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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适评红楼梦自叙说
关于胡适评<红楼梦>“自叙说”。
“自叙说”是“新红学”的代表性观点。
胡适在《红楼梦考证》初稿里提出这一观点后,]俞平伯原原本本地继承下来了。
我们且看俞平伯是怎么说的:
我们既相信《红楼梦》为作者自述其平生之经历怀抱之作,而宝玉即为雪芹底影子,虽不必处处相符,(因为是做小说不是做行状)但也决不能大不相符。
[25]
因为从本书看本书,作者与宝玉即是一人,实最明确的事实。
[26]
我们有一个最主要的观念,《红楼梦》是作者底自传。
受“自叙说”影响最确凿的证据是收集在该书中的《红楼梦年表》。
此年表把曹雪芹的生平跟书中贾家的事情搅在一起,不分彼此,最能反映“自传说”。
英伽登的文本五层面:
声音
意义
小说家的“世界”
观点
“形而上性质”层面
一.关于主题的微观分析,相同的主题不同作品之间的比较研究
以复仇的主题与反腐败主题为例。
关于复仇主题的叙述模式的转变
复仇,是人类几乎各民族都盛行过的历史和文化现象。
这种历史文化现象同时也成为各民族文学的宠儿,我们在人类文学宝库中可见人们以各种纷然杂呈的方式演绎着这个近乎永恒的主题。
在中国古代,复仇文学主要以史传为载体。
[1]有“史家之绝唱”之称的《史记》,无疑成为这种复仇文学的一个经典,它为我们展现了无数个悲惨壮烈、可歌可泣的复仇故事。
西方国家则从神话传说到古希腊罗马悲剧时代便开始了对复仇主题的演绎,直至文艺复兴时期,复仇主题已经发展成一种相对系统化的文学主题。
这时候在英国产生了一种独立的戏剧类型——复仇悲剧。
《哈姆雷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这个复仇悲剧家族中的一员。
我们先选取《史记》中独具魅力的伍子胥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的复仇故事相较而论,试图以及在中国不同时期复仇主题的特点,并试图阐释此间差异形成的原因。
复仇一直是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中经久不衰的题材,有的小说甚至以此贯穿全文,通篇都围绕这一主题展开,如“父仇子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等,故事中的所有人物几乎都是复仇者或仇人,并且往往以“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对立结构模式来刻画人物形象,来表现社会正义力量必然战胜邪恶行为等主题思想。
相应地,配合这种情节模式和叙述方式,这些作品着力于故事情节的编排和铺张,并在其中始终贯注复仇者与仇人之间“力”的冲突与对抗。
如金庸《天龙八部》中的萧远山,他本是个年少轻狂新婚燕尔意气风发的人,突遭横祸,妻亡子散,万念俱灰,跳崖自尽却幸而未死。
他隐忍三十年,不惜让唯一的儿子担负了很久的冤屈和骂名,终于在武林群豪面前揭发了仇人玄慈方丈的丑事,让其在受辱之后含恨自尽,并且落得了跟自己相似的下场——妻子身亡,刚见面的儿子又成为孤儿。
其代表了传统文学作品中复仇行为的情节模式和叙述方式:
一、点明仇恨的由来。
二、叙述复仇行为的策划。
三、描述复仇行为的实施。
把这三方面串成一条线索,再进行铺垫展开,丰富内容,填充细节,安排分支线索和分支剧情,就成为一个完整的复仇故事了。
