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精讲教室朱巍民法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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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精讲教室朱巍民法讲义
专题一民法讲义之重点法条部分
第一部分:
民法通则部分
人格与人身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与人身关系。
·何为“人格”,即自然人主体性总称,包括生命、健康、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肖像、姓名等精神性人格权。
注意:
法人可以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部分人格权,但是没有身份权。
·财产关系是可以支配的、有价值的东西。
注意:
星星、月亮等无法支配的东西不是财产。
出生与死亡
出生与户籍为准,没有户籍的以医院开的证明为准。
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的例外:
前伸保护和后伸保护。
后伸保护的是人格利益。
·18岁、16—18岁、16—10岁、10岁以下
限制行为能力人单纯受惠且纯获利行为有效:
彩票、接受赠与
相应范围内行为有效
无效行为主要掌握:
遗嘱订立、投资与单方赠与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两个有效:
数额较小、纯获利且单纯受惠
住所
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所在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所在地视为住所。
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但住医院治疗的除外。
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监护
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几个人。
对监护有争议,必须先经过指定,不经指定,法院不受理。
指定监护,不得擅自变更,变更的由被指定者和变更后的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
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处理。
·监护人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的有效性
宣告失踪和死亡
申请失踪与死亡不同,失踪申请人之间没有先后顺序之分,死亡则有。
次日、3个月、1年、3个月
注意:
法院宣告、判决宣告为死亡日,没有宣告的,生效日为死亡日
前一顺序不申请,后一顺序不能申请。
·“死人没死”的情况,注意,已经再婚的、没有再婚的。
子女关系、已被收养的不得单方解除。
在“死亡期间”死亡人行为有效。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
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需要登记,一个不需要登记
登记与真实不符,则为共同被告
合伙
·个人合伙诉讼主体与合伙企业不同
字号在诉讼中注明,但是不是主体。
合伙负责人的对外行为,对内所有人发生效力。
法人
·既可以营利性(公司),又可以公益性(工会)。
·注意财团法人:
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属于他律法人,与自律法人相对。
·分支结构与职能机构。
分支机构有时可以做民事主体,职能机构则不能。
只要是分支机构参与了诉讼,那么法人必将承担所有责任,但是在执行中,先执行分支机构,再执行法人。
注意:
分支结构与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对不对?
民事法律行为
·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动原因是法律事实的变化。
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
事件与行为的区别在于是否有人的意志在里面。
事件:
出生与死亡等。
行为则是在人的意志下实施的行为。
有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是表意行为。
非表意行为是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为,又称事实行为,比如发现埋藏物、拾得物等。
重大误解也是意思表示,需要具有效果意思。
·有偿行为一般过失就需要承担责任、无偿行为要重大过失才承担责任
·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重点考察),主要看是不是需要交东西。
分析:
借款合同
附条件的 ,如果条件违法或者无法实现,那么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经追认后合同有效(除了纯获利或与相关智力能力能相适应的合同)。
如何认定智力水平?
智力超常是否可以不受限制。
·注意《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规定是不一样的。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在作出意思表示之时生效,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在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趁人之危的理解,形势所迫,主动提出要求者,不是趁人之危!
!
附条件为法定条件的,视为没有附条件。
代理
·传达与代理,传达人不需要行为能力(五岁即可),传达错误,由本人负责。
·相关名词:
代表和代理:
代表就是本人,不发生效力转移;代理则发生转移。
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之间是代表关系,其他人是雇员关系。
代理权因为被代理人的单方意思表示而发生,不需要相对人承诺,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代理权的依据是委托授权。
授权行为独立于委托代理合同,但是委托合同是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
因代理权不明产生的纠纷,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负有连带责任。
无权代理的追认权,是形成权,既可以向相对人行使,又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行使。
代理的禁止:
自己代理、双方代理、恶意串通
表见代理:
虽然不是但是看起来像,重点是相对人的善意(举证责任)。
相对人两种选择:
第一,主张表见代理,要求被代理人承担责任;第二,主张无权代理,要求代理人承担责任。
代理的连带责任:
有好多种,只要记住一种即可:
代理不明之时连带责任是补充责任,既由本人承担,不足部分再有代理人承担。
被代理人的死亡
被代理人死亡了,就无效了,只有几种情况例外:
不知道、承认、以完成任务为目标、为了继承人利益的。
转委托
转委托四种情形:
事先授权、被代理人同意、事后追认、紧急情况。
产生复代理。
复代理
复代理人是由代理人以自己名义选任、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权限受到原来代理权限限制、复代理人接受双重指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
注意:
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但是造成的损失,要赔付。
形成权和支配权
形成权:
一个人就好使。
追认权、撤销权、抵消权。
注意:
诉讼时效使用的是请求权制度,对于形成权不适用,那是用什么呢?
