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科应知应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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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科应知应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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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科应知应会
●新闻科职责:
负责全县新闻舆论导向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出版工作和县内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负责与中央、省、市新闻单位的业务联系和来访记者的接待工作,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和主办新闻发布会,指导协调有关单位的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对外宣传基础设施、对外宣传阵地建设和对外宣传品的制作、发行、输送工作;负责抓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
●新闻发布工作
⑴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
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背景吹风会;组织集体采访、互联网访谈;接受媒体专访;答复电话问询;发布新闻稿等。
新闻发布会又称记者招待会,是一个社会组织直接向新闻界发布有关组织信息,解释组织重大事件而举办的活动。
新闻通气会指的是有关部门就重大事件召开的记者会,向媒体透露该单位已开展或准备开展的工作,请求媒体在新闻宣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的活动。
⑵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统筹并具体承办本级、本部门新闻发布工作,根据授权发布新闻;研究分析涉及本地、本部门的社会舆情和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予以回应;开展涉党务突发公共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堆确地对外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关注网络涉党务舆情,有效引导网上舆论;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接受记者采访、问询等。
⑶新闻发布管理程序:
县委外宣办负责具体规划和组织党委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县委新闻发布活动;有关部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主题和内容一般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由部门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县委宣传部审批。
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须在新闻发布会拟定日期的7个工作日前,将发布主题、内容、时间、范围、发布人等情况书面报县委宣传部审批;必要时由县委宣传部提出意见并报县委领导同志签批。
●来访记者接待工作:
市级以上媒体来庐进行新闻采访,应在第一时间与县委宣传部对接,履行上报手续。
被采访单位要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做到有礼有节;要确定专人接受采访,同时做好记者姓名、联系方式、被采访对象、事由、内容等登记工作,安排好采访线路和接待等,有序安排好记者的采访报道。
被采访单位应要求记者出示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的记者证和新闻单位介绍信等,并通过中国记者网()核验记者证。
凡发现有下列情形者,可拒绝或终止其在我县的采访活动,并向其所在新闻机构、上级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记协组织举报反映,同时向县委宣传部报告。
⑴在新闻采访报道中索贿受贿、搞有偿新闻的;
⑵借新闻采访工作从事广告、发行、赞助等经营活动的;
⑶借新闻舆论监督搞敲诈勒索的;
⑷提出与新闻采访活动无关的其他要求的;
⑸开展与记者职务无关的其他活动的。
●庐江县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合肥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庐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在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及管理事件等突发事件过程中,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出现的各类负面舆情。
(四)工作原则
1、第一时间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研判舆情发展走向,及时上报舆情动态,为应急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准确信息、慎报原因,情况较为复杂的舆情信息,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评议猜测或随意解读时,根据具体调查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牢牢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主导权。
2、全局利益原则。
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面舆情信息时,坚持以维护党委、政府形象和社会大局稳定为目标,把群众利益、大局利益始终放在优先位置。
3、口径一致原则。
在对外信息发布中,做到步调统一、口径一致、权威发布,避免说法不一、自相矛盾,造成于己不利的后果。
4、疏堵结合原则。
注意把握对外信息发布的分寸和节奏,尊重事实,循序渐进,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悉权;正确引导和利用网络传媒,在公开透明发布信息的同时,及时删除各类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谣传信息。
5、协作协调原则。
充分发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团队协作、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作用,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分级分类
(一)诱发舆情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洪灾、干旱、冰雹、高温、大风、沙尘暴、低温冰冻灾害、森林火灾、地质灾害、重大生物灾害、地震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失火、爆炸、矿山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建筑安全事故、电气水事故、煤气中毒、危化品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及管理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事件、群体性事件以及其它刑事案件、偶发事件等。
(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的性质、规模、发布平台级别和影响力,舆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Ⅳ级(蓝色):
指在庐江县内的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
2、Ⅲ级(黄色):
指在合肥市内的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不包括庐江县)。
3、Ⅱ级(橙色):
指在安徽省内的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不包括合肥市、庐江县)。
4、I级(红色):
指在全国的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包括国家级媒体、国外媒体)。
三、组织体系
县委、县政府成立庐江县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重大舆情信息调研分析专家组,负责领导和指挥全县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一)庐江县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事件涉及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成 员: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广电局、县委保密局、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应急办、县委县政府信息中心、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台、县公安局信息网络监察中队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 责:
(1)领导和指挥全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2)接受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授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发生、发展、衍变情况,适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召集各工作小组实行集体办公;(3)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通过正规权威媒体适时适度发布真实消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4)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信息收集、事件调查、信息发布三个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1、庐江县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庐江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县委宣传部),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
县委办主任
县政府办主任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成 员:
县委办、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县委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公安局、县保密局等部门负责人。
职 责:
(1)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的上传下达、组织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
(2)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县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作出的决策和措施;(3)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事件舆情监测、预警、处置等工作;(4)汇总研判应急处置工作成效和舆情发展动态,为后期处置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信息收集组
组 长:
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成 员:
县政府新闻办、县委县政府信息中心、县保密局、县公安局信息网络监察中队全体工作人员
职 责:
(1)负责做好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编报等工作;
(2)负责每日对境内外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涉及庐江县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各类负面舆情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对于重要信息立即编制内部简报,按照舆情信息的类别和级别,按程序向庐江县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县委、县政府报送;(3)负责做好对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舆情引导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3、事件调查组
组 长:
县委分管常委或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公安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
县委办、县政府办、监察局、司法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及事件涉及镇人民政府负责人。
(1)工作职责
①按照领导小组或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及时对各媒体舆情反映事项展开全面调查,快速形成调查处理报告,为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提供有力证据;
②针对调查情况,及时研究并提出事件应急处置的对策和建议。
(2)工作分工
①自然灾害类事件舆情反映事项的调查由县民政局牵头,县监察局、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局、交通局、科技局、教育局、卫生局、旅游局、龙桥工业园区管委会、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安监局、供电局、气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台等部门和事件涉及镇人民政府全力配合。
②事故灾难类事件舆情反映事项的调查由县安监局牵头,县监察局、人社局、经信委、民政局、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局、交通局、住建局、环保局、教育局、文广新局、卫生局、旅游局、粮食局、龙桥工业园区管委会、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工商局、质监局、供电局等部门和事件涉及镇人民政府全力配合。
③公共卫生类事件舆情反映事项的调查由县卫生局牵头,县监察局、民政局、公安局、农业局、安监局、畜牧局、疾控中心等部门和事件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全力配合。
④社会安全及管理类事件舆情反映事项的调查由县公安局牵头,县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信访局、旅游局、安监局,县农行、县信用联社、农发行、邮政储蓄银行,县维稳办、保密局等部门和事件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全力配合。
4、信息发布组
组 长:
县政府办主任
副组长:
县委宣传部分管新闻宣传工作副部长
成 员:
县政府及事件涉及部门或乡镇的新闻发言人,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委统战部、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府应急办、县委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广电局、县电视台、事件涉及部门或镇人民政府负责人。
职 责:
(1)根据事件性质和预警级别,指定新闻发布主体单位,组织新闻发布会;
(2)依据事件调查组向领导小组提交的书面报告,精心编制向涉及媒体回应的稿件、信息和视频,经领导小组审定,必要时报请县委、县政府审定;(3)负责联络正规权威媒体,将事件调查情况书面回应稿件对外发布,同时为事件现场采访的境内外记者采访和发稿等工作提供便利服务;(4)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负责做好相关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信息发布工作。
5、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
县委办:
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的宏观指导、督查督办和领导批示的转办、督促、反馈等工作;参与舆情处置相关工作。
县政府办:
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的综合协调、通讯联络、督促检查和领导批示的转办、督促、反馈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县网宣办:
牵头做好各个媒体舆情信息的监测、收集、分析、评估、编报、转办等工作;负责做好舆情反映事项正面回应稿件审核工作,并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网络跟贴引导、接受记者采访、书面材料反馈等形式,切实做好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等工作;负责做好新闻媒体记者采访的审核、登记、接待等工作。
县政府应急办:
按领导小组要求,在第一时间协助收集并提供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反映事项涉及的相关情况,及时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委县政府信息中心:
全力配合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信息的监测、收集、分析、评估及报告等工作;配合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的网上引导、信息发布等工作。
县公安局:
协助县委宣传部受理外国记者的采访申请及管理工作,并负责做好对外事件现场采访的外国记者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事件调查组实地调查的秩序维护、安全保卫等工作;牵头做好公共安全及管理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反映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形成客观、详实的书面调查报告,为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配合做好其他事件调查组的调查处理工作。
