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之欧阳计创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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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之欧阳计创编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时间:
2021.02.11
创作:
欧阳计
1、公司采取“奖优罚劣”措施,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项目给予奖励,对文明施工差、安全管理混乱、社会反应不好的项目进行处罚。
籍此充分调动公司所属工程项目安全创优积极性,以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化管理树立企业良好市场形象。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落实情况。
2)杜绝重伤以上主产安全事故。
3)安全达标合格率100%;优良率65%以上。
4)建文明工地和环境保护目标,按年度管理目标考核。
3、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公司、工程处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提出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工程项目开工前,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分解到人,落实到位,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持证上岗。
4)做好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4.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无计考核的制度。
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工程处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接受工程考核;项目部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应制定具体考核制度,考核成绩与各级管理人员作业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 现、评先和奖罚的主要依据。
5、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的资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2)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面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险中有功的。
4)获得省级以上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给予奖励。
6、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制度,造成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限期整改,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组织紧急避险不得力;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7、经济处罚规定
一、施工(生产)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2)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
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设施存在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或随意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300~500元。
3)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未纳入安全生产控制的;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安全生产施工技术方案未经审批的;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4)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5)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6)对确定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罚款200~1000元,扣罚当月工资的10~20%。
7)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一次发现工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程项目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另处罚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10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
3)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等的安装、搭设和拆除,无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交底,或使用前未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50~300元罚款。
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200元。
13)对于无视安全生产检查,防碍安监人员正常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罚款100~200元。
5)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工地,罚工程项目负责人100~500元。
6)未对进场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教育按每班次200元罚款;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罚款20元。
7)凡进入施工现场不系戴好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
8)凡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凡施工中的构筑物、建筑物不按规定张挂安全网,每处(按10m计)罚款50元。
10)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赤脚,高处作业穿硬底鞋、带钉易滑鞋的,每人次罚款50元。
11)施工中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的每处罚款50元。
12)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行车吊未按规范安装安全装置或装置已失灵,每项罚款50元。
13)脚手架、脚手板、临时防护栏杆不按规范搭设的,每处(按10m计)罚款50元。
14)门架、井字架不按规定设置缆风绳、缆风绳不用钢丝绳或无地锚随意乱绑扎的,罚款50元。
15)吊篮进料口无防护棚或防护棚不牢固、不严密的,罚款50元。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采用TN—S系统的,罚款100元。
17)配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处罚款50元。
18)电闸损坏或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的,每处罚款50元。
19)移动式机具或手持电动工具不装漏电保护装置的,每处罚款50元。
潜水泵不装设漏电保护装置的每处罚款100元。
20)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次罚款100元。
21)公司内部检查中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合格等级工地,处以项目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2)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程项目负责人200~600元罚款。
受到通报批评的加倍处罚。
23)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混乱或严重缺项的,罚工程项目负责人200~300元。
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轻伤事故,每伤一人次罚款20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的10%~20%,免发当月奖金。
2)重伤事故,每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当月工资的10~20%,并免发1~3个月津贴和奖金。
3)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10~2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的10~20%,并免发1~6个月津贴和奖金。
4)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处罚。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视情节轻重处100~500元罚款。
2)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10%罚款(不0少于100元)。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要求限期整改火灾隐患,逾期不改者,每项按50元处罚责任人员;要求限期消除重大隐患,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2)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3)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者,处以5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4)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损失费10%的罚款。
5)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损失20%的罚款。
六、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七、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加倍处罚。
八、对消防器材、设备管理不善或挪做它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九、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十、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加倍罚款。
1)违章操作,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隐瞒或谎抱工伤事故,破坏现场,防碍事故调查者。
4)不认真吸取伤亡事故教训,防范措施不落实,一年内重复发生类似事故者。
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发生伤亡事故者。
6)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于处罚。
2015年1月10日
时间:
2021.02.11
创作:
欧阳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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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水电 企业 安全生产 责任 考核 奖惩制度 欧阳 创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