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管理工作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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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管理工作条例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试行)
常轻院教字〔200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是教学、实践与创新能力相结合的综合性教学环节,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的最后考核。
为规范我院毕业设计工作,更好地发挥毕业设计环节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毕业设计工作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因此,毕业设计工作应注重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技术能力的锻炼,重视学生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院全日制各专业的毕业设计工作。
第二章毕业设计组织管理工作
第四条毕业设计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第五条教务处作为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设计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教学资源的配置,评价毕业设计工作,组织毕业设计教学研究和优秀毕业设计评选。
第六条系部对本系部的毕业设计工作全面负责。
1.系部领导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制定毕业设计工作要求,要亲自深入到教师、学生中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并进行毕业设计动员工作。
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要听取各有关教研室的工作汇报。
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在毕业设计工作中的思想动态,积极配合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毕业设计任务。
2.各专业教研室应根据本专业教学要求及人才培养目标,研究制定各专业毕业设计教学大纲,编写毕业设计指导书。
教研室主任应认真负责地安排落实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设计课题,进行本专业毕业设计动员,组织落实课题到位,审查任务书及开题报告填写情况。
在毕业设计进行过程中,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审定,组织、安排本教研室教师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3.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指导教师均应积极配合教研室做好学生在选题、收集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开展研究、撰写论文、准备答辩等项工作中的思想工作,要经常通报学生的思想动态,严格管理。
第七条毕业设计工作一般在第五学期中期(五年制高职各专业在第八学期末)开始。
系部应成立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系部主任担任;教研室根据需要成立若干个毕业设计指导小组(一般每组5人)。
毕业答辩前一周,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转为毕业答辩委员会,各毕业设计指导小组转为答辩小组,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答辩小组。
第八条毕业设计工作结束后,有关教研室应及时对毕业设计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报系部;各系部应在教研室工作总结基础上,综合分析毕业设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或意见,并形成工作总结报教务处。
第三章毕业设计的选题及任务书下达
第十条恰当的选题是搞好毕业设计的前提,课题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综合性训练。
2.课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实践和科研的实际任务,促进产学研结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3.课题应具有高职特点,任务量合适,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
4.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5.对学生提出的选题,若符合教学要求,并有特色,经所在专业教研室主任审查后,可积极支持并给予安排。
6.课题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或课题范围过专、过窄、过宽或课题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目的的,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
第十一条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毕业设计课题可以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以由学生在生产实践中获得。
由指导教师对课题进行整理筛选,经所在教研室主任审定后生效。
毕业设计所选题目中,如果同一项课题需由2名及2名以上同学完成,应在申报课题的名称上加以区别(加副标题),并且在“设计要求”中加以体现。
选题、审题工作应于进行毕业设计的前一学期完成并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考虑和准备。
第十二条任务书的填写与下达。
《毕业设计任务书》,应由指导教师根据各课题的具体情况填写,经负责学生所在专业的教研室主任审查、系主任签字后生效,并于毕业设计开始前一周内发给学生。
任务书中除布置整体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外,还应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和量化的工作要求,包括开题报告、论文的字数、图纸工作量、软硬件的数量及技术指标等,并列出毕业设计的大体工作进度。
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应明确毕业设计学生须各自独立完成的工作。
任务书内容必须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打印,禁止打印在其他纸上后剪贴。
第四章对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要求
第十三条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且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
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各系可以安排助教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经系领导审查后方可担任。
