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有关问题的解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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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有关问题的解答
污染源普查有关问题的解答
1、问:
关于糖厂、淀粉厂、酒精厂等季节性生产的企业,由于生产期为当年12月至次年4月只能在2007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各监测1次。
依照全国污染物普查办制定的«工业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技术规定»:
应在2007年内每季度监测1次,此类问题如何处理?
答:
按«工业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设施监测技术规定»的要求。
生产期间生产时段集中在一个季度内的,只需监测一次,生产时段跨两个季度以上的,每季度监测一次;未生产的季度可不监测。
2007年监测二次的企业,在2020年2月底前再进行一次监测,对该类企业保证进行三次监测,监测数据作为普查填报数据。
2、问:
污水集中处理的企业如何填报排口浓度?
一家企业的生产废水经厂内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水体中。
在该种情形下,这家企业与污水处理厂是托付处理关系。
在填报G105-2表时,假设填报的污染物浓度进口、排口浓度为企业内部治理设施的进、出水浓度,那么G105表核算出的污染物排放量只是企业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之前的污染物量,而该企业最终进入环境水体中的污染物量无法统计。
答:
填报该企业厂内处理设施预处理的进、出水浓度,即满足纳管标准要求的实际排口浓度。
最终核算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时会扣除污水处理厂的去除量。
3、问:
跨行政区域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在普查中有何技术规定?
依照污染源普查的属地原那么,以县级行政区划作为普查的差不多单元。
跨县级行政区域合建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地点可能显现这两种情形:
一是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的量,但该县没有污水处理厂;二是污水处理厂的处理量大于该县实际产生的污水量。
例如我省的新昌县和嵊州市合建了嵊州污水处理厂,该厂位于嵊州市,但处理的大部分废水来源于新昌县。
假如以污水处理厂的产、排污量来考虑日后的减排等工作,可能会显现嵊州市的减排量远大于其产生量,而新昌县排放量专门大却减排量专门小的情形。
假如在污染源普查中没有相应的技术规定,软件中不考虑该种情形,在汇总中可能会显现逻辑错误和专门数据。
答:
有关区域性的交叉与遗漏问题将在汇总表中考虑。
4、问:
弹棉花的企业属于其他日用杂品的制造,废品收购企业属于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均属工业企业,假设作为一样工业源进行普查,那么能填写的项目专门少,且差不多上企业规模均不大,请问是否有必要进行普查?
答:
弹棉花属于个体加工业,不纳入普查;废品收购属于商业,不纳入普查;对废品进行处理加工的企业应纳入普查。
5、问:
C13(1392)豆制品制造、C31〔3133〕建筑用石加工在我省各区、县数量专门大,但均属个体作坊式生产,生产规模较小,能否不普查或纳入一样源普查,只填简表?
答:
依照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实施方案»以下活动不列入个体工业经营单位的统计范畴:
〔1〕农民家庭以从事农业为主,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刻进行的一些工业生产活动或其它生产活动,如竹藤棕草编织、毛衣、手套、塑料提蓝编织、挑花、刺绣、抽纱、刷纸等,属农民家庭兼营工业。
〔2〕农村中一些从事流淌性上门干活的工匠,如木匠、蔑匠、弹花、缝纫、油漆匠等,还有从事流淌性的服务作业,如走街串巷、逢场赶集、赶会的屠宰户及临时性的豆制品加工等。
<>br依照以上原那么,认定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属个体作坊式〞不属于工业源;进行了工商登记,以雇工经营为主的,应作为工业源纳入普查。
6、问:
按规定,纺织业属于重点调查的行业,但我们县有专门多家织布厂,只从事来料加工,以销定产。
所用设备也只是一样的民用织布机,无废气和废水排放,仅有的污染只是噪声,又不在这次普查范畴。
属于造纸及纸制品加工业的纸箱生产企业情形与之相同。
请问专家,如此的企业是列入重点源依旧一样源?