支配权是直接支配的权利。
物权
请求权是一个人完成不了需要别人配合的权利。
债权
债权
·债权是财产权、请求权、相对权、相容权、平等权
·债的分类: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单一之债与多人之债、简单之债与复杂之债、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注意:
非合同之债是指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形成的法定之债。
连带之债
对内按份对外连带。
找谁要都可以!
不当得利
·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
包括三种:
无法律根据、获得利益、他人受损。
返还需要包括原物和孳息,其他利益需要收缴。
无因管理
没有约定和法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管理,有权要求受益人支付费用。
注意:
赌债是不是可以无因管理呢?
注意:
强调主观!
不管客观!
免责事由
正当理由:
职务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受害人同意
外来理由:
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三不”
受害人过错:
要看原因力大小,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
注意:
见义勇为责任如何承担。
紧急避险的补偿问题,注意是“适当补偿”
正当防卫超过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则承担适当责任。
注意: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来源不同!
精神损害赔偿
具体记住不赔的情形:
法人、其他组织、原告没提出来、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约之诉
精神损害赔偿作为财产不能继承,两种除外:
义务人的承诺或者已经向法院起诉。
共同侵权
民法上共同侵权不以意思联络为必要,采取客观说,与刑法不同。
直接结合与间接结合,一个连带,一个按份。
只要记住间接结合就好:
多个过失存在、没有意思联络、单独不能导致损害发生、偶然结合。
过失相抵
注意:
过失相抵适用不仅在过错责任而且在无过错责任领域。
诉讼时效
记住一年情形即可:
身体(确诊之日)、退货、租金(案例)、寄存
三年:
环境有关的
注意:
超过诉讼时效消灭的不是权利本身,胜诉权没有了,但是还可以起诉。
所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该受理。
注意:
诉讼时效不适用绝对权,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但是因此造成的债权请求权则仍然适用。
注意:
诉讼时效任何人不能约定。
注意:
超期的,法院应该“判决”驳回请求,而不是裁定!
与除斥期间相比,后者消灭的是权利本身。
注意:
时效起算是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起算,九天考资而那个20年最长时效则是从权利收到侵害起算!
!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中断:
既主张权利——重新计算
中止:
不可抗力、或者有障碍6个月、可以持续一百年。
尤其注意婚姻关系的中止。
涉外法律关系
主要以记忆法条为主。
外国法律得到之途径:
当事人、订立协议的外国中央机关、使领馆、专家。
注意:
仍然无法查明的,适用我国法律。
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确定:
看行为地
外国人在我国的:
依我国
注意:
法人以“注册登记地”法律为本国法。
其余的按照“关系最为密切”原则处理。
侵权行为法律适用:
侵权行为地法,包括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
结婚和认定是否有效:
婚姻缔结地
离婚和财产分割:
我国法律
抚养关系:
被抚养人最密切国家法律。
监护:
先看住所,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按照我国法律,没有住所的,按照被监护人国家法律。
继承:
动产随人,不动产不动。
附则:
记住一句话:
当日不算,次日开始
第二部分 物权法部分
值得重视,近三年来分数为11、27、15,估计今年至少在20左右
物的范畴
·物具有非人格性:
人不能拥有自己身体的物权法上所有权。
必须人可以支配(星星太阳等不是法律上的物,至少现在不是)。
思考精神性财产是什么法调整。
动产于不动产
不动产是要是动了就会损害的物。
房屋、土地、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动产以占有为为公示标准(思考除外情形)、不动产以登记为标准。
动产以交付为物权变动要件,不动产则以变更登记为要件。
物权概念
包括三种:
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注意:
物权的排他性例外
所有权与其他物权
数个相容的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物权法定:
物权种类法定、内容法定,不可以当事人进行约定。
注意:
公示与物权变动两种类型:
对抗主义、生效主义。
不动产登记
我国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为对抗主义还是生效主义呢?