第十四条指导教师的职责。
1.坚持教书育人。
2.自始至终把握好毕业设计的进度及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突出对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十五条指导教师的任务。
1.选择课题,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
2.通过开题报告,审定学生拟订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
3.按任务书的要求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进行答疑与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
4.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说明文(论文)。
5.毕业设计结束阶段,按毕业设计的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
6.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设计质量及工作态度等写出评语,并评分。
7.参加系部安排的其他答辩小组的毕业答辩和评分。
8.收齐学生毕业设计的全部资料、成果(含文字、实物资料和电子文档),审查合格后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并在规定日期前两天交教研室主任验收。
第十六条为保证毕业设计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
第五章对学生的要求
第十七条毕业设计过程中,对每一个细节都要认真对待,并全身心地投入;敢于创新,勤于实践,注意锻炼和提高自己,力争取得最佳成绩。
第十八条确定课题的学生在毕业设计开始前两周(不含假期)从指导教师处领取《毕业设计任务书》和《毕业设计指导书》。
第十九条根据毕业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学生应向指导教师提交调查研究提纲,在调研基础上拟订毕业设计工作计划,在毕业设计工作开始前写出开题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调研、资料准备情况,设计的目的、要求、思路与预期成果;工作任务分解,各段完成的内容及时间分配、存在问题等。
开题报告需交指导教师审查,批准后正式开始设计工作。
第二十条学生应对本人的毕业设计质量负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给定的毕业设计各项任务。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经常(定期)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遇到的疑难问题,争取指导教师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严禁抄袭他人的成果或请他人代替完成某项任务,一经发现,毕业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参加毕业设计的时间不足三分之二者,不得参加答辩,必须重修。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答辩前的准备。
1.毕业设计答辩开始日前一周,学生需交出毕业设计全部成果,文档部分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向指导教师提出答辩申请,填写学生答辩申请表。
2.明确目的、端正态度、树立信心。
答辩是毕业设计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它既是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考核、验收的一种形式,也是学生对自己的毕业设计能力和表述能力的锻炼与提高大有好处。
3.在反复阅读、审查自己的毕业设计的基础上,写出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提要、准备好供10分钟用的陈述材料和必要的图表等。
4.准备回答答辩小组教师提问的资料,包括这个课题曾有人做过哪些研究,他们的主要研究成果、观点、方案是什么、尚有争议的意见是什么;你对这个课题的研究是从哪些方面入手的,有何新的发展,提出和解决了什么问题;设计方案或论文立论的主要依据是什么,重要的引文、版本、出处;你对本课题的研究还有什么想法;你以为尚有哪些问题值得探讨、再研究、你准备怎样去做。
同时准备好答辩辅助用品,主要包括答辩所需的用品,如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底稿及其说明的纲要,答辩问题提纲及主要参考资料,画出必要的挂图、投影胶片、表格及公式、以备辅助介绍。
第二十五条学生在答辩中应注意的事项。
1.答辩时要做到掌握时间、扼要介绍、认真答辩。
2.不要紧张,要以必胜的信心、饱满的热情参加答辩。
3.仪容要整洁,行动要自然,姿势要端正;要有礼貌,答辩开始时要向老师问好,答辩结束时要向老师道谢,处处体现自己有较好的修养,给教师留下好的印象。
4.向老师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的情况和回答教师的提问时,要沉着冷静,语气上要用肯定的语言,是即是,非即非,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
内容上要紧扣题目,言简意赅。
表述上要口齿清楚、流利,声音大小适中,要富于感染力,以取得答辩的最佳效果。
5.对于老师提问,不管妥当与否,都要耐心倾听,不要随便打断别人的问话。
对老师提出的问题,如果确实回答不出来时,应该态度坦然,直接向老师说明回答不出来,决不要答非所问。
对没有把握的问题,不要强词夺理,实事求是表明自己对这个问题还没有搞清楚,今后一定要认真研究这个问题。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答辩后应注意的事项
1.答辩后,学生应交回所有资料(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阶段资料、实验原始记录、译文、软件文档等)。
对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转让。
2.答辩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检查自己掌握各门课程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的情况,找出薄弱环节,以利于今后的发展。
第六章毕业设计的评阅
第二十七条毕业设计的评阅程序
1.答辩前,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设计进行审阅,并写出审阅评语,给出审阅成绩,填写毕业设计总评成绩表有关栏目。
2.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后,将毕业设计材料及评分意见送答辩小组。
3.指导教师评阅完成后,由答辩组一名教师担任评阅工作,写出评语。
答辩组评阅教师在答辩前,应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供答辩中提问时选用。
第二十八条指导教师评语的内容。
1.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规定工作的情况。
2.创新性评价。
3.写作的规范化程度。
4.存在的问题。
5.建议成绩评定。
6.是否可以提交答辩。
第二十九条答辩组评阅教师评语的内容
1.论文选题的价值与意义。
2.创新性评价。
3.任务量大小。
4.写作的规范化程度。
5.存在的问题。
6.建议成绩评定。
7.是否可以提交答辩。
第七章毕业设计的答辩
第三十条答辩是毕业设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的毕业设计与论文都要通过答辩;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回校进行答辩。
