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学院人事分配改革930讨论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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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学院人事分配改革930讨论版1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
根据《天津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天津工业大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和《2014年度目标任务责任书》等文件及2014年学校人事分配改革的精神,结合学院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制定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人事分配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学校目标考核、过程管理的总体要求,坚持“按岗定薪、按绩取酬”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职工岗位聘任和目标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人尽其才”的原则,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和条件,促进学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坚持“突出绩效、鼓励创优”的原则,强化目标要求,实施绩效考核;对于学院现阶段建设、发展的重点工作和重要考核指标将加大资金投入和绩效奖励。
二、岗位设置
学院设置教学科研和管理两大类岗位,其中,教学科研岗分为教师岗、实验岗,管理岗分为管理干部岗、一般管理岗、学生辅导员岗。
三、岗位年度基本任务及津贴发放标准
围绕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学生工作等考核方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见附件一)、教学工作质量津贴发放办法(见附件二)、学生工作质量津贴发放办法(见附件三);科研、学科建设工作绩效奖励办法(见附件四);2014年各类团队科研工作任务(见附件五);学院教学工作评分体系(见附件六)。
若年终核算各项津贴总额超出学校核拨的津贴总额,超额部分学院将采取按比例缩减的办法弥补,确保工作绩效奖励津贴发放。
(一)教师岗
1、基础工作要求
教师岗人员需完成基础教学绩点分200分/年,教学、科研及论文等工作可以进行折算。
科研1绩点分=0.82教学基点分,按照教学绩效占学校总划拨津贴总额的55%,科研绩效占学校总划拨津贴总额的45%计算。
教师岗人员均需完成基础教学绩点分,按未完成工作量,根据个人岗位级别,从岗位工资中计算扣除基础绩效。
教学工作绩点分计算方法详见附件二,基础工作量视每年新引进的师资及招生情况重新核算。
科研论文绩点分计算办法见附件五。
科研经费统计中不包括学校配套或资助经费;发表论文署名第一单位必须是天津工业大学,第一作者是我院教师;导师为通讯联系人、所带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论文,视同导师为第一作者。
教师岗人员到校工作时间不少于工作日总天数的40%,如果少于相应的天数等同于未完成基础教学绩点分,按未完成工作量,根据个人岗位级别,从岗位工资中计算扣除基础绩效。
(二)实验岗
实验岗人员需完成基础教学绩点分200分/年,教学、科研及论文等工作可以进行折算。
实验岗教师坐班工作量对应表
职级
正高级实验师
高级实验师
实验师
助理实验师
坐班工作绩点分
535
335
265
200
实验教学K
1.2
1
1
1
实验岗教师可以选择坐班方式和不坐班方式。
选择坐班方式享受坐班工作绩点分,要求保证设备管理和维护、实验准备、实验室卫生安全工作,保证实验室有实验课期间在岗,无课期间保证核心工作时间工作日早九点到下午四点间在岗,指导实验教学工作量按照附件二中相应的实验课教分方法计算。
实验教学K为实验岗核算系数;具体工作量由各系、中心副主任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并上报学院,;
选择不坐班方式,不享受坐班工作绩点,指导实验教学工作量按照附件二中相应的实验教学课教分方法计算。
实验教学K为实验岗核算系数;具体工作量由各系、中心副主任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并上报学院。
不坐班实验人员需到校工作时间不少于工作日总天数的40%,如果少于相应的天数等同于未完成基础教学绩点分,按未完成工作量,根据个人岗位级别,从岗位工资中计算扣除基础绩效。
科研任务的要求同相应职称教师系列,津贴计算按相应职称教师岗的方法计算。
(三)管理岗
各级管理岗津贴标准参照津工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管理岗津贴标准
职务
绩点分
书记、院长(处级)
1165
副院长、副书记(副处级)
1000
行政管理办公室主任(科级)
735
