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安排3篇与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计划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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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安排3篇与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计划汇编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安排3篇与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计划汇编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安排3篇
一、主要目标
(一)进一步推进各级规范化建设。
县级统计机构全面达到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乡镇街道及省级开发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合格率达到100%;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二)建立健全基层基础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双基建设相关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乡镇街道、企业指导检查细则,细化落实统计人员调整报备制度、新进人员培训制度等制度规范,完善双基建设长效机制。
(三)发掘推广双基建设优秀成果。
继续培育县级、乡镇、企业和部门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示范岗位和示范项目,积极开展规范化优秀成果申报、推荐工作,总结推广基层统计先进典型经验,切实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统计双基工作部署。
3月上旬制定年度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计划;3月中旬召开全市双基工作会议,总结XX年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研究部署XX年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二)修订完善指导检查细则。
3月下旬根据新版《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和《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修订完善全市乡镇街道、企业规范化建设指导检查细则。
(三)提升县级规范化管理水平。
6月底前,推荐2项县级规范化管理特色做法和成果参加省局交流;7月底前,完成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对标辅导,确保XX年通过省局规范化建设检查考核;11月底前,完成年度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工作。
(四)强化乡镇规范化建设指导。
4月底前,完成第三批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合格单位申报、推荐工作;5月底前,开展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对工作薄弱的合格、示范乡镇街道开展行政指导;6月底前,建立乡镇街道统计信用档案,对档案有关内容进行实时更新。
(五)提升企业规范化建设水平。
结合《省统计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加强对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建设对标指导,完善企业统计信用档案,推行统计电子台账,按季度开展企业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及示范单位申报、推荐工作。
(六)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
加大市、县两级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指导力度,全面推进各地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11月底前,完成部门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申报推荐工作。
(七)积极推进统计中介服务。
6月底前,通过工作推进会等形式,推广金湖县规范引导统计中介服务的经验做法,鼓励各地统计管理改革创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等形式,提升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
(八)加强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建设。
12月底前,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建设达到“六统一”:
统一开通4M以上光纤专线、统一配置乡镇专用工作站并安装视频会议软终端、统一配备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统一建立乡镇统计网页、统一使用“乡镇统计综合管理系统”、统一培训乡镇统计人员。
(九)开展以奖代补资金专项督查。
5月底前,完成第一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专项督查工作;11月底前做好第二批奖补资金使用指导督查工作,确保奖补资金有效用于统计站基础建设。
(十)举办双基建设工作现场会。
9月底前,分别召开省级开发区、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现场会,开展基层规范化建设典型示范交流活动,总结推广示范单位先进典型经验。
(十一)开展“我是规范统计岗”活动。
10月底前,以构建“目标明确、职责清晰、标准合理、内容细化、技术规范”的基层业务岗位规范为目标,深入开展全员参与的“我是规范统计岗”活动,做好基层规范岗位标兵推荐工作,树立第二批基层岗位标兵群体。
(十二)发掘基层基础建设优秀成果。
10月底前,完成基层规范化创新做法、服务基层有价值成果、优秀基层宣传作品和基层岗位业务规范四个类别优秀成果资料的征集、交流和推荐工作。
(十三)建立规范化建设长效巩固机制。
建立县级、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合格、示范单位退出机制和县级统计局规范化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制度、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基础建设主要特征资料半年报告制度等基层基础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对县级、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统计基础建设情况的督查监测,定期通报督查监测结果。
