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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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港澳台和外籍人口试点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检验港澳台和外籍人口,以及内地居民在人口普查中的组织方式,调查表指标设置的可行性,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做准备,特进行本次试点调查。
二、调查范围
本次试点调查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的福田街道进行。
三、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
调查对象为居住在本户的所有人口,包括三部分人:
(1)内地居民;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3)外国人。
四、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共有三种调查表,每种调查表的内容有所不同,不同的调查对象填写不同的调查表。
1、内地居民调查表
2、港澳台居民调查表
3、外国人调查表
五、调查标准时间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9年4月1日0时。
六、调查的组织实施
1、调查的组织:
本次调查由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统一领导,由广东省统计局和试点所在市、区、街道负责具体实施。
2、调查方式:
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采取由调查员送表到户,被调查者自己填写,然后调查员收回的方式。
内地居民采取调查员入户登记的方式。
3、调查员的选调:
调查员要选择熟悉当地情况、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担任。
4、调查员的培训:
培训由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负责。
5、调查的时间安排:
(1)2月底之前确定调查点;
(2)3月20日前将调查所需的各种物资运送到调查点所在街道办事处;
(3)3月20日前完成调查员选聘;
(4)3月23日进行调查员培训;
(5)3月24—31日进行摸底工作,并将调查表发送到有港澳台和外国人的被调查户;
(6)4月1—10日进行入户登记,回收港澳台和外国人调查表;
(7)4月11—12日进行复查核实工作;
(8)4月13日开始数据编码、录入工作;
(9)4月30日将录入结果上报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
七、数据处理
由广东省统计局负责数据录入程序的研制,并组织数据录入工作。
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负责数据汇总工作。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和外籍人口试点调查
内地居民调查表填写说明
一、调查对象
本次试点的调查对象为广东省深圳市试点区域的全部人口,既包括中国内地居民,也包括在内地居住的港、澳、台地区的居民和外国人。
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内地居民填写《内地居民调查表》。
包括两部分人:
一是2009年3月31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二是2009年3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但户口登记在本户的人。
2、2009年4月1日以前来到中国内地且现在仍在内地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填写《港澳台居民调查表》。
3、2009年4月1日以前来到中国内地且现在仍在内地居住的外国人填写《外国人调查表》。
二、调查的标准时间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9年4月1日零时。
现场登记时间为2009年4月1日至10日。
三、调查表的填写方法
1.调查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有标准答案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圈填,每个问题圈填一个标准答案。
没有标准答案的项目,用文字或阿拉伯数字据情填写。
3.调查表以户为单位填写。
每张调查表可以填写5人,超过5人的户,可按人数需要增加调查表。
增加的调查表只填写本户地址、户编号和按人填写的项目。
增加的调查表上的户编号应与本户第一张表上的户编号相同。
4.调查表填写按本户地址、户记录、人记录的顺序进行。
先填写封面的本户地址,然后填写户记录,填写完户记录,再逐人填写人记录。
本户地址填写本户所在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调查小区的名称。
5.调查员每填完一户,要将调查表中各项填报的内容向申报人宣读,核对无误后,由申报人和调查员分别签字。