答:
按照«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技术规定»中纺织业〔C17〕只有:
棉、化纤印染精加工〔1712〕、毛纺织〔1722〕、麻纺织〔1730〕、丝印染精加工〔1743〕、无纺布制造〔1757〕、毛条加工〔1721〕、毛染整精加工〔1723〕、缫丝加工〔1741〕、毛制品制造〔1752〕、其他纺织制成品制造〔1759〕作为重点污染源进行普查。
关于〝织布厂〞、〝民用织布机〞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棉、化纤纺织加工〔1711〕,即指以棉及棉型化学纤维为要紧原料进行的纺纱、织布,以及用于织布和缝纫的线的生产活动〞或者〝棉及化纤制品制造〔1751〕〞如此的污染源属于一样源进行普查。
按照«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技术规定»中造纸及纸制品业〔C22〕有:
纸浆制造〔2210〕、手工纸制造〔2222〕、其他纸制品制造〔2239〕、机制纸及纸板制造〔2221〕纸和纸板容器的制造〔2231〕都属于重点污染源,因此纸箱生产企业属于〝纸和纸板容器的制造〔2231〕〞应作为重点污染源进行普查。
然而,无印刷工艺,仅是简单作型、晾晒的纸箱生产企业可作为一样源。
7、问:
在技术规定中:
〝八、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四〕三种方法的使用原那么5、假设产排污系数法、实际监测法核算的污染物产、排污量显现差异:
如两种方法核算的污染物产、排污量相对误差小于20%,以实际监测法为准最终核定污染物产、排污量。
〞中相对误差的含义是什么?
请给出运算公式。
答:
A=产排污系数法产〔排〕污量
B=实际监测法产〔排〕污量
相对误差(%)=(A-B)/((A+B)/2)*100或相对误差
(%)=(B-A)/((A+B)/2)*100.
8、问:
导热油炉如何填报普查表?
答:
导热油炉填报G106表锅炉及废气处理设施普查表。
按照所使用的燃料不同,燃煤导热油炉、燃油导热油炉〔轻油、重油〕、燃气导热油炉〔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生物质导热油炉〔木材、砂光粉〕和使用其它燃料〔如渣油、炼厂气等〕的导热油炉的锅炉类型代码分别为B01、B11、B21、B31和B41。
使用产排污系数法核算污染物产排量时,按照使用的燃料类型,参照«工业锅炉产排污系数使用手册»取值填报。
9、问:
活性炭生产、电解锰企业的行业类别如何归类?
答:
活性炭生产的行业类别归入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5大类〕,行业类别名称为:
活性炭制造;行业类别代码为:
2540。
电解锰归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2大类〕,行业类别名称为:
锰冶炼;行业类别代码为:
3250。
10、问:
关于一样工业源使用产排污系数测算表的补充说明
答: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一样工业源填报普查简表〔G203表、G204表〕中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使用产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时,对比«产排污系数手册»中〝四同组合〞〔产品、原料、生产工艺、规模〕条件,以及废水〔或废气〕处理工艺,选用相应的产、排污系数,结合本企业2007年度的实际产量,原、辅材料消耗、生产治理水平、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形,确定产排污系数的取值。
具体核算过程参照工业源普查详表中〝污染物产排污系数测算表〞,废水污染物产排污量测算参照G105-1表、废气污染物产排污量测算参照G109-1表;废水污染产生、排放量核算结果填报在G203表,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量核算结果填报在G204表。
一样工业源污染物产排污系数测算表按照G105-1表、G109-1表复制〔可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网页:
//
11、问:
重要更正
答:
一、工业源普查表指标说明与填报说明中,能源参考折标系数中的热力折标系数〝0.03412千克标准煤/百万千焦〞单位有误,应为〝0.03412吨标准煤/百万千焦〞或〝0.03412千克准煤/百万焦耳〔0.14286千克标准煤/1000千卡〕〞。
二、锅炉类型代码表中,部分锅炉额定出力划分有误:
代码
锅炉名称
一、火电厂锅炉
A27
≤1400MW〔≤2000t/h〕燃煤发电锅炉
A36
≤45.5MW〔≤65t/h〕燃油发电锅炉
A38
≤45.5MW〔≤65t/h〕燃气发电锅炉
五、其他设备〔要紧是机组和直燃机组两类〕
Y07
≤300MW燃油发电机组
应为:
代码
锅炉名称
一、火电厂锅炉
A27
≥1400MW〔≥2000t/h〕燃煤发电锅炉
A36
≥45.5MW〔≥65t/h〕燃油发电锅炉
A38
≥45.5MW〔≥65t/h〕燃气发电锅炉
五、其他设备〔要紧是机组和直燃机组两类〕
Y07
≥300MW燃油发电机组
12、问:
关于轧花〔棉花去籽〕、茶叶烘干等是否纳入普查。
答:
关于轧花〔棉花去籽〕、茶叶烘干等企业,假如仅是农村农民个体经营或不雇工经营的,对收成的棉花进行棉花去籽,或茶叶烘干以及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初加工活动,属于家庭作坊式农产品初加工服务〔0512〕,不纳入普查。
但轧花厂、茶叶烘干厂等企业进行生产的,应纳入普查。
13、问:
假如只有生活污水的工业企业,要不要算其排污量?