记住一个原则:
生效主义“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记住“除外”:
国家所有不用登记、
法院、仲裁法律文书、政府征收决定等自文件生效起,物权变动、
继承、遗赠取得物权的、
合法建设拆除房屋自事实行为成就起发生效力、
土地承包经营自合同生效起发生效力、
地役权按照合同生效,但是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宅基地取得
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记住登记机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管理部门
注意这些部门的禁止行为:
要求评估的、年检为名重复登记的、超出职权的其他行为。
记住登记生效时间:
记载于登记簿开始。
区分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
一句话:
即使物权效力受到登记和交付的影响,但是不关系到合同效力。
比如“一房二卖”
不动产登记薄与产权证书的关系是:
登记薄是产权变动的依据,产权证书则是变动的表现形式,因此仅仅交付产权证书,也并没有改变登记。
而这不一样之时,依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异议登记和更正登记
变更登记两种形式发起:
利害关系人申请、登记机关自己发现
异议登记:
是因为更正的程序过长,异议登记旨在保护真正权利人。
异议登记效力:
公示效果不存在。
注意:
异议登记效力适用“除斥期间”,不以任何原因变化长短。
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造成损害的,申请人应该赔偿。
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实际上是以保护将来权利人实现请求权,而做的不动产登记。
因此,预告登记的,不是不动产物权,本质就是将债权物权化了,如此一来就可以对抗其他物权。
注意:
这里有个除斥期间,3个月。
能够实现登记后,3个月内不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动产交付
机动车、船舶以及航空器动产,没有登记的,不能对抗第三人。
但是交付本身发生效力。
观念交付
简易交付:
事先占有的交付。
比如借用关系。
主要是以合意达成现实交易。
指示交付:
第三人占有后的交付。
权利人必须知道该物由谁占有,这样才能实现指示交付。
占有改定:
出卖人出卖后仍继续占有该物,物权变动自合同生效起发生效力。
思考:
占有改定中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物权保护
确认物权、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返还原物、请求赔偿、赔礼道歉等
既可以单独使用,又可以合并适用。
注意:
只有确认物权请求权必须以诉讼方式提出,其余既可以向侵权人提出,也可以向法院诉讼。
确认物权属于——确认之诉;消除危险、排除妨害放还原物属于——物权之诉;赔偿损失属于——债权之诉。
注意:
主张权利之人既可以是所有权人,也可以是用益物权人,但是不能是担保物权人。
所有权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注意:
收益包括孳息。
孳息包括天然和法定两种。
如何区分:
即使原始社会也能得到的,就是天然孳息。
所有权是母权利,是支配权,是其他权能的源泉。
(担保、用益物权)。
是永久性权利,没有时限限制。
所有权是自物权、其他是他物权。
注意:
所谓收益,说的就是孳息(不包括工资、奖金等)
注意:
国有财产所有权不能流转,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征收与征用
注意:
主体是国家
为了公共利益(没有界定)
前者是所有权,后者是使用权
必须服从
征收只能是不动产,征用可以是动产或者不动产。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一般掌握,结合宪法和经济法)
注意:
农村土地不一定就是集体所有,可能还是国有
注意:
集体土地所有只能是农民所有,城镇集体没有土地所有权。
注意:
集体土地所有权不仅包括耕地、宅基地,除此外还包括什么?
注意:
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村小组等不是集体土地所有人,只是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为集体负责,受集体监督。
因此“任何一个集体成员”都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维护权益。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重点掌握,刚出司法解释)
业主是谁?
所有权人是业主,租赁人、占有人都不是!
业主权利:
专有权(专有部分,具有空间结构的独立部分,可排他使用的)但是,这种专有权受到限制,参考小品“砸墙”。
共有权(范围一般看看就可以)注意:
绿地和道路,其地上所有权归业主所有,并不是整个所有权归业主所有。
除外情况是独栋建筑。
成员权(业主大会权限范围大致需要了解)
注意:
专有权、共有权和管理权是相关联的权利,专有权是源泉所在,没有了专有权,共有权就必须消灭。
车位与车库:
不是共有,而是专有。
但是占用共有道路或其他场所的车位属于共有,共同管理协商和收益。
注意:
车库车位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具体怎么满足,还有争议,不会考)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什么关系?