调查员还要填写入户登记的日期。
四、《调查表》指标解释
按户填报的项目
按户填报的项目要求所有的户(家庭户和集体户)都填报。
(一)户编号(H1)-填写各户在《户主姓名底册》上的“户编号”。
为了保证每个调查小区的“户编号”都是连续的,在登记时如果发现某一“户编号”位置上的户为空户,即2009年3月31日晚上没有人居住在本户,而且也没有户口挂在本户,则把《户主姓名底册》上最后一户移到此位置,并占用该户“户编号”,其原来的“户编号”作废。
如果登记时发现某一“户编号”位置上实际居住着两户,其中一户使用原来的“户编号”,另一户的“户编号”续在本调查小区所有户编号的最后,按顺序编写;居住三户或以上的,依次类推。
在一个调查小区中,每一户都必须对应一个户编号,且只对应一个户编号。
(二)户别(H2)-按家庭户、集体户的类型圈填。
1.家庭户:
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家庭户。
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2.集体户:
指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工厂、矿山、工地、农场、公司、商店、医院、托儿所、敬老院、寺院、教堂等单位内集体宿舍及其他住所、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集体户以一个居住房间为一户进行登记。
(三)本户应登记人数(H3)-包括两个部分人。
一部分是2009年3月31日晚居住本户的人数,既包括户口在本户的人数,也包括户口不在本户的人数,填写H3的第一项;另一部分是户口在本户,2009年3月31日晚未居住本户的人数,填写H3的第二项。
(四)住房用途(H4)-按本户住房的实际情况据情圈填。
设有三个标准答案:
1.生活用房:
指本户所居住的住房只用于生活。
2.兼作生产经营用房:
指本户住房除作为生活用房外,还兼作生产或经营用房。
如私人开的小裁缝店,只有一间房,吃、住、工作都在这同一间房中。
3.无住房:
指居无定所的户(如流动人口中那些睡在桥下、公园、车站或睡在运载货物、商品车辆上的人等)。
圈填此标准答案的户,不再填报以后的户记录项目。
(五)是否合住(H5)-指在一套住房中,居住着两户或两户以上的居民。
不包括在一个院子里居住两户或两户以上的居民。
按标准答案据情圈填。
(六)建筑层数(H6)-指本户住房所属建筑物的层数。
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以上计算。
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不含2.20m)的,计算自然层数;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此项目设有四个标准答案,据情圈填。
(七)承重类型(H7)-指本户住房所属建筑物的承重类型。
此项目设有4个标准答案,据情圈填。
1.钢及钢筋混凝土结构-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及钢筋混凝土建造的。
它包括“钢结构”、“钢、钢筋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三种结构类型。
钢结构:
承重的主要构件是钢材料建成的,包括悬索结构。
钢、钢筋混凝土结构:
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钢筋混凝土建成的。
如一幢房屋一部分梁柱采用钢、钢筋混凝土构架建成。
钢筋混凝土结构:
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
包括薄壳结构、大模板现浇结构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建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
2.混合结构-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
如一幢房屋的梁是用钢筋混凝土制成,以砖墙为承重墙,或者梁是用木材建造,柱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
3.砖木结构-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砖、木材建造的。
如一幢房屋是木制房架、砖墙、木柱建成的。
4.其他结构-指不属于上述类型的房屋。
如竹结构、砖拱结构、窑洞等。
(八)本户住房间数(H8)-指除厨房、厕所和厅以外的所有自然间数(包括扩建的房间)。
填写本项目时应注意:
1.在旅馆或租借的房屋居住的户,一律按现住所的实际居住情况填写其住房间数。
2.合住同一所住房的,在填写住房间数时,填写其独立使用的房间数。
3.兼作生产经营用房的房间也应计算在住房间数内,只作为生产经营用房的房间不计算在住房间数内。
4.一户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如果没有出租或借给其他人居住,要把这几处住房的住房间数和住房面积分别相加。
有关住房的其他项目,以常住地的状况为准。
(九)本户住房建筑面积(H9)-本户住房的建筑面积按住房的外墙计算。
只知道使用面积的,则可用下面的公式换算:
使用面积(包括扩建的使用面积)÷0.7=建筑面积
填写此项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在旅馆或租借的房屋居住的户,一律按现住所的实际情况填写其住房面积。
