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p.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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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p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DBJT01—27—2003
精品汇编资料
关于发布北京市标准《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标准》、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通知
京建科教[2003]400号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科教[2002]371号文件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修编的《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二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现批准该二项标准为北京市推荐性标准,编号分别为DBJ/T01-27-2003、DBJ/T01-43-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
原?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DBJ01—27—96)、《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00)同时废止。
该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工作,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责组织印刷、出版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
前言
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建科教[2002]371号)《关于开展全面修订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修订小组,对《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96)进行了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仔细的推敲考证,按照"推陈出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操作性强"的指导原则,以原标准的框架为基础,征求了 为了提高本标准的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通讯地址:
北京市复兴门外二七剧场路19号楼401室;邮政编码:
100045;E-mail:
pengjiju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编写人名单
主编单位: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一局装饰公司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二房屋修建工程公司
北京门窗发展有限公司
主编:
朱希斌彭纪俊
副主编:
彭跃军王心白班广生
主要编写人:
刘大可李爱新路化林刘鸣宇沙会清朱红张义昆郑芸侯思军
目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术语
第三章基本规定
3.1设计
3.2材料
3.3施工
第四章基层施工
4.1一般规定
4.2吊顶基层工程
4.3墙面基层工程
4.4地面基层工程
第五章门窗工程
5.1一般规定
5.2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
5.3塑料门窗安装工程
5.4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5.5自动门安装工程
5.6旋转门安装工程
5.7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第六章吊顶工程
6.1一般规定
6.2金属板吊顶工程
6.3纸面石膏板、木质胶合板吊顶工程
6.4纤维类块材饰面板吊顶工程
6.5花栅吊顶工程
6.6玻璃吊顶工程
第七章轻质隔墙工程
7.1一般规定
7.2板材隔墙工程
7.3骨架隔墙工程
7.4活动隔墙工程
7.5玻璃砖隔墙工程
第八章墙饰面工程
8.1一般规定
8.2高级抹灰工程
8.3饰面砖工程
8.4饰面板安装工程
8.5裱糊饰面工程
8.6软包饰面工程
8.7玻璃板饰面工程
第九章涂饰工程
9.1一般规定
9.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9.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9.4彩色喷涂涂饰工程
9.5细木制品涂饰工程
9.6美术涂料涂饰工程
第十章地面工程
10.1一般规定
10.2木地板工程
10.3塑料地板工程
10.4地毯工程
10.5块材地板工程
10.6楼梯踏步工程
第十一章细部工程
11.1一般规定
11.2木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
11.3木窗帘盒、窗台板、暖气罩制作与安装工程
11.4木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
11.5木隔断制作与安装工程
11.6栏杆、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
11.7装饰线、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
第十二章厕浴间工程
12.1一般规定
12.2楼板孔洞细石混凝土浇筑工程
12.3水泥砂浆找平层与保护层工程
12.4聚氨酯涂膜防水工程
12.5五金配件、细木制品安装工程
12.6玻璃镜安装
第十三章幕墙工程
13.1一般规定
13.2框架式、隐框玻璃幕墙工程
13.3全玻式玻璃幕墙工程
13.4单元式幕墙工程
13.5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
13.6采光顶工程
13.7石材幕墙工程
13.8金属板幕墙工程
第十四章仿古建工程
14.1砌筑工程
14.2石作工程
14.3室内木装修工程
14.4油饰工程
14.5彩画装饰工程
第十五章工程质量验收
15.1基本规定
15.2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15.3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
15.4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附录A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附录B高级建筑装饰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C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D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E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F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第一章为统一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加强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建筑企业提高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编制的依据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高级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高级建筑装饰buildinghighdecoration
一般认为,高级建筑装饰包括:
具有三星级及其以上宾馆或相当于三星级及其以上宾馆装饰标准的综合楼、写字楼、影剧院、商场、文化设施等公共建筑及高档住宅、公寓工程等。
基体primarystructure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经装饰装修后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表面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建筑物底层地面(地面)和楼层地面(楼面)的总称由金属构件与玻璃板组成的建筑外围护结构。
板材为建筑石材板的建筑幕墙。
板材为金属板材的建筑幕墙。
第四章基层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高级建筑装饰工程的吊顶、内墙面及地面等基层工程的质量验收。
检查数量:
观感普查,允许偏差项目随机抽查总数的20%。
4.1.2基层工程验收前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基层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检验记录和复试报告。
3.暖卫、通风、电气等工程的验收记录及交接手续。
4.防水、防潮、防火、防腐、防蛀处理的隐蔽检查记录。
4.1.3基层工程所选用的材料,其品种、规格、质量、成型尺寸、构造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复试报告。
4.1.4基层工程的防水、防潮、防火、防腐、防蛀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1.5基层工程所用的木制材料的树种、等级、规格、含水率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的规定。
其燃烧性能等级及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人造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国家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复试报告。
4.1.6基层工程所用焊接件的焊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钢结构有关验收规范。
检验方法:
检查焊接试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4.1.7基层工程所用高强度螺栓,其形式、规格和技术条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性能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
4.2吊顶基层工程检查数量:
观感普查,允许偏差项目抽查数不少于总数的20%。
主控项目吊顶所用吊杆、龙骨、连接件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和产品的组合要求。
安装位置、造型尺寸必须准确。
龙骨架构排列整齐顺直,表面必须平整。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龙骨架构各连接点必须牢固,拼缝严密无松动,安全可靠。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
吊顶工程的木龙骨、木吊杆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材料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
吊顶工程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材料合格证。
吊顶工程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起拱;当吊杆长度大于1.5米时,应按规定设置反支撑。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顶棚内的填充料品种、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材料必须干燥,铺设厚度均匀一致,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材料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
装饰玻璃板的吊顶龙骨架构,其用料材质、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所有连接点必须牢固,安全可靠。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4.2.9基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表4.2.9基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垫层?