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科级)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科级)
科员和辅导员
500
注:
(1)管理岗津贴与学院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挂钩,
实际发放额=岗位绩点分×(学院总体任务完成百分比);
(2)“双肩挑”人员津贴的发放可自主选择管理岗或教师岗标准;若选择管理岗标准,则每学期最多享受80课时的教学津贴,科研任务应完成相应职称教师岗的50%;
四、考核办法
(一)由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负责学院除副处级及以上管理干部外各级各类受聘人员的考核;
(二)由学校负责学院副处级及以上管理干部的考核;
(三)根据学校对教师岗的要求,对在教学工作中出现教学事故或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的教师,学院三年内不推荐其申报职称并减扣相应的教学绩点分。
出现校级一级教学事故教学绩点分减100分,校级二级教学事故教学绩点分减80分,校级三级教学事故教学绩点分减60分,院级一级教学事故教学绩点分减50分,院级二级教学事故教学绩点分减30分,院级三级教学事故教学绩点分减20分。
教学事故的认定参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应文件。
(四)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商议解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同一项业绩符合多项分值及奖励制度的,取最高一种,不重复计算;
(二)各类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每次2分,院内讲课、实验大赛获奖教师一等奖15分,二等10分,三等5分,指导教师10分/年,院内教学督导30分/年;
(三)系、中心主任工作量200分/年,副主任工作量150分/年,党支部书记工作量100分/年;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作量65分/年,工会委员工作量50分/年,工会小组长30工作量分/年;
(四)全勤奖:
周四开会根据教师出勤情况,年底每人计30分,缺勤每次减1分。
学院派出公务,不计入缺勤。
附件一:
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附件二:
教学工作质量津贴发放办法
附件三:
学生工作质量津贴发放办法
附件四:
科研、学科建设工作绩效奖励办法
附件五:
2014年各类团队科研工作任务
附件六:
学院教学工作评分体系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14年9月30日
附件一
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教学工作定义:
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包括:
授课(本科生、研究生)、指导实验、指导实习、指导课程设计、指导毕业设计、指导研究生、实验室建设工作。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
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
(教学基点分)(0)
公式中Xi为各类教学工作量,共分7类,计算方法如下:
1、授课教学工作量X1(授课包括制定课程计划、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出阅卷及网报成绩,授课教师必须承担同期一轮实验)
X1=计划总时数*K1*K2
(1)
其中:
计划课时数为分学期任务书中的授课学时,K1为合班系数(最多不超过8个班),K2:
课程类别系数。
表1.1本科合班系数K1
班级数
1
2
3
4
5
6
7
8
合班系数K1
1.0
1.5
1.9
2.2
2.4
2.6
2.7
2.8
注:
本科生K1:
每班以25名学生计算,当上课人数为25人及以下时,K1按1计算,当上课人数不为25人整数倍时,先计算整班,余额按线性内插公式计算,例如:
某合班人数为89,则K1计算如下:
89除以25商3余14.K1=1.9+(2.2-1.9)*14/25=2.068。
研究生K1:
当上课人数为20人及以下时,K1按1.2计算,超过20人后每增加4人K1加0.1。
表1.2课程类别系数(本科、研究生)K2
课程类别
新开课程
开设新课
双语课程
系数K2
1.1
1.4/1.6
1.1
注:
新开课程指教师首次讲授学校已开设的课程;开设新课指教师讲授学校尚未开设过的课程(不包括课时增减变动或课程名称的变更)。
开设新课课程K2=1.4;开设新课实验K2=1.6。
2、指导实验教学工作量X2(指导实验包括参与制定实验计划、实验讲义、指导实验、评阅实验报告)
X2=计划实验课时数*K1
(2)
其中:
计划实验课时数为分学期任务书中的实验课时数(包括上机实验),K1为合班系数同表1.1中的K1
3、指导实习教学工作量X3(包括指导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含实习的联系、组织、指导、成绩考核及学生安全工作)
X3=实习周数*指导人数*K1(3)
其中:
实习周数为学期任务书中的实习周数,指导人数为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K1为实习类别系数
表3.1实习类别系数K1
实习类别
生产实习(校内)
生产实习(校外)
毕业实习
系数K1
0.5
0.8
10元/人
需要提供相应的教学文件,实习内容,实习报告等佐证材料。
4、指导课程设计教学工作量X4(包括课程设计准备、设计指导、成绩考核及上报)
X4=课程设计周数*指导人数*0.3(4)
其中:
课程设计周数为学期任务书中的课程设计周数,指导人数为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
需要提供相应的教学文件,实习内容,实习报告等佐证材料。
5、指导毕业设计教学工作量X5(工作包括出选题、开题、指导设计、审阅论文、答辩、网报成绩全过程)
X5=计划周数*指导学生人数(5)
6、指导研究生教学工作量X6(工作包括出选课题、文献查阅指导、开题报告、课题设计指导、课题讲座、中期检查、论文审阅、论文答辩全过程)
X6=指导研究生数*80(研2*20、研3*60)(6)
7、实验教学建设教学工作量X7(工作包括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单列实践课开出、创新实验设计开出、质量工程项目、专业建设项目、学生竞赛指导等)另行制定专项工作量核算及津贴发放办法。
8、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每人每年至少承担6次监考任务。
超出的部分按:
工作日1.5分/次,晚上、非工作日2分/次,集中考试2分/次。
9、其他教学工作量
1)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
申请国家级项目获批200分,申请天津市项目获批100分;国家级项目验收合格400分,天津市项目验收200分。
(注:
由项目负责人分配具体分)。
2)教学改革类项目:
国家级教改项目结题200分,省部级教改项目结题100分,校级各类教改项目结题30分。
(注:
由项目负责人分配具体分),本科生科研招募项目每项20分。
3)实践教学平台建设:
每个实践教学平台50分,需提供工作计划。
(注:
由平台负责人分配具体分)。
4)指导学生学科竞赛:
每带一只队伍成功参赛(各级各类学科竞赛)20分,同一竞赛最多两组纳入绩效工作量。
附件二
教学工作质量津贴发放办法
为进一步构建有利于教学、教研和人才培养的环境,确立教师在学院发展中的主体地位,鼓励教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高质量完成学校规定的2014年学院教学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教学工作质量津贴发放办法。
教学工作质量津贴包括教学工作过程质量津贴、教学重点建设项目津贴、教学工作绩效津贴和其他教学工作津贴四个部分。
一、教学工作过程质量津贴
为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使学院年度考核争取达到优秀水平,设立教学工作过程质量津贴,该津贴按人均35绩点分核拨并与学院对系、中心的教学工作过程质量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教学工作过程质量津贴=35分×本单位人数×教学工作过程质量考核级别系数
1、按照教学过程执行情况,依据《学院教学工作评分体系》(见附件六)负责对各系、中心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日常教学工作过程,包括教学文档、学生出勤率、教学效果、履行监考职责等情况,该项津贴考核总分值为100分。
2、考核等级划分为A、B、C三个级别,分别占教学单位总数的25%、50%、25%;A、B、C三个级别的系数分别为1.0、0.8和0.6,若出现影响学院考评结果的重大教学事件,则扣发该单位全部津贴。
3、考核小组由院党政联席扩大会和院聘专家组成。
二、教学重点建设项目津贴
为了充分调动我院教职工参与教学重点建设项目的积极性,确保教学重点建设项目取得成效,完成2014年教学工作目标任务和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任务,根据各系、中心申报的年度教学重点建设项目,学院将酌情制订专项津贴考核和发放办法。
3、教学工作绩效津贴
参照津工大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文件执行。
四、发放办法
学院根据考核结果核算教学工作质量津贴,发放至教学单位,由各系、中心主任在预留建设基金基础上按个人贡献大小分配,同时提交学院备案。
附件三
学生工作质量津贴发放办法
根据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总体实施方案,为了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做好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工作队伍专、兼职人员积极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对在学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根据年终考核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优秀班主任津贴
优秀班主任津贴是对在日常学生管理和思想教育方面经考核表现突出的班主任发放的津贴,以年级为单位按照不同指标进行考核,总分前三名者给予奖励。