县委统战部:
负责受理台湾地区记者的采访申请及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在事件现场采访的台湾记者进行管理。
县民政局:
牵头做好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反映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形成客观、详实的书面调查报告,为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配合做好其他事件调查组的调查处理工作。
县卫生局:
牵头做好公共卫生事件舆情反映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形成客观、详实的书面调查报告,为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配合做好其他事件调查组的调查处理工作。
县安监局:
牵头做好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反映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形成客观、详实的书面调查报告,为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配合做好其他事件调查组的调查处理工作。
县公安局信息网络监察中队:
负责辖区内网上情报信息工作,监控本地重点网站、网页、论坛、BBS、聊天室以及经常上网从事煽动破坏活动的重点人员、组织,并及时向信息收集组传递监测信息;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查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一般违法犯罪案件。
其他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配合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反映事项的舆情报告、实地调查、情况汇报、纠错整改、信息传递等工作;拟定对外发布信息的初稿,并参与审核向相关媒体提供事件的有关信息;参与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二)重大舆情信息调研分析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
县委办主任
县政府办主任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
县委办分管信息工作副主任
县维稳办主任
县监察局局长
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县委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县司法局局长
县信访局局长
县广电局局长
县公安局信息网络监察中队队长
职 责:
(1)为县委、县政府和县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2)对舆情反映的负面事项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处置的对策和建议;(3)对舆情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和预测,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应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及时、科学、稳妥应对当好参谋助手;(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监测预警
(一)舆情监测
由县政府新闻办牵头,县委县政府信息中心、县保密局、县公安局信息网络监察中队配合,建立健全日常值带班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信息收集组工作职责,每日实行定时搜索、收集涉及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负面舆情信息。
(二)预警工作
县政府新闻办、县委县政府信息中心、县保密局、县公安局信息网络监察中队要切实加强日常信息调查研究,做到动态监测,详实记录,及时收集境内外涉及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负面舆情信息,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立即上报县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信息收集组编制《舆情动态》简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呈报县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或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批示。
(三)预案启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舆情信息的来源、性质、规模、发布平台级别和影响力等指标,及时提请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预案启动指令。
应急响应及其响应级别命令发布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启动联动机制,立即组织协调各工作小组、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舆情处置工作。
五、应急响应
(一)一般性舆情处置应急(Ⅳ级)响应
1、处置程序:
信息收集组编制《舆情动态》→领导小组办公室呈送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批示→事件调查组或事件涉及的部门和乡镇调查后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信息发布组依据领导批示和调查报告编制稿件、视频等→领导小组审核后由信息发布组发布→信息收集组跟踪关注成效。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组织协调、上传下达、督促检查的职能,负责做好舆情处置日常办公。
3、信息收集组及时结合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性质和特点,继续核查信息来源、扩散范围、转载转播频率、点击率、收视率等相关指标,跟踪掌握舆情发展、衍变、处置成效等情况,为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舆情处置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4、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事件调查组或事件涉及的部门和乡镇迅速组织人员,就舆情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及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呈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5、信息发布组按照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批示和调查报告,积极通过编写新闻通稿、实行网络舆论引导、安排采访活动、编制书面回复等途径,做好舆情反映事项的正面回应工作,从而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批驳谣言,消除负面影响。
(二)较大舆情处置应急(Ⅲ级)响应
1、处置程序:
信息收集组编制《舆情动态》→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和县委、县政府分管批示,若有必要,由领导小组组长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事件调查组实地调查后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信息发布组依据领导批示和调查报告编制回应稿件、视频等→回应资料经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审核后由信息发布组发布→信息收集组跟踪关注处置成效。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组织协调、上传下达、督促检查的职能,负责做好舆情处置日常办公。
3、信息收集组及时结合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性质和特点,进一步核查信息来源、扩散范围、转载转播频率、点击率、收视率等相关指标,跟踪掌握舆情发展、衍变、处置成效等情况,为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提供参考意见。
4、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事件调查组迅速组织人员,就舆情反映事项进行深入调查,及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呈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5、信息发布组按照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或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和调查报告,积极通过编写新闻通稿、实行网络舆论引导、安排采访活动、编制书面回复等途径,做好舆情反映事项的正面回应工作,从而引导舆论、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批驳谣言,消除负面影响。
