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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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学校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安徽省明光市***学校***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安徽明光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
第一章总论
1.1概论
1.1.1项目名称
安徽省明光市特殊教育学校工程
1.1.2建设性质
新建
1.1.3主管部门
安徽省明光市教育局
1.1.4建设单位
安徽省明光市教育局
1.1.5项目负责人
王吉
1.1.6建设地点
安徽省明光市城东新区
1.1.7可研报告编制单位
安徽明光市教育局
1.2项目提出的理由
安徽省明光市特殊教育学校位于明光市城区东部,校区辐射人口650000人。
为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教育部规划司《关于编报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实施本项目。
1.3项目编制依据及研究范围
1.3.1项目编制依据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教育部规划司《关于编报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
2、中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
3、明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4、明光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5、《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1.3.2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1、遵照和贯彻国家有关部门的法规、标准和规范;
2、坚持科学规划、精心设计、规范施工、统一管理的原则;
3、符合学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满足校区功能结构布局;
4、按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5、合理确定工程系统方案,注重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节约用地,节省材料,节约投资,降低能耗,注重“再生能源”的使用,推广应用环保节能材料;
6、充分考虑使用功能,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建筑物的采光通风、互不干扰;并最大程度地保证学生的疏散安全、防火安全与结构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做到环境保护、安全卫生、消防等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7、遵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规和地方的环保有关规定,对“三废”进行处理并达到规定排放标准。
1.3.3项目研究范围
在对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建设方案,制定项目实施计划,估算项目投资,进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并提出项目建设的有关结论性意见,以供有关部门进行决策。
研究范围主要包括:
1、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
2、项目建设条件;
3、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4、工程实施方案;
5、环境保护、安全卫生和节能等方面的措施;
6、项目实施计划;
7、组织机构与劳动定员;
8、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9、效益分析;
10、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1.4项目建设规模
规划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新建教学楼一幢,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康复楼一幢,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宿舍楼一幢,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生活用房400平方米。
1.5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5.1投资估算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460万元。
表1-1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
科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建设规模
1.1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000
1.2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4000
2
项目规模总投资
万元
460
2.1
教学楼
万元
190
2.2
宿舍楼
万元
75
2.3
康复楼
万元
75
2.4
生活用房
万元
40
2.5
配套设施
万元
80
1.5.2资金筹措
项目共需资金460万元,土建约需资金380万元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购置设备需资金80万元由市财政承担。
1.6研究结论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因此对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
它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极大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推进全市特殊教育的发展,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奠定了基础,对于统筹全市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统筹全市教育协调发展、统筹教育的发展、改革与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同时充分体现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满足了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推进教育的公平、公正性。
为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教师队伍,深化内部体制改革,加速学校健康、有序、可持续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所以,本项目的建成,将会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2.1项目建设背景
《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
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组残疾人更好的融入社会地基本途径。
各级政府要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
全社会要关心支持特殊教育。
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近年来,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特殊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特殊教育学校数量不断增加,入学人数稳中有升,办学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
从1989年起,国家设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投资专项,用于补助地方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建设,改扩建校舍总面积近40万平方米。
“十五”期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教育部相继开展了“中西部盲童入学项目”、“扶残助学项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等,累计投入近1.2亿元,共资助贫困残疾学生近5万余人次。
同时,地方各级政府普遍加大了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社会各界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形成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合力。
截至2006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弱智三类校)数量为1605所,在校生总数36万人(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14万人,随班就读学生22万人,详见附1),分别比1990年增加了859所和29万人。
二、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尚存在较大困难
由于我国特殊教育基础薄弱,总体发展水平还不高,特别是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差、质量低,远不能满足广大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需求。
1.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滞后于特殊教育发展需求
特殊教育学校覆盖范围有限,总量尚显不足,区域差距较大。
2006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1605所(其中中西部1012所),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14万人(其中中西部8万人)。
除北京、上海、天津3个直辖市和西藏外,全国现有326个地级市(州、盟),尚有74个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占地级市总数的22.7%,其中中西部65个,占未建特殊教育学校地级市总数的88%。
全国现有县(市、旗)1934个(不含市辖区),人口在30万以上的1246个,尚有493个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占县总数的39.56%。
其中中西部405个,占30万人口以上未建特殊教育学校县总数的82%(详见附2)。
2.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亟待改善和提高
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由于历史和经济条件制约,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存在较多问题。
一是目前60%以上的特殊教育学校设在县镇或农村,校舍建设标准较低,孝旧、陋、破以及教学生活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较为突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二是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多数是由原普通中小学校改造的,不仅校舍使用年限较长,而且在使用功能及设施上不能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心理、生理及行为特征的特殊要求,与国家发布实施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有较大差距;三是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成本较高,部分专用教学仪器设备价格昂贵,必备的教学康复训练设施配置困难,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设施设备严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以及康复训练活动。
根据中西部部分省份特殊教育学校实地调研情况和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分析测算,70%左右的学校需要进行校舍建设和配置必备教学、康复训练设施,其中中西部约680所左右。
3.国家相关政策促使特殊教育需求不断增长
近年来,在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国家、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关注与关心程度在逐步提升,残疾儿童少年家庭传统观念也在进一步转变,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预计近年内入学人数将呈上升趋势,现有办学条件将日趋紧张,为他们创造接受教育所需条件已成为当务之急。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2.1、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是落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的需要
2007年9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年)》。
《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是: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投入,在中西部地区建设1150所左右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实现在中西部地区的地(市、州、盟)级和30万人口以上或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旗)有1所独立设置的综合性(盲、聋哑、弱智三类校中两类以上组合建制学校)或单一性特殊教育学校;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所有项目学校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设施配备要求,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
该项目的建设,是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
2.2.2、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是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为了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状况,依据我国《义务教育法》、《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我国特殊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
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为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提供了物质基础。
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需求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相当多的残疾儿童少年还不能公平地接受教育,特殊教育基础还很薄弱,办学条件差、质量低,远不能满足广大或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需求。
发展特殊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该项目的建设是落实相关规划,大力促进教育水平的需要。
是努力普及和巩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2.2.3、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的需要
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由于历史和经济条件制约,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存在较多问题。
一是目前60%以上的特殊教育学校设在县镇或农村,校舍建设标准较低,小、旧、陋、破以及教学生活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较为突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二是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多数是由原普通中小学校改造的,不仅校舍使用年限较长,而且在使用功能及设施上不能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心理、生理及行为特征的特殊要求,与国家发布实施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有较大差距;三是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成本较高,部分专用教学仪器设备价格昂贵,必备的教学康复训练设施配置困难,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设施设备严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以及康复训练活动。
根据中西部部分省份特殊教育学校实地调研情况和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分析测算,70%左右的学校需要进行校舍建设和配置必备教学、康复训练设施。
为了推动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改善和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急需新建一所市级特殊教育学校,所以,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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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 建设 可行性研究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