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征求广州市广州市政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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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征求广州市广州市政府
广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和《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有关要求,结合广州实际,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前形势
2015-2017年以来,我市通过落实《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工信〔2015〕17号)文件精神,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落实信息化先导战略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强力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至2017年底,全市光纤覆盖用户数累计达到2270万户;纯光纤接入用户数累计达到463万户,光纤入户率提升至107%;全市建成4G基站(RRU)达18.5万座、WLAN热点1.7万个、AP13.2万个。
我市虽然在光纤覆盖用户数、光纤用户数、4G基站及WLAN、AP等无线建设规模上取得较好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是由于广州非光纤宽带用户基数较大导致光纤接入用户占比、50M以上及100M以上宽带接入用户占比等指标在全省排名仍然比较靠后;二是通信基站建设选址难、光纤改造进场难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治,导致我市部分公共场所、既有住宅小区、城中村等局部热点区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阻力较大;三是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长效保护机制还不完善,导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效率和质量得不到保证,投诉较高。
2018-2020年是我国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成长为全球互联网引领者的关键窗口期。
随着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等新一代网络技术快速发展,全球将进入万物互联时代,信息基础设施日益成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公共服务升级的重要支撑。
我市要主动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积极抢抓机遇,做好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为我市发展网络强市、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工业互联网和便民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实现全光网城市,基本实现网络强市,达到以下五个主要目标:
(一)高速畅通:
全市累计新增光纤宽带接入用户141万户,光纤宽带接入用户达100%,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提升至80%。
(二)全覆盖:
实现光纤和无线通信城乡全覆盖。
新建小区贯彻新国标、20户以上自然村、城中村光纤改造实现100%覆盖,实现4G信号全覆盖,实现5G商用,推动NB-IOT快速发展。
全市累计建设4G基站1万座、5G基站0.2万座,物联网NB-IOT基站0.9万座,新增铁塔站址0.5万座。
(三)安全可靠: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力度,确保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四)环境协调: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城乡环境协调一致,到达干净整洁、规范环保。
(五)公平有序: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公平开放和有序竞争,杜绝宽带垄断。
指标名称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光纤网络建设
新增光纤宽带接入用户数(万户)
54.2
44
40.2
新增100M以上光纤宽带接入用户数(万户)
89.1
83
70.2
光纤宽带接入用户占比
86%
90%
100%
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
72%
82%
90%
移动通信及无线网络建设方面
建设4G基站(座)
5258
3129
2288
建设5G基站(座)
20
100
1836
建设物联网NB-IOT基站(座)
5275
3314
1827
新增铁塔站址(座)
1397
1200
2600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攻坚克难,着力解决非光纤用户基数大的历史包袱。
1.强化源头管理,确保非光纤固定宽带用户零增长。
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2018年起全面停止发展非光纤固定宽带网络端口和用户。
(牵头单位:
省通管局市通建办;配合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各电信运营企业)
加大新建住宅小区执行新国标的监管力度。
在新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新国标,实现100%光纤端口全覆盖。
推行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网上办,提升办事效率。
(牵头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
市政务办、省通管局市通建办、各区政府、市各电信运营企业)
2.多管齐下,打好既有非光纤网络改造的攻坚战。
全面摸清非光纤覆盖的既有住宅小区、城中村等底数,制订全面光纤化改造计划,按年度、分区域、分批次推进。
建立目标责任制,按区进行任务下达和督办,确保年年见成效,实现既有住宅小区、城中村100%光纤网络全覆盖,着重解决本市160万非光纤接入用户的光纤化改造。
各职能部门在推进城市更新改造、老旧城区微改造、城中村整治等涉及三线整治工作时,要积极推进光纤化改造,遵循共建共享和平等接入原则,减少改造成本和阻力,破解垄断。
各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中国铁塔广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铁塔公司)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光纤改造工作的年度预算和年度工作指标。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区政府;配合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更新局、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宽带驻地网运营商企业、广州供电局)
(二)强化规划和宣传引导作用,着力公共建筑开放的示范效应,有效化解基站选址难的问题。
3.推动移动通信基站布局规划落地及修编。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审定<广州市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请示》(综三工信,〔2017〕2325号)批复精神,完善并推广《广州市移动通信基站站址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年)》成果,全市规划共享存量站址1.6万个,新建站址1.2万个,将解决3.5万个新增需求,规划共享率达90%以上。
通信管廊专项规划成果和移动通信基站布局规划成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报市政府审批并作为城乡规划编制的参考依据,市国土规划委按程序逐步纳入城乡规划中。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
市国土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更新局、市交委、市政园林局、省通管局市通建办、各区政府、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
4.加强舆论宣传,普及基站电磁辐射科学知识,赢得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