答:
假如企业只有生活污水,那么不统计排污量;假如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混排,那么应该统计其排污量。
14、问:
小煤矿采掘矿井废水没有监测数据,无法判定是否达标,废水排放量如何填报〔规定要求达标排放的矿井水不计入排放量〕?
答:
小煤矿采掘矿井废水没有监测数据,假如有处理设施且有完整的运行记录,可视为达标排放的矿井废水,不计入废水排放总量;无处理设施、或有处理设施但无完整的运行记录的,按不达标排放,计入废水排放总量。
15、问:
部分小型的产业活动单位,未通过工商登记、注册,无法确定其注册类型,那么相关信息该如何填报?
答:
此项必填。
当地普查办依照企业资金的实际情形,按照技术规定及普查表指标说明和填报说明«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予以确定。
16、问:
关于轧花〔棉花去籽〕、茶叶烘干等是否纳入普查。
答:
关于轧花〔棉花去籽〕、茶叶烘干等企业,假如仅是农村农民个体经营或不雇工经营的,对收成的棉花进行棉花去籽,或茶叶烘干以及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初加工活动,属于家庭作坊式农产品初加工服务〔0512〕,不纳入普查。
但轧花厂、茶叶烘干厂等企业进行生产的,应纳入普查。
17、问:
有许多偏远地区的小型企业没有注册就在生产,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注册类型无法填写,如何处理?
答:
注册类型:
乡镇企业填报集体企业,个体企业填报私营企业。
组织结构代码:
按填报说明规定的规那么,由区县普查机构给予临时代码。
18、问:
G109表每个项目有三个栏目需要填写〔3个空行〕,这三个栏目无法明白得,假如多个不同来源的数据〔比如监测数据、产排污数据、物料平稳数据〕分别填写就与表格填写说明不符;假如按同一企业不同排口分别填写,就缺了一个〝总计〞栏,请给出那个表格的设计思路。
答:
按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核算的规定,将核定最终采纳的一种方法核算结果填报即可,其余行可空。
19、问:
假如一个企业污染物总量核算方法所采纳的产排污系数法和实际监测法均符合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比如G109表,是否数据来源处填两行?
假如只填一行,依照核算方法,〝如监测时生产工况符合相关监测技术规定要求,同时产排污系数的应用正确,那么取实际监测法和产排污系数法核算结果中污染物排放量大的数据作为认定数据上报〞,有的应采纳产排污系数法所得到的数据,有的应采纳实际监测法所得到的数据,是否各类污染物依照自身情形,各填各的数据来源?
答:
按照技术规定的要求,只选择其中的一种方法核算结果填报。
20、问:
G110表中工业固废假如是外售处理,属于那种处理方式?
是否属于〝综合利用〞,假如属于,应填其中的具体哪一类?
答:
属于〝综合利用〞,具体利用方式不详的能够选〝其他〞。
假如有偿托付外单位处置或贮存的,那么按接收托付单位的具体处置或贮存方式填报。
21、问:
G110表中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或〝处置量〞都包括托付给外单位的量,而〝贮存量〞没有明确说明,是否包括托付给外单位贮存的量?