鲁迅的《铸剑》、冯至的《伍子胥》、汪曾祺的《复仇》、曹禺的《原野》、余华的《鲜血梅花》等小说,尽管都涉及到复仇题材,都是对复仇行为的思考和探索,却与传统复仇行为情节模式和叙述方式不一样,在这里,复仇行为已成为推动情节发展,演绎新的主题和思想意蕴的母题性材料。
同样,小说的叙述方式也不再是关注复仇故事情节如何安排、展开,以及复仇者和仇人双方激烈“力”的冲突和对抗等,而是以新的形式来重新整合复仇题材,在新的情节模式和叙述方式中传达出新的主题和思想意蕴。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中的复仇行为情节模式和叙述方式是对传统复仇行为情节模式和叙述方式的承接、消解和发展。
(一)《铸剑》中的复仇行为解读
在传统复仇情节模式中,一般包括仇恨的由来、复仇行为的策划和复仇行为的实施等部分。
鲁迅的《铸剑》就基本上保留了这一传统情节模式:
大王杀死了眉间尺的父亲——眉间尺决心替父报仇——眉间尺历尽曲折,在黑衣人的帮助下,终于如愿以偿。
但是,《铸剑》中复仇行动的完成却同时伴随着复仇行为的“失效”,当篇末复仇者与仇人的头骨纠缠不清的滑稽场面出现时,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复仇者的生存价值和复仇的意义:
至少,从作者的戏谑性表达中,可以看出传统复仇主题所蕴涵的庄严的伦理价值趋于消亡。
复仇者的人生不再能用复仇行为的成功与否来作简单的价值判断,随着复仇行为的“失效”,我们开始对复仇行为作为伦理命题而存在的意义进行追问。
存在
(二)《伍子胥》中的复仇行为解读
伍子胥亡楚赴吴为父兄雪恨的故事尽人皆知, 我们先看司马迁在《史记·伍子胥列传》中对伍子胥复仇过程的描述:
遭奸佞,父兄被杀;图雪耻,亡走异国;过昭关,越险赴吴;存大志,助阖闾立;谋国事,数请伐楚;得良机,引兵入郢;鞭王尸,终雪大耻。
从文本里我们可以发现,伍子胥在得知父亲遭奸佞所害之时起,就已心存复仇之志,决意弃小义雪大耻,借他国之力报父兄之仇。
“楚之召我兄弟,非欲以生我父也,恐有脱者後生患,故以父为质,诈召二子。
二子到,则父子俱死。
何益父之死?
往而令仇不得报耳。
不如奔他国,借力以雪父之耻,俱灭,无为也。
”他在兄长被执后即与楚使者弓矢相向,既而亡走异国,相机复仇。
去楚之际向至交申包胥表明复仇之志,曰“我必覆楚。
”此后,文章极力表现伍子胥在吴国的军事行为,他与吴国国君共谋征伐之事,戮力伐楚,此间无任何犹疑。
吴兵入郢之时吴兵入郢之时,面对申包胥对他鞭平王尸这种行为的责难——“此其无天道之极乎”,子胥曰:
“为我谢申包胥曰,吾日莫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
”史记索引对此的解释是:
子胥言志在复仇,常恐且死,不遂本心,今幸而报,岂论理乎!
譬如人行,前途尚远,而日势已莫,其在颠倒疾行,逆理施事,何得责吾顺理乎!
执意复仇的伍子胥,抛开伦理的束缚,“倒行逆施”,可谓矢志不渝、心坚意决至极。
《史记·伍子胥列传》的写作,主要是根据《左传》。
伍子胥的父兄被害以及伍子胥引吴兵入郢的事件在《左传》中描述得相当精彩。
司马迁在改写《左传》这段文字时,着重加了两点。
其一,增加了伍子胥逃往吴国时,一路历经磨难、备尝艰辛的情节。
其二,“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7]这段精彩文字,也是司马迁后加的。
这种掘尸鞭之三百的复仇可谓是“怨毒之于人甚矣哉!
