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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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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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1、为保证模板结构的承载能力,防止在一定条件下出现脆性破坏,应根据模板体系的重要性、荷载特性、连接方法等不同情况,选用适合的钢材型号和材性,且宜采用Q235钢和Q345钢。
对模板的支架材料宜优先选用钢材。
2、下列情况的模板承重结构和构件,不应采用Q235沸腾钢:
1工作温度低于-20℃承受静力荷载的受弯及受拉的承重结构或构件。
2工作温度等于或低于-30℃的所有承重结构或构件。
3、当结构工作温度不高于-20℃时,对Q235钢和Q345钢应具有0℃冲击性的合格保证;对Q390钢和Q420钢应具有-2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4、施工现场的制作的木构件,其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㈠制作的原木、方木结构,不应大于25%;
㈡板材和规格材,不应大于20%;
3受拉构件的连接板,不应大于18%;
4连接件,不应大于15%;
5、常用木胶合模板的厚度宜为12mm、15mm、18mm
组合模板及构配件的容许变形值(mm)
部件名称
容许变形值
钢模板的面板
≦1.5
单块钢模板
≦1.5
钢楞
L/500或≦3.0
柱箍
B/500或≦3.0
桁架、钢模板结构体系
L/1000
支撑系统累计
≦4.0
注:
L为计算跨度,B为柱宽
6、模板结构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㈠受压构件长细比:
支架立柱及桁架,不应大于150;拉条、缀条、斜撑等连系构件,不应大于200;
㈡受拉构件长细比:
钢杆件,不应大于350;木杆件,不应大于250
7、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支架立柱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露天支架立柱为群柱架时,高宽比不应大于5;当高宽比大于5时,必须加设抛撑或缆风绳,保证宽度方向的稳定。
8、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混凝土梁的施工应采用从跨中向两端对称进行分层浇筑,每层厚度不得大于400mm
9、模板中的木构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其中受压立杆应满足计算要求,且其梢径不得小于80mm
10、遇有下列情况时,水平支承梁的设计应采取防倾倒措施,不得取消或改动稍紧装置的作用,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㈠水平支承如倾斜或由倾斜的托板支承以及偏心荷载情况存在时
㈡梁由多杆件组成
㈢当梁的高宽比大于2.5时,水平支承梁的地底面严禁支承在50mm宽的单托板面上
11、当满堂或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高度超过8m时,若地基土达不到承载要求,无法防止立柱下沉,则应先施工地面下的工程,再分层回填夯实基土,浇筑地面混凝土垫层,达到强度后方可支模。
12、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13、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应选用桁架支模或钢管立柱支模。
当层间高度小于或等于5m时,可采用木立柱支模。
14、拼装高度为2m以上的竖向模板,不得站在下层模板上拼装上层模板。
安装过程中英设置临时固定设施。
15、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㈠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㈡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撑头。
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形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㈢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
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方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
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部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
当层高在8~20m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
无处可顶时,应在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㈣木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0mm×50mm木条或25mm×80mm的木板条与木立柱钉牢。
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8mm×3.5mm的钢管,用扣件与钢管立柱扣牢。
