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专项方案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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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专项方案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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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专项方案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XXXX供电局XXXXXXXXXXXXX配电网基建项目
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
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批准:
审核:
编制:
编制单位:
XXXXXXXXXXX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9年月
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
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1、目的
为贯彻执行《电力监管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特编制《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计划》。
2、工程规划
1.10kV架空线路部分:
新架设JL/G1A-70/10mm²导线路径长902m;
新建12米电杆(190mm×12米×K)1根,12米电杆(Z-230*12米*Q*BY)11根,12米电杆(Z-350*12米*U1*BY)6根,10米低压电杆(190mm×10米×K)1根;
安装Z1单回直线杆装置(230杆头)11套,J3单回转角耐张杆装置(350杆头)6套;D1单回终端杆装置(190杆头)1套,高压拉线(GJ-70)2组;
安装绝缘子串(裸导线-70)42串;高压支线T接支线采用C型线夹共计90只,其中:
<70/70>型90只;
单杆装隔离开关1套;
2.配变台区部分:
新建SBH15-315kVA露天I型台架变一座(含设备、组合包金具);标准台架操作平台1座;标准台架围栏1座;安装台区接地网一组;
3.0.4kV架空线路部分:
新增4*(BLVV-120)线路共计530米,单线长共计2120米;新增2*(BLVV-70)线路共计963米,单线长共计1926米;新增2*(BLVV-35)线路共计35米,单线长共计70米;新增4位街码(双梗)共计34只,2位街码(双梗)共计153只,街码始端-终端金具2套;安装防倒供电装置(FD-16/150)20套;低压配电箱出线铜铝接线端子(DTL-Q-120)12只;低压N线重复接地2次;
4..运输及地形条件:
100%平地,70%普通土,30%泥水坑,汽车平均运距30km,人力平均运距200m;拆旧物资回运运输30km;
5.拆除部分:
拆除原有残旧BLVV-50导线1706米,BLVV-25导线1224米。
3、强制性条文的标准
2.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3《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4《南方电网工程施工工艺控制规范》
4、组织机构
建立强制性条文实施领导小组,结构如下:
组长:
XXXX(项目经理)
副组长:
XXX、XXX
成员:
工程部、物资部、综合部、各施工队长、车队队长等组成。
5、职责
4.1建立本标段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工作要求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宣传贯彻和培训,应有记录;
4.2制定各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对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4.3及时采用现行标准,建立有效的强制性条文标准清单;
4.4规范各专业按强制性条文的要求施工;
4.5组织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的阶段性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闭环管理;
4.6组织涉及重大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要施工结构部位的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闭环管理;
4.7对各单位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奖罚。
6、强制性条文实施经费支持
项目设立强制性条文实施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用于购买适用于本工程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范,并用于强制性条文实施奖罚基金。
7、强制性条文培训计划
序号
培训项目名称
培训对象
培训时间
1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南方电网工程施工工艺控制规范》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项目部各级安全、质量、技术生产管理人员
2
建筑专业强制性条文培训
建筑专业施工安全、质量、技术、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
3
线路专业强制性条文培训
线路专业施工安全、质量、技术、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
4
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培训
电气专业施工安全、质量、技术、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
8、贯彻执行措施
3.1通用部分
1、法规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章施工单位质量职责和义务)
条号
项目
贯彻执行措施
25条
施工资质
审查承包单位资质、分包情况
26条
质量职责
检查质量责任制建立
28条
施工管理
按图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29条
材料检验
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和验收
30条
质量检验制度
检查质量验收制度的建立,隐蔽工程检查和记录
31条
现场取样
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位或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
32条
质量问题及验收
复检返修处理情况
33条
教育培训
检查教育培训制度、记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条号
项目
贯彻执行措施
20条
资质等级、人员持证
审查单位资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技术装备
21条
管理人员资格
审查安全管理执业资格
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
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建立及落实,安全资金的投入,
教育培训
检查制度、记录
22条
防护用品配置、措施落实
检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更新、安全措施的落实
23条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检查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数量、持证
24条
工程分包
审查分包队伍管理,合同中双方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
25条
特殊工种
审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
26条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
审查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方案(设计)的审批、专家论证
27条
技术交底
检查交底是否全面,签字确认情况
28条
安全警示标志
巡视检查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9条
办公、生活区等临时设施
检查办公、生活区并,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临时建筑物及装配式活动板房。
30条
专项防护、环境保护、封闭围挡。
审查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措施,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等环保措施。
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封闭围挡。
31条
消防