2.居住在工作场所的户,住房面积应该填写其居住房间的建筑面积。
3.合住在同一所住房里的住户,其建筑面积为各户所独立使用的房间面积加上公共使用面积(包括厨房、厕所、门厅、阳台等)的一部分:
两户合住的,各按二分之一计算;三户合用的各按三分之一计算;四户及以上合用的依此类推。
(十)是否饮用自来水(H10)-自来水是指经过公用设施净化处理的管道输送水。
可以是一户独立使用,也可以是两户或两户以上共用。
在院子里自己打的机井不能算作有自来水。
(十一)主要炊事燃料(H11)-指本户用于炊事的主要燃料,本项目设有五个标准答案。
如果本户用于炊事的燃料有两种以上,只选择主要的一种圈填。
(十二)住房内有无厨房(H12)-厨房是指专供做饭使用,不论是否装有上下水道及固定灶具的房间。
设有3个标准答案,可据情圈填。
在过道、客堂等处烧饭的和在庭院、路边搭建的、低矮的临时简陋设施中做饭的都不算有厨房。
(十三)住房内有无厕所(H13)-厕所是指本户住房内的正式厕所(可以是抽水式的,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露天的简易厕所不算有厕所。
设有五个标准答案,可据情圈填。
(十四)住房内有无洗澡设施(H14)-住房内的洗澡设施是指住房内有固定浴缸(浴盆)或淋浴龙头等,并能够使用的洗浴设施。
本项目设有四个标准答案:
1.统一供热水:
指本户洗浴用热水由社区、物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统一供应。
2.家庭自装热水器:
指本户洗浴用热水是由自己安装的各种热水器供应。
如电热水器、燃气(罐装、管道)热水器等。
3.其他:
指上述两种以外的其他洗浴设施。
4.无:
住房内没有洗浴设施。
(十五)住房来源(H15)-指本户获取住房的几种情况。
此项目设有七个标准答案:
1.自建:
指城镇或农村中个人自筹资金建造的住房,其产权属于个人所有。
2.购买商品房:
指个人从房地产开发部门以市场价购买的房屋,享有对房屋的全部产权。
在二级市场上购买的商品房也圈填此项。
3.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房屋使用功能可以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经济适用房也包括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住房。
4.购买原公有住房:
指个人以成本价或优惠价购买的企事业单位原作为福利分配给本单位职工的住房,享有对房屋的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
5.租赁公有住房:
由单位作为福利租借给本单位职工的住房。
产权归单位所有,个人只交纳少量房租。
圈填此标准答案的,跳填H17。
6.租赁商品房:
本户住房是向私人、单位或房地产开发部门租借,并按市场价格交纳房租的。
圈填此标准答案的,跳填H17。
7.其他:
不属于以上几种房屋产权性质的填报此项。
圈填此标准答案的,跳填H18。
(十六)购建住房费用(H16)-H15中圈填了标准答案“1-4”的户填报此项目。
自建房屋户和购房户根据自己在建房和购房过程中所花费用,按当时价格据实填写。
(十七)月租房费用(H17)-H15中圈填了标准答案“5”或“6”两项的户填报此项目。
根据每月用于交纳房租金额,据实填写。
(十八)房屋管理方式(H18)-指本户所属房屋的托管方式。
本项设有五个标准答案,据情圈填。
(十九)住房类型(H19)-指本户住房所属建筑依不同建筑目的划分为四种类型。
据情圈填。
(二十)产权人类型(H20)-指根据本户住房产权人的户口登记地以及国籍的不同,分为五种情况,据情圈填。
(二十一)家庭户年收入(H21)-指家庭成员得到的工薪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之和,不包括出售财务收入和借贷收入。
以户为单位计算。
按人填报的项目
每个人都填报的项目(R1-R8)
(一)姓名(R1)-填写被登记人的正式姓名。
没有正式姓名的可填小名或某某氏,但不能填笔名、代号等。
婴儿未起名的,可填“未取名”。
(二)与户主关系(R2)-指被登记人与本户户主的关系。
调查员根据申报人的回答据情圈填。
申报人不是户主的,注意在圈填时,不要将某人与申报人的关系,错填为与户主的关系。
本项目设有十个标准答案:
0.户主:
按家庭日常生活习惯确定户主。
1.配偶:
指户主的妻子或丈夫。
2.子女:
指户主的子女。
3.父母:
指户主的父母或继父母、养父母。
4.岳父母或公婆:
指户主配偶的父母或继父母、养父母。
5.祖父母:
指户主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
6.媳婿:
指户主子女的配偶。
7.孙子女:
指户主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孙媳婿、外孙媳婿、重孙子女、重孙媳婿、重外孙子女、重外孙媳婿。
8.兄弟姐妹:
指户主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
9.其他:
指本户除以上九种人以外的成员。
家庭户的户主登记为第一人,圈填“0”;如果户主的配偶也在本户登记,应登记为第二人,圈填“1”;然后再登记该户的其他成员。
在登记集体户时,第一人登记为户主,圈填“0”,本户其他成员与户主关系一律登记为其他,圈填“9”。
(三)性别(R3)-指被登记人的性别,男性圈填“1”,女性圈填“2”。
(四)出生年月(R4)-指被登记人的出生年、月,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只知道农历的,要换算成公历。
