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docx
- 文档编号:768117
- 上传时间:2022-10-12
- 格式:DOCX
- 页数:43
- 大小:1.91MB
海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docx
《海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docx(4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海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海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2017—2020年)
海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
目录
1前言1
1.1规划背景1
1.2编制依据3
1.2.1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政府文件3
1.2.2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府文件4
1.2.3南通市及海门市相关规划、资料4
2规划总则5
2.1指导思想5
2.2规划目标5
2.3规划期限5
2.4总体思路6
3区域基本概况与存在的问题6
3.1自然概况6
3.1.1地理位置6
3.1.2地质地貌6
3.1.3气候特征7
3.1.4河流水文7
3.1.5资源禀赋8
3.2社会经济概况9
3.2.1行政区划9
3.2.2产业结构10
3.3环境质量概况11
3.3.1大气环境质量11
3.3.2水环境质量12
3.4土壤主要污染源现状14
3.4.1工业污染源14
3.4.2生活污染源16
3.4.3农业污染源17
3.5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17
3.5.1制定出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制度17
3.5.2开展农用地详查点位布设与样品采集工作17
3.5.3开展已关闭搬化工企业遗留地块的风险排查工作20
3.5.4推进污染地块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20
3.6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21
3.6.1土壤环境质量家底不详,难以满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21
3.6.2产业结构偏重,土壤环境负荷强度高21
3.6.3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新增污染地块数量不断增加22
3.6.4土壤环境监管力量薄弱、能力建设滞后22
3.6.5尚未建立有效的土壤环境监管机制22
3.6.6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缺乏资金与技术保障22
4主要任务23
4.1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23
4.1.1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23
4.1.2开展已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遗留污染地块调查评估24
4.1.3开展新增污染地块调查评估25
4.1.4开展在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26
4.2实施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措施27
4.2.1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27
4.2.2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27
4.3逐步开展受污染农用地及污染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28
4.3.1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28
4.3.2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28
4.3.3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29
4.4提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能力30
4.4.1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30
4.4.2提升土壤环境执法能力30
4.4.3提升土壤环境应急能力30
4.4.4提升土壤环境管理能力30
4.4.5提升土壤信息管理能力30
5重点工程项目31
5.1调查评估类项目31
5.2风险管控类项目31
5.3治理修复类项目31
5.4能力建设类项目32
5.5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动态项目储备库32
6保障措施32
6.1加强组织领导32
6.2加大财政投入33
6.3增强科技支撑33
6.4加强人才保障33
7附表34
附表1海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35
附表2已开展的污染地块调查评估项目基本情况表36
附表3已开展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项目基本情况表37
附表4已开展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项目基本情况表38
附表5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信息统计表39
附表6已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遗留地块信息统计表41
附表7海门市重点项目表47
附表8海门市动态项目储备库清单51
附表9海门市年度实施计划表53
1前言
1.1规划背景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凸显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性、基础性地位。
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于2016年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国家“土十条”),明确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目标指标和具体措施。
实施国家“土十条”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向污染宣战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系统开展污染治理的重要战略部署,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按照国家“土十条”,江苏省、南通市和海门市分别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省“土十条”)、《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南通市“土十条”)和《海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海门市“土十条”)。
根据省、南通市、海门市“土十条”要求,海门市要结合详查工作,把解决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作为重点,编制海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南通市“土十条”相关要求,海门市按照江苏省环保厅制定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要点》相关要求,立足于海门市土壤污染现状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组织编制了《海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至2020年海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的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并建立了动态项目库。
目前,海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刚起步,根据国家和省详查工作总体部署,将于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调查。
本规划将根据详查阶段成果,坚持边调查、边应用的原则,及时对相关指标与要求、重点项目库等内容进行更新。
计划2018年底前,结合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进展,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与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任务和项目表的规划修编;2020年底前,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进展,完成相关任务和项目表的规划修编。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是海门市“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规划》将指导海门市系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并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管理水平和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供给,为海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土壤环境安全保障。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政府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6〕31号)
(3)环保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6〕188号)
(4)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
(5)《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6)《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
(7)《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6号)
(8)《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67号)
(9)《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第四次征求意见稿)
(10)《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第四次征求意见稿)
1.2.2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府文件
(1)《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
(2)《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省政办发〔2017〕3号)
(3)《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苏政发〔2013〕86号)
(4)《“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苏发〔2016〕47号)
1.2.3南通市及海门市相关规划、资料
(1)《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7〕20号)
(2)《海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海政发〔2017〕46号)
(3)《海门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海政办发〔2017〕7号)
(4)《海门市“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年)
(5)2016年度海门市环境状况公报
(6)海门市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等其他相关资料
2规划总则
2.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为引领,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体系,着力解决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供给,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推动海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迈上新台阶。
2.2规划目标
到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已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遗留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到2020年,详查发现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基本建立污染地块名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2.3规划期限
规划以2016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17-2020年。
2.4总体思路
通过广泛收集海门市社会、经济、自然、生态、环境各方面的背景资料及现状数据,充分掌握社会、经济、环境发展基础,梳理海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系统分析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从开展调查与评估、实施土壤环境风险管控、逐步开展治理与修复、加强能力建设等四方面,全面深入地进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提出规划的保障体系和重点工程。
3区域基本概况与存在的问题
3.1自然概况
3.1.1地理位置
海门市位于江苏省东南部,地处北纬31°46'~32°15',东经121°02'~121°11',长江北岸,距入海口70公里。
东北濒临黄海,东与启东市接壤,南靠长江,西、北与南通市通州区毗邻。
处在长江和沿海两大开放带的交汇点上,素有“江海门户”之称,与上海隔江相望,被誉为“北上海”。
全境总面积1148.77平方公里,地表平均海拔4.96米(以废黄河为基准),地势呈西北略高、东南偏低,南北横截面呈弧开形,两头低,中间高。
3.1.2地质地貌
海门境内地势平坦,沟河纵横,地表平均海拔4.96米(以废黄河为基准)。
地势呈西北略高、东南偏低,西部最高处海拔5.2米,东部最低处海拔2.5米,南北横截面呈孤形,两头低、中间高。
通东沿海高平地位于通吕公路以北的沿海地区,地面高程3.74~4.74米,土地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25.0%,地势中间高,两边稍低。
西部高平地主要分布在市境中西部,地面高程为3.24~4.24米,土地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25.3%,地势由西北向东南渐低。
东部平地主要分布在通启河两侧,市境中东部地区。
地面高程2.74~3.74米,沟河较多,土地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33.9%。
沿江低平地主要分布在沿长江一线,东西长达38公里,地面高程2.24~3.24米,土地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15.8%。
3.1.3气候特征
气候特征海门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水充沛,光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海门 土壤污染 治理 修复 规划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