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排查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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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内容
排查依据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一)劳动纪律
1
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企业有关规定
2
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
3
未经批准私自顶岗、换岗
4
上班迟到、早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5
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施工现场。
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穿戴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或罐区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五十四条
6
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7
主要负责人长期脱岗不履职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一)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二)工艺纪律
8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报告和处理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六条
9
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未签名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八条
10
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及时处置和记录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九条
11
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清楚或不熟悉工艺控制指标和操作规程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八条
12
改进工艺或操作程序,未进行安全评估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六条
13
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
易燃易爆物料基本防控措施
14
常压贮槽带压使用;带压开启反应釜、容器、管道
设备管理基本规定
15
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内进行工艺操作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八条
16
采用氮封或输送物料时,氮气管道未设置止回阀,存在高压串低压的风险
有关事故警示
17
离心机分离可燃有机溶剂时,未采取氮气保护措施
有关事故警示
18
操作中遇到突发异常情况时不及时报告,擅自变更操作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九条
19
外来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3号第十一、十二条
20
现场盲板未编号和挂牌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中5.3和5.14
21
取样完毕未及时关闭取样阀
取样操作基本规定
22
危险化学品装卸、罐区脱水(切水、切碱等)时操作人员离开现场
装卸、脱水操作基本规定
23
未经许可擅自修改DCS系统、安全仪表系统中相关工艺指标、报警和联锁参数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十三条
24
启动皮带输送机前,没有检查确认、没有启动警告铃
皮带输送机启动安全规定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三)其他纪律
25
在易燃易爆区域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5225-2012中7.1.2.7
26
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黑色金属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27
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非防爆工具等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5225-2012中7.1.2.5
28
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和安全联锁系统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十三条
29
擅自关闭或调整视频监控设施或关闭各类报警声音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30
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31
未按规定检查维护应急防护设施、器材
消防法第十六条
(二)
32
不能正确熟练使用应急防护装备、器材
消防法第十六条(六)
33
不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具)从事有毒、有害、腐蚀等介质和窒息环境下的危险作业
《劳动法》第五十四条
34
不按规定静电接地进行危险化学品车(船)装卸作业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18)第9.3.5条
35
转动设备未停机、带电设备未停电进行检维修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规定
36
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未安装阻火器或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超速行驶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5225-2012中7.1.2.6
37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38
未为从业人员配备适用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
《劳动法》第54条
39
现场未设置或者缺少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标志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4.4c
40
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班组安全活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五、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41
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或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第5.10.1条
42
设备、工艺变更后,没有及时修订制度、规程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四、装置运行安全管理)
43
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中4.8
44
危险化学品灌装时超过核定装载量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4.2.5
45
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前,车轮未固定,车钥匙未交岗位人员保管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中4.2.3
46
液化石油气、液氨或液氯等的实瓶露天堆放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18)第6.5.5条
47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低于72学时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五条
48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承包商员工入厂安全教育考试卷未批改或批改不认真,随意给分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四条
49
未按规定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或未经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合格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
50
企业未在开停车前开展安全条件检查确认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条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四)特殊作业
51
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许可证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4.5
52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前未开展风险识别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4.1
53
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有缺漏项,超过规定有效期,签批人不符合要求,签批时间未填写到分钟,提前审批作业许可证
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54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部位与生产系统采用关闭阀门实施隔离、隔绝,未采取加装盲板或断开一段管道的隔离措施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4.3a
55
未进行动火安全分析或分析结果不合格进行作业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5.4
5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毒气体浓度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6.2
57
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后未重新进行安全分析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5.4.1d和6.4h
58
采样分析部位与动火作业部位不一致,采样检测点没有代表性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5.4.1a
59
受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或采取硬隔离措施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6.9a和6.1a
60
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未按规定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4.6
61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未确认落实或安全措施由同一人确认签字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62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现场未设专人监护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5.2.1
63
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应熟悉作业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和物料状态,具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九条
64
动火人未持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4.5
65
降级办理或签批动火安全作业证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九条
66
动火作业未做到“一点(处)一证一人”,未经许可,擅自变更作业范围
安全生产标准化
67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未进行完工验收签字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中5.1.13
68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上填写的作业人员与现场实际作业人员不一致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69
氧气、乙炔气瓶无防震圈、瓶帽等安全附件,乙炔气瓶未安装回火器。
氧气、乙炔气管道老化、皲裂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七条
70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大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大于12V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中4.7.1
71
在受限空间内进行清扫和检修时,没有紧急逃生设施或措施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中4.8.2
72
釜内检修时,没有切断电源并拴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中4.2.4
73
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安全带未做到“高挂低用”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8.2.2
74
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脚手板未绑扎牢固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4.4e
