大小和利润率的高低来表示。
利润总量取决于一定量的资本所生产的农作物总量和单位农产品中包含的利润,等于二者的乘积。
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既要增加农产品总量,更要降低单位农产品成本,提高其利润含量。
在资本投入量一定的情况下,农作物总量和土地经营规模之间的关系是,在一定限度之内,二者是正相关关系,此时,资本多而土地少二者之间配置比例不合理,造成部分资本的闲置与浪费,如果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就可以改善二者之间关系,充分发挥资本作用,增加农作物总量。
但是,超过这个限度,资本作用已经得到充分发挥,继续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资本就力有不及,造成这部分土地的闲置和浪费,因而并不能增加农作物总量。
单位农产品中所包含的利润量和土地经营规模之间的关系,同样有一个限度,在这个限度之内,二者也是正相关关系,扩大土地经营规模会降低成本,增加利润。
因此,在这个限度之内,为了提高资本效率,就必须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当然,达到这个限度之后,资本作用已经得到充分发挥,也就很难再通过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来增加农作物总量和降低单位产品成本和增加利润,提高资本效率。
事实上,农业投资者也会理性地决定土地经营规模,把它控制在这个拐点上。
可见,资本效率与土地经营规模之间基本上也是一种正相关关系,在一定限度之内,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有利于提高资本效率。
有些学者之所以认为农业效率与土地经营规模之间是正相关关系,原因也在于使用资本效率来代表和测量农业效率。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农业发展水平不高,农产品长期供不应求,国家对农业发展所确定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增加农产品总量,甚至到了不计成本、不讲效益的地步。
在耕地资源日渐减少的情况下,这个目标只能通过提高农作物单产水平来实现,也就是追求土地产出率的提高。
而且,计划经济体制忽视和抹煞了农户和生产队的经济利益,农产品价格由国家决定,长期低于价值,以此为工业化提供资本积累。
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劳动生产率和资本效率指标都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1992年以后,我国明确提出要发展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耗费获得尽可能多的净收益,即盈利。
这样,过去那种片面追求土地产出率,不计成本,不讲效益的做法就很难继续下去。
所以,我们不应该再选用土地产出率,而应该选用劳动生产率和资本效率指标来测量我国的农业效率和竞争力。
如果我们用土地产出率指标进行比较,我国并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和一些发达国家,例如1997年,我国粮食亩产水平为300公斤,全世界平均为198公斤,加拿大为186公斤,澳大利亚为131公斤。
以次评定我国农业事高效率的。
但是同样是1997年,我国平均每个农业人口所生产的粮食为560公斤,而全世界平均为804公斤,加拿大是7307公斤,澳大利亚是35685公斤。
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我国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其差距为何不言自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1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2.P693.[2]资本论。
第1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5.P830.[3]资本论。
第1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5.P830.[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P499.[5]列宁全集。
第13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59.P192.[6]列宁全集。
第3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59.PP197-P198.[7]列宁选集。
第4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59.P572.[8]毛泽东。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M]。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5.P20.[9]A恰亚诺夫。
农民经济组织[M]。
北京:
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PP262-263.[10]西奥多W舒尔茨。
改造传统农业[M]。
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7.P29.[11]林善浪。
中国土地制度与效率研究[M]。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P200.[12]邓小平文选[C]。
第3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3.P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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