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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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管理制度
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JSLD12.01-2000
计划管理制度代替QG/JSLD11.12-97
1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计划管理工作,搞好企业的资源配置,使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完成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同时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计划管理的职责、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的编制内容、时间及要求、计划的审定、计划的变更及计划的检查与考核等管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的计划工作。
2管理职责
公司的计划管理应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分为公司、部门、班组三级进行管理。
2.1计划部职责
2.1.1计划部是公司计划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计划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
2.1.2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的计划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
2.1.3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的三年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月度计划。
2.1.4负责公司三年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月度计划的汇总平衡工作,并负责起草文件、编写文字说明,搞好计划的上报下达、调整、检查、考核和总结工作。
2.1.5负责对其他部门计划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计划执行情况,搞好综合平衡工作,并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1.6收集、掌握国、内外有关信息资料,不断提高计划管理工作水平,以适应公司管理不断深化的需要。
2.1.7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计划管理方面的资料、台帐、档案。
2.2其它管理部门职责
2.2.1根据公司的三年规划结合本部门的管理职能,负责编制有关专业性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
2.2.2组织实施公司批准的计划,定期检查和分析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处理意见,并
做好计划的调整和考核工作。
2.2.3自觉接受计划部的指令和指导,及时总结和分析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收集、掌握国内、外有关信息资料,不断提高本部门计划管理水平。
2.2.4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计划管理方面的资料、台帐、档案。
3计划的分类
3.1计划是一切工作的先导,计划管理的范围涵盖公司所进行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计划管理
2000-07-07批准2000-07-15实施
按计划的时间性分为:
1)长期规划----三年规划;2)中期计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3)短期计划----月度计划(包括机组大、中、小修计划等)。
3.2三年规划
3.2.1公司三年规划,应预测国家及电力市场的发展趋势和电力供需的情况,使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适应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电力市场的形势。
规划既要结合公司的具体实际,又要挖掘企业的潜力,不断完善和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保证设备的经济稳定运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3.2.2三年规划一般包括以下范围:
公司的发展规模、重大经营方针、策略和目标、技术经济指标和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重大的技术、设备改造项目和技术进步项目及人力资源的规划等。
3.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3.3.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是实施公司三年规划的具体执行和体现,它是公司全年的生产经营的目标,是公司全年工作的指导方针,行动纲领和工作指南。
3.3.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一般包含的有关计划的主要范围为:
主要生产技术经济指标计划;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机组、主要辅机及辅助设备检修计划;更新改造计划;另星购置计划;技术组织措施计划;教育培训计划;人力资源管理及劳动工资计划;小型基建计划;建筑、构筑物修理计划;非生产性设备维修计划;车辆修理及费用计划;燃料供应计划;物资供应计划;粉煤灰和渣销售计划;财务收入成本计划及资金计划。