答:
包括。
22、问:
G110表中工业固废〝处置〞是否应该包括托付垃圾填埋场处置?
我觉得应该包括。
然而在〝处置方式代码〞一栏中,全然不能看出是不是托付垃圾填埋场处置,如此的话,在集中源统计垃圾填埋场处理量时,就有可能重复算或者少罢了这一部分的量,即是软件也无法确定。
答:
工业固废托付工业固废处理场〔厂〕填埋处置的属于处置。
但按有关规定,工业固废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如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那么按倾倒-丢弃填报。
23、问、G104表废水实际处理量分两部分,即〝处理本单位的量〞和〝处理外单位的量〞,而G203表只有〝实际处理量〞一项,假如该单位也处理外单位的污水,是否应该填处理本单位污水量和处理外单位污水量之和?
答:
指标说明里写的专门清晰:
假如该单位也处理外单位的污水,填处理本单位污水量和处理外单位污水量之和。
24、问:
废气:
1、废气流量是用风机的量×时刻算,依旧监测的标干流量×时刻来算。
2、什么情形下才用产排污系数法来算废气排放量。
答:
1、监测的标干流量×时刻。
2、工业源普查技术规定明确,在没有规范监测数据的情形下,用产排污系数法来算废气排放量;在有规范监测数据的情形下,两者要进行比较。
25、问:
监督监测数据一样都没有流量一项,那用这些数据如何运算污染物排放量啊。
答:
工业源普查技术规定明确,在没有规范监测数据的情形下,用产排污系数法来算废水排放量;在有规范监测数据的情形下,两者要进行比较。
26、问:
依照本次污染源普查的目的和要求,对工业企业的污染调查要紧涉及工业废水〔及混合排放的生活污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污染排放情形调查。
但从我省目前对清查结果的汇总、核查情形来看,有一定数量的小型企业〔作坊,如部分竹制扫帚制作、无纺布制作等〕,除有少量的生活污水、噪声污染产生外,无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产生,关于此类企业,假设全部纳入普查,不仅对污染物产生、排放量最终统计结果无任何阻碍,也会造成人、财、物力的白费,对此,我办建议如下:
〔1〕对此类企业,经当地县级普查机构予以核实,确认无工业污染物排放的,在清查汇总名录中单独列出,并加以注释说明。
〔2〕由省、市两级普查机构对该类企业的汇总、整理情形开展审核和现场抽查工作,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
答:
没有污染物产生、排放,相应的普查表可不填,其他表格按规定填报。
但必须纳入一样工业源普查。
27、问:
按国家要求,本次普查水膜除尘不作为脱硫设施,但实际上有一定的脱硫效率,二氧化硫产生量与排放量会不一样,如何处理。
相同的道理,化粪池不作为治理设施,废水污染物通过化粪池后,浓度会发生变化,其污染物的产生量与排放量会不同。
从理论上说,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的产生量与排放量应相同,请问上述问题如何解决?
答:
水膜除尘不作为脱硫设施的类型,并不是说水膜除尘没有一定的脱硫能力,二氧化硫产生量与排放量一样或者不一样都应该是分别填报的。
不计入污染治理设施,不等于否认其有一定的污染去除能力,在产、排污系数测算中已包括这类阻碍因素。
28、问: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普查表,比方说运算滴滴涕的使用量,其物质形状有干粉也有乳剂,其量该如何运算?
是否能够直截了当相加?
答:
按折纯量统计。
29、问:
部分企业位于乡镇(村),没有门牌号,该如何填写?
是否能够只填写其所在的村的名称?
答:
能够。
30、问:
请问污染源普查中的代码,除了河流代码,其它的都用国家发的普查表后自带的指标说明、填报说明中的代码吗?
指标说明、填报说明中的代码是否齐全?
感谢!
答:
除了指标说明与填报说明中列出的代码外,还有:
行政区划代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河流代码,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名目〔名称与代码〕,原辅材料名称与代码,部分工业行业要紧工艺名录,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名录,危险废物名录等。
因篇幅专门大,均未随指标说明与填报说明印发,但已在填报说明中说明作为附表,请登陆普查网站〝〞下载使用。
31、问:
这次普查农村的小磨坊是否列入普查对象〔象磨面的、油坊〕?