各级政府要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经济转型、创业创新以及重大民生工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政策以及保护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各新闻单位要配合做好舆论引导,普及电磁辐射科学知识,加大城中村光纤改造和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广泛理解和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要主动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合发布住宅及商业建筑相关工程改造公告,明确改造时间、内容及用户需要配合的事项。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
市文广新局、各区政府、省通管局市通建办、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
5.积极开放公共建筑,支持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公共建筑包括地铁、机场、公交站场、公园、市政设施、服务大厅、大型商业中心、体育馆、会展中心、火车站、演出场所、人流密集场所、图书馆、机关办公和服务场所以及路灯杆、信号杆、路牌杆、垃圾站等公共设施(文物保护单位除外),应全面支持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移动4G信号应100%全覆盖。
滚动修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建筑开放目录并纳入当年督办计划。
各电信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积极与各市直机关单位沟通协调,各市直机关单位负责协调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用于支持各电信运营企业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
各电信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配合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委、市政务办、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广州地铁集团、广州铁路集团、省机场集团、市公交集团、各区政府)
(三)加强规划和协调,规范改造机制,着力解决光纤改造进场难问题。
6.加强光纤通信设施规划,减少改造源头。
加快制定通信管廊专项规划。
确保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布局、提前衔接城乡规划。
2018至2020年,全市通信管廊规划累计达到600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及市、区两级重点发展区域基本实现全覆盖。
组织完成全市通信管廊规划,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区的通信管廊专项规划。
通信网络作为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
针对通信管线拆迁所产生的费用,政府给予相应资金补偿,并对相应的迁改路由的规划及实施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协调。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
市国土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省通管局市通建办、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各区政府)
7.规范改造过程,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
制订城中村光纤改造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城中村光纤改造难问题,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进一步规范规划、建设、维护和保护等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
市国土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市城市更新局、省通管局市通建办、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每年负责收集和发布既有住宅小区光纤改造难点小区名单,各区政府应联合区信息化部门、住建部门、街镇、居委会、各电信运营企业等,协调解决既有小区进场难题。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协助协调市级以上单位既有小区光纤改造进场难问题,出台解决既有小区光纤改造进场难等问题的指导意见;各电信运营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各区政府协调工作,并定期向各区政府通报既有小区光纤改造难点小区最新进展情况。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
各区政府、市各电信运营企业)
充分发挥广州市信息基础协会的作用,牵头制订行业自律及公平接入等相关指导性文件,联合广州市物业协会制定既有小区光纤改造行业指导价,对既有住宅小区物业垄断,拒不配合光纤改造或违规收取费用等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
(牵头单位:
市信息基础协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宽带驻地网运营企业、各区政府)。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优化提升建设质量,持续保障服务。
8.根据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等相关政策要求,出台广州市城中村光纤改造实施细则、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指导意见、架空通信线路布设维护管理机制及地下管线建设标准等相关贯彻细则,聚焦热点问题,落实我市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的相关责任主体、协助机制、工作要求、考核机制和工作流程等。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
市国土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更新局、市交委、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委、省通管局市通建办、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市信息基础协会)
9.有效处理宽带网络投诉问题。
充分发挥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联席会议的作用,规范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范,维护电信业务市场轶序。
积极协调省通信管理局,争取相关政策支持,优化投诉处理流程。
加强对各区督导力度,强化属地管理职责。
建立宽带投诉的媒体定期发布机制,督促各区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各区政府、各区级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对投诉热点的协调跟进力度。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
市工商局、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各区政府)
四、专项行动
(一)光网城市全面提速工程。
10.骨干网提速工程。
推动电信运营企业打造高速城域骨干光纤网络,以满足接入网不断提速和用户不断增长的需求。
进一步推进广州互联网交换中心提升交换能力,优化互联网骨干网之间的互联构架,提高网间互联带宽和互联质量。
(牵头单位:
市各电信运营企业;配合单位:
省通管局市通建办)
11.接入网提速工程。
建设高速光纤接入网络。
全面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光纤到户,既有住宅小区逐步推进光纤网络改造,对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多缆合一等新技术。
2018年底前,电信运营企业将光网覆盖的住宅光纤用户普遍提速到100M以上,实现50M起步,主推100M,以1000M为发展目标的产品套餐体系,全市建成1000个1000M光网示范小区,基本实现“千兆进社区,百兆上桌面”,支撑4K电视等高带宽业务发展。
推进百兆光网进农村。
加快乡村光网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逐步实现农村光网全覆盖。
逐步推进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建设工作。
引导电信运营企业降低农村用户资费,2020年前将全市农村光纤用户免费提速到100M。
(牵头单位:
