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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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目录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6、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7、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车辆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0、安全生产考核与奖罚制度
1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责任制度
12、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经营理念。
使我公司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跟上现代化生产管理发展的要求,在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的同时,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使安全工作达到最优状态,保障本公司的财产安全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备齐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
2、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会委员会主任由经理担任,成员由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
组成车队设立安全组,组长由车队队长担任。
施工作业时也设立安全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
3、建立安全例会制度,并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车队在施工期,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4、车队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施工作业中,严格按照施工作业中的相关规定操作。
5、加强门卫值守,昼夜值班,严格检查进出人员。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防范责任和措施。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排除隐患,做好安全记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
为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强化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公司的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各尽职守、各负其则。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部门和班组。
3、说明
3.1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2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3.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公司每季一次,基层每月一次,作业班组每周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2、重点要害部位实行负责人承包制度,承包人每月进点检查最少一次。
3、各专业部门按照专业特点季节特点,组织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对某些特殊设备及特种作业,要组织专人检查.
4、节假日,各基层单位应组织节日安全生产检查,确保节日安全.
5、各项检查均应按标准严格进行,对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主管部门。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对职工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
新进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即:
公司级教育、部门教育、班组教育。
(一)公司级培训教育(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由基层单位申报培训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培训教育,同时通知安全部门,并将所有参训人员基本情况报安全部门备案。
培训内容如下:
a.介绍和讲解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b.介绍本单位的生产性质和安全生产情况、典型事故教训。
c.介绍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d.介绍本单位内特别危险的区域和设备及防范的一般知识、安全用电、防火、防爆、防机械伤害、防尘、防毒以及急救知识。
(二)部门教育培训:
由部门或生产精力负责,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协助,并同时做好培训记录。
其教育培训内容如下(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a.针对性的介绍生产场所特点、机械状况、危险区域及其标志和防范知识。
b.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
c.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文明生产劳动纪律。
(三)班组(岗位)培训教育:
由井队长负责,并同时做好井队培训记录。
其教育培训内容如下:
(不少于2学时,另外:
新工人岗前培训不少于5天)
a.介绍本岗位生产特点和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使用、维修方法。
b.介绍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保管。
c.介绍岗位发生的事故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措施以及发生事故后应如何采取紧急措施、报告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四)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a.对于从事特殊工作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专业技术培训,领取相关主管部门办法的“操作证”后,方可分配到相适应的特殊工种岗位上工作。
b.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和发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c.对于已取得合格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要求,由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d.各部门的特殊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从事该工种的人员调入、调出必须报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方可进行。
(五)部门之间调动的职工,由接受部门和井队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其教育内容同于三级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分配工作。
a.部门内岗位(工种)上的工人调换,其岗位安全教育由班组进行,未经教育者不能上岗工作,安全员要监督检查。
b.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六)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当月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个月安全作出要求。
(七)根据各个季节和时期的生产变化进行季节和时期的安全教育,做好记录。
(八)对事故实行“四不放过”的原则,结合事故案例进行教育,针对必须的节前安全教育,教育职工吸取教训,制定措施。
二、建档要求
由组织部门负责建立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制作培训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卡,卡上必须准确、真实地填好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教师及相应负责人的审批签字(盖章)。
三、考核
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抽考,违者,按国家、行业、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兑现处罚。
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为使公司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获得及时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并对事故及时准确的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
2、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火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专业到公司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国家规定的其它情形。
3、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a.犯罪或者违法;
b.自杀或者自残;
c.斗殴;
d.酗酒;
e.蓄意违章;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发生伤亡事故后,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2)立即报告本公司领导和安全员,单位领导或安全员应在一小时内报安全监管部门;
(3)事故单位在主管安全部门的配合下,轻伤事故在48小时内完成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发生重伤事故,安全主管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要立即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安全主管部门和发生事故单位协助安全监管部门完成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5)发生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①事故单位负责人、公司主管安全部门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受伤人员的伤势,保护事故现场,必要时作出标记。
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做好详细记录,重伤以上的工伤事故应进行现场勘查、测绘、拍照或录像。
目击者应出具旁证材料。
②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找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具体措施,严格做到“四不放过”。
③事故单位应召开工伤事故现场会,向员工介绍事故发生的原因,使广大员工都吸取教训。
④事故单位提出对责任者的意见并报主管安全部门。
⑤各类工伤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安全主管部门,不得隐瞒。
6、伤亡事故现场的清理
(1)轻伤事故现场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门批准方可清理。
(2)重伤事故现场由当地安监部门批准方可清理。
(3)死亡事故现场由当地安监部门批准方可清理。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1、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
公司领导应如实向作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和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2、有严重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必须严格遵守卫生制度,按规定
穿着防腐防护服装,带好防尘口罩和防毒面具。
3、有严重职业危害的工作岗位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检测仪器,定期进行检测,做好防毒、防暑降温和防噪声工作。
4、编制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急救设施,作业人员要学会正确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掌握一般急救常识。
5、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穿戴,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不得上岗操作。
6、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设施完好情况和作业人员操作过程,消除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7、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和高噪声作业场所,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作业人员健康水平。
8、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确诊为职业病的人员,应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或退出现岗位就医治疗。
9、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使员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的规划、选购
1)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2)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3)特种设备的选购,设备必须是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建议检疫局)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厂家产品。
4)进口设备应当备有设备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5)对新设备认真验收、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1)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