年级
考核指标
比例
奖励额度
备注
一
①学年及格率
②学年升级率
50%
50%
第一名40分
第二名30分
第三名25分
●学年及格率=班级学生及格总学分/班级学生应获得的总学分]×100%(不含编级生)
●学年升级率=正常升级学生人数/班级人数×100%(不含编级生)
二
①学年及格率
②学年升级率
③CET4通过率≥60%
25%
25%
50%
第一名40分
第二名30分
第三名25分
●学年及格率和学年升级率计算方法同上,CET4通过率(含编级生)
●凡二年级末班级学生CET4通过率≥70%的班主任另外奖励20分/班
三
①学年及格率
②学年升级率
③专业竞赛获奖率
30%
30%
40%
第一名40分
第二名30分
第三名25分
●学年及格率和学年升级率计算方法同上
●专业竞赛获奖率=[(国家级获奖人次×5+天津市级获奖人次×3+学校级获奖人次×2+学院级获奖人次×1)/班级人数]×100%
四
①升学率
②高质量签约率
40%
60%
第一名40分
第二名30分
第三名25分
●高质量签约率=(签约人数+考取研究生或考取双学位人数+出国人数+创业人数-人才挂靠人数)/班级人数×100%
●凡毕业班升学率≥25%的班主任另外奖励20分/班
说明:
在学校组织的“四杯”竞赛中获全校前六名班级的班主任另外奖励25分/班。
二、其他津贴
1、关于带学生课外实习
带学生进行课外实习的带队教师,在天津实习3分每人/天,外地实习5分每人/天。
2、关于就业
对于推荐学生就业的教师,应事先到学办办理登记手续,所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并最终被正式录用的,经审核,学院于年终奖励教师(不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专职工作人员)人民币10分/生。
附件四
科研、学科建设工作绩效奖励办法
根据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总体实施方案,为鼓励各单位和个人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个人岗位职责的基础上,超额或优质完成某一方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绩效奖励津贴是学院为了充分调动我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对在学科建设、科研、论著和管理工作等方面取得成绩的团队和个人给予的一次性奖励。
绩效奖励津贴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发放。
一、学科建设类绩效奖励
学院对学科建设工作的奖励如下:
奖励内容
奖励对象
奖励额度
申请博士点
主要申报人、主要参与人员
165分/个
申请一级学科硕士点
主要申报人、主要参与人员
100分/个
申请天津市重点学科
主要申报人、主要参与人员
165分/个
申请校级重点学科
主要申报人、主要参与人员
35分/个
申请工程硕士领域
主要申报人、主要参与人员
35分/个
重点学科验收
负责人、主要参与人员
65分/个
申办新专业
主要申报人、主要参与人员
65分/个
本科专业验收
专业负责人、主要参与人员
35分/个
申报副教授评审权
主要申报人、主要参与人员
65分/项
天津市重点学科评估、考核
主要参与人员
80分/个
校级重点学科评估、考核
主要参与人员
20分/个
注:
以上奖励内容为学院奖励,不包含学校的奖励。
二、科研类绩效奖励
1、优秀科技成果和高水平项目立项
学院对优秀科技成果和高水平项目立项的奖励如下:
类型
级别
奖励额度
高水平项目立项奖
国家级项目
100分/项
省部级项目
65分/项
鉴定
省部级及以上鉴定
15分/项
2、科研绩效任务
职级
工作内容
工作量
任务绩点分
正高级
科研经费(万元)
29.17万
810
论文(篇)
2A(期刊)
科研团队工作
参与学科建设和科研团队工作
140
副高级
科研经费(万元)
20.42万
590
论文(篇)
2A(期刊)
科研团队工作
参与学科建设和科研团队工作
65
中级
科研经费(万元)
11.67万
330
论文(篇)
1A
科研团队工作
参与学科建设和科研团队工作
25
助教
论文
1A
40
科研团队工作
参与学科建设和科研团队工作
25
注:
(1)横向科研经费按25分/万元计算科研绩点分,论文1A按40分/篇计算科研绩点分;科研各项任务可以相互折算,1A=1.6万横向科研,年度总任务超过封顶值的部分,折合成科研项目按15分/万标准科研计算;
(2)科研经费以年终科研处认定的项目表为准,国家级项目折算1.2倍横向项目,省部级项目折算1.1倍横向项目。
收录文章=2A(EI检索会议论文=0.5A),2B=1A(限助教),专利奖励额度:
授权发明专利为1.5A、授权实用新型专利0.3A、授权软件著作权0.8A;凡是在CSCD期刊发表的增加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者工程中心署名的论文,增加奖励4分/篇,高水平论文奖励参见学校相关文件;
(3)教改论文奖励:
A类30分/篇,B类20分/篇,C类10分/篇,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C类限奖一篇。
论文级别由学校图书馆和学院学术委员会鉴定;
(4)由院学术委员会对团队的学科建设和工作进行考核,津贴按完成任务的比例发放(最高比例为100%),团队内部的分配由团队带头人负责;在职人员除科研绩效奖励之外,同时享受科研团队绩效奖励待遇;退休及外聘人员按同等职称享受科研绩效奖励待遇。