”怨毒确是怨毒,但在这种残忍之致、怨毒之极的复仇行为中不难感受到复仇主体在长期心挂大仇,今朝得报的无比痛快、酣畅至极的心情。
《史记·伍子胥列传》中更多的是关注复仇事件本身的发展状态,伍子胥在复仇过程中的行动,司马迁浓墨重彩地描述伍子胥复仇之路上的艰辛并特意展示复仇的结局——伍子胥掘平王墓鞭尸三百,终报父兄之仇。
此外,伍子胥在复仇成功后又遭吴国奸佞所害,自刎而亡的命运也在司马迁笔下以大篇幅的笔墨展示
在冯至的《伍子胥》中,我们看到的是复仇行为的“延宕”。
但作者却有意识地淡化其中扣人心弦的情节冲突,只选取伍子胥逃亡历程中的几个生命片断加以细致描写。
伍子胥虽然以复仇者的身份出场,其逃亡历程中的内心思想活动却表现出了复仇者普遍存在的心理特点,表现出极大的对自我命运和存在的思考。
整篇小说主要表现的是伍子胥的意象世界,而几乎没有复仇行为的策划,更谈不上复仇行为的实施。
复仇者不是去策划如何完成复仇的使命,而是更多地关注自身的存在,在这一点上,伍子胥与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极其相似。
和伍子胥一样,“父亲之死”这一极端情境改变了哈姆雷特的命运,他面临着存在情境的改变,他必须承担起为父复仇的使命。
然而,复仇的崇高性和神圣性在哈姆雷特身上也发生了动摇,他的复仇行动在对人的存在与自我命运的思考中一再延宕,对“生存还是毁灭”进行形而上思考的意念似乎压倒了复仇行为作为伦理使命的迫切性。
在这个层面上,与其说哈姆雷特和伍子胥是“复仇者”,不如说他们是“思想者”。
不同的是,伍子胥在他的逃亡过程中,自身不断地得到锻炼和发展,他在持续的蜕变中成长,逐渐将“复仇”另一面的东西搁置,从而完成了一个复仇者的心理转变。
因此“复仇”对于他只是抽象化的人生目标,是一个终极期待,而不是具体要去实施的行为。
而哈姆雷特则对自己的命运始终有一种怀疑和否定,复仇对于他更像是一个漂浮的梦境,是他不能把握却不得不发生的一出悲剧。
(三)《复仇》中的复仇行为解读
汪曾祺的《复仇》与《伍子胥》一样,也是隐含性主题,《复仇》的主要情节要表现的就是复仇行为的“消解”。
与《铸剑》、《伍子胥》相比,在这里汪曾祺更加真实地贴近了一个复仇者的人生,复仇者面临着与生存意义直接相关的一个重大可能,即仇人不存在的可能。
正如仇人的名字覆盖了复仇者自己的名字,复仇的命运也代替了复仇者原本应有的生存价值,因此一旦复仇的对象不存在,复仇者的生存意义也就化为乌有,他所走过的漫长的艰难旅程也将随之消解。
于是复仇的伦理价值终于在他心中轰然倒塌,在集中的心理矛盾冲突中,“旅行人”最终否定了复仇,与仇人达成了和解。
因此复仇行为最终被“消解”。
(四)《原野》中的复仇行为解读
同样以复仇为题材的曹禺的戏剧《原野》,则通篇以撼人的戏剧冲突直接表现了复仇者仇虎在复仇的对象失去后复仇合理性遭受挑战的生存境况。
在此伴随着传统复仇主题的消解发生的是“戏剧重心的转移”:
“由外部的复仇行动(人与外在社会力量的关系)转向由复仇引发的内心矛盾(人与自身的关系,人的灵魂世界的揭示),由外在命运的挣扎转向自身灵魂的挣扎。
”
(五)《鲜血梅花》中的复仇行为解读
余华的《鲜血梅花》中阮海阔的悲剧不仅仅是置身于他人预设的命运之环中无法摆脱的悲剧,而且他以自身的行动参与了对自我命运的否定——他的行动的主观意志与客观效果总是背道而驰,导致他多次阴差阳错地失去复仇的机会,最后面临与《原野》中的仇虎一样的“仇人不存在”的命运。
”阮海阔面临的是现代人“无家”和“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痛苦。
然而余华没有在小说中为他寻找一条出路,给予他一个新生命中豁然贯通的时刻,而是将他的全部生存状态置于荒谬的境遇之中。
这在某种程度上可看作是对鲁迅《铸剑》中对复仇者“存在”的“荒谬”与“虚无”的思考的一次遥远的呼应。
因此可以说,《鲜血梅花》既承接和延续了现代复仇小说中对复仇行为传统模式的消解和对人的存在的关注的线索,又在新的历史语境中使复仇主题发生嬗变,体现出对现代文学话语方式的背离。