业主是单个主人,业主大会是小区内最高管理者,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注意:
地方政府给业主委员会指导和协助,但是并不是领导关系。
注意“住改商”条件:
一是法律允许;二是利益关系业主同意(不限于相邻者)。
业主大会和委员会的效力
是业主的自我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其决议对全体业主有约束力。
但是有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二是按法定程序;三是不损害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在此之上,业主大会必须是针对小区管理问题做的决议,其他问题没有约束力。
注意:
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共有),并不是物业公司所有。
用途:
专有部分外的维修和维护。
费用分摊是按照事先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专有面积比例。
物业管理
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他人管理。
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是两个不动产毗邻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是单独物权,而是所有权碰撞产生的妥协,是所有权的扩张和延伸。
原则是:
邻地损害最小化原则
地役权和相邻关系
前者是约定,后者是法定
前者是独立物权,后者不是独立物权,而属于所有权延伸。
前者受侵害提起违约之诉,后者则提起排除妨害之诉。
相邻关系是所有权延伸出来的“必需”的要求,而地役权则不是,是升级要求。
可以在电影院看电影为例进行理解。
注意:
相邻关系并不一定是土地的毗邻,而是权利使用的毗邻,比如河流汲水等。
施工相邻关系强调适度容忍义务。
在无法避免的损害发生之时,需要给予补偿。
注意通风和日照相邻关系和地役权区别。
前者是按有关法规建设,后者可能有更高要求。
共有
共有的形式: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注意:
按份共有中,无法确定具体份额的——平分
按份共有人可以处分自己份额,其他共有人在等同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最大区别是:
有一定关系存续(婚姻、家庭),共同共有在关系存续期间,不分份额,所有共有人平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共同共有几种形式:
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分割前遗产。
修缮
共同共有需要所有人同意,按份共有则按照“多数决”,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可。
分割
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已经做出,立刻发生效力。
分割原则
约定分割、依法分割(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或者共同共有存在基础没有了)、损害赔偿(对饮分割产生的损害,提出分割的人要赔偿)
分割方式
协商分割,全体共有人同意,注意,这里不能用多数决原则。
裁判分割
瑕疵担保,弱分得之物有问题,则所有共有人都要分担损失。
注意: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份额,无需得到他人同意,掌握两个除外:
一是船舶;二是房地产(书面同意)。
共有人不按照原来约定自己份额处分的,应该无效,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
注意:
优先购买权存在竞合,共有权优于承租权(思考为什么?
)
注意:
在几个情况下没有任何人的优先购买权:
强制执行、破产。
对外关系
对外债权债务连带,而不论是否有约定。
但是除外情况是第三人知道。
对内关系
“按份按份、共有共同”
注意:
共有关系不明确之时,视为按份共有,但是具有家庭关系的,视为共同共有。
注意:
共有人可以抛弃自己份额,思考,此时份额归属?
(由原所有人决定?
按份?
按比例?
国有?
)
物权的取得
一般取得和特别取得:
只记住特别取得:
善意取得和拾得遗失物。
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看是不是有人的意志在里面。
如果是基于别人权利和意志事继受取得,否则是原始取得。
继受取得又分为两种:
转移取得和创设取得,只记住后者是指用益物权的取得。
原始取得的方式:
添附、先占、国家和集体取得无人继承又无人接受遗赠的财产、没收、罚款、国有化、善意取得、劳动。
善意取得
成立条件:
善意(如何理解)
合理价款
不动产已经登记变更,动产已经交付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注意:
善意取得既适用动产,也适用不动产。
但是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注意:
善意取得不仅适用所有权处分,而且适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称为准善意取得。
遗失物有交还失主的义务,只有拾得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才对原所有人有赔偿责任。
注意:
拾得物只能被公安机关拍卖。
拾得人有要求费用和报酬的权利。
但是报酬只能是意定的,不因为拾得人交付有关机关而改变。
注意:
漂流物、遗失物不是无主物,归失主所有,没有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文物等限制和禁止流通物,不管在哪里发现,都归国家所有。
主物与从物
能单独用的物是主物,辅助作用的是从物。
注意:
不动产的车库等也属于从物。
思考:
房门是从物么?
主物从物关系
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的应该“从随主”
其他行为都按照“主随从”原则,如抵押主物,效力自然到达从物。
注意:
彩票奖金属于孳息。
没有和母体分离的东西,不是孳息。
思考羊毛是不是孳息。
孳息归属
天然孳息:
约定——用益物权人——所有人
法定孳息:
约定——交易习惯
用益物权
独立物权,不仅对其他人有排他性,而且对原所有权人也有排他性。
受限制物权,不能对所有权进行处分,具有使用的期限性
注意:
用益物权注重物的使用性,因此没有物上代位性,但是,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交换价值,因此具有物上代位性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重点,复习需要结合承包法来看)
耕地30年、草地30—50、邻地30—70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注意:
只有通过公开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四荒”可以入股、抵押,无需经过原发包人同意。
注意:
全家迁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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