按照一般的规律,农历的月份与公历的月份相差一个月左右,换算时农历的月份加1即可作为公历的月份,但要注意农历的12月应当是公历下一年的1月。
(五)户口登记地(R5)-指被登记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地情况,设有五个标准答案,调查员根据被登记人的实际情况,据情圈填。
1.本调查小区:
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调查小区的人,包括原户口登记地在本户,现在国外工作或学习,暂无户口的人。
2.本乡(镇、街道)其他调查小区:
指现住本调查小区,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乡(镇、街道)其他调查小区的人。
3.本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
指现住本调查小区,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县、县级市和市辖区的其他乡(镇、街道)的人。
4.其他县(市、区):
指现住本调查小区,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县、县级市和市辖区以外所有地区的人。
圈填本答案的人还需填写常住户口登记地所在省(市、自治区)、市(地)、县(市、区)的具体名称。
5.户口待定:
指现住本调查小区,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的人。
包括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的人。
(六)调查时点居住地(R6)-指被登记人在调查标准时间前一晚居住在何处。
设有五个标准答案,据情圈填。
1.本调查小区:
指调查时点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的人。
如果本户在本调查小区拥有一套以上的住房,可确定其中一处进行登记。
2.本乡(镇、街道)其他调查小区:
指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调查小区,调查时点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其他调查小区的人。
3.本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
指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调查小区,调查时点居住在本县、县级市和市辖区的其他乡(镇、街道)的人。
4.其他县(市、区):
指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调查小区,居住在本县、县级市和市辖区以外所有地区的人。
圈填本答案的人还需填写调查时点居住地所在省(市、自治区)、市(地)、县(市、区)的具体名称。
5.国外:
指原户口登记在本户,现在国外工作学习,暂无户口的人。
(七)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R7)-指调查标准时间时被登记人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时间,设有九个标准答案。
可据情圈填。
1.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
指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
即户口登记地在本乡(镇、街道),调查标准时间前一晚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的人。
2.半年以下:
指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下的人。
3.半年至一年:
指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含半年),但不满一年的人。
4.一年至两年:
指离开户口登记地一年以上(含一年),但不满两年的人。
5.两年至三年:
指离开户口登记地两年以上(含两年),但不满三年的人。
6.三年至四年:
指离开户口登记地三年以上(含三年),但不满四年的人。
7.四年至五年:
指离开户口登记地四年以上(含四年),但不满五年的人。
8.五年至六年:
指离开户口登记地五年以上(含五年),但不满六年的人。
9.六年以上:
指离开户口登记地六年以上(含六年)的人。
(八)是否归侨或侨眷(R8)-指被调查人是否是归侨或者侨眷。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侨眷包括华侨、归侨在国内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16周岁及以上的人填报项目(R9)
(九)上周工作情况(R9)-您在调查时点前一周(3月25-31日)是否为取得收入而工作了1小时以上:
这里所说的工作是指为获取工资、实物报酬或经营收入而实际从事的各种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
义务劳动和公益性劳动都不是以取得收入为目的的,所以不属于这里所说的工作。
“为取得收入而工作”,是强调工作的目的性。
只要是目的在于取得收入的工作,无论实际是否取得了收入,都应属于这里所说的工作。
