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客专CKTJ4沉降观测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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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昆客专CKTJ4沉降观测实施细则
目录
1总则1
2组织管理1
2.1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2
2.2职责2
3沉降变形测量3
3.1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3
3.2变形监测网技术要求3
3.3沉降变形测量点的布置要求5
3.4测量工作基本要求7
3.5测量工作具体要求8
3.6特殊环境下沉降观测11
4路基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11
4.1观测断面及观测点的设置原则11
4.2观测元件与埋设技术要求14
4.3观测技术要求17
5桥涵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19
5.1观测点的设置原则19
5.2观测元件与埋设技术要求23
5.3观测技术要求25
6过渡段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28
6.1观测断面和观测点的设置原则28
6.2观测元件与埋设技术要求29
6.3观测技术要求29
7隧道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29
7.1观测断面和观测点的设置原则29
7.2观测元件与埋设技术要求31
7.3观测技术要求31
8线下工程沉降评估32
8.1路基工程沉降评估32
8.2桥涵工程沉降评估34
8.3隧道工程沉降评估36
8.4过渡段工程沉降评估36
5.5区段工程综合评估37
9数据传输流程与数据管理37
附件:
附表38
附表1观测断面与观测点工程属性信息表38
附表2电子水准测量记录手簿39
附表3路基沉降观测记录表(沉降观测桩)40
附表4路基沉降观测记录表(沉降板)40
附表5路基沉降观测记录表(剖面管)42
附表6路基分层沉降观测记录表43
附表7路基分层沉降观测记录汇总表44
附表8路基边桩位移观测记录表45
附表9路基边桩位移观测记录汇总表46
附表10桥梁承台沉降观测记录表47
附表11桥梁墩(台)沉降观测记录表48
附表12涵洞沉降观测记录表49
附表13隧道沉降观测记录表50
附表14桥梁梁部徐变观测数据录入表51
附表15沉降设计值表52
附表16断链表53
1总则
1.1为统一规范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CKTJ-Ⅳ标段路基(含过渡段)、桥梁、涵洞等线下工程的沉降变形观测系统的技术要求,确保观测质量,为预测线下工程最终沉降量和工后沉降,合理确定无碴轨道铺设时间,确保铺设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沪昆客专(湖南段)线下工程施工期及正式验收通过前的沉降变形观测,未包括的内容,应按相关现行铁路设计规范、规定执行或另行研究确定。
1.3沉降变形观测数据必须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检测手段取得,且必须真实可靠,能全面反映工程实际状况。
1.4沉降变形观测过程是确定铺设无砟轨道的关键时间节点和关键工序的主要依据之一,必须加强初始值的控制。
1.5技术依据:
(1)《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06]158号);
(2)《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测量技术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
(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4)《建筑沉降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
(5)《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83号);
(6)《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施工技术指南》(TZ216-2007);
(7)《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设计指南》(铁建设函[2005]754号);
2组织管理
2.1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
2.1.1项目部成立线下工程沉降测量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由项目部及各分部人员组成;
沉降测量领导小组组长:
王跃
安全质量部
李超
精测队
刘志广
工程管理部
赵学敏
一分部
刘一辉
二分部
梁玉海
五分部
苑涛
四分部
程亮
三分部
陆佳
2.2职责
2.2.1做为施工单位,我单位是沉降变形观测的实施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设计文件及总指要求做好各项工程施工过程的沉降变形观测,对观测数据的真实性和精确性负责;
2.2.2负责沉降变形监测网的建立及其保护工作,负责各种监测设备、仪器、管线的购置与埋设及其观测设施的保护工作;