审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通道、水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明显标志。
32条
安全防护和安全防护服装
检查安全防护和安全防护服装配备,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书面告知情况。
34条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管理
查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场查验;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及资料管理,报废情况。
35条
特种设备
验收管理,登记及登记标志悬挂。
36条
管理人员考核、培训
抽查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情况;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及记录情况
37条
作业人员培训
检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8条
意外伤害保险
检查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期限及费用的支付。
2、基本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2
条号
项目
贯彻执行措施
3.0.3
施工质量验收
技术标准
施工技术标准储备、执行、降低、验收
勘察、设计
按图施工、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组织设计
人员资格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监理工程师
验收过程
施工自检、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见证取样检测
措施、制度、人员、报告、结果分析
检验批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填写制度及落实
抽样检测
制度、检测结果
检测单位
单位资格、人员、结果的规范性
观感检查
监理计划
5.0.4
单位(子单位)
分部(子)分部、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测、抽查结果、观感验收
5.0.7
严禁验收
加固、论证、判定
6.0.3
验收报告
自检报告、检查程序
6.0.4
工程验收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程序、报告内容
6.0.7
工程备案
备案准备、时间
3.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序号
强制性条文
贯彻执行措施
1
全员培训和安全考试。
检查培训记录和考试卷。
2
特殊工种:
电工、起重工、焊工、爆破工、压接工、高空作业、汽车及吊车司机、机械操作工。
检查上岗证及有效期。
3
新企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民工在工作前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检查教育和交底记录现场参加交底。
4
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底执行。
监督交底。
5
主要工器具检验合格,承力工器具有许用荷载标志,使用前检查,不合格不许使用。
正常检查。
6
严禁违章作业。
现场巡检。
7
无安全措施或未交底者,工作人员有权拒绝。
支持。
8
严禁酒后作业。
班前会检查。
9
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现场巡检。
10
雷雨、暴雨、浓雾、六级以上大风停止高空作业、水上运输、露天吊装、杆塔组立和放紧线。
现场巡检。
11
有毒有害物品存放。
仓库、现场巡检。
12
汽油、柴油存放保管。
仓库、现场巡检。
13
带电体附近高空作业的安全距离和保护措施。
检查措施,现场巡检。
14
汽车运输易燃易爆器材7条规定。
检查措施,派人压运。
15
杆塔组立的加固绳和临时接线必须使用钢丝绳。
检查措施,安全员监视。
16
临时拉线的设置与拆除。
检查措施,安全员监视。
17
组立(拆)杆塔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及安全自锁器。
检查措施,安全员监视。
18
特殊跨越必须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报经相关方审核批准。
报审,停工待检。
19
凡参加特殊跨越的施工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跨越施工方法并熟悉安全施工措施,经本单位组织培训和技术交底后方可参加跨越施工。
检查交底记录,现场参加交底。
20
导引绳、牵引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
检查措施,安全员监视。
21
张力放线必须具有可靠的通信系统,专人指挥。
牵力场、张力场监护。
22
牵引时接到任何岗位的停车信号都必须立即停引牵引,张力机必须按现场指挥令操作。
现场监护。
23
预防雷电、感应电、设接地装置。
停工待检。
3.3《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序号
强制性条文
贯彻执行措施
1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4条规定
报审,停工待检。
2
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复核设计经定的杆塔位中心桩,并以作为测量的基准。
停工待检。
3
杆塔组立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
组立过程中,应采取不导至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措施报审检查,现场巡检。
4
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不应小于表6.1.6的规定。
检查扭力板手,现场巡检。
5
杆塔组立及架线后允许偏差值。
经纬仪检查。
6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导地线在同一耐张段严禁接续。
导地线报验,停工待检。
7
当导线或架空线地线采用夜压连接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及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许可证。
连接完成并自检格后,应在压接管上打上操作人员的钢印。
禁止其它连接方式,压接人持证上岗,质检员旁站。
8
导线或架空地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金具配套接续管及耐张管及耐张线夹进行连接。
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应在架线施工前进行试件试验。
试件不得少于3组。
其试验握着强度对液压不得小于导线或架空线地线设计使用接断力95%。
见证试验,检查试验报告。
9
导线切割及连接应符合4条规定。
质检员旁站、检查。
10
各种接续管、耐张管及钢锚连接前必须测量管的内、外直径及管壁厚度,其质量应符合《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2314)规定。
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质检员检查。
11
接续管及耐张线夹压接后应检查外观质量。
质检员检查。
12
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或架空地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修管,当张力放线时不应超过两个补修管,并应满足2条规定。
质检员旁站,检查。
13
绝缘子安装前应逐个表面清洗干净,并应逐个(串)进行外观检查。
安装时应检查碗头、球头与弹簧销子之间的间隙。
在安装好弹簧销子的情况下球头不得自碗头中脱出。
质检员旁站、检查。
14
接地装置可靠。
只许焊接,不许爆压,现场检查。
15
接地线引下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并应便于断开测量接地电阻。
现场检查。
16
隐蔽工程检查的5条要求。
报验检查,基础验线、验坑、验筋、验模、导地线连接只能液压,禁止爆压,旁站。
17
未经竣工验收或试验判定不合格不得投入运行。
质检员参加并执行。
9、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的检查与整改
项目定期组织综合性的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并形成记录;专业组织根据进行工程进展情况跟踪记录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并对重点项目开展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形成记录。
对于检查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形成闭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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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工程 专项 方案 强制性条文 实施 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