三、通过上述分析得到的有益启示
从复仇行为情节模式和叙述方式的关系来看,《铸剑》表现的是复仇行为的“失效”,《伍子胥》表现的是复仇行为的“延宕”,而《复仇》、《原野》和《鲜血梅花》则表现的是复仇行为的“消解”。
从以上复仇文本的解读和比较考察中,可以看到“传统”、“现代”和“后现代”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中的复杂的对应关系。
从中我们可以理出一条隐约闪现的文化脉络:
“现代”对“传统”进行了颠覆,又在另一思想层面对“传统”有所保留,其中包括民间话语方式在某些文本中的保留以及对价值和意义的持续追求,而“后现代”在对“现代”的传承中又实施了再一次的消解和背离,对人的存在的关注达到极致并最终导致价值和意义的消解。
在这条文化脉络中,复仇行为作为一个永久的文学母题,它在各个时代的复仇题材中充当的结构性因素和主题性因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将它们放置于中国现当代史中加以考察,从而能够避免将其视作一个简单或偶然的文学现象。
其二关于“反腐败”主题的小说
近年来,一批以“反腐败”为基本主题和中心线索的“主旋律小说”形成了一定的热点,反腐作家以“新启蒙主义”的叙事高度,凭着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作家的艺术自觉,创造出一系列揭露腐败的作品,吸引了大量读者。
现阶段,从题材上来看,最有影响的反腐小说主要涉及三个领域:
反黑、官场、经济。
反黑小说代表作是张成功的《黑洞》、《黑冰》、《黑雾》等反黑小说,经济类的代表作为张平的《抉择》、李治邦的《无处可退》,官场类小说代表作是周梅森的《中国制造》、《绝对权力》、王跃文的《国画》。
<高维度>虽然这些热门小说涉及的社会生活领域各有所侧重,但却异中有同,有一个基本不变的表现核心,那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日益严重的腐败现象。
在揭露社会生活阴暗面等问题上多有重复,形成一定的模式化的叙事套路。
正是在这种叙事原理的指导下,反腐小说具有一般大众都能辨识的叙事成规。
整部小说一般开头都有特定的时代背景,或是新官上任接管上一任遗留下来的烂摊子,或是在平常的工作中突然发现一帮纠结了党内势力的腐败集团,正面主人公面临着生死抉择。
此后在大部分情节中,黑暗势力与体制内的腐败势力纠缠不清,邪恶力量远远胜于正义力量,正面人物举步维艰,大场面的悲欢离合,领导者好坏难辨。
在最后时刻,一个地位远远高于黑势力之上的高级领导出现,正面主人公绝处逢生,一切问题得到迅速解决,获得大团圆的结局。
为了达到意识形态功能,“反腐败”小说运用这一套并不新颖的情节模式和表达策略,形成这类作品比较成熟和为人们所熟知的叙事成规。
反腐败小说正是这种能为主流意识形态服务的积极而又能动的实践被纳入“主旋律”小说的范畴,但反腐败小说被纳入“主旋律”是一次与主流意识形态妥协的结果,是“主旋律”小说的“孳生物”,它仅仅在“构架”上起到维护现实秩序合法性的意识形态功能,某些功能化的叙事因子掩盖了其内在批判的尖锐性。
主流意识形态以安抚的方式使“反腐败”小说家获得写作的合法性,同时也获取接受“招安”而带来的批判现实的目的。
“如果说其它题材诸如新乡土小说、新改革小说是主流意识形态招募的官军,‘反腐败’写作则是一支招安后的江湖义军,‘只反贪官,不反皇帝’。
”[2]这种关系决定了主流意识形态与“反腐败”小说之间的表面上的苟合,“反腐败”小说以主流意识形态为幌子,以一种极其隐蔽的方式表达对现实秩序的批判,主流则随时警惕来自“不安分”的草莽义军的颠覆性,对反腐败小说始终“心存芥蒂”,对其进行种种的限制和规定,所以反腐败小说家在有限的叙事范围内难以突出重围,形成了一定的模式化叙事。
一、“腐败”力量与“反腐败”力量的非对称性
如果从文本读者的接受心理来看,人们能够十分顺畅的接受这种小说类型,是中国人的“集体无意识”在起作用。