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宽带驻地网运营企业;配合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省通管局市通建办、广州供电局、各区政府)
12.无线提速工程。
推动4G网络深度覆盖。
加快全省城市4G网络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加快推进4G网络入乡进村,进一步提升城市4G网络覆盖深度。
推进交通干线4G网络建设,依托全省各等级公路、市政道路、铁路、地铁、视频杆、路灯杆、公交站点等基础设施,加快4G基站规模化建设,实现新建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通车时4G信号全覆盖。
2020年底前,4G网络实现全市城区和乡镇镇区100%连续覆盖,行政村100%覆盖,高速公路、国道、客运专线隧道外路段100%覆盖。
布局建设5G网络,衔接新一轮广州市总体规划,启动《广州市移动通信基站站址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年)》修编工作,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根据省里的统一工作部署,市城乡规划、住建、信息化、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供电等部门要积极协助基础电信企业、通信设备企业开展基站选址建设和网络试验。
引导通信设备企业、电信运营企业积极推进5G标准研究、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
推进5G网络建设,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5G网络商用。
广州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将4G、5G、NB-IoT基站纳入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年度计划,加快4G、5G、NB-IoT基站建设,提供良好的网络覆盖和服务质量。
推进广州建设面向5G技术的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与智慧城市示范区建设。
推广NB-IoT在智能抄表、环保监测等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推动NB-IoT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柔性生产、智慧物流、智能仓储等应用。
加快智能家居、智能家电等NB-IoT生活应用。
2018年底前,主要城区实现NB-IoT网络覆盖,总连接数达到3000万个。
(牵头单位:
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配合单位:
市工业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规划委、市交委、广州供电局、省通管局市通建办、广州铁投集团、广州地铁集团、市公交集团)
(二)有线、无线城乡全覆盖工程。
13.自然村光纤入村全覆盖工程。
结合美丽乡村计划,解决779条20户以上自然村的光纤建设工作,到2020年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覆盖率达到100%,积极协调市区两级财政予以资金支持。
各区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并督促中标单位,按时推进完成光纤建设工作,并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各中标单位积极根据整体工作要求及标准,按时完成光纤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
各区政府;配合单位:
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宽带驻地网运营企业)
14.完成城中村新一轮光纤改造建设及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全覆盖工程。
推进尚未纳入改造的99条城中村的光纤网络改造工作,同时,对2015-2017年已完成城中村光纤改造的269条村进行无线覆盖优化提升。
在总结上一轮城中村光纤改造的经验基础上,在白云区开展统建统维建设模式试点工程,积极推进光纤改造与轮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实现城中村移动通信基站、室分信号覆盖工程与光纤改造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及施工,实现城中村光纤网络及4G信号100%全覆盖。
完成269条城中村及周边区域建设移动通信基站1400个,城中村分布系统200个,射频拉远单元(RRU)发射点12000个,城中村信号覆盖,城中村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率进一步提升。
各区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各街镇、村社,根据全市城中村光纤改造实施细则及移动通信基站指导意见,采用统建统维建设模式,落实电信运营企业共建共享、平等接入,按时推进完成辖区内的城中村光纤改造及4G信号全覆盖工作。
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根据自身职责,积极参与并向上级单位争取光纤改造及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投资资金,按时完成城中村光纤改造工作及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同时保障宽带网络用户平稳迁移。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区政府;配合单位:
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宽带驻地网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
15.老旧城区微改造全覆盖工程。
按照市城市更新局计划三年推进779个老旧小区微改造的工作要求,在2018年-2020年完成779个老旧城区的微改造工程。
市工业与信息化委会同各区政府将同步推进779各老旧城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做到光纤网络改造和移动通信设施建设同步推进。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区政府;配合单位:
市城市更新局、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宽带驻地网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
(三)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工程。
16.各级政府要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力度,将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对危及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行为等进行专项整治。
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盗窃信息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打击治理非法互联网宽带接入行为,加大对“黑网”公司非法商业活动、村霸阻挠运营商建设等行为的治理。
(牵头单位:
市公安局;配合单位:
市工业与信息化委、省通管局市通建办、市城管委、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各区政府)
17.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健全市、区各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工作机制,落实电信运营和互联网企业等各类主体的安全责任,落实信息通信网络单元定级备案制度,定期开展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
提升5G、IPv6、SDN(软件定义网络)等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能力。
健全我市网络和信息安全标准体系,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用户信息安全。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
市公安局、市各电信运营企业)
(四)环境整治工程。
18.推进“一杆多用”。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模式,减少信息基础设施的资源占用,打造与城乡环境相协调的光纤网络和移动通信设施。
