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农民增收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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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农民增收规划
《柞水县2011—2015年农民增收规划》
柞发〔2011〕4号
中共柞水县委
柞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柞水县2011—2015年农民增收规划》
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柞各单位:
《柞水县2011—2015年农民增收规划》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柞水县委
柞水县人民政府
2011年5月17日
柞水县2011—2015年农民增收规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六届九次全会精神,推进我县“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结合新时期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柞水县2011-2015年农民增收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县”为主题,以“产业兴县”为发展战略,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目标,全力打造绿色农产品和现代中药生产加工基地,着力构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为加快推进突破发展、建成陕南经济强县、打造关天经济区最具活力的县域板块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年均递增16%以上。
预期目标是,以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597元为基数,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20.1%,达到4320元;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8%,达到5098元;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8%,达到6015元;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7%,达到7038元;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6%,达到8000元以上,总体上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三化同步、三农并举。
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把减少农民、加快农民市民化和扶贫开发作为重点,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坚持资源整合、多元投入。
按照存量优化结构、增量重点倾斜的要求,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统筹安排,捆绑使用,减少中间环节,放大资金效应。
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小额信贷为支撑,吸引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
坚持政府扶持、群众主导。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推动。
同时,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依托当地资源,综合考虑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加快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符合当地实际的产业发展格局。
坚持集约经营、规模发展。
把发展高标准、规模化产业基地与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和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生产经营模式,壮大产业规模,提高产出效益。
二、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巩固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
1、大力发展农业产业。
紧紧围绕打造关天经济区绿色农产品和现代中药生产加工基地目标,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实施观光农业、循环农业、设施农业。
集中打造核桃、板栗、蔬菜、花卉、烤烟、猪苓、生猪、肉鸡、桑葚等9大特色产业,形成30万亩中药材、1万亩无公害蔬菜、10万头生猪、100万只土鸡和60万亩林果五大特色产业带。
调优种植业。
在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17万亩、粮食产量保持在4万吨以上的前提下,加快土地流转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不断调优种植业结构。
大力实施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加快产品认证和基地认定一体化进程,建设烤烟、猪苓、草本中药材、棚膜经济和桑园等5个万亩标准化种植基地,确保到2015年,全县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达到50万亩。
以盘龙生态产业园为平台,以盘龙、欧珂等医药企业为龙头,以中药材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为重点,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大力发展五味子、金银花、红豆杉、秦艽、猪苓、板蓝根等地道中药材,着重建设规范化五味子、金银花、连翘木本中药材基地和丹参、盘龙七等草本中药材GAP药源基地项目,推进药源基地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打造现代中药生产加工基地。
到2015年,“订单”种植草本药材稳定在2万亩,建设示范种植基地1万亩,发展木本中药材30万亩以上,年产值达到8亿元以上。
做大林果业。
大力实施核桃、板栗产业基地县建设和猕猴桃产业化项目,推进核桃系列加工、板栗保鲜与深加工、猕猴桃系列产品开发,提升林果业生产效能。
新建核桃、板栗优质高效丰产园12万亩,改造低产低效园18.5万亩,良种繁育基地2处,良种采穗圃1000亩,猕猴桃示范基地1万亩。
到2015年,核桃发展到29万亩,板栗发展到38万亩,林果产量达到7000吨以上。
做强畜牧业。
以畜牧产业合作社为主体,大力实施千万只鸡、20万头生猪、万只肉羊、千头肉牛建设项目,培育发展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扩大百户十万头生猪基地规模,新建30个生态环保三元仔猪育肥小区;以杏坪和街垣现代农业循环示范园为中心,在金井河、社川河流域建成6万只肉羊和100万只土鸡基地;实施优质万只肉羊(牛)和百万只散养土鸡养殖工程,突破发展养牛业,以北线乡镇和沟岔区域为重点扩大耕牛、肉牛养殖规模,在城区和重点集镇周边培育发展奶牛养殖。
扶持发展一批以猪鸡加工为重点的畜禽加工龙头企业。
到2015年,全县畜禽养殖量达到200万头(只)以上,畜牧产值和人均畜牧业收入分别达到3.11亿元、1500元。
壮大设施农业。
按照“园区承载、基地辐射、示范带动”的思路,推广“专业化种植+合作社经营”模式,以棚膜经济为重点推动设施农业发展。
着力实施设施蔬菜示范项目,建设一批高标准的设施蔬菜种植示范园、示范乡镇,形成具有柞水特色的无公害蔬菜基地。
到2015年,全县蔬菜面积稳定在3万亩,其中商品蔬菜1万亩、反季节精细菜4000亩。
扩大花卉产业规模,发展设施花卉示范种植基地200亩。
发展袋料木耳、香菇、草菇等食用菌产业,力争年产食用菌1000万袋、食用菌2500万公斤以上。