3.4月度计划
3.4.1月度计划是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基本手段,也是完成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基本保证。
月度计划必须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确保年度各项计划的完成来进行编制,同时也应紧扣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的中心工作。
3.4.2月度计划范围为: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安排在本月进行的工作和公司当前的重点工作;生产计划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燃料供应计划;生产部门的工作计划;经营部门的工作计划;教育培训计划;行政后勤工作计划;资金费用计划;月度计划中其他的工作。
3.5机组大(中、小)修计划
3.5.1机组大(中、小)修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种的一件大事,涉及到较多的部门。
为了有效协调检
修的开展,节省费用,降低检修成本,需要在机组检修前,对机组检修的项目、材料、劳动力和各类费用进行控制、平衡,组织编制本计划,作为月度计划的补充。
3.5.2机组大(中、小)修计划的范围包括:
机组大(中、小)修的检修项目、工时、备品备件和所需的材料;重要的更新改造实施项目和设备改进完善的项目;提出外包项目或外借劳力的计划;各检修项目的预计费用;在检修前可确定的外委加工和修理的项目。
4计划管理的要求
4.1编制计划必须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方针,既要不断提高机组和设备的安全性、经济性,又要注重企业的效益性。
4.2各项计划的编制应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和文件精神,符合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和公司既定的生产经营总体目标。
4.3公司计划必须认真进行综合平衡,坚持“积极平衡、留有余地”的实事求是原则,不留缺口,不打埋伏。
4.4计划的编制应周密细致,认真负责,使计划既有预见性,前瞻性,又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
因此编制计划应对过去、现在的有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对未来的发展进行预测评估,要在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
4.5编制计划时应满足计划的基本要素:
A前提条件:
充分完整;B目的要求:
明白清楚;C实施时间:
具体明确;D所需费用:
详细确实;E负责实施的单位或人员:
明确落实;应变措施:
周密恰当。
使各项计划编制得周密科学,便于操作执行和检查。
4.6计划管理是指导一切生产、技术、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它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动纲领。
应保证各项计划的执行具有系统性、严密性和严肃性。
计划一经批准,必须按计划严格执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4.7计划管理工作包含计划的制定和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控制与总结,应重视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控制、分析和总结。
5计划编制的内容
5.1公司三年规划
5.1.1三年规划一般应有以下内容:
(1)生产的发展规划:
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规划;
(2)公司的重大经营方针、策略和目标:
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重大的经营方针、策略或其他目标;
(3)技术经济指标和和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
在一个阶段内计划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如煤耗、厂用电率、等效可用系数等和安全生产的具体奋斗目标;
(4)重大的技术、设备改造项目和技术进步项目:
相对重大或需要分步分阶段实施的设备改造和技术进步项目;
(5)人力资源的规划:
优化人员配置、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和重大的人力资源开发等规划。
5.1.2由计划部负责提出三年规划中的生产发展规模及重大经营方针、策略和目标的初稿;由生产策划部提出技术经济指标及重大的技术、设备改造和技术进步项目的初稿;由安监部提出公司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的初稿;由人事部提出优化、提高和合理利用人力资源的规划的初稿;由培训中心提出提高公司各类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规划的初稿。
5.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5.2.1各分类计划的内容
(1)主要生产技术经济指标计划:
年度、分月的发电能力、供电量和上网电量、计划获得的协议电量和预计的市场采购或竞价电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
厂用电率、发电煤耗率、供电标准煤耗率、燃煤和燃油需求量等由计划部负责编制;
(2)安全生产目标计划:
全年实现百日安全无事故记录个数、非计划停运次数等安全目标按职责划分分别由安监部和生产策划部负责编制;
(3)机组、主要辅机及辅助设备检修计划:
全厂机组检修(A级大修、B级中修、C级小修和D级维修)的时间安排、机组检修项目、主要辅机、辅助设备及公用设备的检修计划等由生产策划部负责编制;
(4)更新改造计划:
设备、系统更新改造的项目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分别由生产策划部和行政部负责编制;
