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规函[2011]45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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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规函[2011]450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含国防科工办、局):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规[2009]358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申报和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一)申报类型和数量
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类型包括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等六大行业和领域。
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两类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以本通知附件要求为准。
各省(区、市)本年度上报的示范基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含计划单列市的省市不超过3个)。
2010年度已申报但未获批的单位可继续申报。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集中为一次进行,申报时间截止2011年7月31日。
申报方式采取网上填报与网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省(区、市)审查后的申报材料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上报系统”报送我部。
网下申报材料的内容和格式按照《关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报送材料有关要求的通知》(工信规简函[2009]226号)规定,提交原件三份及光盘两份。
(三)创建重点和方向
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和创建工作坚持标准从严、宁缺勿滥。
各省(区、市)报送对象应与前两批次具有可比性。
原则上优先从省级示范基地中遴选。
今年的申报和创建工作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突出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基地申报。
二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优先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工业设计及研发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基地申报。
三是绿色低碳发展。
重点支持在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治污及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安全生产和应急产业发展等方面有特点、有成效、示范意义突出的基地申报。
四是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支持以品牌共享为基础的区域产业品牌建设,优先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效果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基地申报。
二、加强对已授牌示范基地的支持、引导和服务
2011年度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要重点做好对已授牌示范基地的支持、引导和服务。
一是健全和理顺管理机制。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将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和重点工作,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健全工作机构,理顺工作机制,确立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形成部省两级创建、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支持发展的政策环境。
加强对已授牌示范基地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支持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基地创建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示范基地创建发展专项资金,带动社会资金投入。
三是建立评价考核机制。
建立和完善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报送机制。
探索建立示范基地创建质量评价体系,稳步开展有关评估评价工作。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报送本地区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并结合实际适时开展示范基地评估工作。
四是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和交流。
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
通过座谈、培训、展示等方式,推广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经验,促进交流与合作。
请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开展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
010-68205112)
附件1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申报条件
附件2 军民结合基地申报条件
附件3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申报表
附件4 军民结合基地申报表
附件1: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申报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国家相关产业规划。
二、规模水平高,集聚效应好。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业务收入不少于100亿元/年。
骨干企业辐射力强,专业化配套体系完善,产业规模和水平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三、企业实力强。
拥有至少1家全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或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拥有至少1家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企业(或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用评价AA级(含)以上企业),拥有至少10家收入过亿元的企业。
四、创新能力强。
研发经费占软件业务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8%(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1家(含)以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或3家(含)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
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拥有量达到较高水平。
五、发展有特色。
软件和信息服务发展特色突出,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云计算、数字内容、服务外包、游戏动漫等领域发展领先,形成了特色产业集群。
六、带动作用明显。
积极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改造和提升传统工业、促进结构调整,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作用显著。
七、市场培育较好。
所在地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鼓励政务部门、企事业单位将非核心事务和业务外包,释放需求,帮助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做大做强。
八、人力资源充分利用。
所在地有健全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较完善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工作机制,设有职业教育或专业培训机构。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劳动关系和谐。
九、公共服务体系完善。
建有共性技术、软件测试、教育培训、知识产权、品牌推广、投融资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市场开拓资金,产业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功能完善。
十、所在地政府大力支持。
所在地各级政府在发展规划、财政政策、政务服务、人才发展等方面加大对产业集聚区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的行业统计监测体系,设立一定规模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
附件2: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结合)
申报基本条件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结合),除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集约程度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信息化水平较高、人力资源充分利用等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制定完善的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
拟申请产业集聚区应具备较完善的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工作方案,并科学制定包括产业、人才、科技等内容的规划。
二、军民结合特色突出。
产业集聚区军民结合特色产品产值比重超过70%;产业集聚区内产业集中度高,骨干企业的主导产品为军民结合特色产品(包括军民两用产品,军工单位利用军品技术开发的民用产品,民用企事业单位生产的军品);军工科研技术成果转化成效显著。
三、自主创新能力强。
产业集聚区内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4%(国家另有规定标准的,遵从最高标准)。
有2家(含)以上主导产业领域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或4家(含)以上主导产业领域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
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居国内同类行业前列。
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数量占在岗人员数量比重不低于12%。
四、规模效益明显。
产业集聚区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骨干企业辐射力强,专业化配套体系完善,主导产业突出。
五、产业发展速度较快。
产业集聚区近三年销售收入、工业总产值等指标增长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保持较快增长速度。
六、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健全。
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健全,组织结构清晰,信息服务完善;区内企事业单位能够及时获得所需的检验检测、金融咨询、现代物流、教育培训等服务。
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产业集聚区内企业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填补国内该领域空白的;
(二)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
(三)产业集聚区内建立特色产业平台的,对其他产业园区具有重大示范作用的。
附件3: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申报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填报说明
申报单位应参照《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填报。
1.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
2.表格以宋体五号填写,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0”;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填写。
3.特色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嵌入式软件、云计算、数字内容、服务外包、游戏动漫、互联网软件、设计开发服务、民族语言文字软件等。
4.申报表中除指定年份外,所有指标要求填写申报当年前1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
5.“近三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三年(不含申报当年)。
6.主要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一览表中资质情况是指企业拥有何种资质及等级,信用情况是指企业的信用等级及授信单位为何,上市情况是指企业是否上市公司、何年在何市场上市。
一、基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拟申报示范基地名称
主体园区名称
主体园区土地规模
园区公告/批准面积
(公顷)
园区规划面积
(公顷)
园区建成面积
(公顷)
拟申报基地规划面积(公顷)
近三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主要经济指标
20年
20年
20年
业务收入(亿元)
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亿元)
出口额(亿美元)
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数量(家)
其中:
经认定的软件企业数量(家)
从业人员(万人)
业务收入超过亿元的企业数(个)
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数(个)
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数(个)
软件百强企业数(个)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数(个)
获得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1级(含)以上企业数(个)
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用评价AA级(含)以上企业数(个)
获得3级(含)以上CMM/CMMI认证企业数(个)
11
二、基地主要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一览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设立时间
服务行业
主要业务
20年
资质情况
信用情况
上市情况
营业收入(万元)
软件和信息服务收入(万元)
员工总数(人)
三、基地软件和信息服务特色产业发展情况
特色产业数量(个)
特色领域业务收入比重(%)
特色产业之一
产业名称
销售收入(亿元)
20年
20年
20年
主要企业
产业发展情况概述
特色产业之二
产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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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工信厅规函 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