2、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
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扶持政策,大力推动全民创业,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流通服务和乡村旅游为主的二、三产业。
发展加工业。
重点抓好汇生源、亿升、新田地等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升级改造,培育发展一批畜禽肉、豆制品和食用菌等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
到2015年,农产品综合加工率达到80%以上,精深加工达到40%以上。
依托旅游产业,引导农民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包装和竹编、铁艺、根雕、手工布鞋等旅游纪念品,增加农民收入。
搞活流通业。
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鼓励在农村建立连锁超市和农家店,健全农产品销售网络;加强农产品保鲜、贮藏、配送、运输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发展产销直挂、连锁经营、产品配送等现代销售方式;搞活农产品流通,使农民在流通环节增加收入。
做优观光业。
以创建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县为契机,以乾佑河百里生态景观带和凤凰古镇开发为重点,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服务业。
到2015年,全县发展休闲农业示范园区10个,建成特色休闲农庄30个,发展休闲农业点182个,实现休闲农业产值2亿元,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3万人,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3、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等特色农业,实施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
壮大龙头企业。
按照“巩固提高一批、改造壮大一批、培育发展一批”的思路,不断壮大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汇生源、以核桃深加工为主的亿升核桃、以生猪养殖为主的农贸实业、以脱水蔬菜生产为主的新田地等10户农业龙头企业。
到2015年,全县发展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个,带动优势产业扩大规模、转型升级。
加快园区建设。
把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作为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将汇生源、杏坪、金台、中坪、街垣和红火等6大农业园区建成循环农业样板园区,带动各乡镇均发展1个农业产业园区。
扶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项目,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向产业园区聚集,带动全县农业大发展、大提升。
发展“一村一品”。
全力推进全县19个省级示范村、41个重点村建设,带动各村一村一品发展,扩大产业规模,壮大村级主导产业,打造一批强势产业集群。
打造产品品牌。
以特色农产品为基础,实施农产品品牌工程,加快“三品”认证和商标注册,做强“汇生源”、“秦舍”、“老作坊”等优势品牌。
积极组织农产品参加各级农博会及评优活动,争创国家和省级名牌产品,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强化合作组织。
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经纪人,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协会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过渡。
到2015年,全县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8个,社员达到1万户以上,带动农户1.2万户以上,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开拓能力明显提高。
狠抓产品认证。
以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为主体,加快产品认证和基地认定一体化进程。
到2015年,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达到32个、绿色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达到7个、有机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达到3个。
到2015年,全县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由2010年的1566元提高到360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5%左右。
(二)着力提高工资性收入
1、坚持面向城市扩大劳务输出。
狠抓“培训、转移、市场、创业”四个关键环节,推动劳务输出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由分散型向组织化转变,有小规模向品牌化转变。
强化劳务培训。
充分发挥县、乡(镇)培训主阵地作用,大力实施“人人技能工程”、“阳光工程”、“科技之春”、“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加强农民的政策法规、科技文化知识、技术技能和创业能力等培训。
到2015年,全县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5万人。
扩大劳务规模。
健全劳务输出网络,发展劳务输出中介组织,争取在国内一、二线城市及沿海等发达地区,建立劳务输出基地,积极推行订单劳务,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
到2015年,全县劳务输出15万人次左右,创收10亿元以上,组织化程度提高到70%以上,技能型占70%以上。
做精劳务品牌。
与新疆、西安、北京等大中城市建立长期劳务关系,做大做强“柞水拾棉工”、“柞水家政女”等劳务品牌,积极培育数控操作、机车驾驶与维修、焊接工艺、服装烹饪等多项专业“柞水技工”劳务品牌,推动劳务经济健康发展。
2、依托当地产业就近就地转移农民。
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发展大项目、大企业、大产业,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转移。
落实全民创业扶持政策,以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为重点,支持鼓励全民创业,增加农民收入。
3、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有效减少农民。
坚持实施城镇带动战略,按照建设关天经济区三级城市的目标和生态、人文、宜居的定位,继续实施扩城战略,稳步推进新城建设和老城改造,不断拉大中心城市框架。
加快推进营盘、凤凰两个省级重点镇建设,抓好小岭工业重镇、石瓮旅游名镇、红岩寺、曹坪和柴庄等商贸集镇以及丰北河高山探险等特色小城镇建设。
深化城镇土地、户籍制度等各项改革,降低农民进城门槛;全面落实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政策,从政策上、机制上为农民进城落户创造条件、提供便利,解决好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变农民为市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到“十二五”末,城区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达到5万人,乡镇集中区人口达到3.2万人,城镇化率提高到48%。