(5)另星购置计划:
为适应生产经营需要添置的固定资产由计划部负责编制;
(6)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技术进步、节能、环保等按职责划分分别由安监部和生产策划部负责编制;
(7)管理信息系统工作计划:
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及信息技术的发展计划由计算机中心负责编制;
(8)教育培训计划:
职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素质的教育与培训由培训中心负责编制;
(9)人力资源管理及劳动工资计划:
人员需求(包括数量、素质)要求及岗位调整计划、职工退休及岗位变动计划、劳动工资计划、劳务费用及劳动保护费用计划由人事部负责编制;
(10)小型基建计划:
生产和非生产需要的基建项目由计划部负责编制;
(11)建筑、构筑物修理计划:
生产和非生产建筑、构筑物大修和维修项目分别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由生产策划部和行政部负责编制;
(12)非生产性设备维修计划:
非生产性设备的维修,包括行政、宾馆等后勤部门所属设备的维修由行政部负责编制;
(13)车辆修理及费用计划:
车辆大修、维修及行驶管理等费用由车管部负责编制;
(14)燃料供应计划:
满足发电生产和合理储存的原煤和燃油供应数量及供货渠道等由燃管部负责编制;
(15)物资供应计划:
全厂需用的各类物资、备品备件供应及其费用,包括各种物资的需用量、贮备量由物资部负责编制;
(16)粉煤灰和渣销售计划:
全年及月度的煤灰、煤渣销售量由粉煤灰部负责编制;
(17)财务收入成本计划:
包括财务的收入、各类成本、费用的支出和分类的目标成本由财务部负责编制;
(18)资金计划:
包括企业计划年度内各种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收支和周转情况的计划由财务部负责编制。
5.2.2各有关部门应配合职能管理部门(生产策划部、计划部、物资部等)编制上述有关计划。
5.3月度计划
5.3.1月度计划的编制除应满足计划编制的基本要素外,还应写明完成工作所需配合的部门。
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填写“月度工作计划”表(其格式见附录A或B)。
5.3.2月度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安排在本月进行的工作和公司当前的重点工作。
(2)生产计划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发电量、竞价上网电量,厂用电量、厂用电率、供电煤耗率、负荷率、临检率、劳动生产率、发电成本、销售收入、目标利润和灰渣销售量等。
(3)燃料供应计划:
A保证发电用煤的煤炭采购计划和煤船到厂计划(船期预报计划和预计装船煤量);B采购煤炭的热值计划;C燃油采购计划;D煤炭和燃油的贮存计划;E采购平均标煤单价。
(4)生产部门的工作计划:
A机组的计划检修(大、中、小修);B辅助设备及公用设备的大、小修;C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的更新改造和技术组织措施等项目;D重要设备的整治项目,E季节性和规律性工作;F与当前生产相适应的工作。
(5)经营部门的工作计划:
A结合当前生产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管理工作;B配合当前生产的管理工作;C企业管理方面的工作;D履行部门职责的重要性工作。
(6)教育培训计划:
A提高各管理岗位水平的培训工作;B提高生产系统各各岗位技能和安全水平的培训工作;C专业工种、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
(7)行政后勤工作计划:
A车辆和非生产性建筑及设备的维修工作;B结合生产和当前实际的服务性工作。
(8)资金费用计划:
A生产成本费用计划;B目标成本费用计划和资金计划。
(9)月度计划中其他的工作:
A部门之间需要协调配合或共同进行的工作;B需要外包的工作项目或因工作需借用临时工、特殊工种的工作;C公司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重要工作;D为加强和提高管理的有关计划工作。
5.4机组大(中、小)修计划
5.4.1机组大(中、小)修计划编制的内容一般包括:
(1)机组大(中、小)修的检修项目(包括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工时、备品备件、和所需的材料;
(2)重要的更新改造实施项目和设备改进完善的项目;
(3)提出外包项目或外借劳力的计划;
(4)各检修项目的预计费用;
(5)在检修中需外委加工和修理的项目。
5.4.2机组大(中、小)修计划的编制按照设备分工和部门的管理职责进行。
5.4.3在机组大(中、小)修结束后,生产策划部负责总结检修项目完成情况,检修部负责总结实际消耗工时等,物资部负责总结各类备品、材料费用及外委加工费用等,工程管理部负责总结实际外包项目及费用,人事部负责总结外借劳动力情况的,财务部负责总结检修总费用,各部门总结报生产策划部后,由生产策划部汇编机组的大(中、小)修总结。
6计划编制的时间
6.1公司三年规划
公司三年规划在每年的10月中旬开始制定。
按照总经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电力生产形势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的初步构想和要求,由计划部在10月25日前将初步建议送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在11月10日前将实施的初步意见送计划部,11月20日前由计划部将各部门意见汇总整理,提出三年规划的草稿,送公司领导。
6.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6.2.1每年的7月1日~15日由生产策划部提出下年度机组设备检修安排计划,7月25日计划部根据生产策划部提供的检修计划,拟编年度(分季)、季度(分月)的发电能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