2.2.3配备合理数量的专职且固定的测量技术人员,按规定监测项目和频率使用固定的仪器设备,按固定的观测线路,进行变形与沉降全过程监测和记录,并按规定格式和内容提交观测数据,确保其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2.2.4负责观测数据库的数据的质量检核和录入工作;
2.2.5参与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方案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参与和配合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组织的沉降变形观测评估工作。
3沉降变形测量
3.0.1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标段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工作以桥梁、隧道、路基等结构物的垂直位移观测为主,水平位移监测根据路基(含过渡段)、桥涵、隧道工点具体要求确定。
3.0.2工程测量的高程系统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0.3结构物的变形监测应建立独立的变形监测网,覆盖范围一般不宜小于4公里,基准点选择应优先考虑利用CPI、CPII和水准基点。
3.0.4结构物的变形监测应充分利用CPI、CPII和水准基点作为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的工作基点。
3.0.5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测量时,应符合铁道部现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铁路工程测量技术的有关规定。
3.1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
3.1.1本线沉降变形测量按三等规定执行,对于技术特别复杂工点,可根据需要按二等的规定执行。
表3.1.1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
沉降变形测量等级
垂直位移测量
水平位移观测
沉降变形点的高程中误差(mm)
相邻沉降变形点的高程中误差(mm)
沉降变形点点位中误差(mm)
二等
±0.5
±0.3
±3.0
三等
±1.0
±0.5
±6.0
3.2变形监测网技术要求
3.2.1垂直位移监测网建网方式:
线下工程垂直位移监测一般按沉降变形等级三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施测,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以及标志的作用和要求不同,垂直位移监测网用分级布网等精度观测逐级控制的方法布设。
对于技术特别复杂、垂直位移监测沉降变形测量等级要求二等及以上的重要桥隧工点,应独立建网,并按照沉降变形等级二等(国家一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或进行特殊测量设计。
3.2.2垂直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按下表执行:
表3.2.2垂直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
等级
相邻基准点高差中误差(mm)
每站高差中误差(mm)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
检测已测高差较差(mm)
使用仪器、观测方法及要求
二等
0.5
0.13
0.3
0.5
DS05型仪器,按《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测量技术暂行规定》一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
三等
1.0
0.3
0.6
0.8
DS05或DS1型仪器,按《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测量技术暂行规定》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
注:
F-附合线路或环线长度,km
R-检测已测测段长度,km
3.2.3水平位移监测网建网方式:
一般按独立建网考虑,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进行施测,并与施工平面控制网进行联测,引入施工测量坐标系统,实现水平位移监测网坐标与施工平面控制网坐标的相互转换。
3.2.4水平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
本线水平位移监测按三等规定执行,对于软土地基等设计有特别技术要求的复杂工点,可根据需要按二等的规定执行。
表3.2.4水平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
等级
相邻基准点的点位中误差(mm)
平均边长(m)
测角中误差(")
最弱边相对中误差
作业要求
一等
±1.5
<300
±0.7
≤1/250000
按国家一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150
±1.0
≤1/120000
按国家二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二等
±3.0
<300
±1.0
≤1/120000
按国家二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150
±1.8
≤1/70000
按国家三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三等
