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租户手册dz.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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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租户手册dz.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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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租户手册dz
上海中成智谷创意设计中心
租户守则
上海中成智谷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七月
(一)前言[页五]
(二)租户守则[六至十八]
1)物业管理
2)租户须知
3)日常保养
4)清洁卫生
5)供电事宜
6)电话事宜
7)车场管理
8)灾害预防
9)其他事宜
10)应急程序
11)园区服务
12)租户联络资料
13)空调系统14)园区外墙
15)园区结构之保护
16)公共设施
17)材料、货品之运送
18)二次装修规则
19)公共地方之整洁
20)垃圾之清运
21)保安事宜
22)招牌广告与指示牌
23)兜售商品、派发宣传品及其他
24)张贴广告/商业推广
25)禁止行为
(三)装修程序[页十九至二十六]
1)物业移交
2)装修申请
3)装修方案
4)二次装修报批、施工和验收程序
5)装修保证金相关费用
6)临时用电/水供应
7)租户之装修承包商
8)园区指定之承包商
9)安全协定
10)装修审批及验收
11)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2)装修程序总结
(四)装修特别注意事项[页二十七至三十一]
1)政府批文
2)装修时间
3)装修材料之搬运及堆放
4)垃圾/废料清理
5)公共设施及环境保护
6)消防措施
7)物品保管
8)保险
9)装修咨询
10)改建及还原工程
11)管理监督
12)装修要点
(五)园区技术资料[页三十二至三十三]
1)外墙装饰
2)内部装饰
3)楼层高度
4)结构情况
5)楼板承重
6)电梯设备
7)空调设备
8)电力供应及分布系统
9)公共广播系统
10)照明及入户电源安装
11)消防系统
12)公共天线系统
13)单元标准电话线配线
(六)总结[页三十四]
一、前言
欢迎阁下入驻“上海中成智谷创意设计中心”(以下简称“中成智谷”)。
为管理好“中成智谷”,全方位为租户提供完美服务,充分保障租户的共同利益,为阁下创造一个舒适、安全、清洁、优雅的营业环境,根据《中成智谷租赁合同》的规定,特制定本守则,敬请各租户严格遵守各项条款,共同维护“中成智谷”良好的营业秩序和优雅环境。
为使本守则更趋完善,管理者在实施过程中将会对本守则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编印本《租户守则》旨在使各租户能清楚理解其所拥有之权利及义务,敬告所有租户共同遵守本守则之内容。
[中成智谷]物业管理处
二、租户守则
1.物业管理
1.1管理公司
上海中成智谷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为“中成智谷”之物业与设施经营和管理者,并将以其专业水准和丰富经验,竭诚为各租户提供全面、优质的物业经营管理服务。
1.2物业管理处及其职能
1.2.1“中成智谷物业管理处”系上海中成智谷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驻中成智谷之常设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实施对中成智谷的物业及设施的管理和服务。
各租户对管理事务如有任何疑问,请于办公时间内亲临或致电物业管理处查询。
办公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路258号8号场地西侧
电话:
传真: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三十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但物业管理处设有职员值班,负责处理客户投诉及紧急报修)。
如在办公时间外有紧急事故或报修,可与物业管理处值班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为:
(保安监控中心)
1.2.2物业管理处各员工有责任为各租户提供最佳之管理服务,但各租户不可要求物业管理处员工提供额外的私人服务,另请各租户勿赏赐任何利益给管理处员工个人。
租户如有赐教,请与物业管理处联系。
1.2.3物业管理处负责维持本物业范围之正常运作及在尽可能情况下协助各租户,此外还代表业权人和全体租户处理公共事务。
1.3管理费
1.3.1管理费及有关费用
各租户每月必须按《中成智谷租赁合同》规定金额交管理费,以承担本物业之保养、维修及日常管理开支。
物业管理费之各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
♦维修及保养该园区所有共用设备的费用。
♦聘用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包括工人、代理人或顾问等)的开支,支付因工作上需要的器材及设备的开支。
♦所有共用地方及外围之灯具及照明。
♦预留紧急备用资金。
♦园区保安设备系统及服务之维修、保养及更新费用。
♦管理公司依据本协议而需执行及提供的任务及服务的支出。
♦保安、清洁及其他服务之承办费用。
♦绿化及花圃养护和维修。
1.3.2管理费缴交
管理费是保持“中成智谷”正常运作之必备条件。
故各租户务必准时缴交管理费。
管理费用将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1.3.3管理费支付方式
管理费按季度收取,(租户需于起租日或之前,预付三个月的管理费保证金)。
租户亦应在每季度的首月5日为其单元/商铺缴付当季度管理费。
付款方式如下:
♦以划线支票抬头“上海中成智谷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亲身交付到园区物业管理处办公室。
♦以银行转帐方式交予“上海中成智谷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管理帐户,详情请向物业管理处查询。
♦其他付款方式将容日后由物业管理处通知。
1.3.4拖欠管理费
租户应于每月5日或之前缴交当月管理费,凡逾期超过七日者,每逾期一天加收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三(0.3%)的违约金,逾期一个月或以上的,物业管理处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电等措施,直至租户缴清所欠费用连同违约金为止。
此条款同时适用于电费及其他应缴费用的缴交。
1.3.5管理费保证金及其他
按《中成智谷租赁合同》之约定收取及管理。
此保证金不得作为抵扣租户欠交管理费的用途及拖欠正常交缴管理费之借口,亦不能作为所抵销欠交管理费(具体参照《中成智谷租赁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1.4营销推广费:
管理处将不时制定中成智谷的商业推广活动,商铺租户须根据活动预算分摊推广费,具体金额届时通报各商铺租户(具体参照《中成智谷租赁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1.5投诉及意见
一切有关园区投诉之意见或管理问题,物业管理处皆乐于接受,祈能籍此提供更佳服务水准。
为有效处理有关投诉及意见,一切以函件为准,来函请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回复。
2.租户须知
2.1本物业仅可作为指定办公及商业用途,不可作为住宅、货仓、生产工厂或其他用途。
2.2办公用房若需悬挂企业或单位招牌,须事先提供工商登记许可证或相应的法律文件,依照管理公司统一的规格要求制作,并安装在指定位置。
2.3租户不可对中成智谷任何结构及外观(如:
窗户、天台、外墙等)作出更改,以维护物业之外观整齐、美观。