(三)重大舆情处置应急(Ⅱ级)响应
1、处置程序:
信息收集组编制《舆情动态》→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呈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通报情况→事件调查组立即赴实地深入调查后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信息发布组依据相关领导批示和调查报告编制回应稿件、视频等→经领导小组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由信息发布组发布→信息收集组跟踪关注处置成效,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报告情况。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组织协调、上传下达、督促检查的职能,负责做好舆情应急处置日常办公。
3、信息收集组24小时值班,及时结合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性质和特点,进一步核查信息来源、扩散范围、转载转播频率、点击率、收视率等相关指标,跟踪掌握舆情发展、衍变、处置成效等情况,为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提供参考意见。
4、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事件调查组迅速组织人员,就舆情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及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呈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5、信息发布组按照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或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依据调查报告,积极通过编写新闻通稿、实行网络舆论引导、安排采访活动、编制书面回复等途径,做好舆情反映事项的正面回应工作,从而引导舆论、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批驳谣言,消除负面影响。
(四)特别重大舆情处置应急(I级)响应
1、处置程序:
信息收集组立即编制《舆情动态》→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呈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时做好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的准备工作→事件调查组立即赴实地调查后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信息发布组依据调查报告和相关领导批示,及时编制回应稿件、视频等→呈报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由信息发布组发布信息→信息收集组跟踪关注处置成效,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报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起草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分报市委、市政府。
2、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认真履行组织协调、上传下达、督促检查的职能,负责做好舆情处置日常办公。
3、信息收集组24小时值班,及时结合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性质和特点,进一步核查信息来源、扩散范围、转载转播频率、点击率、收视率等相关指标,跟踪掌握舆情发展、衍变、处置成效等情况,为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提供参考意见。
4、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事件调查组迅速组织人员,就舆情反映事项进行调查,限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呈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5、信息发布组按照领导小组组长或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依据调查报告,积极通过编写新闻通稿、实行网络舆论引导、安排采访活动、编制书面回复等途径,第一时间做好舆情反映事项的正面回应工作,从而引导舆论、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批驳谣言,消除负面影响。
6、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起草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分报市委、市政府。
六、处置机制
舆情事件发生后,在启动舆情处置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启动落实以下处置机制:
1、启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动机制。
事件发生后,县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舆情,传达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各项工作机制,落实各工作小组和工作人员责任,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启动舆情处置工作方案审批机制。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方案(个案),经报县政府设立的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必要时,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3、启动境内外记者采访管理机制。
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按程序受理境内外记者的采访申请,安排专人向记者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加强对记者采访的组织、现场管理及引导工作。
4、启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机制。
及时组织网络技术和管理人员,开展有效的网上舆论管理和引导工作,及时封堵和删除网上谣传信息。
5、启动信息采编绿色通道机制。
积极协调县政府门户网站、庐江新闻网、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等县级主要新闻媒体,配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文字、图片、音像和影视资料的采写、拍摄工作。
七、后期处置
(一)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密切监测事态发展,严防事态进一步反弹和扩大,全面做好事件善后处置工作。
(二)总结评估
1、重大舆情事件处置完毕后,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专家组成员及有关部门对事件发生、发展、应急处置过程进行总结与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分报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2、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根据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及暴露的问题,修订完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并提出修订和完善本预案及相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3、在参与舆情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在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中擅发信息或报道虚假情况的,视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对其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应急保障
(一)信息与联络保障
各级各部门须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体系,指定信息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
(二)财力和人力保障
县财政局要为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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