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合同最完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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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合同最完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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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合同最完善
*******期消防工程
施
工
合
同
建设单位:
公司
日期:
年月日
期消防工程
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公司(甲方)
施工单位:
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消防工程的施工,为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达到技术及管理方面、经济方面的相互制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正基·首席项目一期消防工程;一期工程分两个批次,1#、2#、9#、10#楼及相应地下室为一批次,3#、7#、8#楼及相应地下室为二批次。
二、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工程内容
一、承包工程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含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
二、甲供的设备:
消火栓泵、喷淋泵、消防控制柜。
三、工程内容、施工范围及要求
(一)工程内容
1、*****一期消防工程的消火栓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线路、防火卷帘(含水幕)及控制系统等。
2、********一期消防工程的消防端子箱、消防电源盒、消防电话端子箱、消防广播端子箱、消防广播、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消火栓按钮、消火栓电话插孔等图上所有消防设备,所有消防用线缆敷设(单体内由总包施工单位预留的配管不在此次承包范围),含低压配电柜所有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配管配线(详见低压配电柜二次接线图)。
消火栓按钮或手报按钮采用插拨式,即按下报警,用橡胶吸盘复位(或用简易工具现场复位),其余探头及功能模块的选型请详施工图设计说明。
详********一期消防工程的施工图。
3、发电机房气体灭火系统:
系统成套及其相关控制线路。
4、消防(排)烟及送风系统:
风管、电机、风机箱、消声器、排烟阀、防火阀、风口等由通风施工单位完成,与所有设备相关的消防控制线路由乙方完成。
5、防火卷帘:
防火卷帘门制作及安装,以及与之配套的控制箱、现场按钮、联动控制线路等设备(不包括控制箱的电源配管配线)。
6、自动喷淋系统
********一期消防工程的施工图中的自动喷淋系统。
地下室消防水泵湿试报警阀房内设备管道。
消防管道采用热镀锌钢管,符合国标GB/T3091-93,DN<100时采用丝接,DN≥100时采用卡箍式连接。
地下室消火栓水泵及自动喷淋水泵的安装
(二)其它
1、消防设备控制箱柜(防排烟及送风系统等控制箱柜不在施工范围)属甲供设备,乙方只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交验工作,不负责设备本身的采购工作。
2、施工范围包括上述内容及所有施工图上相关消防系统施工内容。
3、预留(4#、5#、6#)与消防相关接口。
4、********一期消防工程的消防工程验收含:
①乙方承担的工程范围;②总、分包单位施工的消防工程(必须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乙方有权监督总、分包单位所施工的工程质量);③须验收的其他分项工程。
由乙方负责组织消防检测、验收工作,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并不得向其它总、分包单位涉及消防部分的工程收取任何费用。
5、参加********一期消防工程的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负责消防工程通过质检站竣工验收).
四、乙方负责本项目消防系统的施工管理,负责对其他施工单位完成的与消防验收有关部分的施工内容(含材料、设备)进行协调并提出施工要求,负责根据国家和本地主管单位的要求对设计(包括设计院的设计图纸)进行审查,并提供优化方案,负责本项目整体消防系统的报建验收工作,组织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书。
五、乙方负责本项目全套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图内容所涉及的全部材料、设备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开通及通过消防检测部门的检测和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甲方甲供的材料、设备等乙方负责安装,其材料、设备等的加工及安装费已包含在本合同包干总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甲供材料、设备等的采管、加工及安装费用,乙方免费为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等提供技术支持,并配合甲方材料、设备的采购。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一、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验收(交钥匙工程)。
二、本工程采用固定包干总价:
元(大写:
整);总包配合费0元(大写:
整);总包配合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1#、2#、9#、10#楼及相应地下室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
);3#、7#、8#楼及相应地下室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
)。
固定包干总价包干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甲供材料、设备的安装费,自购设备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机械费、制作安装费、成品保护费、管理费、报建费、强弱电系统检测费、调试费、验收费、垃圾清运费、施工及试压水电费(自行向总包单位缴纳)、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保险费、利润、税金、交钥匙工程、施工中必须发生的一切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性文件、施工环境和市场变化影响造成的经济风险。
三、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若有新增工程内容,乙方接甲方代表通知后,应立即执行,价款按“包干价预算书”中价格按甲方《签证管理办法》办理手续,若未按要求办理手续,甲方不予认可签证内容和费用。
变更、签证等费用进入竣工总结算,施工中途不予结算,如新增工程内容为投标预算书中未列项目,则执行四川省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投标同期相关配套文件,未计价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认品牌,并按《签证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四、施工图未明确之处,但按常规必须进行的内容和工序,其工程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包干价范围内。
(一)、乙方的最终确认报价,包括以下系统(甲供设备除外)全部工作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含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等全部工作内容。
(二)、乙方应根据规范要求提供优化的施工图给甲方,并附以包干价预算书(2009清单定额,宏业软件)。
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包干价预算书中存在错项、漏项、少算等项目,乙方保证不再要求甲方作价格调整。
五、材料:
(一)、所有工程材料及设备的技术指标,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定,并与乙方提供的优化方案的各系统技术方案、方案配置明细表的相关参数相吻合。
(二)、乙方购买的材料、设备,品质必须与投标书中承诺的厂家品牌品质一致(若乙方需变更品牌品质的,需征得甲方同意,且不低于承诺的品牌、品质),乙方所购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及详细说明书,注明其主要性能、技术指标各生产厂家,决不能将不合格产品及设备用于本工程。
如发现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金2000元/次。
(三)、乙方无条件对甲供材料、设备的接口等相关配合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并施工安装:
技术标准
现行《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五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签订工期:
开工工期为甲方书面通知进场之日,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所有工工程,其中1#、2#、9#、10#楼及相应地下室工期于2012年月竣工(或土建竣工后天竣工)。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方可顺延。
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工期延迟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按天累计。
乙方延迟超过五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工期顺延条件:
1、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
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三、甲方提供了足够施工面及施工时间,与乙方协商可将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甲方不另外支付赶工费用。
第六条责权利
一、甲方责权利:
1、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
****(联系电话:
**************)
2、完整提供相关资料。
3、协调解决乙方施工用电、用水;并协调解决乙方器材堆放等问题。
4、指派工地监理人员,负责对乙方工程质量、材质、工艺进行监督,解决交叉施工中相关问题。
5、保证暗埋管道畅通、规格正确及引线到位。
二、乙方责权利:
1、负责人即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联系电话:
),代表乙方处理与项目有关的业务,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乙方的要求、通知、函件,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部公章或公司公章后递交甲方后方为有效;
1、执行本合同中乙方的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例会纪要、甲方通知、施工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
2、自行解决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从甲方指定的电源、水源接驳点接驳施工用电、用水,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等证件备存。
4、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照经甲方批准(并加盖审查印章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5、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不完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所需时间表。
以上资料必须详细,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成品、半成品。
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
7、指派工地现场工程师,服从甲方安排,对不合格,不完善之处及时整改。
严格施工管理,规范施工,文明施工,按期竣工。
8、负责施工安全,乙方施工中发生伤、亡、病、残等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自行负责,承担一切责任(含经济赔偿)。
9、负责培训、指导甲方物业管理操作人员,并提供相关说明。
10、总包单位为湖南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制度,配合总包单位的相关工作内容。
11、对于甲供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设备进场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配合下车及搬运,并保管甲供设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第七条验收方式
本工程分批次验收,由乙方组织相关消防主管部门(含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会同甲方对各项工程进行分批次验收。
由乙方负责协调相关消防主管部门分批次验收,确保全部通过消防验收,并向甲方出具验收合格签证,乙方还必须通过物业公司的书面认可方可视为合格。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法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
二、乙方设备全部进场安装完毕后经甲方确认后于7个工作日内付至该批次合同总价款的65%。
三、工程经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并向甲方移交所有进档案馆及办理竣工结算必须的相关资料、工程竣工图和《消防工程维保承诺》等后,付至该批次合同总价的80%,办理完结算,如甲乙双方对结算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总价款的95%。
四、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贰年质保期满并经甲方或相关部门确认无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扣除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及其他费用后,向乙方无息支付剩余质保金,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五、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提供项目所在地的建筑安装业全额发票(甲方向乙方付至合同价95%时,乙方应提供包括5%质保金在内的全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支付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仍需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六、如非乙方施工项目造成工程未能通过消防验收,且有证据证明乙方工程能通过消防验收,视同乙方工程验收合格,办理结算手续,办理结算前,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并提供操作指南及说明,否则不予进入结算程序。
七、本合同实行承包范围内施工图总价包干。
若因甲方调减的项目,在结算时扣除相应项目费用。
若因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内容,乙方需在完成增加工程内容后的10天内办理签证。
逾期不予办理签证,甲方视为乙方放弃此增加内容的费用,在结算时不再计取。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含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资料及与造价有关的资料(并经甲方相关部门签字且盖章认可的),乙方必须在工程实施完10天内交甲方项目经理部最终确认完成情况。
否则,结算时此单无效。
八、本工程除包干价外变更部分相同项目执行包干价计价方式。
若包干价中没有相同或类似的工程项目按包干价取费方式执行,费率按四川省2009年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取费,未计价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认品牌。