2.4租户进行装修、维修等工程,以不妨碍园区结构、公共设施及他人为准则。
进行该等工程前需先获得物业管理处批准及缴纳有关保证金及管理费用。
2.5凡擅自改变楼宇结构、用途、外貌或扩建、拆建者,物业管理处有权要求立刻停止及擅改者自费恢复原貌外,同时保留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及进一步索赔之权利。
2.6物业内严禁存放有任何严禁、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2.7任何租户不得在中成智谷之任何部位上安装(摆放)过重之家具,设备,机械装置等。
2.8租户不得在物业内从事非法及不道德之行为,一经发现管理处有责任向公安、工商等部门举报和协助行政部门执法。
3.日常保养
3.1请勿损坏公共设备,否则需赔偿损失。
3.2请勿把废物丢入各渠道(如水厕、下水道等),否则需对损坏/废物修理负责。
3.3请正确地使用室内电器。
失修/损坏/劣质电器易导致火警。
任何电器工程须由合格技工进行。
3.4请勿涂划/刮花园区内任何部分如墙壁等,亦不可随地吐痰或便溺。
3.5请勿霸占任何公共地方(如摆放物品、神位、祭祀等),以免有碍观瞻,损人不利己及引致犯罪。
3.6爱护公物,若发现人为损坏事故,请立即报告物业管理处。
4.清洁卫生
4.1请各租户将垃圾袋装后,放在物业管理处指定地方,以便园区清洁人员定时予以收集。
4.2请各租户勿饲养禽畜动物。
如有特殊情况,可书面向物业管理处要求豁免(如:
导盲犬)。
4.3请各租户自觉清理废物,切勿污染公共地方。
4.4凡违反本守则或上海市环保/市容规定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供电事宜
每个办公单元/商铺都已安装独立电表和充足的照明及插座,为保证安全,请勿超负荷用电。
6.电话事宜
每个办公单元都已备了一定数量的电话线,租户可根据需要向物业管理处申请,专供访客及物业管理处联络之用。
7保安事宜
7.1中成智谷内24小时均有保安员当值,负责园区内巡逻工作及协助各租户所提出之合理要求。
办公时间以外,可联系“保安监控中心”,具体安排物业管理处将另行通知。
7.2物业管理处员工皆佩戴工作证。
如对来人有疑,请联络物业管理处查询。
8.车场管理
8.1物业管理处将按租户之申请,办理地面停车场/地下车库车位租用手续,使用人应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
8.2临时访客停车按小时收取车位使用费,使用人应遵守临时停车管理制度。
9.灾害预防
9.1请勿在中成智谷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纸张、文件等。
电器设备应该经常检查,监管孩童勿玩火。
9.2请勿在园区范围内吸烟。
9.3请爱护消防设备,保持公共通道畅通。
9.4如发生火警,即告“园区消防监控中心”或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9.5在安全情况下快速关闭单元电源总闸、燃料开关及/或进行扑救/或从消防楼梯紧急逃生。
10.其他事宜
租户请注意:
10.1租户须监管其聘用之承包商并对其行为负责,若有损坏公共地方或设施设备或在公共地方弃遗杂物,该单元之租户为最终负责人,并需承担赔偿责任。
10.2租户必须自费对其单元内的自有设备、自行装修等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等以维持单元的正常用途。
11.应急程序
11.1管理中必须为处置紧急情况作准备,以尽量减低生命及财产的损失。
以下所提供之资料,是特别为协助租户预防和处理紧急事故而设。
11.2紧急电话号码:
报警:
110火警:
119
救护:
120报时服务:
117
电话查询:
114电话线路故障:
112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区淞南派出所:
11.3单元内物品处理
请定期检查单元内存放物品,以免造成堵塞,妨碍紧急逃生之通道。
任何可能引起或促成火警或危害安全之物件如废纸、报纸或其他易燃物品等,均应及时清除,避免放置在室内。
11.4意外(紧急医疗问题)
当发生意外或面对紧急医疗问题时:
♦当场尽可能了解有关该次意外发生的资料。
♦使伤者处于温暖及舒服的状况,并加以安慰。
♦拨电话要求急救医疗服务。
♦通知物业管理处详述意外情况,包括所属单位、地点、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目击者等。
♦在任何情况下,应尽量保持镇定。
11.5罪案与保安
一个高级豪华之物业,因环境高尚优美,也可能会成为匪徒之对象,引致偷窃、其他不法行为甚至抢劫或更严重的罪案,切记如遗失钥匙,请即把门锁更换。
11.6火警
♦发现(若发现火警)。
♦通知(致电消防局及通知附近的人按动火警按扭)。
♦逃生(通过最安全的途径,使用防火楼梯离开火警现场,切勿使用电梯)。
♦抑制(在安全情况下,紧闭所有门窗,封堵不密实部位),避免烟雾浸入。
租户须知:
租户必须熟悉园区内设置的灭火器、警报系统之位置及本地消防局的电话号码:
119
-若是轻微失火(如废纸篓、烟灰碟等),立即用灭火器将火扑灭,但切勿惊恐及冒险。
-如人身安全已受到威胁,而火势亦不能即时受到控制,应及时逃生。
如情况安全,离开时可将通往失火现场的门窗关闭,以隔离及控制火势。
-通知消防局:
a)中成智谷及失火单元的名称;
b)所在的道路交界;
c)火警蔓延的范围及位置;
d)你的电话号码及姓名。
-通知园区物业管理处/消防监控中心;
-依从园区物业管理处职员及消防应急广播指示疏散撤离园区;
-如被火焰或高热所围困:
a)有可能的话,致电消防局求助;
b)打破玻璃警报系统之玻璃盖,使警报讯号能发出,把门关闭将火势及烟雾隔离;
c)紧记烟和热空气都是向上升,接近地面的空气含氧量较高,温度亦较低,故应弯腰或爬行逃生;
d)如情况许可,打破窗子以求室内空气流通,并向窗外挥动醒目衣物求救。
e)所有逃离火场的人,须在指定之空旷地聚集;
f)发生火警时,物业管理处职员会协助消防员和警方阻止公众人士进入现场,在物业管理处职员或消防局宣布有关单元安全之前,任何人不得进入。
11.7地震
♦保持镇定,切勿离开处身地方;
♦躲在桌子或坚固的结构下寻求掩护;
♦远离窗户,玻璃隔板、架或悬挂的物件;
♦地震时不要躲在楼梯底下;
♦准备应付接连更多次的余震;
♦如单位受破坏,立即通知物业管理处;
♦切勿散播谣言或夸大的报告。
11.8台风
在预报吹袭前,请采取下列防风措施:
♦关紧所有门窗;
♦台风过后,应立即更换破损之玻璃。
11.9水浸
遇有可能遭受水浸时:
♦把有可能受损的贵重物品移往较高处或他处;
♦切断受浸部位电器用具的电源;
♦提防通电的电线;
♦委派及监督负责清洁的员工清楚单位内、家具及其他地方的积水,避免破坏环境卫生
♦物业管理处会安排清洁员工清除公共区域积水,以减少对楼宇结构造成更大损害,各租户应予以配合;
♦做好提防抢掠的措施,须加强保安,防止盗贼进入单元;
♦对相关电路进行检查,防止发生因电路短路、漏电而引发事故;
♦事发后,检查财务以鉴定损失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商议有关赔偿事宜。
11.10联络
用电话报案时,请提供以下所有资料:
♦报案人的姓名;
♦紧急事故的位置;
a)物业名称及地址;
b)单位编号;
♦有人受伤与否;
♦紧急事故的种类、火警、罪案等;
♦待对方确定了资料后,方可挂断电话。
11.11园区撤离程序
♦当发生火警或任何其他事故,所有人应该完全按指示撤离事发区域,不能有所例外。
♦在撤离单位或进行火警演习时,租户的贵重物品须自行负责,另外,最后离开的人须负责锁上室内所有进出的门。
♦开启由单位通往室外的大门前,先弄清楚是否烫手,如发现门是热的,须小心开启,若情况许可,应前往预先指定的楼梯,然后跟随撤离程序逃生。
♦若因浓烟的关系未能通往屋外,则应关上门,放置毛巾在门底的门缝间,打开窗户保持空气流通,在窗外挂一块布,让消防员得知你仍在单位内,保持镇定等待消防员的缓救。
11.12灭火器
园区通道内均设有手提式灭火器,租户应该熟悉灭火器的放置位置和用法。
不同的是灭火器是用以控制不同类的火警,火警起因可分为A、B、C、D四类。
A类:
木、纸、废物等等
使用:
二氧化碳灭火器
B类:
油、颜料、汽油、稀释剂、或其他易燃液体
使用:
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C类:
马达、电线、电器
使用:
须要特别的灭火技术
D类:
易燃金属镁钾钠,这种火警常见于工业厂房