第二篇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结合《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贯彻活动,建立健全行政指导、统计资料催报和补正制度等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制度。
2、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根据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及时调整行政处罚权力库相关数据,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实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二、深化法制宣传,提高依法统计意识
3、开展《条例》学习宣传。
成立市、县(区)两级《条例》宣讲团,组织开展《条例》宣讲活动;通过媒体发布、广场宣传、送《条例》上门等形式面向全社会宣传《条例》。
4、推行法律法规在线学习。
依托手机党校在线学习系统、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组织领导干部、企业统计人员和政府部门统计工作人员学习《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
5、组织基层单位普法学习。
组织乡镇街道、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负责人和统计工作人员参加统计“六五”普法学习测试,并做好考试阅卷和学习登记工作。
6、做好重要时点集中宣传。
结合经济普查、“5.18”行政执法服务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活动和重要时点,集中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
三、强化检查指导,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7、推行统计行政指导。
完善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建立行政指导工作台账,通过统计权利和义务告知、业务辅导、典型示范、整改工作回访等方式,加强对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行政指导工作。
8、加强统计监督检查。
围绕经济普查等中心工作,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为重点,按照“三必查”要求,集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违反“四条红线”、弄虚作假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9、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探索市县联合执法方式,强化县(区)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业务指导,提高统计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水平。
10、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乡镇统计信用管理平台、完善企业统计信用档案,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加强统计失信行为分类管理和统计信用信息资源的应用共享工作。
四、规范中介服务,推进统计改革创新
12、加强中介服务调研。
加强统计中介服务机构调查研究,完善规范发展统计中介服务指导意见,配合省局做好对统计中介服务等改革创新举措的专题采访工作。
13、规范发展中介机构。
总结推广金湖统计中介服务创新举措、进一步扩大统计中介服务范围,鼓励和支持统计中介机构参与经济普查等活动,推动中介机构做大做强。
第三篇
一、围绕建立现代统计调查体系,实施方法制度改革
根据国家、省局队统一部署,加强跟踪研究,做好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
在统一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方面,根据国家GDP核算方法改革进度安排,结合三经普资料,对相关历史数据进行修订。
按照省局反馈数据,严格核算XX年各季度和全年各县区GDP总量和增速,为XX年正式实施统一核算奠定基础。
改革现行以累计为基础的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建立以分月或分季为基础的专业调查制度,推进分季GDP核算。
组织利用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调查资料开展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办法研究。
在工业统计方面,完善工业生产速度反映机制,加强对月度环比指标的跟踪,充分利用工业用电等部门数据评估工业经济走势。
加快研究工业生产指数的计算,关注产品产量与产值等指标间的匹配度。
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方面,开展从项目以形象进度法统计转向按单位以财务支出资料采集数据的准备工作,为全国XX年双轨运行作好准备。
关注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加强二手房数据的采集和监测工作。
在能耗统计方面,根据三经普资料,修订XX年及以前年度全市和各县区能源消费总量。
严格审核XX年各季度以及全年各县区单位GDP能耗数据,确保XX年实现全市及分县区能源数据全部基本衔接。
贯彻《省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统计报表制度》,为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和年度核算提供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
在贸易统计方面,建立健全网上零售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全面客观反映其规模、结构和发展变化。
加强电子商务、综合体、大市场等新型消费业态的探索研究,进一步完善贸易统计方法。
三季度起,发布各县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月度数据。
在服务业统计方面,健全服务业综合业务统计报表制度。
按照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等新分类标准做好统计工作。
在就业统计方面,继续完善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改进调查登记方法,探索采用PDA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报送调查数据,改进完善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积极推进全社会工资统计。
在城镇化统计方面,细化城镇和乡村地域认定办法,完善城镇化率测算方法,实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监测制度。
在创新调查方面,组织实施企业创新调查,完善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和指数测算办法。