答:
家庭作坊式的不在普查范畴内。
32、问:
小的鞋类加工门面是否普查,假如普查填写详表依旧简表?
答:
家庭作坊不普查。
33、问:
部分小型的产业活动单位,未通过工商登记、注册,无法确定其注册类型,那么相关信息该如何填报?
答:
此项必填。
当地普查办依照企业资金的实际情形,按照技术规定及普查表指标说明和填报说明«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予以确定。
34、问:
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居民服务业的普查范畴包括哪些?
答:
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居民服务业,不管其分布于都市依旧乡村,符合规模要求的全部纳入普查。
35、问:
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洗浴、洗染是否纳入三产普查〔无单独营业执照〕?
答:
机关事业单位不对外经营的洗浴、洗染业不纳入普查范畴;对外营业的洗浴、洗染业满足普查规模要求均纳入普查。
36、问:
生活源普查中专业洗车设备里的高压冲洗和高压水喷枪有什么区别?
答:
高压水喷枪一样由一个简单的压缩机与喷头组成,条件相对简单。
专业洗车设备包括高压冲洗、水蜡清洗与产生自动泡沫的设备等三部分组成,如电脑洗车机。
在填报过程中专业洗车设备只需填报压缩机的台数及功率。
37、问:
生活小区冬天用的取暖锅炉是工业源依旧生活源?
答:
〔1〕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相对集中的居民区,非生产性的企业单位办公区、机务段和客运段的,额定出力大于等于0.7兆瓦〔1蒸吨/小时〕的供暖锅炉、热水锅炉,包括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均纳入普查。
没有标明额定出力的土锅炉、型煤锅炉或者铭牌不清的锅炉,全部填报。
茶炉、电锅炉不纳入普查范畴。
〔2〕有独立燃烧设施的单位〔除第二产业中纳入工业源普查对象的外〕满足普查规模要求的填报S404表。
38、问:
工业企业中生活采暖锅炉纳入工业源普查,依旧生活源普查?
答:
企业相对集中的居民区、非生产性的企业单位办公区的额定出力大于等于0.7兆瓦〔1蒸吨/小时〕的供暖锅炉、热水锅炉纳入生活源普查范畴。
工业企业中厂区内的所有锅炉纳入工业源普查范畴。
假如工业企业差不多停产或关闭,但厂区内的锅炉还在运行,仅用于居民区生活采暖,那么纳入生活源普查。
39、问:
在清查中发觉歌厅等不在生活源调查范畴内的三产企业也使用锅炉,且额定出力大于1蒸吨的情形如何处理?
是否有必要进行清查统计?
能否统计在机关、事业单位独立燃烧设施清查表中?
答:
有独立燃烧设施的单位〔除第二产业中纳入工业源普查对象的外〕,均应纳入普查。
40、问:
乡镇卫生院是否纳入本次普查?
答:
2007年末拥有的床位〔不含门诊观看床、治疗床〕总数大于等于20张的乡镇卫生院纳入本次普查,行业类别填写〝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活动〞,行业代码填写8520。
41、问:
汽车修理企业单位如何划分普查对象的分类?
答:
专业汽车整车修理厂或取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一类、二类汽车整车修理企业,纳入工业源普查〔行业类别:
汽车修理;行业类别代码:
3726〕。
有资质的汽车专项修理业户、以及未获得汽车修理资质的汽车修理、爱护、装饰的修理部〔点〕,符合生活源中汽车、摩托车爱护与保养业〔洗车业〕普查对象规模要求的〔有专业洗车设备或经营面积≥20平方米〕,纳入生活源普查。
汽车整车修理企业〔一类、二类〕、汽车专项修理业户〔三类〕的划分与资质认得,依据国家标准«汽车修理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2004〕。
42、问:
大型企事业单位所属的职工医院〔对外经营〕且20张床位以上,无独立法人资格是否纳入普查?
无工商注册名称,名称如何填报?
答:
纳入普查。
名称按〝大型企事业单位名称+医院〞填。
43、问:
无工商注册、公章的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生活源普查对象是否能够按招牌上的名称填报?