使用:
须要特别的灭火技术
在不熟悉手提示灭火器的情况下,切勿使用。
任何已扑灭的火警,必须向消防局报告,以便进行调查。
11.13结语
♦没有任何物业可以完全避免天灾人祸之发生,制定紧急程序计划可避免人命和财物损失,以及万一发生意外时,将损失减至最低,以上提供了一套有系统和周全的步骤,以应付意外和灾难之突然来临。
♦通过熟悉紧急情况应变措施及程序指引,一队受过训练的管理人员,再加上租户的合作,当万一发生紧急事故时,中成智谷便更有信心能应付,纵使遇上从未预计的紧急,仍有一套基本的应变程序可以协助租户作出合理反应,以保障人身及财物安全。
♦制定和贯彻执行紧急事故应便措施程序计划,可以保护人身安全,保障租户的投资。
然而,请必须紧记,无论以上指引或应变措施如何周详,仍需租户熟悉运用及时该保持高度警觉,才可尽量避免意外发生,及达到本应急程序之目的。
12.有偿服务
物业管理处提供管理处服务范围以外的菜单式有偿服务,具体由租户向物业管理处提出正式申请。
13、租户联络资料
租户必须填妥及交回另外分发之“租户资料表”以便管理处存档备用(管理处保证该等资料仅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并不会向无关人员透露)。
14、空调系统
14.1园区内部分办公单元和秀场商铺安装有中央空调系统。
正常空调供应时间为:
办公楼层:
周一至周五8:
30-18:
00;周六8:
30:
13:
00
周六13:
00以后、周日及公众假期将暂停供应。
商铺:
周一至周日:
10:
00-22:
00;
14.2物业管理处有权按季节情况提前通知租户调整供应时间。
办公单元如需额外供应空调,需提前24小时向物业管理处申请及缴交超时空调使用费(详见收费一览表)。
15、园区外墙
建筑物外立面绝不容许由租户作出任何的更改以致影响整个园区的外观。
16、结构建筑之保护
中成智谷范围内结构部分不可改动。
租户不准损害任何内部之结构。
如发现受破损,修补费将会由该单位租户负责。
17、公共设施
租户有责任保护园区内的设施,如排水,单元之外围灯饰及其电力线管、弱电系统等不受损坏。
任何损坏最终由租户负责。
18.材料/货品之运送
18.1租户需为他们所聘请的运送工人的操守及行为负责。
所有因运输而对园区造成之破坏,其修补费用由相关租户负责。
18.2在得到物业管理处批准之前,租户不得运入或运出以下物品:
保险柜、重型机械、办公电器、批量性货品等。
18.3商铺盘货、补货须避开商业经营高峰时间,垂直运货只能经由消防楼梯、消防电梯运送,严谨使用客梯运货。
19.二次装修规则
若租户需要进行内部装修,必须事先得到物业管理处批准。
物业管理处谨提醒各租户必须留意及遵守此守则第三节、第四节及第五节之装修规例。
20.公共地方之整洁
租户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家具、垃圾等于消防楼梯、电梯门外,走道、大堂等公众地方,任何在公众地方摆放的物品将会被搬走而有关费用将会由相关租户负责。
21.垃圾之清运
21.1租户需负责将垃圾放置于由物业管理处指定的位置。
大型废物及家具等须由物业管理处特别安排运走,任何于公众地方发现的垃圾将由物业管理处清走而费用由相关租户承担;
21.2餐饮租户应将厨余垃圾交由获地方政府批准的清运单位外运厨余垃圾,该等清运费用由租户自行承担,且该等租户应将清运委托合同备份本物业管理处备查;
22.保安事宜
22.1物业管理处已安排24小时由管理人员及保安人员在园区站岗及巡逻以保持园区之安全。
非工作时间希望访客人士能遵守以下程序:
♦保安人员有权检查在非营业时间进入园区人士(包括租户及访客)之身份证明。
♦离开园区时,通知接待处管理人员并签署离开。
22.2如有特殊需要经常进出工作之人士,可向物业管理处申请办理出入证。
租户应妥善保管单元之钥匙,租户在钥匙遗失情况下,应及时更换锁具。
对因租户内部管理事宜导致的损失,物业管理处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3.招牌与指示牌
23.1租户不得在未经园区物业管理处同意的情况下,在园区公众地方或园区外围竖立或放置任何标志、招牌、通告、广告及天线等物品。
否则,一经发现,物业管理处可将上述物品搬离现场而无须另行通告,所有相关费用将由相关租户承担。
