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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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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中铁二院档〔2008〕264号
关于印发《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公司科技档案管理,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现将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
《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二○○八年七月五日
中铁二院档〔2008〕264号附件
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八年七月
1、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1
2、科技文件纸介质材料整理细则……………………………………..9
3、科技档案纸介质编号方法…………………………………..………17
4、科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30
5、附件………………………………………………………………..…43
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科学技术档案(以下简称科技档案)管理,开发利用科技档案信息资源,依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则》(中铁股份办[2007]158号),结合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档案是指我公司在基本建设、科学研究、技术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按照制度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的科技文件材料。
其档案种类包括基本建设档案、科研档案、标准档案、设备档案、综合档案。
第三条科技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职责
一、公司档案馆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制定公司科技档案管理办法和制度。
2、规划、指导、督促检查公司范围内开展的科技档案工作。
3、负责公司直管项目的科技档案管理。
二、公司所属单位档案资料室
1、根据公司规定,制定本单位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制度,规划、指导、督促检查本单位范围内开展的科技档案工作。
2、负责本单位自管项目的科技档案管理。
三、公司生产项目管理部负责向档案馆传递公司直管项目的阶段完成信息,并将档案馆返回的归档完成情况纳入产值清算。
四、公司技术中心负责向档案馆传递标准设计项目、科研项目的完成信息,并将档案馆返回的归档完成情况纳入产值(费用)清算。
五、项目部、生产单位负责检查督促所属项目、专业按时完成科技文件材料的归档。
六、项目总体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科技文件材料的归档。
七、项目专业负责人(课题负责人)负责完成本专业(课题)科技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并负责确认归档内容是否准确、完整。
八、航测档案资料由测绘分院管理。
九、设备档案由设备所在单位档案资料室保管。
第三章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为了保证档案的归档质量,应贯彻专业人员组卷制度。
第六条档案工作应与勘察设计、科研等各项工作“四同步”(即:
下达计划任务与提出文件材料归档同步;检查计划进度与检查文件材料形成情况同步;评审鉴定成果与验收档案材料同步;上报登记和评审奖励科技成果以及科技人员提职考核与档案部门出具专题归档情况证明材料同步)进行管理。
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应纳入各单位、各项目部、各指挥部生产计划管理,纳入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任何人都不得将档案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七条公司在对工程项目、科研成果、重要设备的开箱以及其他工作进行鉴定、验收时,档案部门人员应参加对归档科技文件材料的验收,没有形成完整、准确、系统的科技文件归档材料项目,不能验收。
第八条生产项目管理部和技术中心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时向档案馆提供“项目、课题阶段完成通知单”(附件1)。
第九条档案馆根据生产项目管理部和技术中心提供的项目(课题)完成信息,制定“科技文件材料归档通知单”(附件2),明确归档项目(课题)名称、设计阶段、专业、归档时限和其他要求,发放至归档单位。
第十条档案馆根据“科技文件材料归档通知单”中归档时限的要求,到期分别向生产项目管理部、技术中心提交“科技文件材料归档完成情况清单”(附件3)。
第十一条勘察设计项目总体、总包单位应负责各勘察、设计责任方形成科技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第十二条相关专业合册编制的文件由归口汇总专业负责归档。
第十三条委托外单位为我公司项目设计而完成的勘察材料,归入原始保存。
第十四条归档要求
一、归档份数:
正式印制的文字材料2份,蓝图、原始、蜡底图、电子文件、声像材料各1份。
二、归档时间:
1、国内勘察设计科技文件材料应在该项目阶段完成后,文件发送有关单位的同时进行归档,其原始、蜡底、电子文件在6个月内归档;
2、海外勘察设计科技文件材料应在该项目阶段完成后,6个月内归档;
3、建设工程监理材料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后、咨询材料在该项目阶段完成后6个月内整理归档。
4、房地产开发科技文件材料和基地建设科技文件材料应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完成归档。
5、综合档案中的技术公文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技术文字材料完成后实时归档。
6、科研、标准、设备档案的文件材料分别应在该课题、项目、设备购置(自制)完成后6个月内归档。
三、科技文件材料的移交:
科技文件材料组卷完毕,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专业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审查签字认可后向档案馆归档,双方点收,移交目录长期保存备查。
第十五条科技档案中的电子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的管理分别按公司“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科技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与质量要求
第十六条科技文件材料应包括其形成中重要的输入文件、重要的过程文件,全部设计输出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文件)。
一、海外工程项目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中外文材料均应归档。
二、投标科技文件材料归档应包含中标和未中标项目,招标项目只归档中标部分的科技文件材料。
三、科技文件材料原件按照规定需向外单位提交时,应将其完整复制并归档。
第十七条科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基本建设:
在铁路、城市轨道、公路交通、独立工程、规划工程,以及在基地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招投标、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设计(包括施工变更设计)、竣工阶段的文字、图纸、表格等科技文件材料。
其中:
1、铁路勘察设计归档内容应含《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及公司《铁路勘察细则》中要求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
2、城市轨道交通设计归档内容应含公司发文件编制统一规定、文件组成与内容,勘察细则中要求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
3、公路设计归档内容应含《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及勘察细则中要求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
二、科研:
在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专利申请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科技文件材料。
三、标准:
在标准设计与标准制定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科技文件材料。
四、设备:
购置、自制的高、精、尖仪器设备中所形成的、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科技文件材料。
五、综合:
在专业技术业务建设和针对工程项目技术管理性质来往公文中形成的、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科技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质量要求
一、归档的各类科技文件材料须准确反映出其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符合其形成规律。
二、科技文件材料归档须及时、系统、完整。
三、科技文件纸质材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字迹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不得使用易褪色的红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铅笔(外业勘察记录本可使用铅笔记录)、复写纸书写等。
案卷内须无任何金属物。
四、归档纸介质材料案卷内容签署必须齐全,且成册文件幅面应不大于A3。
五、科技文件纸介质材料按照《科技文件纸介质材料整理细则》的规定进行组卷整理。
第五章科技档案的分类编号
第十九条分类编号原则:
遵循科技文件材料自然形成规律,保持科技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条档案编号中的工程项目代号由档案馆规定,文件、原始、蜡底纸介质档案编号按照《科技档案纸介质编号方法》执行。
原已采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的勘察设计项目,分类编号仍按原方法继续执行;其他档案采用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档案编号。
第六章科技档案的保管
第二十一条档案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实物与帐目须清楚、完整,档案交接严格执行签字制度。
第二十二条科技档案库房保管采取分类、分项目存放。
排架采取自左而右、自上而下,专业中分阶段。
第二十三条科技档案归档后需要修改时,应履行与设计签署同级审批手续,原图保留。
第二十四条科技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30年)、短期(15年)三种。
档案密级按照形成单位划定密级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档案库房温度应控制在14℃~24℃,湿度保持在45%~60%。
切实做好防火、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盗、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微生物、虫、鼠)、防水、防有害气体污染。
第二十六条库房应根据存放档案的种类,分别配备防磁柜、铁制密集架或其他铁制柜子等档案装具。
第七章科技档案的鉴定、销毁、统计
第二十七条科技档案中已失去保存价值或超过保管期限的案卷,经鉴定审批后可剔出销毁。
第二十八条鉴定工作完成后,将装订成册的档案销毁目录、销毁报告同时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科技档案鉴定销毁目录(附件10)、销毁报告归入档案全宗卷保存。
第二十九条各级档案部门要建立科技档案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接收、库存、鉴定销毁、利用等情况要做出准确的记录和统计。
第八章科技档案的利用
第三十条档案部门应建立健全借阅制度,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第三十一条公司正式员工工作证号为计算机检索查询、办理借阅的唯一证件号。
第三十二条档案资料一次借阅期限为半年,到期仍需使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十三条公司外人员查阅科技档案,必须持该利用者单位介绍信,经公司总(副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档案馆方能提供阅览,但档案资料不得借出。
第三十四条公司员工退休、调出(包括辞职)时,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依据还清所借档案资料签字证明,办理该员工的人事手续。
第三十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和档案资料利用者,应遵守保密条例,维护档案的安全。
第三十六条利用者所借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裁剪、复制、拆卷。
第三十七条档案部门应根据管理发展的需要编制相应检索工具。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八条奖励
一、对按期归档,并且归档内容齐全,归档质量符合要求,工作较突出的项目(专业),公司可给予项目(专业)所在单位相应设计阶段应得产值的1%奖励。
二、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处罚
一、对不按期归档的项目(专业),公司对项目(专业)所在单位按相应设计阶段应得产值的1%进行扣罚,并限期完成归档。
二、未按时完成归档任务的个人,所在单位应给予处罚,限期归档。
三、损毁、丢失档案资料者,本人应写出书面材料报公司保密办处理,同时交档案馆备案。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发布后,二设档案发[2000]179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档案馆。
科技文件纸介质材料整理细则
科技文件材料整理工作是科技档案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档案保管、鉴定、统计、利用工作的基础。
为使整理规范化,根据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1术语
科技文件材料:
在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科学研究、标准管理、设备购买与制造、基地建设、房地产开发、综合技术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整理:
将一组具有有机联系的科技文件材料,整理组成一个完整的保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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