木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搭接,并应采用铁钉钉牢。
钢管扫地杆、水平拉杆应采用对接,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并应采用2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处进行固定。
16、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3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17、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㈠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
㈡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15、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规定。
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㈢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4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5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围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
剪刀撑杆件的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角宜为45°~60°。
当建筑层高在8~20m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撑,还有水平剪刀撑的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
当建筑层高超过20m时,在满足以上规定的基础上,应将所有之字斜撑改为连续式剪刀撑。
6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定点。
18、当采用标准门架作支撑时,其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门架的跨距和间距应按设计规定布置,间距宜小于1.2m;支撑架底部垫木上应设固定底座或可调底座。
门架、调节架及可调底座,其高度应按其支撑的高度确定。
②门架支撑可沿梁轴线垂直和平行设置。
当垂直布置时,在两门架间的两侧应设置交叉支撑;当平行布置时,在两门架间的两侧亦应设置交叉支撑,交叉支撑应与立杆上的锁销锁牢,上下门架的组装连接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
③当门架支撑宽度为4跨及以上或5个间距以上时,应在周边底层、顶层、中间每5列、5排在每门架立杆跟部设¢48mm×3.5mm通长水平加固杆,并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
④当门架支撑高度超过8m时,应按(17、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规定执行,剪刀撑不应大于4个间距,并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
⑤顶部操作层应采用挂扣式脚手板铺满。
19、悬挑结构立柱支撑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多层悬挑结构模板的上下立柱应保持在同一条垂直线上。
②多层悬挑结构模板的立柱应连续支撑,并不得少于3层。
20、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地面以下支模应先检查土壁的稳定情况,当有裂纹及塌方危险迹象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方可下人作业。
当深度超过2m时,操作人员应设梯上下。
②距基槽(坑)上口边缘1m内不得堆放模板。
向基槽(坑)内运料应使用起重机、溜索或绳索;运下的模板严禁立放在基槽(坑)土壁上。
③斜支撑与侧模的夹角不应小于45°,支在土壁的斜支撑应加设垫板,底部的对角楔木应与斜支撑连牢。
高大长脖基础若采用分层支模时,其下层模板应经就位校正并支撑稳固后,方可进行上一层模板的安装。
④在有斜支撑的位置,应在两侧模间采用水平撑连成整体。
21、柱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现场拼装柱模时,应适时地安设临时支撑进行固定,斜撑与地面的倾角宜为60°,严禁将大片模板系在柱子钢筋上。
②待四片柱模板就位组拼经对角线校正无误后,应立即自下而上安装柱箍。
③若为整体预组合柱模,吊装时应采用卡环和柱模连接,不得采用钢筋钩代替。
④柱模校正(用四根斜支撑或用连接在柱模顶四角带花篮螺栓的缆风绳,底端与楼板钢筋拉环固定进行校正)后,应采用斜撑或水平撑进行四周支撑,以确保整体稳定。
当高度超过4m时,应群体或成列同时支模,并应将支撑连成一体,形成整体框架体系。
当需单根支模时,柱宽大于500mm应每边在同一标高上设置不得少于2根斜撑或水平撑。
斜撑与地面的夹角宜为45°~60°,下端尚应有防滑移的措施。
⑤角柱模板的支撑,除满足上款要求外,还应在里侧设置能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斜撑。
22、墙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采用散拼定型模板支模时,应自下而上进行,必须在下一层模板全部紧固后,方可进行上一层模板安装。