改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方法和行业产能利用统计。
组织开展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二、围绕打造先进技术应用体系,推进数据开发应用
统筹推进全市统计信息化应用工作,实现统计工作流程再造,增强全系统信息化意识,提高全员信息化应用能力,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通过信息化手段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贴心的优质统计服务,为构建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奠定坚实的基础。
整合优化联网直报平台。
完成面向企业和部门的数据采集平台整合,拓展应用专业和运用领域,做好采购经理国家样本转入国家平台工作。
做好工业生产者价格、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各项小微企业调查联网直报的准备,将乡镇基本情况、市县社会经济年报等纳入联网直报系统,全面推行农村统计网上直报,探索设施农业统计采用PDA、GPS空间定位采集数据,积极推进住户调查电子记帐工作,在直报平台增设“统计管理机构服务专区”,争取XX年实现“三个全部”:
所有由调查对象填报的调查全部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国家数据中心报送,所有现场调查全部由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并通过网络直报国家数据中心,全部统计调查均在统一软件平台处理数据;提升优化已有建设成果。
推动全市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应用,整理添加原始数据库、基础数据库,做到“数进一库”和“数出一门”,年内力争形成“数据中心”基本框架;拓展完善数据查询系统、监测评价系统、普查数据管理系统,充分发挥应用功能;乡镇街道在现有互联配置及应用基础上,达到新的“六统一”:
统一开通4M以上光纤专线、统一配置乡镇专用工作站并安装视频会议软终端、统一配备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统一建立乡镇统计网页、统一使用“乡镇统计综合管理系统”、统一培训乡镇统计人员,初步实现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
拓展深化应用领域。
建立统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从获取数据、整理汇总、定制分析到监测评价、发布推送一体化,实现数据管理的流程再造;建立乡镇统计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乡镇各类数据的采集、交换、整理、查询、备份及安全的统一管理;建立经济运行预警分析系统,通过对经济运行预警指标的分析研究,提供全面、形象的经济运行态势,按季发布预警信息;建立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并利用三经普成果更新完善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市统计统一的办公自动化应用系统,与网站、交互通讯平台有机结合;研究建立全市统计网站群。
三、围绕健全统计监测服务体系,致力提供优质服务
以现代信息应用技术为驱动,以预警监测为主要手段,确定30个以上创新创优项目,全面推进统计服务的拓展创新、提档升级。
服务领导更高效。
紧紧围绕全市重大工作部署,加强全面小康、八项工程等监测,确定调研课题,开展50项以上专项调查;深挖信息资源,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和地区比较分析,着力提高分析研究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整合优化统计分析载体,形成月度、季度和年度经济运行报告。
服务部门更便捷。
拓展“监测分析系统”应用,贯彻省局“部门统计一套表制度”,全面融合四大类15项统计监测,同时把部门综合类报表纳入一套表,将“部门一套表”制度覆盖各相关部门,加快大统计体系建设。
利用数据及服务共享发布系统,整理汇总部门数据,第一时间发布,真正形成部门间数据的即时共享。
服务社会更贴心。
丰富服务形式,进一步完善改版内外网站,开通网上“数据”,实行统计资料网上订阅、统计月度手册和统计年鉴的电子化定制;完善统计“政务微博”,构建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的统计信息服务发布网络;强化对企服务,利用网络直报平台向企业提供更多宏观和行业经济信息,定制行政指导和咨询服务项目;创新民意调查手段,将网络调查向手机端延伸,形成“电话、互联网、直报平台、手机”四网融合的调查模式,建立定期民意调查制度。
四、围绕构建基层基础工作体系,夯实统计发展根基
深入开展县、乡镇(街道、园区)、联网直报企业、部门四个规范化建设,不断巩固拓展“双基”建设成果。
年内各级开发区及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建设全面达标,联网直报企业建设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举办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现场示范交流活动。
强化基层统计人员管理。
建立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统计代理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备案制和责任制;探索开展县乡两级“以责设岗、以岗配人”组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
完善统计信用档案,配合全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统计信用信息资源在全社会的共享和广泛应用。
深化统计代理改革创新。
尝试推广政府购买统计服务,各县(区)确定一家代理机构,按照金湖县德信统计事务所模式,实现县(区)域统计事务总代理,县(区)局加强直接指导扶持。
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
发挥部门统计优势,通过规范管理、共享资源等手段,不断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实现部门统计工作的发展共羸;各部门要依法设立调查项目,规范发布统计数据,有效避免重复交叉、数据打架现象;提高GDP核算相关部门基础数据质量,客观准确反映全市发展实际。
五、围绕创新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数据审核管理
贯彻实施省局《关于奋力推进统计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的工作意见》和《省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体系(XX)》,制定完善并落实好《联网直报数据质量控制规范》、《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实施意见》,做到“四个规范”,即规范管理培训指导、数据采集流程、数据审核步骤、数据质量抽查。