开放社会杆塔和通信杆塔资源,推广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纾解基站站址紧缺问题。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为原则,由广州铁塔公司会同相关市政单位负责“一杆多用”的通信功能改造工程,根据省里部署开展试点工作,建立杆塔资源共建共享和有偿使用制度,建设统一杆塔信息平台,推进铁塔基站、路灯、监控、交通指示、广播电视和充电桩等各类杆塔资源集约建设和“一杆多用”改造,由杆塔产权所属单位组织会审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边远农村推动社会杆塔和通信杆塔“多杆合一”试点建设工程,探索“多杆合一”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减少农田占用,优化乡村环境,积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委、市农业局、市公安局、省通管局市通建办、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广州供电局、各区政府)
19.推进城中村和老旧城区的三线整治工作,实现干净整洁、规范环保。
城中村光纤改造和老旧城区微改造应采用统建统维建设模式,公共路由统一规划,公共管道统一建设和维护,提高城中村空间利用效能,杜绝线缆乱飞乱拉现象,做到能下地则下地,不能下地做到横平竖直,整齐划一。
对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多缆合一等新技术。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更新局、市交委、市农业局、省通管局市通建办、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宽带驻地网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广州供电局、各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各相关单位,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分管市领导研究解决。
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本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着力推进政府(市、区、街镇三级)牵头,运营商主导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协作的建设管理模式。
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分工。
各区政府以及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抓紧制定各单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明确推进思路和具体措施,于2018年9月底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委、市文广新局)
(二)加强督办,建立通报制度。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每月对各单位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和通报,并报分管市领导。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以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将每月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和通报,各区政府、各市广播和电信运营企业、省通管局市通建办根据职责分工,按进度要求协调落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要落实主体责任,按年度任务要求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见附件),每月5日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报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情况。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
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各区政府)
(三)加大财政支持。
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加大区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市本级对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城中村(自然村)等相关工程予以适当的奖补,通过转移支付下达各区,对工程改造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奖补,以激发其积极性,圆满完成新一轮建设任务。
包括99条城中村光纤网络、4/5G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建设,779条20户以上自然村的光纤建设工作,269条城中村无线覆盖优化提升,边远农村“多杆合一”工程和NB-IoT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发展100M以上光纤业务,支撑推广“一杆多用”智慧杆塔、信息基础设施相关规划修编等工作。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注:
(具体资金以市财政批复为准。
)
(四)建立绿色通道制度。
国土规划、住建、环保、电力等部门要优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竣工验收、电力配套等手续,优先保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适用于村庄规划确定的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村民个人建设非公寓式住宅。
农村地区小型公共服务设施免于规划许可的实施途径遵循国规委的相关规定。
供电主管部门和供电企业应当保障通信设施用电,确保通信设施安全运行,为通信设施用电申报提供绿色办理通道,简化报装程序,提高办理效率。
各有关部门对光纤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道路开挖、管道铺设、通信机房和光节点设置等给予优先解决。
(牵头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
市国土规划委、市交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州供电局)
(五)发挥电信运营企业主体作用。
鼓励电信运营企业逐年制定宽带网络建设资金投入计划,不断加大通信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加大同相关部门合作力度,共同开发行业应用、拓展衍生服务,助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
重点加大光纤宽带、4G网络及NB-IoT基站建设投入,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大规模商用,加大5G研发和部署力度,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并抓好落实。
加强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电信运营企业在进行通信基站建设时,要严格履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估、土地使用和无线电站(台)设置审批手续;优化光纤网络和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流程;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日常安全运行的监管,增强应对信息通信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优化报装流程,缩短装机工时,提高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
省通管局市通建办;配合单位:
市环保局、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广州铁塔公司)
(六)落实职责分工。
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任务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年度、分批下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并督办推进。
协调各区开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联系督促协调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宽带驻地网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工作,制定并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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