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县下洼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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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县下洼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汇编
沾化县下洼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汇编
沾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编制
编语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制,推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把乡镇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县结合实际,按照乡镇(办)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由县安委会办公室指导下洼镇人民政府编制完善了下洼镇安全生产监管11项基本工作制度和10项安全监管基础台帐,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沾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
目录
一、基本工作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1
2、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3
3、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5
4、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7
5、事故应急救援与报告程序制度8
6、安全生产值班制度9
7、领导干部到现场、下车间检查制度10
8、安全信息及档案管理制度11
9、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12
10、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14
1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16
二、基础工作台帐
1、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帐18
2、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帐19
3、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台帐20
4、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台帐22
5、在建项目及危房安全监管台帐24
6、民爆物品使用台帐26
7、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台帐27
8、特种设备及农用机械安全监管台帐28
9、地质灾害及水利设施监管台帐29
10、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台帐30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为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党委每半年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镇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为:
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必要时可以扩大有关村、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三、会议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主题是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四、会议应当做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促落实。
五、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镇政府召开安全生产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镇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召集。
参加联席会议的单位根据各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要求确定。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对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要明确具体单位负责落实,落实情况要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报告。
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回顾、总结、分析和通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
4、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七、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八、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的相关材料由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
1、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建立专门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会议记录;
2、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必须向镇安委会主要领导请假;
3、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
十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实施情况,由镇安委会办公室汇总上报。
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镇政府领导,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安监站和各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1、思想认识。
对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正确认识,是否确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
2、责任落实。
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是否到位;
3、管理制度。
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是否健全基础台帐和档案资料,是否严格执行奖惩,实行“一票否决”;
4、现场隐患。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治理情况;生产设备,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以及安全卫生设施,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是否做到规范化管理;事故隐患是否整改到位,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制订救灾预案;重大危险源是否分级监控,责任落实;
5、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三级安全教育”“换岗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操作行为。
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有无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
7、机构力量配备。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经费;
8、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是否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按规定使用安全措施经费;
9、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是否存在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拖报、谎报事故的行为,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
每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由镇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国家及省、市、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和安排。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制订详细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任务、检查的时间、检查的形式、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四、安全生产大检查应与联合执法行动有效的结合起来,应当明确牵头部门,由其组织专业人员,必要时可聘请有关技术专家。
牵头部门应明确检查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五、安全生产大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要符合法定程序。
对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问题,牵头部门要书面抄送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跟踪督办。
六、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束后,牵头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及时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检查工作情况,并负责跟踪落实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
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加强对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和生产(经营)中能造成事故的部位及危险源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二、企业内部各班组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应立即向本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部)汇报。
必要时应报请有关机构对事故隐患或危险源进行评估或分级。
三、对事故隐患和危险源,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各级都要成立事故隐患整改小组或危险源整改管理小组,由本级主要负责人负责,并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掌握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整改与现场管理;
2、制定整改方案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期限,责任到人,并组织实施;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应急处置预演;
4、随时掌握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动态变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的完好有效。
四、对被确定为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地点、部位和设备,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对难于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并逐级上报。
五、接到安委会成员单位下发的《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时,应立即停产停业,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
六、对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能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企业、班组或个人,镇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或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源隐瞒不报的或整改不力的,要给予批评或经济制裁。
由此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前必须由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初步设计要根据安全预评价内容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项目投产前,必须经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经安监部门进行安全“三同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扩初设计未经审查同意,进行施工或未经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生产“三同时”竣工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处理。