±6.0
<350
±1.8
≤1/70000
按国家三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200
±2.5
≤1/40000
按国家四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四等
±12.0
<400
±2.5
≤1/40000
按国家四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3.3沉降变形测量点的布置要求
3.3.1沉降变形测量点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观测点三类,其布设按下列要求:
1基准点。
要求建立在沉降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地区,基准点使用全线的基岩点、深埋水准点、CPI、CPII和二等水准点,增设时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相关要求执行。
基准点标石埋设规格应符合图4.3.1的规定。
图3.3.1二等水准点标石埋设图(单位:
mm)
注:
1-盖板;2-地面;3-保护井;4-素土;5-混凝土
2工作基点。
要求埋设在稳定区域,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定沉降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
工作基点除使用普通水准点外,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加密水准基点或设置工作基点至满足工点垂直位移监测需要。
加密后的水准基点(含工作基点)间距200m左右时,可基本保证线下工程垂直位移监测需要。
3沉降变形点。
直接埋设在要测定的沉降变形体上。
点位应设立在能反映沉降变形体沉降变形的特征部位,不但要求设置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沉降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
沉降变形点按路基、桥涵、隧道等各专业布点要求进行。
3.3.2每个独立的监测网应设置不少于3个稳固可靠的基准点。
基准点应选设在沉降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
3.3.3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检测。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但由于自然条件的变化,人为破坏等原因,不可避免的有个别点位会发生变化。
为了验证监测网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应对其进行定期检测。
本次技术方案设计垂直位移监测网的观测分为首次观测和施工过程中的定期复测,定期复测按每6个月进行1次,尽可能结合精测网复测进行。
在区域沉降地区应每3个月进行1次复测。
3.3.4在区域沉降地区内,应对工作基点的沉降量进行监测,如果在两次复测期间,发现工作基点变形超出2倍中误差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咨询单位,并提交观测资料。
经核实后应对工作基点和变形监测点的各期实测高程进行修正。
3.4测量工作基本要求
3.4.1水准基点使用时应作稳定性检验,并以稳定或相对稳定的点作为沉降变形的参考点,并应有一定数量稳固可靠的点以资校核。
3.4.2每次观测前,对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应进行检验校正,并保留检验记录。
3.4.3每次沉降变形观测时应符合:
1严格按水准测量规范的要求施测。
首次(即零周期)观测应进行往返观测,并取观测结果的中数,经严密平差处理后的高程值,作为变形测量初始值。
2参与观测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并固定观测人员。
3为了将观测中的系统误差减到最小,达到提高精度的目的,各次观测应使用同一台仪器和设备,前后视观测最好用同一水准尺,必须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进行,观测路线必须形成附合或闭合路线,使用固定的工作基点对应沉降变形观测点进行观测。
实行“五固定”即“固定水准基点、工作基点、固定人、固定测量仪器、固定监测环境条件、固定测量路线和方法”,以提高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4观测时要避免阳光直射,且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观测条件下工作。
5成像清晰、稳定时再读数。
6随时观测,随时检核计算,观测时要一次完成,中途不中断。
3.4.4特殊情况下处理方法:
1针对低矮桥墩、异型桥墩,空间小,尺子不能直立的情况,在测量厂家定制短尺进行测量;也可采用倒尺的方法进行,但需要注明,避免数据处理错误。
2对基坑太深引起的尺长不够,高涵洞路基未填筑时高程不好传递等类的特殊问题,向咨询单位提出实施方案,由咨询单位确认。
3.4.5沉降观测均采用精密电子水准仪,不得采用光学水准仪。
3.4.6测段观测完成后,必须及时整理观测数据。
3.4.7当发现沉降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必须首先自查,应重测并分析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必要时联测基准点进行检测,并提交自查分析报告。
3.4.8在观测过程中,应做好一些重点信息的记录,如对架梁、运梁车通过、天气情况、地下水影响情况等的记录,利于对结构变形特性的分析和异常数据的分析。