2)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
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4)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
1)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3)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4)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5)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
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
6)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
7)对特种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
8)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
9)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根据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技术参数,对设备定期检验,确保设备运行过程的安全。
4、设备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⑴一般设备安全事故:
零部件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
⑵重大设备安全事故:
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⑶特大设备安全事故:
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⑴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⑵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⑶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⑷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设备报废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设备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2)积极推荐先进的新设备、新材料
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一律实行统一管理,驾驶员必须按照《驾驶员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日常作业的正常用车。
2、汽车调度必须经经理同意审批后方可出车,所有车辆以保障生产为第一。
3、车辆应做到勤检修、勤保养,经常保持整洁,车况完好。
4、驾驶员要增强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行驶和将车辆交无驾证人员驾驶。
5、驾驶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实行车辆值班制,值班期间,驾驶员24小时不准离岗,保证随叫随到,按时出车。
6、车辆维修、保养、加油,按指定地点办理。
驾驶员不得私自在外维修、加油,赊欠车辆费用。
特殊情况须报请经理批准方可。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档案是公司安全生产中形成的基础性文件,应设专人进行妥善保管。
2、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文件资料性质,对文件资料(包括音像电子文件材料)归档的范围、时间、质量、数量、程度等作出具体的规定。
归档的文件资料应齐、完整、准确、层次分明。
3、档案人员应定期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审查、签定、按照鉴定销毁工作程序对档案进行销毁和调整。
4、档案人员应经常对档案的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应及时报告。
并采取以下相应的补救措施或作相应处理。
5、档案人员应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将文件材料全部归档,并还清所借档案。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直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1)、将安全档案据为己有的,拒统归档的;
(2)、丢失、涂改档案的;
(3)、违反档案管理及保密规定的,擅自提供档案,造成泄露或严重后果的;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坏的。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罚制度
1、安全生产考核纳入基层单位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和负责人任期目标。
考核指标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达。
2、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实行风险抵押制度,由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的限额从奖金中预留一部分的比例,作为安全生产抵押金。
年终由安全生产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兑现奖罚,考核评比分为:
3、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并奖励该单位风险低压金数额的10%,如连年被评为安全先进单位,按每年递增5%奖励。
行政单位正职和主管安全的副职,分别奖励500元和300元。
4、全生产达标单位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
5、全生产不达标单位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并对单位行政和主管安全的副职分别罚款500元和300元。
6、全生产基本达标单位按得分比例返还部分安全生产抵押金。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200-1000元奖励;
(1)模范遵守劳动保护法令,遵章守纪,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在安全生产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2)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或向上级报告,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3)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抢救,对减少人员伤亡和保护财产有突出贡献者。
(4)在安全生产科技、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学术研究及安全规章制度修订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及效果显著等。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按情节轻重给予200-1000元罚款。
(1)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
(2)上岗时不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或将劳动保护用品挪作它用的.
(3)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消防装置和设施的。
(4)玩忽职守,违犯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劳动纪律(如脱岗、睡岗、乱岗和酒后上岗)的。
(5)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
(6)发现事故险情,不采取防范措施,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事故真相、伪造现场的.
(7)对批评和制止违章违纪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8)明知故犯的按事故处理条款进行.
(9)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理条款进行.
(10)危及安全生产的其它行为.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和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安全竞赛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组织制定与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或协助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工作。
5、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员的培训,协助人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和安全技术知识考核工作。
6、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是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的重要因素,公司领导和作业人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意识。
2、对施工作业中易发生火灾、井喷、有毒有害气体中毒、高处附落事故的部痊要重点监控,严格安全管理制度,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3、发现险情要立即上报,公司领导、试油队长及安全员,要积极组织作业人员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最大可能的减少财产损失,保证人员生命安全。
4、经常对事故易发生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实施监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限期进行整改。
整改后,经检查合格,方可继续施工作业,整改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
安全隐患的整改要与安全奖惩考核制度挂钩
5、现场安全设施应完好可靠,消防器材过期失效、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更换,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器定期进行检定,井架和井架绷绳、等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作业人员上下井架必须系安全带,遇大风天气应停止施工作来。
6、一旦发生井喷、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火灾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将人员撤离危害地带,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在现场组织抢险。
7、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夜间作业,现场必须有照明设施。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的规划、选购
1)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2)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3)特种设备的选购,设备必须是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建议检疫局)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厂家产品。
4)进口设备应当备有设备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5)对新设备认真验收、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1)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
2)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
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4)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
1)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3)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4)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5)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
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
6)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
7)对特种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
8)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
9)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根据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技术参数,对设备定期检验,确保设备运行过程的安全。
4、设备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⑴一般设备安全事故:
零部件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
⑵重大设备安全事故:
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⑶特大设备安全事故:
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⑴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⑵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⑶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⑷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设备报废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设备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2)积极推荐先进的新设备、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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