四、各有关部门要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对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和审查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企业不准开工投产。
事故应急救援与报告程序制度
为提高对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领导组织。
二、不断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的制定要符合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
三、建立健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加大人员培训和训练的力度。
四、逐年加大投入,确保救援资金、物资充足、设备完好。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演练活动,以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乡镇政府值班室或安监站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一般以上的事故,于1小时内上报沾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轻重伤2人以下事故、一般未遂事故,原则上由乡镇政府按本级预案开展事故处置工作。
七、同时,接到事故报告后,要针对事故等级,乡镇政府应立即迅速启动相应的救援预案,相关责任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现场指挥要科学调度,果断决策,组织救援和处置工作,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
八、乡镇政府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灾难的发生。
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抢险救援结束后,镇政府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灾后评估、恢复重建等工作。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乡镇政府实行每天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
二、实行副科级领导每天带班和中层干部轮流值班。
三、值班人员要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四、带班领导要进行值班考勤。
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五、若发现值班人员擅自离岗以及因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班人员失职的责任。
六、镇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七、在节假日、汛期和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季节,有关部门应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
八、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凡接到各单位重大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镇安监站报告,并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镇主要领导。
九、接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值班人员除及时按规定报告外,要在带班领导带领下第一时间赶赴事故发生地点,指挥、参与事故救援。
十、安全生产值班电话:
75502647550003
领导干部到现场、下车间检查制度
一、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镇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镇主要负责同志每月不少于2次到所联系的单位和重点监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和督促,。
三、实行镇班子成员包企业制度,镇班子成员对所包企业每月不少于3次进行检查、指导、督促。
同时,对存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安排专人盯靠,确保一有问题能及时处理。
四、镇领导干部每月定期2次向镇主要负责人汇报所包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五、镇领导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情况,每季度汇总上报县区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信息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落实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文书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管理人员和办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理案卷交接手续,交接不清不准离职。
二、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
三、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
四、档案室要保持清洁,档案柜摆放整齐,严禁堆放易燃品和其它杂物,要做好防火、防尘、房虫蛀、防鼠咬、防霉变工作,经常保持室内干燥。
五、档案存放要以全宗为单位,分类存放排列,编制档案存放索引,以利查找,方便利用。
六、对保管年久的重要档案,如因纸张变质,字迹退化,应及时进行加固、修补或复制。
七、对所保管的档案资料,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有效地防范重大事故,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举报。
二、村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向镇政府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举报。
三、镇政府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件地址,对群众举报,经查实,未列入政府部门监控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已列入监控的,不予奖励),应按本制度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奖励资金由财政预算或其他资金中落实。
四、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范围:
1、工矿商贸企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民用爆破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运输中的事故隐患;
3、建设工程项目及建设施工单位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4、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捕捞等事故隐患;
5、消防及火灾事故隐患;
6、学校、医院、旅游景点及公共娱乐场所事故隐患;
7、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的事故隐患;
8、无证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
9、各类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事故;
10、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后,应登记编号,核查后交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处理;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接交后应及时查处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并由该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六、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认标准,奖励举报人金额从50-2000元不等,具体奖励金额由举报办理单位确定。
七、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建立保密制度和配备相关设备,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
7550264电子邮箱:
**************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控制指标
(一)辖区内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全面完成县安委会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比上年下降6%。
二、工作指标
(一)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的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格控制各种事故发生并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完成以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加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
(2)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集有关部门的行政正职和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参加。
(3)建立健全的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4)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建设。
建全行政村、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配足配好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人员。
(5)狠抓安全生产的基层及基础工作,建立危险源和要害岗位监控体系,层层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检查和整改事故隐患。
(6)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
(7)认真组织安全检查。
年度内组织大检查不少于12次,“一把手”带队不少于4次,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好各类事故。
(8)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组织急助,将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
三、考核及奖惩
(1)每年年终镇考核办公室会同安监站,对辖区范围内行政村及企事业单位进行考核。
(2)按照考核细则,采取百分制考核,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85分以上为良好。
90分以上为优秀,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整改,并实行“一票否决”。
取消当年一切奖励。
(3)当年发生重、特大事故或突破县下达的一般性事故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辖区实际,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为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上新的水平。
三、全镇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镇政府或镇安委会统一布置,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协调,组织实施,确立专人负责全镇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日常的宣传教育活动由各村、和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四、各村、各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运用各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传播安全文化。
采取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图片展览、知识竞赛,悬挂宣传横幅,编印安全简报,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组织安全逃生与抢救技能现场演练,在有线电视播放安全生产标语和相关音像材料等措施,扩大安全生产宣传的覆盖面。
宣传教育要注重实效,兼具趣味性,并能吸引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进而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
五、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以及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率要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要达到100%。
六、要把宣传教育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相结合,搞好安全警示教育,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善并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案例进行揭露和批评,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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