到2015年,全县农民工资性收入由2010年的1700元提高到344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3%左右。
(三)大力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1、全面落实惠农强农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定》、中央连续下发的8个“一号文件”和中省扩大内需提出的各项惠农政策。
健全支农资金与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的投入机制,确保比例稳步提高。
落实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两免一补、蛋奶工程等惠民政策。
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和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
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及时兑现到户。
贯彻各项减负政策,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制度。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期间,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不断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改变农村基础条件。
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4.2万人饮水困难;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使农村电网覆盖率达到100%;加快境内干线公路网扩建改造、农村公路和城镇道路建设,建设大中桥梁29座2391延米,通村水泥路39公里,实施农村通达工程148公里,实现乡乡通油路,100%行政村通水泥路,100%乡镇和90%以上行政村通班车;达到乡镇通光缆率100%,90%以上行政村通光缆,60%以上自然村通光缆;新建户用沼气4160户,实现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全覆盖。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加大水利建设投入,采取奖励、补助等形式,调动农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的积极性。
实施山区水利富民工程,兴建一批小型抗旱水源工程。
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加快防洪、减灾综合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御机制。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农业机械化装备力度,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科技进步和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十二五”期间,新修加固提高堤防51.5千米,新修改造基本农田2.5万亩,改造中低产田7.2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万亩,基本农田总量保持在14.5万亩以上,确保全县农民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亩。
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
围绕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采取“点面结合、梯次推进、整合项目、捆绑资金”的办法,以基础突破和产业支撑两个重点,在巩固好已实施10个示范村的基础上,按照每年4%以上的速度推进,启动建设一批新农村示范村。
到“十二五”末,全县新建新农村示范村累计达到45个,占全县总村数的30%以上。
3、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巩固提高基础教育。
到2015年,全县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8%以上,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2%以下;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
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
加快建设农村文体服务体系。
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农村社区、体育等惠农工程,建立完备的文体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扩大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
积极推进扶贫开发。
采取连片开发与重点村突破、科技和产业扶贫、部门和企业扶贫等措施,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到2015年,贫困人口数量比2010年减少1万人,返贫率控制在5%以下。
到2015年,农民转移性收入由2010年的266元提高到64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左右。
(四)创造条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不变;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支持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分享增值收益。
强化对土地和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继续完善全县农村土地和林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推进并完成集体林地农户家庭承包;完善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支持有条件的农户通过房产出租、购置大型农用机械经营、科学理财盘活资本等途径,增加财产性收入。
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依法保护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建立迁入城市定居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拓宽租金、股金、红利等财产性收入渠道,提高农村资源的资产化收益。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消除制约农民工市民化的体制性障碍,逐步将农民工纳入保障范围,引导农民工向中心城镇集聚。
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农业保险,不断增强抗风险能力,保障农业稳定发展。
到2015年,农民财产性收入由2010年的66元提高到32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左右。
三、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扶持政策
(一)财政扶持政策。
从2011年起,县本级每年预算800万元以上农民增收专项资金(财政支农资金),各乡镇也要设立农民增收专项资金,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提高。
重点用于扶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
(二)产业扶持政策。
每年策划包装一批农民增收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市农民增收专项资金扶持。
进一步完善落实农业产业扶持政策。
凡是符合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方向、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符合贷款条件的种养加专业大户给予一定贴息扶持。