上网电量、厂用电率、供电量、可调小时、供电标准煤耗率、燃煤和燃油需求量等计划指标,财务部根据发电量等指标编制生产成本、目标利润等计划,7月26日由计划部汇总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
6.2.2每年的7月30日由计划部向各部门下发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的年度建议计划,下达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任务,各部门根据计划部下达的年度工作总目标,结合机组设备的情况和部门工作的特点,按照职责分工编制计划。
6.2.3每年的8月1日~8月30日各部门依据公司年度建议计划,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拟定下年度的大修、更改、反措、节能等工程项目,并将各个项目的物资需求、劳动安排、费用预算、技术措施等专项计划列出清单,对于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应同时提出更改目的、施工方案、可行性研究及改造预期效果,一并报生产策划部进行调整、平衡和初步审议。
6.2.4每年的9月5日~9月25日由生产策划部组织各有关职能部室对上述项目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意见于9月15日前返回各部门。
6.2.5每年的9月25日~9月30日各部门将计划项目修改补充后报生产策划部审核。
6.2.69月30日前生产策划部将检修、更改、技术组织措施、零购、生产建筑修理计划等汇总送交计划部;行政部将更改零购、非生产性建筑物、设备修理计划报计划部。
6.2.7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管理业务和职责负责编制各有关计划,并于9月30日前送交计划部。
6.2.8每年的10月20日计划部将生产指标、技术更新、省煤节电、技术措施、环保、反措、培训、检修等计划平衡后,提供财务部据以编制下年度的财务收入、成本计划及资金计划。
6.2.9财务部将财务成本计划编制好后于11月10日交计划部汇总。
6.3月度计划
6.3.1各部门在每月21日应将下月的部门工作计划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完毕,生产系统报生产策划部,由生产策划部汇总并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于23日交计划部,其他经营管理部门在22日直接交计划部。
6.3.2计划部在收齐计划后,应及时深入各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在调查的基础上,对于切实可行的而又必须安排的项目,在综合平衡后,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月度计划中安排,并在每月25日拟定次月计划任务书草稿,提交每月27日公司月度计划会议进行审议。
6.4机组大(中、小)修计划
6.4.1检修项目的立项:
(1)机组大、中、小修检修项目由生产策划部根据公司《检修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立项,
(2)机组大修预定开工日期前的180天,生产策划部应提出大修的项目,并将经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的检修计划项目发给检修部、计划部、工程管理部和人事部。
(3)机组中(小)修检修项目在预定开工日期前的45天,生产策划部门应完成项目编制,并将经过公司有关领导批准或会议通过的检修项目计划下发给检修部、计划部、工程管理部和人事部。
如中修有特殊的项目,则对特殊项目的提出还应适当提前。
6.4.2检修材料计划
(1)在大修预定开工日期前的180天,生产策划部向物资部提出重要检修项目所需的备品、备件(包括需进口的设备和备件)和材料计划,在预定开工日期前90天,生产策划部提出外委备品加工、备品测绘的项目和计划,检修部向物资部提出材料消耗计划。
某些特殊的、加工或采购时间长的备品、备件提出计划的时间还应适当提前。
(2)在中(小)修预定开工日期前的45天,生产策划部向物资部提出检修所需的备品、备件计划,检修部向物资部提出材料消耗计划。
如有特殊的、加工或采购时间长的备品、备件还应适当提前。
6.4.3外包项目及外借劳动力需求申请
在大修预定开工日期前的160天,中(小)修预定开工日期前的35天,检修部将需要外包的项目和需要外借劳动力的计划报计划部或人事部。
6.4.4外包项目立项
在大修预定开工日期前的150天,在中(小)修预定开工日期前的30天,计划部将需要外包项目的计划根据策划部和人事部的审核意见,进行协调平衡后将外包的项目计划下发到工程管理部。
6.4.5物资消耗费用计划
在大修预定开工日期前的25天,在中(小)修预定开工日期前的20天,物资部将大修全部的物资和材料消耗费用报计划部。
6.4.6外包项目费用计划
在大(中、小)修预定开工日期前的20天,工程管理部将外包工程项目的费用预算交计划部,人事部应将外借劳力的费用预算交给计划部。
7计划的审定
7.1公司三年规划
7.1.111月下旬由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召集有生产、经营主要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进行讨论审定,最后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计划部负责制定完成。
7.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7.2.111月底,计划部将全年计划汇总平衡后提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审议。
7.2.212月上旬,计划部对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更新改造和零星购置单项费用超过30万元的项目,请示上级公司审批。
7.2.312月下旬,计划部根据上级公司的批复,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执行。
7.3月度计划
7.3.1公司月度计划会议根据当前电力市场的需求和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结合各部门提出的月度计划进行协调和部署,对涉及面大,影响全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技术经济指标和基础管理工作的计划给予指导。