第三十一条答辩程序。
1.学生陈述:
学生向答辩小组报告自己设计的简要情况,时间约10分钟,报告内容包括:
课题的任务、目的与意义,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等,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与主要方法,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2.答辩小组提出问题。
3.学生认真准备后回答问题(约5分钟)。
4.答辩小组评分。
5.答辩小组写出评语:
答辩小组的评语应按照学生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情况(知识面掌握、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的正确性等)以及各成员对答辩情况的意见,综合评定后填写,并给出成绩。
答辩小组的评语应当用黑墨水钢笔工整书写或直接打印在文档上,不能随便涂改、潦草书写或打印在其他纸上再进行粘贴。
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照GB/T7408-94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如“2002年6月18日”或“2002-06-18”。
第三十三条毕业设计答辩会场。
1.答辩会场可设在经专门布置的教室、会议室、办公室或实验室内。
会场要整洁、美化,具有热烈、庄重的气氛,体现论文答辩工作是全体师生教学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
2.会场正面(讲台)的墙上要悬挂写有“××系××专业××届毕业设计答辩”的红色横幅,可供摄像或照相,用作纪念性背景材料。
3.会场须备齐讲演用的全套教学用具。
有条件的可配备现代化的讲演器材,逐步改善答辩环境。
4.会场第一排应设有答辩负责人、委员、秘书三角形字牌标识的桌子及专座,后面可设置多排桌椅,供师生或来宾旁听就坐。
第八章成绩评定
第三十四条毕业设计成绩按本院《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评定。
第三十五条评定毕业设计成绩,必须统一标准、实事求是,严格控制优秀比例(10%以内)。
毕业设计成绩确定后,一般不得改动。
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答辩小组全体成员复议通过,系部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批准后方可改动。
第九章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对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教学工作,必须坚持“有序、规范、确保质量”的原则,严格审查,严格要求,周密安排。
第三十七条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时热心支持和关心人才培养工作,能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并能选派出有能力的技术人员担任毕业设计指导工作。
第三十八条对学生自己联系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必须首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对方单位的“接受函”,经所在专业教研室审查(含对接受单位及其指导人员的资格审查、对学生毕业设计课题的审查等),并经系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九条对由教研室或系组织的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必须以系的名义同对方单位签订“毕业设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职责、义务以及对学生的要求、安全责任等内容。
第四十条学生毕业设计的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严格按照本条例中的“选题原则”执行。
第四十一条学生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必须由两人同时担任,其中一人为接收单位的技术人员,另一人为校内专业教师。
校内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毕业设计教学工作负全责,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严把质量关。
第四十二条各系在毕业设计工作正式开始前,应将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及有关信息进行登记,填写“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情况登记表”,并同时报所在系及教研室备案。
第四十三条系部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明确要求。
学生在校外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每周要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1次。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评分工作必须回学校完成。
第十章保管
第四十四条毕业设计文字、实物资料的保管按本院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十五条毕业设计电子文档的保管按本院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其他
第四十六条教师指导毕业设计工作量的计算方法,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毕业设计经费由学院统一下达,包干使用,专款专用。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毕业设计(论文)评价标准》
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一)工程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指标
观测点
分值
M1
指导教师评分
(35分)
l.设计过程中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表现
5分
2.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新颖性
5分
3.设计过程中的独立性
5分
4.设计计算的准确性
5分
5.设计工作量
5分
6.设计过程的工作态度
5分
7.论文的规范程度
5分
M2
评阅教师评分
(25分)
1.设计方案、工艺条件论证
5分
2.设计计算的准确性
5分
3.设计工作量
5分
4.设计合理、有创新
5分
5.设计说明书的结构、文字表达及书写情况
5分
M3
答辩评分(40分)
1.个人对课题工作的总体介绍
10分
2.毕业设计的质量(图纸的准确性、数量、质量)
10分
3.答辩中回答问题的正确程度
20分
(二)艺术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指标
观测点
分值
M1
指导教师评分
(30分)
1.设计过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分
2.设计方案的创造性
6分
3.设计方案的艺术性
6分
4.设计方案的合理性
4分
5.设计过程的独立性、动手能力
4分
6.论文(报告)版面及其它相应表现手段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制作效果
4分
7.设计过程的工作态度