对于平时主要在家做家务,有时也从事一些临时性工作(如干农活、销售商品)的人,只要在调查时点前的一周中,工作时间达到一个小时,就算进行了工作。
本项设有三个选项:
1.是。
指在调查时点前的一周中,为取得收入而干过固定的、临时的或兼职的工作,并且工作时间达到了一小时。
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或假期以及正式办理离休、退休手续的人为取得收入而从事了工作,也圈填此项。
家庭成员在自家经营的摊位、商店、门市部、工厂劳动,即使没有任何收入,也应视作为取得收入而工作。
2.在职正休假、学习、临时停工或季节性歇业。
休假是指在调查时点前的一周中,因各种原因休假未工作(包括正常的年休假、疗养假及空勤人员、船员、火车乘务人员的轮休假等)以及各种原因的请假未工作(包括病假、工伤假、产假、事假、婚丧假、探亲假等)。
个人档案、人事关系已在某单位,但因各种原因本人尚未到新单位报到上班,如军人退伍或工作调动等,可视为休假。
学习是指有工作单位,在调查时点前的一周正参加脱产学习或培训。
临时停工是指在调查时点前的一周中,由于机械或电力故障、原料或燃料短缺、天气灾害或其他灾害等原因引起的暂时未工作。
季节性歇业指从事季节性工作,在调查时点前的一周中,正值歇业。
承包土地的农民,如果从事农活或其他工作的时间超过一个小时,则圈填“1.是”;如果外出打工,在调查时点前的一周中,未从事任何工作,则圈填“3.未做任何工作”;如果在调查时点前的一周中,没有外出打工,且未干任何农活或从事其他任何有收入的工作,则圈填本项。
3.未做任何工作。
指没有工作单位,且在调查时点前的一周中未从事过任何临时性工作的人,圈填此项。
对于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原单位已无工作岗位的下岗、内退人员,在调查时点前的一周中未从事任何工作的,也圈填此项。
圈填此项的直接跳填F14。
本项圈填“1.是”的,要回答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按在调查时点前的一周中实际的工作时间填写,而不能按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时间填写。
计算工作时间,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一种以上有收入工作的,应将几项工作时间相加计算。
(2)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应将加班加点的时间一并计算在内。
(3)实行不坐班制的教育工作者、科研人员、新闻工作者等,无论其主业工作时间是否达到每周40小时,其主业工作时间均按每周40小时计算。
(4)农村人口中既干家务劳动又从事农业或其工作的人,填写上一周为取得收入实际工作小时数,家务劳动时间除外。
中国政府将进行全国人口普查。
为做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表号:
R712表
国家统计局决定进行本次试点调查。
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
我们将对您在调查表中填写的信息给予保密,敬请合作。
文号:
国统字〔2009〕18号
有效期至:
2009年5月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港澳台和外籍人口试点调查
(港澳台居民调查表)
本户地址:
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普查区调查小区户编号
为方便有关住户成员填报,本调查表内设有一范例,以供参考。
同时亦请参阅附上的填写说明。
例
H1.
住户类型
1.家庭住户2.集体住户
1、2、
1、2、
H2.
居所租住权
1.自置
2.租
3由雇主提供
4.免交租金
5.其它(请注明)
1、
2、
3、
4、
5、____
1、
2、
3、
4、
5、____
H3
住户人数
(a)港澳台人士
(b)国内人士
(c)其它人士
总数[=(a)+(b)+(c)]
1
1
(a)___名
0
(b)___名
2
(c)___名
共___名
(a)___名
(b)___名
(c)___名
共___名
第一部分:
住户资料
第二部分:
港澳台人士的个人资料(只供港澳台人士填写)
例
第一人
第二人
第三人
第四人
R1.姓名/称号
陈大文
R2.与户主关系
1、户主
2、配偶
3、子女
4、父母
5、祖父母
6、孙子女
7、兄弟姐妹
8、其它
1、
2、
3、
4、
5、
6、
7、
8、
1、
2、
3、
4、
5、
6、
7、
8、
1、
2、
3、
4、
5、
6、
7、
8、
1、
2、
3、
4、
5、
6、
7、
8、
1、
2、
3、
4、
5、
6、
7、
8、
R3.性别
1、男2、女
1、2、
1、2、
1、2、
1、2、
1、2、
R4.出生年月
____年
__月
1970
12
____年
__月
____年
__月
____年
__月
____年
__月
____年
__月
R5.婚姻状况
1、从未结婚
2、已婚
3、丧偶
4、离婚/分居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R6.教育程度
1、未受教育/学前教育
2、小学
3、中学/预科
4、专上教育:
非学位课程
5、专上教育:
学位课程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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