7.3.2在公司月度计划会议审议并进行修改补充后,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以《月度计划任务书》的形式下达各部门执行。
7.4机组大(中、小)修计划
7.4.1在大(中、小)修预定开工日期前的10天,生产策划部完成编制公司机组的大(中、小)修计划。
7.4.2生产策划部在编制完成机组的检修计划后,经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8计划的变更
8.1计划部作为公司计划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要从宏观上把握计划的变动状况,对实施过程中的计划要不断追踪和协调,提出计划变动的宏观性意见,以保证计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8.2计划具有严肃性,一经批准下达,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予变更,但确因客观因素的影响
需变更(增加、减少、修改计划项目),则必须履行计划变更的审批手续。
8.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变更的程序规定为:
各部门对确因客观因素影响而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计划,应在计划期内填写“计划变更申请单”(其格式见附录C(标准的附录))一式两份,并送交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和计划部签署意见,经分管的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对于单项费用在20万元及以上或影响较大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变更,计划部还应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方可同意变更。
计划变更申请获批准后,计划部应将“计划变更申请单”送交一份给申请部门或相关的执行部门,以利执行。
8.4月度计划变更的程序规定为:
如遇计划检修变动较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计划,各部门应及时应履行工作计划变更手续,办理变更申请单。
检修部或燃料部的工作计划不能完成者,应先向生产策划部提出申请,由生产策划部审批;经营管理和行政部门的工作计划不能如期完成者报计划部审批。
生产策划部的工作计划和重要的生产经营计划不能完成者,需由总工程师或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送计划部。
8.5对未按上述程序规定,擅自变更的计划项目视同无效。
9检查和考核
9.1各级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便计划的顺利完成。
9.2次年1月1日-20日各部门按计划编制的职责分工将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各项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于20日前报计划部,计划部根据对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1月31日前由计划部将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完成综合情况汇总总结,找出执行计划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下年度的计划工作的要求,报公司办公会议审议。
9.3专业月度计划完成情况的总结由各专业计划管理部门编写,全厂月度计划完成情况报告由计划部负责编报。
9.4在机组大(中、小)修结束后的35(25)天内,对机组检修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交计划部,总结的内容一般为:
A检修项目的执行情况;B检修工时的实际耗用;C备品、材料的实际耗用(包括各分类材料的消耗)和外委加工费用等;D全部外包项目、外借劳动力等发生的费用等情况,E机组检修费用。
计划部在机组检修结束后的40天内,完成机组检修的费用总结。
机组的检修质量和有关技术总结按公司检修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9.5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应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
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对计划的完成情况认真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填写“月度工作完成表(Ⅰ)或(Ⅱ)”(其格式见附录D或F),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计划的完成情况上报计划部。
9.6计划的考核必须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计划部对公司计划的各职能管理部门月度计划执行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并作为月度奖考核的参考依据。
附录A
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
月度工作计划(I)
部门:
年月日
序号
项目内容
工日
材料费用
(万元)
开竣工
日期
配合部门
备注
复审______部门审核______编制______
说明:
1、此表系生产部门(包括粉煤灰部)、行政部设备维修工作计划表。
2、如需外包的工作项目在备注栏中注明。
3、生产部门按此表式(包括电子邮件)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计划交生产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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