当下层不能独立安设支撑件时,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②当采用预拼装的大块墙模板进行支模安装时,严禁同时起吊2块模板,并应边就位、边校正、边连接,固定后方可摘钩。
③安装电梯井内墙模前,必须在底板下200mm处牢固地铺满一层脚手板。
④模板未安装对拉螺栓前,板面应向后倾一定角度。
⑤当刚楞长度需接长时,接头处应增加相同数量和不小于原规格的钢楞,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墙模板宽度或高的15%~20%。
⑥拼接时的U型卡应正反交替安装,间距不得大于300mm;2块模板对接缝处的U型卡应满装。
⑦对拉螺栓与墙模板应垂直,松紧应一致,墙厚尺寸应正确。
⑧墙模板内外支撑必须坚固、可靠,应确保模板的整体稳定。
当墙模板外面无法设置支撑时,应在里面设置能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支撑。
多排并列且间距不大的墙模板,当其与支撑互成一体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灌注混凝土时引起临近模板变形。
23、独立梁和整体楼盖梁结构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安装独立梁模板时应设安全操作平台,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独立梁底模或柱模支架上操作及上下通行。
②底模与横楞应拉结好,横楞与支架、立柱应连接牢固。
③安装梁侧模时,应边安装边与底模连接,当侧模高度多于两块时,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④起拱应在侧模内外楞连固前进行。
⑤单片预组合梁模,钢楞与板面的拉结应按设计规定制作,并应按设计吊点试吊无误后,方可正式吊运安装,侧模与支架支撑稳定后方准摘钩。
24、楼板或平台板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预组合模板采用桁架支模时,桁架与支点的连接应固定牢靠,桁架支承应采用平直通长的型钢或木方。
②当预组合模板块较大时,应加钢楞后方可吊运。
当组合模板错缝拼配时,板下横楞应均匀布置,并应在模板端穿插销。
③单块模就位安装,必须待支架搭设稳固、板下横楞与支架连接牢固后进行。
④U型卡应按设计规定安装。
25、其他结构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安装圈梁、阳台、雨篷及挑檐等模板时,其支撑应独立设置,不得支搭在施工脚手架上。
②安装悬挑结构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悬挑工作台,并应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作业处的下方不得有人通行或停留。
③烟囱、水塔及其他高大构筑物的模板,应编制专项施工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详细地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后方可安装。
④在危险部位进行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26、支架立柱拆除
①当拆除钢楞、木楞、钢桁架时,应在其下面临时搭设防护支架,使所拆楞梁及桁架先落在临时防护支架上。
②当立柱的水平拉杆超出2层时,应首先拆除2层以上的拉杆。
当拆除最后一道水平拉杆时,应和拆除立柱同时进行。
③当拆除4~8m跨度的梁下立柱时,应先从跨中开始,对称地分别向两端拆除。
拆除时,严禁采用连梁底板向旁侧一片拉到的拆除方法。
④对于多层楼板模板的立柱,当上层及以上楼板正在浇筑混凝土时,下层楼板立柱的拆除,应根据下层楼板结构砼强度的实际情况,经过计算确定。
⑤拆除平台、楼板下的立柱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处。
⑥对已拆下的钢楞、木楞、桁架、立柱及其他零配件应及时到指定地点。
对有芯钢管立柱运出前先将芯管抽出或用销卡固定。
27、普通模板拆除
⒈拆除条形基础、杯形基础、独立基础或设备基础的模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前应先检查基槽(坑)土壁的安全情况,发现有松软、龟裂等不安全因素时,应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2模板和支撑杆件等应随拆随运,不得在离槽(坑)上口边缘1m以内堆放。
3拆除模板时,施工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方。
应先拆内外木楞、再拆木面板;钢模板应先拆钩头螺栓和内外钢楞,后拆U形卡和L形插销,拆下的钢模板应妥善传递或用绳钩放置地面,不得抛掷。
拆下的小型零配件应安入工具袋内或小型箱笼内,不得随处乱扔。
⒉拆除柱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模板拆除应分别采用分拆散和分片拆2种方法。
分散拆除的顺序应为:
拆除拉杆或斜撑、自上而下拆除柱箍或横楞、拆除竖楞,自上而下拆除配件及模板、运走分类堆放、清理、拔钉、钢模维修、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入库备用。
分片拆除的顺序应为:
拆除全部支撑系统、自上而下拆除柱箍及横楞、拆掉柱角U形卡、分2片或4片拆除模板、原地清理、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分片运至新支模地点备用。
2柱子拆下的模板及配件不得向地面抛掷。
⒊拆除墙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模分散拆除顺序应为:
拆除斜撑或斜拉杆、自上而下拆除外楞及对拉螺栓、分层自上而下拆除木楞或钢楞及零配件和模板、运走分类堆放、拔钉清理或清理检修后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入库备用。
2预组拼大块墙模拆除顺序应为:
拆除全部支撑系统、拆卸大块墙模接缝处的连接型钢及零配件、拧去固定埋设件的螺栓及大部分对拉螺栓、挂上吊装绳扣并略拉紧吊绳后,拧下剩余对拉螺栓,用方木均匀敲击大块墙模立楞及钢模板,使其脱离墙体,用撬棍轻轻外撬大块墙模板使全部脱离,指挥起吊、运走、清理、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备用。
3拆除每一大块墙模板的最后2个对拉螺栓后,作业人员应撤离大模板下侧,以后的操作均应在上部进行。
个别大块模板拆除后产生局部变形着及时整修好。
4大块模板起吊时,速度要慢,应保持垂直,严禁模板碰墙体。
⒋拆除梁、板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板模板应先拆梁侧模,再拆板底模,最后拆除梁底模,并应分段分片进行,严禁成片撬落或成片拉拆。
2拆除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地方进行操作,严禁站在已拆或松动的模板上进行拆除作业。
3拆除模板时,严禁用铁棍或铁锤乱砸,已拆下的模板应妥善传递或用绳钩放至地面。
4严禁作业人员站在悬臂结构边缘敲拆下面的底模。
5待分片、分段的模板全部拆除后,方允许将模板、支架、零配件等按指定地点运出堆放,并进行拔钉、清理、整修、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入库备用。
28、特殊模板拆除:
⒈对于拱、薄壳、圆穹屋顶和跨度大于8m的梁式结构,应按设计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从中心沿环圈对称向外或从跨中对称向两边均匀放松模板支架立柱。
⒉拆除圆形屋顶、筒仓下漏斗模板时,应从结构中心处的支架立柱开始,按同心圆层次对称地拆除向结构的周边。
⒊拆除带有拉杆拱的模板时,应在拆除前先将拉杆拉紧。
29、安全管理
①安装和拆除模板时,操作人员应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②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应严格按施工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施工。
满堂模板、建筑层高8m及以上和梁跨大于或等于15m的模板,在安装、拆除作业前,工程技术人员以书面形式向作业班组进行施工操作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班组应对照书面交底进行上、下班的自然和互检。
3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立柱底部基土应回填夯实
2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
3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
4立杆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
5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的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应可靠
6安全网和各种安全设施应符合要求
4对符荷面积和高4m以上的支架立柱采用扣件式钢管、门式钢管脚手架时,除应有合格证外,对所用扣件应采用扭矩扳手进行抽检,达到合格后方可承力使用。
5施工用的临时照明和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当为满堂模板、钢支架及特别潮湿的环境时,不得超过12V。
照明行灯及机电设备的移动线路应采用绝缘橡胶套电缆线。
6当钢模板高度超过15m时,应安设避雷设施,避雷设施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7使用后的木模板应拔除铁钉,分类进库,堆放整体。
若为露天堆放,顶面应遮防雨篷布。
8使用后的钢模、钢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后的钢模、桁架、钢楞和立柱应将粘结物清理洁净,清理时严禁采用铁锤敲击的方法。
2清理后的钢模、桁架、钢楞、立柱,应逐块、逐榀、逐根进行检查,发现翘曲、变形、扭曲、开焊等必须修理完善。
3清理整修好的钢模、桁架、钢楞、立柱应刷防锈漆。
4钢模板及配件,使用后必须进行严格清理检查,已损坏断裂的应剔除,不能修复的应报废。
螺栓的螺纹部分应整修上油,然后应分别按规格分类装在笼内备用。
5钢模板及配件等修复后,应进行检查验收。
凡检查不合格者应重新整修。
待合格后方准应用,其修复后的质量标准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mm)
项目
允许偏差
(mm)
钢
结
钩
板面局部不平度
≦2.0
钢
模
板
板面绣皮麻面,背面粘砼
不允许
板面翘曲矢高
≦2.0
孔洞破裂
不允许
板侧凸棱面翘曲矢高
≦1.0
零
配
件
U形卡卡口残余变形
≦1.2
板肋平直度
≦2.0
钢楞及支柱长度方向弯曲度
≦L/1000
焊点脱焊
不允许
桁架
侧向平直度
≦2.0
6钢模板由拆模现场运至仓库或维修场地时,装车不宜超出栏杆,少量高出部分必须栓牢,零配件应分类装箱,不得散装运输。
7经过维修、刷油、整理合格的钢模板及配件,如需运往其他施工现场或入库,必须分类装入集装箱内,杆应成捆、配件应成箱,清点数量,入库或接收单位验收。
8装车时,应轻搬轻放,不得相互碰撞,卸车时,严禁成捆从车上推下和拆散抛掷。