75
高处作业抛掷材料、工具及其他杂物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8.2.8
76
擅自拆改脚手架、钢格板、护栏、盖板、防护网等防护设施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4.4b
77
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装置的电气设备、电动工具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10.6h
78
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未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10.6a
79
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专用防护器具进行电气操作和作业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10.6
80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没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没有防雨措施,盘、箱、门不能牢靠关闭或未上锁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10.6f
81
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未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005,国家建设部
82
起重机械吊钩缺少防钢丝绳脱落装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起重机械安全规程》2.1.3
83
起重吊装作业存在违反“十不吊”的行为
HG30014-2013生产区域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84
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
HG30014-2013生产区域吊装作业安全规范4.4.4
85
吊装现场未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或拉设警戒绳,没有专人监护
HG30014-2013生产区域吊装作业安全规范4.3.5
86
施工、检修工机具存在缺陷或隐患,未粘贴检查合格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一)工艺专业
87
温度、压力、液位等超控制指标运行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九条
88
设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值、联锁值等不符合工艺控制要求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八条
89
内浮顶罐低液位报警或联锁设定值低于浮盘支撑的高度,存在浮盘落底的风险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
90
重大危险源未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不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信息储存时间少于1个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十三条
91
反应设备、储罐等未按规定要求设置温度、压力、液位现场指示
《石油化工液化烃球形储罐设计规范》(SH3136-2003)第5.1条、第5.3.1条
92
紧急切断设施的旁路没有采取管控措施,紧急切断设施未投用或使用旁路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93
同一可燃液体储罐未配备两种不同类别的液位检测仪表
《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GB/T20368-2012)第10.1.1.1条
94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正常使用
《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安监总管三〔2013〕3号)
95
不同的工艺尾气或物料排入同一尾气收集或处理系统,未进行风险分析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
96
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的,未经安全论证合格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第5.5.14条
97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
《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
98
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未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5.5.13条
99
在非正常条件下,可能超压的设备或管道未设置可靠的安全泄压措施或安全泄压设施不完好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5.5.1条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6.8.1条
100
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未设爆破片。
爆破片入口管道未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未充氮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5.5.9条
101
氨的安全阀排放气未经安全处理直接放空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第5.5.10条
102
火炬系统的能力不能满足装置事故状态下的安全泄放,未设置长明灯,没有可靠的点火系统及燃料气源,未设置可靠的防回火设施,火炬气的分液、排凝不符合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5.5.20、5.5.21、5.5.22条
《石油化工可燃性气体排放系统设计规范》(SH3009-2013)
103
操作室没有工艺卡片或工艺卡片未定期修订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104
安全联锁不完好或未正常投用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六条
105
摘除联锁没有审批手续,摘除期间未采取安全措施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六条
106
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反应设备未设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及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设施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5.5.13条
107
有氮气保护设施的储罐,氮封系统不完好或未投用,没有事故泄压设备
《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第二条
108
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设置防泄漏注水措施,注水压力、注水方式不符合要求
《石油化工液化烃球形储罐设计规范》(SH3136-2003)第7.4条
109
液体、低热值可燃气体、含氧气或卤元素及其化合物的可燃气体、毒性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可燃气体、惰性气体、酸性气体及其他腐蚀性气体未设独立的排放系统或处理排放系统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第5.5.15条
110
液化烃、液氨等储罐的储存系数超过0.9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6.3.9条
111
生产或储存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等物质时未采取防止生产过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5.7.6条
112
用易产生静电的塑料管道输送易燃易爆有机溶剂及物料
113
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未发放到岗位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二)设备专业
114
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安全阀、爆破片等手阀未全开并铅封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第9.1.3条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ZF001-2006)第B4.2(4)条
115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附件(含压力表、温度计、液面计、安全阀、爆破片)不齐全、完好、未按期校验、未在有效期内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ZF001-2006)第B4.2(4)条
116
压力表的选型应符合相关要求,压力范围及检定标记明显。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第9.2.1条
117
泄爆泄压装置、设施的出口朝向人员易到达的位置。
涉及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安全阀、爆破片出口设在室内
《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SH3012-2011)第8.2.4、8.2.5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第5.5.11条
118
可燃气体直接向大气排放的排气筒、放空管的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5.5.11条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6.8.8条
119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未连接至适宜的设施或系统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5.5.4、5.5.7、5.5.8、5.5.10条
120
可燃气体压缩机、液化烃、可燃液体泵使用皮带传动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第5.7.7条
121
转动设备的转动部位没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准则》(GB5083-1999)第6.1.6条
122
在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部位,未采取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
《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SH/T3012-2011)
123
机泵润滑不符合“五定”、“三级过滤”要求,油视镜有渗油现象,油位线不清楚、油杯缺油
机泵润滑基本要求
124
设备设施的变更应严格履行变更程序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125
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设置泄漏物料收集装置和对泄漏物料进行妥善处置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十三条
126
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未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第4.2.10条
127
罐区、生产装置、建筑物等防雷、防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防雷、防静电接地未进行定期检测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
128
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没有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或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第6.5条
129
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电缆未采取阻燃措施,电缆沟防窜油汽、防腐蚀、防水措施不落实
130
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131
可燃材料仓库配电箱及开关设置在仓库内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2.5条
132
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造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管道未采取泄压安全措施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5.5.6条
133
储罐的进出管道未采用柔性连接。
罐区防火堤有孔洞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6.2.25条
134
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固定螺栓未全部上齐
135
有可燃液体设备的多层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楼板未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泄漏至下层的措施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5.7.5条
136
散发比空气重的甲类气体、有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封闭厂房未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5.7.4条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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