3分
M2
评阅教师评分
(20分)
1.设计方案的创造性
4分
2.设计方案的艺术性
4分
3.设计方案的合理性
4分
4.论文(报告)版面及其它相应表现手段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制作效果
4分
5.论文(报告)体现的基础理论水平和综合运用能力
4分
M3
答辩评分(50分)
1.个人对设计课题工作的总体介绍
10分
2.设计方案的创造性
10分
3.设计方案的艺术性
10分
4.设计方案的合理性
10分
5.论文(报告)版面及其它相应表现手段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制作效果
10分
(三)管理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指标
观测点
分值
M1
指导教师评分
(35分)
l.论文过程中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分
2.论文立论的新颖性、正确性
5分
3.论文过程中调研的组织能力及独立性
5分
4.论文论据是否充分
10分
5.设计过程的工作态度
5分
6.论文的规范程度
5分
M2
评阅教师评分
(25分)
1.论文的指导思想
5分
2.论文质量(论文论据的充分性与正确性)
10分
3.论文有创见、有突破
5分
4.论文结构合理、层次清楚
5分
M3
答辩评分(40分)
l.个人对论文的总体介绍
10分
2.论文质量
10分
3.答辩中回答问题的正确程度
20分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与抽检办法
常轻院教字〔2007〕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的毕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真正发挥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中的作用,依据《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条例》,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与评选名额
参加评选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为应届高职的毕业设计(论文)。
鼓励推荐申报由团队合作完成的优秀毕业设计作品。
学院在各系申报基础上评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数量一般控制在本届毕业生数的1%以内(含优秀毕业设计团队)。
二、评优推荐条件
以单篇形式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为当年的院级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为学生本人完成;
2.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
3.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4.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以团队形式推荐的毕业设计作品须具备以下条件:
1.每个团队不少于3位学生共同设计完成,且主要为同一专业的学生,允许跨学科、跨专业组建毕业设计团队;
2.团队有总的指导教师,每个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
3.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各子课题设计合理,分工明确;
4.注重相互之间的实质性协作与配合,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5.设计作品整体质量较高。
三、评选工作程序
1.各系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的基础上,按5%的比例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优秀毕业设计团队评选重在对团队成员之间的实质性协作和整体质量的评价,不作推荐数量要求。
请各系根据实际情况从严掌握,切勿搞形式主义。
2.被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应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经系审核后报教务处。
3.学院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评选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四、抽检工作
为提高我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质量,学院在组织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同时,将对各系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被抽检学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复印件);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复印件);
3.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语(复印件);
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意见(复印件);
五、表彰奖励
凡被评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将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等级证书。
六、申报时请提供如下材料
1.《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2.《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
3.《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
4.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届毕业生情况汇总表。
5.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要求(含团队设计工作规范要求)。
6.毕业设计(论文)。
7.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
8.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语。
9.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意见。
附件:
1.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2.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
3.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
4.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表
精心整理,仅供参考用途(日期:
2020年2月13日)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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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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