23.2在租户要求下,物业管理处在审批后可安排在大堂或楼层指示牌上安装、更改有关单元公司资料,唯有关费用将会由相关租户支付。
所有安装于公共地方之租户名牌、指示牌由物业管理处统筹安装,租户不得自行安装。
24.兜售商品、派发宣传品及其它
未得到物业管理处批准前,租户不得在单元外及园区公共地方作出任何兜售行为,派发传单、广告、赠品等。
25.张贴广告/商业推广
租户必须配合园区物业管理处统一安排之商业推广活动,并缴付相关费用于物业管理处。
26.禁止行为
26.1租户除中成智谷租赁合同允许情况下不得将单元或容许该单元用作宿舍、住宅等用途。
26.2租户不得将单元或容许将单元进行违法、不道德等的用途。
26.3租户不得将单元或容许该单元用作储存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等用途。
26.4租户不得将单元或容许该单元收留或饲养宠物。
特殊情况需事先报物业管理处批准(如导盲犬)。
26.5租户在任何原因下不得任意发出、产生或容许发出过大的噪音、震动等而妨碍其他使用者的正常活动;未经物业管理处书面批准,严禁在公共区域内淘米、洗菜及在单元内煮食。
26.6租户不得安装、放置任何重型机器、设备等在单元地面或容许该等行为发生。
26.7租户不得在园区结构地板、天花或墙身等作出任何破坏、更改或附加建设等行为。
26.7滋扰他人行为如制造噪音,兜售商品、派发传单等,一律禁止。
26.8在未得到物业管理处或有关环境当局、市政府等指导下,租户不得在单元内安装锅炉或任何排放废气的机械设施。
26.9租户不得变更室内电力用途,私自操作公共电气设备。
26.10法律、法规及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装修程序
所有租户在装修前均须依照以下装修程序进行。
1.物业移交
1.1租户须与物业管理处办理物业及钥匙接收事宜。
租户有责任全面检视物业及确认所有设施、附属物是否完好,并在物业管理处提供之表格上签署认可。
1.2单元的移交日是依入伙通知书内所述的日期开始,申请装修及审批过程所需时间并不影响该移交的起始。
2.装修申请
2.1所有租户若需对其物业进行装修,须于装修工程开工前向物业管理处提出装修申请。
有关装修申请应填妥物业管理处专门提供之“装修申请表”。
2.2若该装修将影响结构,消防之改动或可能与国家规范要求有所抵触,以及为保证园区公共设施及设备之正常运行,所有租户必须在装修工程前向园区递交装修方案,并负责将方案递交上海市有关部门审批。
2.3在未收到园区物业管理处的书面批准前,任何租户不得开始装修工程,物业管理处有绝对权力禁止任何未得批准之装修工程的进行。
2.4因有关政府部门及园区物业管理处对装修方案的审批需一段时日,故请租户安排其装修开工日期时留有充裕时间,以免延误装修工程。
3.装修方案
租户需递交的装修方案应包括下列图纸及技术资料。
3.1室内平面图清楚显示:
3.1.1室内平面之布置;
3.1.2室内地面至天花板高度;
3.1.3任何提升地面之工程及地面装修用料、标高;
3.1.4摆放重型装置或设备(如保险箱、防火文件柜等)的位置、底部面积及重量;
3.1.5所有安放隔墙的位置、厚度、高度和材料及需改变原有隔墙的说明;
3.1.6各门之物料及大小。
3.2天花板平面图清楚显示:
3.2.1天花吊顶结构、高度及用料;
3.2.2任何穿越天花吊顶的间隔及施工大样图;
3.2.3照明灯具之位置;
3.2.4任何对天花吊顶内设施之更改或增加;
3.2.5现有消防喷淋头,烟雾感应器位置及更改后位置,软管大小与走向及弱电线路走向。
3.3电力分布图清楚显示:
3.3.1室内配电线路图及电线规格,包括空调、插座及照明用电线路;
3.3.2总配电盘、分配电盘、开关及插座之位置及规格;
3.3.3最高用电量(电流/功率)及各分项用电量之计算。
3.4空调分布图清楚显示:
3.4.1风机盘管之位置;
3.4.2各风管及水管之走向、尺寸以及阀门位置;
3.4.3送风及回风风口位置及尺寸;
3.4.4空调温度/风速控制器之位置。
3.5给排水图清楚显示(如需要):
3.5.1给排水管之接驳位置;
3.5.2给排水管道之走向及水管尺寸与材料。
3.6电话、电视及综合布线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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