3.5测量工作具体要求
3.5.1水准网的观测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施测,对线下工程变形点的观测必须采用闭合或附合水准路线,严禁采用支水准路线或中视法,水准路线经过的工作基点或基准点数量不得少于两个。
3.5.2应使用DS05级及以上的电子水准仪,仪器及配套水准尺均应在有效检定期内。
水准仪与水准尺在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经常规检校合格,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均不超过15″。
仪器各种设置正确,其中有限差要求的项目按规范要求在仪器中进行设置,并在数据采集时自动控制,不满足要求的应根据仪器的提示进行重测。
3.5.3外业测量一条路线的往返测使用同一类型仪器和转点尺垫,沿同一路线进行。
观测成果的重测和取舍按《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二等水准有关要求执行。
观测时,视线长度≤50m,前后视距差≤1.5m,前后视距累积差≤6.0m,视线高度≥0.5m,测站限差:
两次读数差≤0.4mm,两次所测高差之差≤0.6mm,检测间歇点高差之差≤1.0mm,观测读数和记录的数字取位:
使用数字水准仪读记至0.01mm。
3.5.4观测时,一般按后-前-前-后的顺序进行,对于有变换奇偶站功能的电子水准仪,按以下顺序进行:
(1)往测:
奇数站为后—前—前—后
偶数站为前—后—后—前
(2)返测:
奇数站为前—后—后—前
偶数站为后—前—前—后
3.5.5每一测段必须为偶数测站结束。
3.5.6观测前30min,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处,使仪器与外界气温趋于一致,并进行仪器预热。
测量中避免望远镜直接对着太阳;尽量避免视线被遮挡,要求遮挡不超过标尺在望远镜中截长的20%;观测时用测伞遮蔽阳光,仪器需装遮光罩。
3.5.7自动安平水准仪的圆水准器,严格置平。
在连续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时,使其中两脚螺旋与水准路线方向平行,第三脚螺旋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
除路线拐弯处外,每一测站上仪器与前后视标尺的三个位置,一般为接近一条直线。
3.5.8观测过程中为保证水准尺的稳定性,选用2.5kg以上的尺垫,水准观测路线必须路面硬实,观测过程中尺垫踩实以避免尺垫下沉。
同时观测过程中避免仪器安置在容易震动的地方,如果临时有震动,确认震动源造成的震动消失后,再激发测量键。
水准尺均借助尺撑整平扶直,使标尺上的气泡居中,确保水准尺垂直。
3.5.9当相邻观测周期的沉降量超过限差或出现反弹时,应重测并分析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必要时联测基准点进行检测。
3.5.10数据处理时,闭合差、中误差等均满足要求后进行平差计算,水准路线要进行严密平差,选用经鉴定合格的软件进行。
3.5.11按照《细则》规定的格式整理数据,并按要求提交。
3.5.12元件保护要求
1各工程项目部应成立专门小组,进行元器件的埋设、测量和保护工作,小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元件埋设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编号,有导线的元件应将导线引出至路基坡脚观测箱内。
3凡沉降板附近一米范围内土方应采用人工摊平及小型机具碾压,不得采用大型机械推土及碾压,并配备专人负责指导,以确保元器件不受损坏。
4各施工队应制定稳妥的保护措施并认真执行,确保元器件不因人为、自然等因素而破坏,元器件埋设后,制作相应的标识旗或保护架插在上方。
路堤填筑过程中,派专人负责监督观测断面的填筑。
3.6特殊环境下沉降观测
3.6.1鉴于大面积区域沉降观测、分析的复杂性,应研究制定特别的观测方案及处理方法。
3.6.2大面积水域情况下的沉降测量,应根据具体地形地质情况、施工组织情况等由施工单位制订观测实施方案,报建设单位和咨询单位审查,并调整制定相应的观测方法及技术要求。
4路基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
4.1观测断面及观测点的设置原则
4.1.1路基工程沉降变形观测以路基面沉降观测和地基沉降观测为主,应根据不同的结构部位、填方高度、地基条件、堆载预压等具体情况来设置沉降变形观测断面。
同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掌握的地形、地质变化情况调整或增设观测断面。
4.1.2观测断面一般按以下原则设置,同时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沿线路方向的间距一般不大于50m;对地势平坦且地基条件均匀良好的路堑、填方高度小于5m且地基条件均匀良好的路堤可放宽到100m。
对地形、地质条件变化较大地段应加密断面,一般间距不大于25m,在变化点附近应设观测断面,以确保能够反映真实差异沉降。
一个沉降观测单元(连续路基沉降观测区段为一单元)应不少于2个观测断面。
对地形横向坡度大于1:
5或地层横向厚度变化的地段应布设不少于1个横向观测断面。
4.1.3观测点一般按以下原则设置,同时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为有利于测点看护,集中观测,统一观测频率,各观测项目数据的综合分析,各部位观测点须设在同一横断面上。
一般路堤地段观测断面包括沉降观测桩和沉降板,沉降观测桩每断面设置3个,布置于双线路基中心及左右线中心两侧各2m处;沉降板每断面设置1个,布置于双线路基中心。
软土、松软土路堤地段观测断面一般包括沉降观测桩、沉降板和位移观测桩。