?
楼地面找平层?
?
墙、顶基面?
?
砼垫层毛地板?
?
用沥青做结合层,铺设地漆布拼花木板硬质纤维板面层用水泥砂浆做结合层铺设板块面层及防水用胶粘剂做结合层铺设拼花木板、塑料板硬质纤维板、地毯面层?
?
顶板底、骨架底墙、柱
地漆布拼花木板面层 其它种类面层 墙 方柱圆柱
1 表面平整度51222222 2 用2m靠尺楔形塞尺检查
2 阴阳角垂直 2 2 用2m托线板检查
3 立面垂直度 2 2 2 用2m托线板检查
总高垂直度 H/1000≤5 H/1000≤5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尺量检查
4 阴阳角方正 2 2 2 用方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5 弧形表面精确度 2 用1/4圆周样板和楔形塞尺检查
6 柱群纵横向顺直 2 拉通线尺量检查
4.3墙面基层工程
4.3.1本节适用于各种细木饰面、高级抹灰饰面、块材饰面、金属板饰面、涂料饰面、裱糊饰面、软包饰面和玻璃幕墙为面层的基层工程。
检验方法:
观感普查,允许偏差项目抽查点数不少于总量的20%。
对于柱群除横向做贯通检查外,柱体逐根检查。
主控项目
4.3.2基层工程必须表面平整,立面垂直,接缝顺平,边角方正,尺寸精确。
检验方法:
观察、拉线尺量检查。
4.3.3钢、木骨架隔断墙,其结构必须符合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轻钢骨架的连接件应符合产品组合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
4.3.4钢、木龙骨(搁栅立筋)线槽安装位置必须正确,连接牢固,安全可靠,不得弯曲、变形,木件无劈裂,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
4.3.5墙体内的填充材料品种、铺设厚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材料必须干燥、填充饱满、牢固、不得下垂;铺设厚度应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材质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
4.3.6以金属网做抹灰基层时必须钉结牢固,平服。
接头在骨架主筋上,不得有翘边。
基层灰与基体间粘结必须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及裂缝。
检验方法:
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4.3.7以高级抹灰为饰面的基层应密实、平整、干净、无污染。
检验方法:
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4.3.8以块材为饰面的基层,必须平整、坚实、牢固、抹灰层无空鼓,基层表面干净,无油污。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验材质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
4.3.9以胶合板、纸面石膏板为基层的质量要求:
有防潮要求的部位所使用的胶合板和纸面石膏板应用耐水板面。
表面干净、光滑,割面整齐,接缝处理严密、无挂胶,钉帽处应进行防锈处理,与骨架紧贴牢固。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以抹灰面为基层的质量要求:
抹灰面达到高级抹灰标准,满刮腻子,砂纸打光,表面平整、光滑,线角顺直。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2.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墙面在刮腻子前应涂刷防碱封闭底漆。
检验方法:
观察。
3.旧墙面在裱糊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检验方法:
观察。
4.以涂料为饰面的纸面石膏板按本标准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JG/T3049N型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材料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6.以溶剂型涂料为面层的混凝土面、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大于8%;以水性涂料为面层的混凝土面、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应大于10%;木制基层含水率不宜大于10%。
检验方法:
观察或进行含水率检测。
7.以涂料为饰面的金属板基层表面,不得有油污、锈斑、鱼鳞皮、焊渣和毛刺,并应进行除锈和防锈处理。
检验方法:
观察。
以清漆为饰面的木制基层表面应平整光滑、颜色协调一致、表面无污染、裂缝、残缺等缺陷。
检验方法:
观察。
以软包为饰面的基层龙骨、底板的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无翘曲、拼缝平直。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玻璃幕墙基层的平整度、垂直度、预留洞应符合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其误差必须在连接件可调范围内。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测记录。
隐框玻璃幕墙与结构的连接必须采取预埋铁件的方法,与铝合金连接的紧固件必须使用不锈钢件。
检验方法:
观察。
以玻璃为饰面的基层板应固定牢固,拼缝严密,表面洁净、平整光滑。
木质材料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2%,其燃烧性能等级及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
一般项目基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节适用于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塑料板、地毯、块材面层的基层工程。
检验数量:
观感普查,允许偏差项目的抽查点数不少于总数的20%。
主控项目
4.4.2基层表面必须平整、四角方正,有地漏和供排除液体的基层,其坡度应满足排液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泼水、尺量检查。
4.4.3基层构造层(保温层、防水层、防潮层、找平层、结合层)的材质、强度、密实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各构造层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4.4基层的防水层与基体、地漏、预埋管道处要结合严密,严禁渗漏。
检验方法:
按有关规定做蓄水试验。
4.4.5基层的标高、坡度、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坚硬、、密实、洁净、干燥、不得有麻面、起砂、裂缝等缺陷。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用小锤轻击检查。
一般项目
4.4.6基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第五章门窗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铝合金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木门窗制作与安装、自动门、旋转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等工程的质量验收。
5.1.2门窗及玻璃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
1、门窗的备案证明文件。
2、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
3、材料合格证书、门窗的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场检验记录。
4、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预埋件和锚固件;
2)隐蔽部位的防腐、嵌缝处理。
5.1.3各类门窗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木门窗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1.4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木门窗,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抽查。
2.自动门、旋转门应逐樘检查。
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设置防潮层;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5.1.5当铝合金门窗或塑料门窗组合时,其拼樘料的尺寸、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5.1.6建筑外窗的安装必须牢固。