答:
按招牌上的名称填报。
44、问:
宾馆饭店的化粪池、隔油池是否算废水处理设施?
宾馆饭店的抽油烟机是否算油烟净化器?
答:
宾馆饭店的化粪池、隔油池不算废水处理设施。
宾馆饭店里假如使用家用的抽油烟机不算油烟净化器。
45、问:
假如只有生活污水的工业企业,要不要算其排污量?
答:
假如企业只有生活污水,那么不统计排污量;假如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混排,那么应该统计其排污量。
46、问:
生活源的化粪池算不算治理设施?
一样除油烟机算不算?
答:
生活源中化粪池不算治理设施。
假如一样除油烟机是指家用的抽油烟机,那么不算治理设施。
47、问:
洗浴服务业中含住宿、餐饮业的如何填报普查表?
答:
含达到普查规模要求的住宿、餐饮业的洗浴服务业填报S401住宿业、餐饮业污染源普查表。
差不多情形,用水、污水处理与排水情形,锅炉差不多情形分别填报在相应的位置;6行业类别填〝洗浴服务业〞,行业代码填〝8250〞;洗浴部分填26-27项;住宿业部分填20-22项;餐饮业部分填28-31项。
不含达到普查规模要求的住宿、餐饮业的洗浴服务业填报S40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污染源普查表。
48、问:
生活源普查表中多台锅炉、多台废气处理设施如何进行填报?
答:
生活源普查对象在填报表S401、表S402、表S403、表S404的时候,假设含有多台锅炉,那么每台锅炉均需填报普查表的锅炉差不多情形部分,一台锅炉填报一张表。
假设有多台废气处理设施,那么废气处理设施数、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总能力、废气处理设施总投资、废气实际处理量、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费用、粉煤灰、炉渣收集方式、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时刻填报总体情形;假设有多种脱硫、除尘工艺的,脱硫工艺代码和.除尘工艺代码分别填在与该设施连接的锅炉差不多情形部分。
49、问:
一幢大楼内有多家餐饮业共用一套处理设施如何进行填报?
答:
由当地普查机构认定其中的一家餐位数最多的餐饮业填报处理设施情形,假如餐位数相同那么认定其中用水总量最大的。
50、问:
供电站、变电所是否在普查范畴内?
答:
供电站、变电所属于4420电力供应,含有多氯联苯电容器〔变压器〕的普查对象列入本次普查,填报工业源简表;假设无,那么不在本次普查范畴。
含有多氯联苯电容器〔变压器〕的普查对象:
〔1〕电容器:
在1974年前生产、型号中〝第二个字母是L的电容器均为调查对象,型号举例:
YL10.5-30-1;RLST0.5-90-2.5;CL1-20-1。
〔2〕变压器:
1980年前进口的变压器。
51、问:
水电站是否在普查范畴内?
答: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39个行业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不论有无污染物排放都在本次普查范畴。
水电站要进行普查,填报工业源简表。
重点在含有多氯联苯电容器〔变压器〕:
〔1〕电容器:
在1974年前生产、型号中〝第二个字母是L的电容器均为调查对象,型号举例:
YL10.5-30-1;RLST0.5-90-2.5;CL1-20-1。
〔2〕变压器:
1980年前进口的变压器。
52、问:
在普查培训课件中写到:
摄影扩印业不含数码扩印设备扩印照片数。
请问如何样区别传统冲印和数码冲印?
是不是只普查传统冲印的摄影扩印服务业?
答:
传统冲印和数码冲印的区分要紧是看有许多码扩印设备。
本次只普查传统冲印的摄影扩印服务业。
53、问:
个体工商户如无公章的,如何样处理,是否可只签字?
答:
能够。
54、问:
在医院的普查范畴内不包括卫生院,假如这些卫生院床位大于20张,且又有电磁、射线装置,是不是仍旧按照那个规定不予调查?
答:
2007年末拥有的床位〔不含门诊观看床、治疗床〕总数大于等于20张的乡镇卫生院纳入本次普查,行业类别填写〝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活动〞,行业代码填写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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