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保修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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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保修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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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保修合同
房屋装修保修合同
篇一:
房屋装修工程保修协议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协议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室内吊顶、抹灰、钢结构地台,水电改造、乳胶漆涂刷,墙纸粘贴、灯具电气和卫生洁具。
以及其他装饰所涉及的项目和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
一、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2、3、4、5、
室内吊顶项目为二年;结构地台为五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
灯具及卫生洁具为二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在非人为因素下,本工程所涉及的
项目保修二年。
(以上条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除外)二、保修说明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责任免责。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保修费用
1、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情况下,承包人无条件执行以上保修
协议。
2、如人为因素和不可抗力的情况下造成工程破损,承包人不承担保修。
3、保修期限满后,承包方可继续为发包方进行工程维护,维护只收取相应的维护成本费用,不存在其他项目收费。
四、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
年月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日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
1、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2年。
2、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承包人酌情收费。
4、本保修单在发包人签字,承包人签字后生效。
监督电话:
篇二:
房屋装修质量保修协议
房屋装修质量保修协议
甲方(业主):
乙方(装饰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普通住宅装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应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装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防渗漏要求的卫生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年;
2.装修工程为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电器等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4.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保修期为工程竣工证书发出/实际竣工日期后的12个月。
三、保修程序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甲方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后起算满1年。
2.为本工程保修负责人。
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3.乙方现场维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以甲方书面传真通知或电话告知时起算。
若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则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
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甲方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支付。
四、保修金细则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将工程尾款人民币
2.自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1年乙方无违约的,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全额无息返还乙方。
3.甲方在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乙方前,甲方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偿付甲方。
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五、保修责任
1.乙方迟延前往维修的,应承担质量保修金%/日之违约金。
经5个工作日连续维修或同一问题重复维修达3次以上,仍无法解决问题的,视为工程质量存有重大瑕疵,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10%之违约金。
2.若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维修或超过维修时限仍无法完成维修的,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从质量保修金中扣付,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3.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装质量(包括所有安装电器、热水器等)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
6.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同意由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第三方协商解决。
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另行支付。
六、其他约定
1.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保修书。
甲方: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室内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的正常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国家、肇庆市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室内装修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工程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的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内装修工程,以及虽未列明但工程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其他工程。
对于甲乙双方工程招标选定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的分包工程及材料设备供货的保修工作,乙方应负责组织督促相应分包单位、供货单位及时完成保修工作。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1.设备、材料、构配件质量问题。
2.施工、安装质量问题。
3.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其他问题。
对于上述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质量保修期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且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年限为2年,其他涉及工程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各分部工程对应专业工程保修期年限根据各分部工程对应的以下内容进行质量保修期的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年;
3、采暖、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和通风工程为年;
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
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本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甲方、物业公司或者甲方授权的其他管理单位
应当向乙方发出保修通知。
乙方接到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并派人修理。
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物业公司或者甲方授权的其他管理单位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同时书面通知乙方。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由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因乙方责任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坏,修理费用由甲方在此保修工作完成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
4.如乙方不能按照本保修书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则甲方有权利自行确定其他有资质的单位承担保修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支付给保修工作的承担单位。
四、质量保证金的留取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的5%。
由甲方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直接留取合同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五、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自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内,如乙方履行了本保修书约定的相应义务,则本质量保证金分两期无息返还。
该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两年内若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负全部维修责任。
若乙方未能履行保修责任,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聘请第三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在当期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概由乙方支付。
自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且无任何质量遗留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请款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工程结算总造价的3%;自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无任何质量遗留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书面请款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即使工程质量保证金部分或全部返还乙方,乙方的保修责任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
六、其他
本质量保修书签订后,原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质量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并成为本质量保修书的一部分。
本质量保修书有效期限至甲乙双方履行完保修书约定的义务之日起失效。
本保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同具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签约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约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篇四:
房屋装修工程保修协议
房屋装修工程保修协议
甲方:
XXXX
乙方:
XX装潢公司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之甲方某XX号房屋工程已于X年X月X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以年月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年月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
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
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
(例如)
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cm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
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X年X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
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于X年X月份前进行整修。
壁纸卷边,乙方应于X年X月份前进行整修。
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X年X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
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7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法律责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币xxx元;若甲方因该质量问题造成其他损失,甲方除有权扣除工程尾款外,还可采取
法律许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6.结算
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虽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整修及时并令甲方满意,保修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将尾款如数结算予乙方(X年X月份乙方将第3条所述问题整修结束后,若甲方感到满意,可以结算)。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XXXX乙方:
XX装潢公司
代表:
代表:
修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本身的质量缺陷,如开裂变形、漏水渗水等。
2.由于施工操作不规范,致使装修户使用中出现故障、损坏,如跳闸短路等。
3.家庭使用过程中由于不慎造成损坏,如搬家时的磕碰等。
如果出现前两种情况,应由装饰公司无偿进行返修;而出现第三种情况,由于装修要有一定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也应该由装饰公司负责修补,但装修户应支付材料费和人工费。
篇五:
装饰装修维修合同
装饰装修(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AAA
承包方(简称乙方):
BBB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XXX
工程项目:
XXXX。
(详见附件1:
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效果图)
工程承包采取承包人包工、包料方式
工程期限XXXX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工程款和报价单
本合同工程造价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开标时乙方报价XXXX元(详见附件2:
乙方开标时提供的投标书),第二部分为施工前增加漏项部分投资XXX元(附件4:
关于施工前部分项目的情况说明,附件5:
XXX维修建议,附件6:
新增项目预算表),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以上两项之和,为(人民币):
XXXX(¥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前期设计及预算
本工程开标前的尺寸测量及概算、效果图设计等工作已由XXX公司完成,费用为元,此项目已含在报价书内。
待工程竣工结算后,由乙方支付给XXXX公司。
第四条甲方工作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场所的协调工作。
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开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不得有下列行为: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乙方工作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负责施工前的现场清理,确保正常施工。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工程完工后施工现场卫生清理,确保现场安全、规范、整齐、卫生。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各种设备管线。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指派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
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负责工程成品和室内留存设施设备的保护,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留存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通过告知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第六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本工程属室内工程。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关财产的安全,防止火灾、人员伤亡、相关管道堵塞、渗漏水、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如因乙方问题引起上述情况发生,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文明施工。
如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引起安全及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
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
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八条材料供应
本工程投标前甲方已在所提供的预算书中明确相关材料、设备品牌及型号,乙方必须按预算书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设备。
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必须经双方共同验收后方可用于工程。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不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如甲方所规定的材料、设备确因市场问题不能采购到的,乙方可提供同等质量的材料或设备,但必须由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
第九条工程延期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质量标准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工程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本工程部分室内维修应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图纸施工。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的其它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材料验收;
单项工程竣工后验收;
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七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维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含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
保修期间的责任承担。
保修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乙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由其它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组织维修,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十二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实际工程量根据各项工程验收单为准,以乙方投标时的单价为准计算工程款。
工程竣工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收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
经甲方对乙方工程结算单审核无误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95%的工程款。
甲方预留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满一年工程无质量问题可即可支付乙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必须将更换的钥匙完整交付给甲方使用。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段为:
上午__点__分至下午__点__分。
水电维修为整体项目,除预算书中提及的具体水电维修外,其它水电维修项目材料及人工费用已包含在预算书第十五项第1、2项中,乙方必须对该更换的线路、开关、插座、灯泡,以及喷头喷座、高压管、软管、洗脸盆、混合阀等涉及水电相关的材料给予更换,以确保正常使用。
对于未更换的喷头喷座、高压管、软管、混合阀等不在保修范围内。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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