家庭畜牧场和畜牧产业园区用地视为农业用地予以支持、保障。
对被评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按照国家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有关文件,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性金融贷款、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对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工商登记费。
对核桃、板栗产业大乡和被评为畜牧大乡、示范小区、产业大户及获得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奖励。
对30至45周岁年龄较大、未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外出务工人员,实行免费培训。
对劳务输出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劳务输出组织机构、劳务带动大户、外出务工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金融扶持政策。
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解决农民在发展生产过程遇到的贷款难问题。
认真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应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
农村信用社当年新增贷款的70%应用于农村,其他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增储蓄存款的40%应用于农村。
涉农贷款逐年递增,到2015年,涉农贷款余额由2010年的7.8亿元增长到11.6亿元。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担保公司和农村信贷担保机构。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简化信贷审批手续。
建立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制度,对农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提高农户参保积极性。
(四)项目扶持政策。
在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向农业和农村倾斜。
凡是能够带动农民增收的项目,优先办理申报、审批手续,优先享受县政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融资政策,优先优惠安排供应建设用地,享受优先申报陕西省支持陕南突破发展专项资本金注入、贴息和补助的扶持政策和中小企业担保、农业产业化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扶持,涉及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下限收取。
对我县的各类企业,在实施“企业支农增收行动”中,以上年度年均就业人数为基数,当年新增就业岗位和吸纳就业人员达到50人和100人,并签订3年以上就业合同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1年的财政贴息。
对自主创业的城乡居民、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指导、项目论证、政策咨询等服务,免缴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
四、促进农民增收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党委、政府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安排、干部配备上体现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
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农民增收工作,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抓发展、促增收上。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配合协作,强化服务意识。
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密切与农民群众的联系,深入调查研究,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集中群众智慧,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
要逐级制定农民增收规划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产业发展规划,并认真抓好实施工作。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促进农民增收中的推动带动作用。
实行各级有关部门包抓农民增收工作责任制,县、镇农村工作和农民增收工作领导机构要认真落实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和交通保障,切实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确保促进农民增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科技服务。
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强农业科技、防疫、信息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县、镇、村、户”四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壮大农业科技服务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注重干部管理和使用,改善基层工作环境,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技干部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大力推行科技入户工程和科技特派员制度,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形成以技术指导员为纽带、以示范户为核心、连接其他农户的技术传播网络。
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激励机制,对获得国、省、市“科技进步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强化组织考核。
加大农民增收在县、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分值。
要把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作为考察干部、评优树模、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完善农民增收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改进统计监管工作,加强考核奖惩工作,每年表彰一批促进农民增收的先进镇村和先进工作者。
对在农民增收工作中贡献大、成绩突出、能带领农民致富的优秀村干部,逐步提高待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为乡镇公务员。
鼓励引导大学生到乡村任职,不断改善农村基层组织结构,为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注入新活力。
附件:
柞水县“十二五”农民增收重点项目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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