沉降观测桩每断面设置3个,布置于双线路基中心及两侧各2m处,沉降板位于双线路基中心,位移观测边桩分别位于两侧坡角外2m、10m处,并与沉降观测桩及沉降板位于同一断面上。
图4.1.3松软土地段观测断面布置图
沉降板设置应严格按设计文件要求执行,一般按以下原则设置:
对路堤填高小于3m且压缩层厚度小于5m地段,设置断面间距为200m;
对压缩层厚度大于20m地段,设置断面间距为50m;
其余情况根据具体情况,设置断面间距为50~100m;
地面横坡或压缩层底横坡大于1:
5时,横断面布置两处沉降板,一处位于路基中心,另外一处根据具体地形地质情况布置。
预压地段,预压期因基床表层尚未施工,路基顶面沉降观测应在预压土方底部(基床底层顶面)布置沉降元件进行,即在基床底层顶面临时布置沉降板,位移观测以及基底沉降观测布置与无预压段完全一致,预压土方卸除时临时沉降板随之拆除,基床表层施工后,于路基面上设置正式沉降观测桩。
路堑地段观测断面分别于路基中心,左右中心线以外2m的路基面处各设1根沉降观测桩,观测路基面的沉降。
深厚层地基分层沉降监测:
深厚层第四系土层地段、软土地段的桥路过渡段及不同地层结构附近设置。
采用机动钻孔(Φ108mm)引孔埋设PVC管(Φ49mm)和沉降磁环,利用电磁式深层沉降仪进行观测。
分层设置,厚度大于3m时,每3m增设一组,地层界面和加固底面设置磁环。
具体布置断面和布置位置按设计文件要求执行。
路堤基底设置剖面沉降管、单点沉降仪或沉降磁环进行全断面沉降观测时,严格按设计文件要求执行。
4.1.4路基水准路线观测按二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形成附合水准路线,沉降观测点位布设及水准路线观测示意图如图5.1.4所示:
图4.1.4沉降观测点位布设及水准路线观测示意图
4.2观测元件与埋设技术要求
4.2.1沉降观测桩:
选择Φ20mm钢筋,顶部磨圆,底部焊接弯钩,待基床表层级配碎石施工完成后,在观测断面通过测量埋置在设计位置,埋置深度不小于0.3m,桩周0.15m用C15混凝土浇筑固定,完成埋设后测量桩顶标高作为初始读数。
图4.2.1路基沉降观测桩埋设布置图
4.2.2沉降板:
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埋设,一般情况如下:
由底板、金属测杆(φ20镀锌铁管)及保护套管(φ49PVC管)组成。
钢筋混凝土底板尺寸为50cm×50cm,厚3cm或钢底板尺寸为30*30cm,厚0.8cm。
图4.2.2路基沉降板埋设布置图
沉降板埋设位置处可垫10cm砂垫层找平,埋设时确保底板的水平与垂直度,确保测杆与地面垂直。
放好沉降板后,回填一定厚度的垫层,再套上保护套管,保护套管略低于沉降板测杆,上口加盖封住管口,并在其周围填筑相应填料稳定套管,完成沉降板的埋设工作。
测量埋设就位的沉降板测杆杆顶标高读数作为初始读数,随着路基填筑施工逐渐接高沉降板测杆和保护套管,每次接长高度以0.5m为宜,接长前后测量杆顶标高变化量确定接高量。
金属测杆用内接头连接,保护套管用PVC管外接头连接。
接长套管时应确保垂直,避免机械施工等因素导致套管倾斜。
4.2.3位移边桩:
采用C15钢筋混凝土预制,断面采用15cm×15cm正方形,长度不小于1.5m。
并在桩顶预埋Φ20mm钢筋,顶部磨圆并刻画十字线。
边桩埋置深度在地表以下不小于1.0m,桩顶露出地面不应大于10cm。
埋置方法采用洛阳铲或开挖埋设,桩周以C15混凝土浇筑固定,确保边桩埋置稳定。
完成埋设后采用全站仪测量边桩标高及距基桩的距离作为初始读数。
4.2.4剖面沉降管:
采用专用塑料硬管,其抗弯刚度应适应被测土体的竖向位移要求,导管内十字导槽应顺直,管端接口密合。
剖面沉降测量是将剖面沉降仪探头预埋在剖面沉降管十字导槽内,从一端按一定间距依次读数。
图4.2.2路基剖面沉降管埋设布置图
路基基底剖面沉降管在地基加固施工完毕后,填土至0.6m高度碾压密实后开槽埋设,开槽宽度20~30cm,开槽深度至地基加固表层顶面,槽底回填0.2m厚的中粗砂,在槽内敷设沉降管(沉降管内穿入用于拉动测头的镀锌钢丝绳),其上夯填中粗砂至与碾压面平齐。
沉降管埋设位置挡土墙处应预留孔洞。
沉降管敷设完成后,两头应砌筑观测坑,并加设盖板,以方便观测及对孔口进行长期保护,并做好坑内及其周围的排水。
并于一侧管口处设置观测桩,观测桩采用C15素混凝土灌注,断面采用0.5m×0.5m×1.0m。
待上部一层填料压实稳定后,连续观测数日,取稳定读数作为初始读数。
采用横剖仪和水准仪进行横剖面沉降观测。
每次观测时,首先用水准仪测出横剖面管一侧的观测桩顶高程,再把横剖仪放置于观测桩顶测量初值,然后用横剖仪测量各测点。
区间每2.0m测量一点,车站内测点间距可为3.0m。
4.2.5单点沉降计:
是一种埋入式电感调频类智能型位移传感器,由电测位移传感器、测杆、锚头、锚板及金属软管和塑料波纹管等组成。
采用钻孔引孔埋设,钻孔孔径Ф108或Ф127,钻孔垂直,孔深应达到硬质稳定层(最好为基岩),并与沉降仪总长一致。
孔口应平整密实。
安装前先在孔底灌浆,以便固定底端锚板,安装时锚杆朝下,法兰沉降板朝上,注意要用拉绳保护以防止元件自行掉落,采用合适方法将底端锚板压至设计深度。
每个测试断面埋设完成后,位移计引出导线用钢丝波纹管进行保护,并挖槽集中从一侧引出路基,引入坡脚观测箱内。
一般埋设完成后3~5天待缩孔完成后测试零点。
观测路堑换填基底沉降或隆起变形埋设在换填基底面,表面应平整密实;观测路基本体变形按设计断面图埋设。
4.3观测技术要求
4.3.1路堤地段从路基填土开始进行沉降观测;路堑地段从级配碎石顶面施工完成开始观测。
路基填筑完成或施加预压荷载后应有不少于6个月的观测和调整期。
观测数据不足以评估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延长观测时间或采取必要的加速或控制沉降的措施。
4.3.2沉降观测设备的埋设是在施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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