9钢模板及配件应放入室内或敞棚内,当需露天堆放时,应装入集装箱内,底部垫高100mm,顶面应遮盖防水篷布或塑料布,集装箱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层。
材料
钢材
抗拉强度:
是衡量钢材抵抗拉断的性能指标,而且是直接反映内部组织的优劣,并与疲劳强度有着比较密切的关系。
伸长率:
时衡量钢材塑性性能的指标。
而塑性又是在外力作用下产生永久时抵抗断裂的能力。
因此,除应具有较高的强度外,尚应要求具有足够的伸长率。
屈服强度(或屈服点):
时衡量结构的承载能力和确定强度设计值的重要指标。
碳含量:
因建筑钢的焊接性能主要取决于碳含量,碳的合适含量,宜控制在0.12%~0.2%之间,超出该范围幅度越多,焊接性能变差的程度就越大。
模板构造与安装
1模板设计与施工说明书在介绍了该工程模板总的情况后,主要内容中要重点说明下列事项:
1模板设计所取用的垂直荷载和混凝土侧压力的数值。
并据此对混凝土的浇筑工艺提出应注意的事项。
2对特殊的部位提出特殊的质量、安全要求和保证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
2模板安装的顺序大体说是:
柱墙→梁→板,具体来说按设计和施工说明书规定的顺序进行。
由于有些模板支柱直接承在基土上,因此,对基土情况也应予慎重考虑,严防下沉现象发生。
3一般操作规程中规定应拼缝严密,不得漏浆。
考虑到木模板拼缝过于严密,洒水湿润后会膨胀变形,所以,本规范规定无论采用钢模板、木模板还是其他材料制成的模板,拼缝以保证不漏浆为原则。
4竖向模板时指墙、柱模板,在安装时应随时用临时支撑进行可靠固定,防止倒塌伤人。
在安装过程中还应随时拆换支撑或加支撑以保证随时处于稳定状态。
5二次支撑时指板或梁模板未拆除前或拆除后,板上需堆放或安放设备材料,而这些所增加的荷载远大于现时混凝土所能承受的荷载或者超过设计所允许的荷载,于是需第二次加些支撑来满足堆载的要求,这就称为第二次支撑。
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
1对水平支承桁架一定要满足设计的跨度,尤其是伸缩式桁架,一定要满足搭接长度不能小于500mm,上下弦也不得少于两个插销销钉;当多榀成排放置时,在下弦折角处要按正文要求于桁架间加设水平撑。
2木立柱由于材质的原因,在模板高度较大时,比较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一般不能接长,本条对此进行了严格规定。
3扣件式立柱采用对接接长,能达到传力明确,没有偏心,可大大提高承载能力。
试验表明,一个对接扣件的承载能力比搭接的承载能力大2.14倍。
而搭接会产生较大的偏心荷载,造成事故。
4门架平行于梁轴线布置主要用于现浇梁、预制模板结构,为加快施工进度,门架用于梁底支撑,兼做楼板支架。
但交叉支撑不易设置,有些厂家生产距为957、1375的交叉支撑,而采用这种形式一般来说应采用垂直梁轴线布置为宜。
模板拆除
1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首先按照模板设计规定进行,原则上应先拆非承重部位,后拆承重部位,并遵守自上而下的原则。
2一般承重模板均应先拆去支架立柱,而立柱所支承的支架模板结构均相互有关联,很易引起其他部位模板的塌落,故对易塌部分应先设临时支撑支牢,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3对已拆除模板的结构,一般其混凝土强度均只达到设计的75%,若此时就需要其承受全部设计使用荷载,或者虽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的100%,但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即所谓第二次支撑。
4拆模后,对各种预留洞口、管沟、电梯洞口、楼梯口或高低差较大处均应及时盖好、拦好并处理好,防止发生一切不应发生的安全事故。
5立柱拆除时,不能将梁底板与立柱连在一起整体一片拉到,这样太危险,同时也极易把楼层结构或其他结构砸坏。
现浇多层或高层建筑一般均规定连续三层不准拆除模板结构(包括立柱在内),若需提前拆除必须进行科学的计算方可决定拆除与否,决不允许盲目拆除造成严重后果。
6因基础模板一般处于自然地面以下,拆模时应将拆下的楞梁、模板及配件等随时派人运到离基础较远的地方,以免基坑附近地面受压造成坑塌壁塌方或模板及配件滑落伤人。
拆除楞及模板应由上而下,由表及里,避免上下交叉作业,以确保安全。
在基础模板拆完后,应派专人彻底清理一次,在基础四周失落的配件全部拾回后,再进行基础回填土施工。
7单块组拼的柱模,在拆除柱箍钢楞后,如有对拉螺栓应先行拆除,然后才能自上而下逐步拆除配件及模板。
对分片组装的柱模,则一般应先拆除两个对角的U形卡并作临时支撑后,再拆除另两个对角U形卡,或者将四边临时支撑好再拆除四角U形卡。
待吊钩挂好后,拆除临时支撑,方能脱模起吊。
8单块组拼的墙模,在拆除穿墙螺栓,大小楞和连接件后,从上到下逐步水平拆除;预组拼的大块墙模,应在挂好吊钩,检查所有连接件是否拆除后,拴好导向拉绳,方能拆除临时支撑脱模起吊,严防模板撞墙造成墙体裂缝或撞坏模板。
9拆除钢模板时,应先拆钩头螺栓和内外钢楞,然后拆下U形卡、L形插销,再用钢钎轻轻撬动钢模板,或用木锤,或用带胶皮垫的铁锤轻击钢模板,把第一块钢模板拆下,然后再逐块拆除。
对已拆下的钢模板不准随意抛掷,以确保钢模完好。
10拆除悬挂脚手架和模板的顺序及方法如下:
(爬升模板拆除)
1应自下而上拆除悬挂脚手架和安全措施
2拆除分块模板间的拼接件
3用起重机或其他起吊设备吊住分块模板,并收紧起重索
4拆除模板爬升设备,使模板和爬架脱开
5将模板吊离墙面和爬架,并吊放至地面
6拆除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爬架上,严禁站在被拆除的分块模板上
7支架柱和附墙架的拆除应用起重机或其他垂直运输机械进行,并符合以下的顺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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