三、实验室建设类绩效奖励
学院对实验室建设奖励如下:
类型
级别
奖励额度
重点实验室申请奖
市级
165分/项
校级
65分/项
实验室建设奖
市级
65分/项
校级
35分/项
实验室评估奖
通过市级验收
50分/项
优秀设计性、综合性实验
根据工作量大小、难易及创新程度予以奖励
7-15分/项
自编实验讲义
正式使用
3-10分/10万字
注:
以上奖励不含学校奖励,学院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根据其在实验室建设中的业绩表现,给与一定额度的奖励。
四、管理工作绩效奖励
管理岗绩效津贴是按学校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状态给予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的绩效奖励。
五、绩效奖励的发放办法
1、同一项业绩获得不同等级奖励,兼中不兼得,只取最高一种;
2、凡集体获奖,均由项目负责人根据个人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3、经学院审核支撑材料如不齐全,不予核发绩效;逾期未申报的不予补发。
附件五
2014年各类团队科研工作任务
序号
系别
团队
类别
学科方向
负责人
成员
学科工作
科研工作量
(万元)
论文或专利(篇)
1
电气
科研
电工新技术
杨庆新
李阳、张献、金亮、肖朝霞、刘雪莉、祝丽花
参加重点学科及实验室建设工作,举办或参加各类学术会议2次以上
90.44*1.1=99.48
3
2
电气
科研
电机与电器
夏长亮
王慧敏、谷鑫、耿强、王志强
参加重点学科及实验室建设工作,举办或参加各类学术会议2次以上
46.68*1.1=51.3
0
3
电气
科研
电力电子
蔡燕
王炜、孙醒涛、高圣伟、张海华
参加重点学科及实验室建设工作,举办或参加各类学术会议2次以上
87.52*1.1=96.3
3
4
自动化
科研
纺织装备智能控制技术
张牧
郭文成、李红利、袁臣虎、张欣、张荣华、杨公源兼
参加重点学科及实验室建设工作,举办或参加各类学术会议2次以上
107.94*1.1=118.7
4
5
自动化
科研
流量检测与控制技术
王萍
徐湘元、田慧欣、熊慧
参加重点学科及实验室建设工作,举办或参加各类学术会议2次以上
90.44*1.1=99.5
4
6
自动化
科研
非线性控制理论及应用
师五喜
陈奕梅、郭利进、孟博、王娜、王书舟
参加重点学科及实验室建设工作,举办或参加各类学术会议2次以上
105.02*1.1=115.5
3
7
自动化
科研
模式识别与机器视觉
宋丽梅
修春波、罗菁、成怡、王红一、张亮
参加重点学科及实验室建设工作,举办或参加各类学术会议2次以上
113.78*1.1=125.2
4
8
光源与照明
科研
光源与照明
牛萍娟
王巍、付贤松、于莉媛、杨广华、张建新、田会娟、田海涛、陈云军、邓集杰、李琛、刘大利、宁平凡、王敏、王宁
参加重点学科及实验室建设工作,举办或参加各类学术会议2次以上
198.4*1.1=218.2
6
9
电工电子
教学
电工电子
黄琦兰
沙琳、秦伟刚、马欣、尹海欣
参加重点学科及实验室建设工作,举办或参加各类学术会议2次以上
55.43/2=27.7
1
10
电工电子
教学
模电数电
苏丽华
包乃兰、陈伏荣、陈红艳、冯慧
参加重点学科及实验室建设工作,举办或参加各类学术会议2次以上
61.26/2=30.63
1
11
电工电子
教学
电路
吴旻
刘广友、石荣荣
参加重点学科及实验室建设工作,举办或参加各类学术会议2次以上
52.5/2=26.25
2
注:
(1)教学团队按学校核定工作量的50%,科研团队按学校核定工作量的110%,双肩挑人员按减半计算;
(2)带“”标注的人员学校未下达科研任务,其工作量未核算,退休人员的到校科研经费不计入团队;
(3)论文以A类计算(篇)。
附件六
学院教学工作评分体系
教学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共设8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
考评等级分A:
90-100B:
80-89C:
70-79D:
<60-69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A级标准内涵
B级标准内涵
C级标准内涵
D级标准内涵
考评依据
考评得分
重点教师工作
.05
导师工作
.2
有计划,有实施,被指导教师有市级以上获奖
有计划,有实施,被指导教师有校级以上获奖
有计划,有实施,被指导教师有获奖
有计划,有实施,
导师上交资料
学术讲座
.4
涉及全校,4次
涉及全院,3次
涉及全院,2次
涉及专业,1次
学院记录
专题讲座
.4
人均2次
人均1.5次
人均1次
人均0.5次
针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内容、与后续课程的关系、在工作中的应用;本学期实践、开放性实验、专业兴趣小组介绍
教师教学水平
.25
学生评教
.4
优秀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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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 学院 人事 分配 改革 930 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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