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8C财务会计总账集团对账高级应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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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C财务会计总账集团对账高级应用
集团对账
1、对账中心
(1)对账控制规则
Ø该功能在集团账套中设置,在对账控制规则中确定集团中参与设置对账科目对应关系的公司和对账的科目范围。
Ø可以设置不同的科目方案。
Ø对账关系设置方和本方科目方案,二选一,必须设置一个。
Ø本方科目和对方科目应该都设置。
例如本方科目应设置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
对方科目应设置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
(2)科目对应关系
Ø科目对应关系设置是由用户设置集团内成员单位之间所发生业务的科目对应关系。
Ø公有科目对应关系:
进入“科目对应关系设置”功能,单击〖增加公有〗,不用选择对账控制规则。
不用选择本方单位和对方单位;但是必须选择核算账簿。
因此公有科目对应关系只能支持同一个账簿进行对账。
Ø非公有科目对应关系,必须选择对账控制规则。
本方单位和对方单位是必须要设置的。
因此只能一个公司一个公司的设置。
Ø同一科目对应关系可选择多个对账科目及辅助项,同一对账科目及辅助项只能在一个科目对应关系中使用。
(3)集团对账
集团对账方式有自动对账与手工对账两种:
自动对账按照预先设定的对账标准,由系统自动进行勾对;手工对账,则是由用户根据对账双方数据显示,手工标记勾对标志。
需要注意:
Ø自动对账只支持逐笔勾对,不支持总额勾对;
Ø本方主体账簿默认为当前登录主体账簿;
Ø科目对应关系不可为空;
Ø自动对账只支持一对一关系,对于一对多或多对一关系必须手工勾对;
Ø凭证需记账后才能进行对账。
(4)对账结果查询
对账结果查询是根据科目对应关系设置与对账情况,查询显示已勾对和未勾对的数据。
对账结果查询功能主要是根据用户设置的科目对应关系,按照指定的查询条件查询一定日期范围的集团内部交易。
(5)余额对账
余额对账是指可根据对账双方对账对象同一时点余额相等与否,或同一查询期间内借贷发生额或贷借发生额相等与否来对双方相应明细数据进行统一勾对。
2、公有协同
(1)公有协同设置
a)在集团建立,供整个集团下各个主体账簿间发生内部交易时使用。
b)与按协同模板协同的区别是:
1.在设置时不用指定具体的发送方和接收方;2.不用在接收方设置平衡分录,不指定科目的辅助核算;3.在协同时直接录入设置的协同科目,不用调用模板;4.可以对协同分录拆分和合并。
5、可以进行即时协同,不需要选择协同模板。
a)必须选择了“只协同内部客商”才能设置账簿属性。
例如:
设置了1131—1301协同账簿为管理账,发送方A-0002(管理账)录入一张凭证,根据设置要协同到B公司,而B公司关联了0003、0004和0005账簿,即B公司有三个主体账簿:
B-0003,B-0004,B-0005,其中B-0003为主账簿,B-0005的账簿属性为管理账,则会生成B-0005的凭证。
如果发送方A-0002录入的科目匹配的公有协同规则没有设置账簿属性,则生成B-0003的凭证。
b)系统默认是协同到主体账簿,但可以指定账簿,将鼠标放置到已启用的编码上,编码规则设定为对方公司在客商档案中的编码,对应主体账簿是指对方公司在会计主体中显示的主体账簿。
c)只协同内部客商:
如果勾选了“只协同内部客商”,则就必须按照客商辅助核算的方式设置公有协同,即这种情形下协同科目+明确的内部客商时才作为协同科目处理,其他情况均不作为协同科目,不发送协同
d)如果不勾选“只协同内部客商”,则系统按照协同单位设置中的编码规则寻找协同主体账簿。
下图的意思是如果凭证中有科目编码为1302的会计科目,则协同到1001-0002这个主体账簿。
e)折算凭证公有协同问题:
集团增加一参数,折算生成的凭证是否参与公有协同,如果选择否,折算生成的凭证不再产生公有协同,即使该凭证修改时新增分录的科目为协同科目;如果选择是,则折算生成的凭证也可以作为公有协同发送给对方。
f)公有协同支持不同的账簿类型,但是辅助核算必须是客商。
不能是客户或者供应商。
2、公有协同
(1)公有协同中心
该节点的功能是把制单时未协同凭证协同到接收方,以及把已协同的凭证取消协同。
(2)公有协同确认
通过公有协同生成的凭证,在接收方需要确认,并补录一些相关信息后,才能成为正式凭证。
合并生成的总账凭证取消确认,则将所有协同分录均取消确认;拆分前的科目如已是末级科目时,则不能修改科目。
本方修改后直接确认生成总账凭证,没有修改后不确认的暂存功能;凭证确认时支持“=”的自动找平功能。
(3)注意事项
a)协同凭证已被对方主体帐簿确认,则本方主体帐簿不能取消协同;只要一张凭证的任一一条分录属于应协同未协同分录,那么该张凭证就属于未协同凭证,可以按照未协同凭证的查询条件把该张凭证查询出来进行协同;
b)协同时只是把未协同的分录生成对方凭证,已协同的分录不再协同;可以批选多个未协同凭证一并协同;并且仅作用于通过手工从界面录入凭证的保存;
c)集团:
公有协同启用日期,只有指定日期之后的凭证才能协同。
(3)公有协同查询
用来查询单个或多个主体账簿之间的协同凭证内容,包括未协同、未确认、已确认三类。
3、协同凭证
在处理集团内部交易时,可以在集团账套内设置好协同业务、协同凭证、本方凭证、对方凭证模板,然后根据已经设置的模板,通过调用协同模板方式,在生成本方凭证的同时,或本方凭证已存在,通过套用模板方式,为对方直接生成相应的凭证,以便简化业务处理。
(1)协同业务设置
协同业务设置是指对协同业务类型、协同凭证模板、本方凭证模板、对方凭证模板进行设定,是协同凭证生成的基础。
增加-保存:
输入发送方凭证和接收方凭证即可。
注意事项:
a)创建主体可以是集团,也可以是公司。
b)凭证模板中,必须指定发送方主体账簿和接收方主体账簿。
c)在接收方账簿里设置平衡分录,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
d)只要对应科目这一行满足要求,就可以协同,无论其他科目是什么。
e)在接收方账簿里设置平衡分录,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
(2)协同确认
该节点实现查询、取消协同、浏览本方协同凭证、浏览对方协同凭证及打印的功能。
调用协同或套用协同后,若集团总账参数“接收协同凭证是否需要确认”选为“是”,则接收方需要对协同凭证进行确认,确认后的接收方凭证才成为正式凭证。
(具体操作同共有协同确认)
(3)协同中心
本方通过调用协同或套用协同方式生成本方凭证、对方凭证后,可在协同中心功能中实现查询、取消协同、浏览本方协同凭证、浏览对方协同凭证及打印的功能。
注意:
发送协同凭证的主体帐簿查询协同业务只能在“协同中心”功能中进行,而对于接收协同凭证的主体帐簿,在查询协同业务时,必须在“协同确认”功能中进行。
(具体操作同公有协同中心)
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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