因为反腐败小说的情节模式基本上沿袭了中国传统的“邪不胜正”、“正义一定胜利”的理念,只不过正与邪刻上了“市场经济”的印记。
“正”从古时候的“清官”摇身变成而今的“反腐英雄”,“邪”则实现了从“贪官”向“腐败分子”的转化。
这两股力量或明或暗的较量成为大部分反腐败小说的情节模式。
邪恶势力咄咄逼人,而正义力量势单力,最终正义胜利的必然性和偶然性。
“正义”的抗争只是为了实现正义与邪恶力量的大逆转提供了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的实现条件是十分不充分,转化空间也是是极其有限的,从反腐败小说所提供的时代语境来看是非常脆弱的。
在这场生死较量中,正义必胜的信念在理论上具有必然性,但在现实的操作中却具有较大的偶然性,缺乏现实逻辑的支撑,《抉择》中的李高成将30万的贿赂款在自己家搁了多天的事实告诉杨诚,这本身就必须承担巨大的风险,假如市委书记杨诚也是“腐败分子”,那李高成就将失去翻身的机会,永远的被打倒。
如果省委书记万永年和严阵一样,李高成也将万劫不复,百死莫辩…反腐败小说充满这种成功的偶然性,成功的逻辑链条是脆弱的,在每一个环节上都能打开,这种“大团圆”的必然性和“实现胜利”的偶然性之间的矛盾将一定程度上阻碍反腐败小说走得更远。
事实上,王国维和胡适早在上个世纪之初就对大团圆的结局提出质疑,胡适认为大团圆的结局是“说谎主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道出了大团圆结局的逻辑思维,是典型的二元化模式。
二、民间参与体制内的“反腐”
民间参与者在反腐败小说中体现在“人民群众”上,客观看待这些作品中,“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精神期待,充溢着一种昂扬向上的乐观主义精神。
他们期待无非是沿着‘贤人政治’,希望出现‘真命天子’、‘太平宰相’、‘青天老爷’,而现实往往总是给他们那种期望以无情的打击。
”[6]“
三、腐败根源的人性化阐释
除了情节安排、人物设置,反腐败小说的模式化还体现在对“反腐败”这一主题的阐释上,对腐败根源的道德化或人性化解释。
反腐败小说中,腐败分子往往是道德堕落和人性异化的象征,由于作家总是将腐败分子走上犯罪道路的心路历程描写得真实可感,读者往往把他们的变质诠释为是个人私欲的膨胀,人性被金钱、权力所异化和裹挟的结果。
《绝对权力》中周梅森将赵芬芳“妖魔化”,将其塑造成一个丧失了“女人性”、“女人味”的可怕的政治机器。
在《大雪无痕》中,陆天明对周密复杂的心灵世界进行了细腻而真实的描写,描述他由一个贫困的山村孩子成长为一个前程似锦的市长如何沦为受贿、杀人罪犯的过程。
在行刑前,曾经为欲望疯狂的周密在死亡面前讲了一个意味深长,颇具哲理性的故事,以故事结尾暗示他“理性”的恢复。
这种“理性的恢复”几乎成为大部分反腐败作品的最终归宿,在这样一种叙事模式中,容易影响大众对腐败问题的认知,使他们陷入一种只关注个体人性问题的浅层误区中,把腐败问题的产生仅仅归结为个体的“人性畸变”。
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叙事实践,一定程度上反映现实,揭示现实,具有批判现实的勇气和力量,带有一种原始的冲击力、穿透力。
但作为对现实问题的文学回应,反腐败小说没有抵达应有的深度。
它在有限的叙事范围内,对腐败的根源进行人性化的阐释,传统的大团圆结局,正义力量的顽强斗争和突出“十面埋伏”取得最终的胜利冲淡了我们对体制问题的深入思考。
这种模式化叙事深刻地影响了人们对腐败问题的认知,遮蔽了我们深刻反思历史的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反腐败小说走得更深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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