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5.1.7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弹性材料嵌填饱满,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密封胶应粘接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5.1.8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木门窗、自动门、旋转门安装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和北京市建委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5.1.9铝合金窗、塑料窗、木窗等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低层和多层建筑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铝合金窗、塑料窗、木窗气密性能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铝合金窗、塑料窗、木窗水密性能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铝合金窗、塑料窗、木窗传热系数不大于距交通干线平开窗应设置单柄双锁点搬手。
各类门窗上不允许安装使用塑料、尼龙材质的执手、支撑等配件。
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
5.2.1本节适用于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2.2铝合金门窗的品种、规格、尺寸、开启方式及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检验记录。
5.2.3铝合金门窗的安装位置、连接方式、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5.2.4铝合金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
预埋件、锚固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和墙体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200mm,固定点间距应小于500mm。
检验方法:
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5.2.5铝合金门窗窗扇必须安装稳定,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可靠的防脱落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5.2.6铝合金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5.2.7铝合金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装饰面应无污染、划痕、碰伤。
铝合金门窗表面处理应符合表表5.2.7铝合金门窗表面处理方法及标准
品种 阳极氧化、着色 电泳涂漆 粉末喷涂 氟碳漆喷涂
厚度 AA15 B级 40—120?
m 30?
m
检验方法:
观察;用膜厚仪检测或检查出厂检测报告。
5.2.8铝合金窗窗扇的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开窗开关力应不大于50N;
2.推拉窗扇的开关力应不大于70N。
检验方法:
用弹簧秤检查。
5.2.9平开铝合金门窗的挤角处不允许穿透母材,必须用硅胶填平挤痕。
检验方法:
观察。
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室外宜用耐侯密封胶密封。
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
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铝合金门窗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牢固,接头严密。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有排水孔的铝合金门窗,排水孔应通畅、美观,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
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表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门窗框槽口宽度、高度 ≤2000mm 1.5 用钢卷尺量里角
>2000mm 2
2 门窗框槽口对角线尺寸差 ≤2000mm ≤2.5 用钢卷尺测量
>2000mm ≤3
3 门窗框槽口对边尺寸差 ≤2000mm ≤2 用钢卷尺测量
>2000mm ≤2.5
4 门窗框(含拼樘料)正、侧面垂直度 2 用垂直检测尺测量
5 门窗框(含拼樘料)水平度 2 用一米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6 门窗横框标高 3 用钢卷尺测量
7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3 用钢卷尺测量
8 门窗框与扇搭接量 1.0 用钢尺测量
9 同一平面高低差 ≤0.3 用高度尺测量
10 装配间隙 ≤0.2 用塞尺检查
5.3塑料门窗安装工程
5.3.1本节适用于塑料门窗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3.2塑料门窗的品种、规格、尺寸、开启方式及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使用低于50系列(含50系列)的塑料型材。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进场检验记录。
5.3.3塑料门窗的安装位置、预埋件、锚固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和墙体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塑料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
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200mm,固定点间距应小于500mm。
检验方法:
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5.3.4塑料门窗及拼樘料内衬增强型钢应经热镀锌处理,壁厚不得小于1.2mm。
型钢应与塑料型材内腔紧密吻合,其两端必须通过门窗料与洞口连接牢固。
窗框必须与拼樘料紧密连接,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500mm。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进场检验记录。
5.3.5塑料门窗扇应安装稳定、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5.3.6塑料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5.3.7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无划痕、碰伤。
检验方法:
观察。
5.3.8塑料门窗窗扇的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平开窗开关力应不大于60N;推拉窗扇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
检验方法:
观察;用弹簧称检查。
5.3.9塑料门窗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牢固,玻璃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排水孔应通畅,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
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表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门窗框槽口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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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 建筑 装饰 工程质量 验收 标准 DBJ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