包干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装运输费、成品保护费、检验调试费、验收费、样品费、采管费、措施费、规费、管理费和利润、税金、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全部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九、竣工结算书必须按结算规定及合同要求进行编制,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成本管理中心提供工程量计算书。
工程竣工结算时根据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只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项目进行调整。
结算时按照定标综合单价计算,如不同系统中相同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一致,结算时按最低综合单价进行计算,没有综合单价的按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投标同期相关配套文件执行(不再计取措施费和规费)。
十、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公司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甲方要求封样材料的进场验收记录及材质证明资料)。
甲方成本管理中心自签收到乙方递交的最后一份结算资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结算办理完毕(甲方相关部门签字且盖章后有效的结算书方可作为双方工程款结算依据)。
十一、在工程竣工并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前提下,在结算办理完毕后1个半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价格余款(质保金除外)。
十二、若因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报送结算及相关资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结算,由此引起结算及付款延期由乙方负责。
十三、若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乙方未报送或者未提供全部结算及相关资料,则视为乙方已经放弃办理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甲方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
十四、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书与甲方最终审核的结算造价之差不得超过5%,否则,超过部分的审计费将由乙方承担。
十五、工程款支付至以下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名称:
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路支行
帐号:
第九条质量保证
一、保修范围:
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项目,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行业弱电工程由乙方协调各公司对相关工程进行终身维护,保修期内免费保修,保修期外签订保修合同。
二、保修期限:
以工程经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并向甲方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两年。
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代乙方向业主偿付的,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抵扣,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保修的时间性:
1、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若因备件不能及时到货的原因需另排期限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但另行排期时间亦不能超过48小时。
若在认可期限届满后仍未到,甲方可聘请第三人维修,发生费用在质保金中双倍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提示:
因该类故障会影响居民生活,所以,对乙方的保修时间需严格规定。
)
2、其它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双倍扣除。
乙方应在质保期后按季检询一次。
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或物业人员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4、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系统故障,另行协商。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条款,均属于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按本合同规定及政府有关政策,由违约方承担。
二、如有特殊原因需变更、终止合同,均应双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
三、如因不可抗力需要变更终止合同,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不得延误,否则扩大的损失,由过错方负责。
经双方同意变更或终止合同的,双方已执行部分有效,双方均应就已执行部分及时决算并结清帐务。
四、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自费整改至合格,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原因除外);逾期不合格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原因除外),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聘专业机构进行整改的费用、甲方人员费用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安全责任
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监督和管理,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它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十五日内,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肆份给甲方。
二、乙方必须认真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若发现乙方未按设计图纸和规范施工,乙方无条件地返工,并按1000元/次·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工期不得延长。
三、乙方施工质量与设计图纸和规范严重不符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应无条件退场,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甲乙双方认可的技术方案及乙方投标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及期限
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持伍份、乙方持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技术方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擅自改动。
甲方:
分公司乙方:
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2年3月日2012年3月日
合同附件:
投标最终确认包干价预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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