全面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扎实做好月度年度调查单位审批入库工作,突出审核质量和通过率;依托联网直报平台,开展对网报数据的实时跟踪监控,推行“即录即审即验”的工作模式,及时查询处理奇异值、跳跃值,加强平台数据修改记录监控,严禁非正常修改、成批量同向修改等现象发生,将质量控制关口前移;进一步推广完善企业电子台帐。
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版《省统计条例》,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按照“三必查”要求,集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六、围绕强化统计能力提升体系,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创新教育培训方法。
建立乡镇街道、联网直报企业新进人员培训制度,分别由市、县两级统一组织培训;结合“统计信息化应用推进年”活动,在全系统开展统计信息化应用知识技能培训;改革并继续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统计网上教育系统,内网实现统计干部在线学习、外网实现统计从业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制定在线学习考核办法,及时调整优化学习内容,实现教、学、考、管的一体化和网络化;开通市县乡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同步会议和业务培训,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开展各专业统计业务培训及横向交流学习。
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贯彻中央和省市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坚持执行好“八项规定”,特别是在减轻基层负担、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干部培养选任、综合服务水平等方面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约束力;坚持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优环境。
以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干部学习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管理。
加强党风廉政和统计行风建设。
完善“三项建设”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建立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着力形成统计系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体系;加强对重大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督促检查,确保每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实现进位争先目标,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七、围绕结果真实可靠要求,决战第三次经济普查
认真组织普查登记。
设计好普查流程,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先登记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后登记非联网直报单位,对配合程度较差的单位,集中再动员;建立登记工作进度报告和通报制度、重点地区提醒制度等,加大对普查登记进度监控;坚守普查现场登记“六条红线”,坚决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建立工作调度制度、部门联动制度、工作激励制度,调动各方力量,促进单位查漏补缺工作;完善普查统计台帐、细化专业分工、电话抽查和实地抽查等质量控制措施,夯实普查数据质量基础;抓好数据审核验收,建立以专业负责的数据审核把关工作机制,重点解决组织机构代码重漏、单位填报数据不匹配、单位数据修改不规范、“四上”单位财务指标质量不高等问题;统筹做好个体户抽样调查,确保推算总体准确可靠。
开发运用普查成果。
按时发布普查公告,深度开发普查资料,确定一批重点研究课题。
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计划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局队领导及各专业科室负责人组成,切实加强对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全力推进实施
1、全面动员,明确责任分工。
XX年3月召开全局会议,全面部署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
根据各科室职能、对《省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申报表》的考核内容进行了合理的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每一项考核内容有人做、做到位。
2、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工作要领。
认真学习《县级统计机构考核评分参考标准》,要求各专业全面理解、熟悉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掌握操作步骤、操作方法。
各科室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照标准,认真梳理,补充完善(3月底前完成)。
强化档案管理。
一是相关专业在资料整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由科室负责人直接与金坛相关科室联系,取长补短(3月-4月上旬)。
二是邀请档案局专家现场指导(4月上中旬)。
加强交流指导。
邀请市局专业人员指导规范化工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业务交流,共同提高(4月中下旬)。
3、分步实施,确保迎检时序进度
①自查整改。
5月上旬,组织各科室对照标准,认真自查,逐项打分,逐条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5月中旬,组织各科室对自查出的问题,逐项整改。
在5月底前整改到位。
②申报迎检(XX年5月—XX年9月)。
5月底前,做好各项申报材料(包括:
达标验收申请、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总结、自查评分表及相关依据文件材料),向市局提出达标验收申报,
三、明确考核要求
全局上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扎扎实实做好本专业的各项工作,对在考核验收中出现差错、影响全局结果的,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和扣发相应额度年度目标管理奖,相关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
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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