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接访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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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接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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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接访工作制度
篇一:
长乐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长乐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加强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建设,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根据《东兰县党政领导干部信访工作接待日制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十七大精神和《信访条例》,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内容和目标,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畅通信访渠道,妥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为构建平安和谐长乐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镇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村(社区)统一规范、畅通有序、方便群众、统筹兼顾、科学高效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机制。
切实形成领导带头、责任明确、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标本兼治、解决有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格局,把本辖区,本部门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矛盾隐患解决在属地和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职责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职责,认真负责本镇、本村(社区)和本单位受理的群众信访事项。
二是能够当场解决的力求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要明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和限期办结,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要明确告之当事人,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三是镇级领导接待日,除接待正常来访外,主要解决各村(社区)、各部门已受理,但没有解决或难予解决好的信访事项以及跨村(社区)、跨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
四是接访领导按首问责任制要求,既要负责接待,又要负责对来访问题的处理,切实做到“六包”即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包劝返。
五是镇信访接待室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接待日的组织实施,主要做好领导干部接待前、接待中、接待后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坚持“谁值班、谁接待,谁接待、谁负责,谁主管、谁办理”的原则。
四、工作方法
(一)参加接待的领导人员范围
1、镇级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信访接待日的领导为镇党委、人大、政府、纪委实岗副科级领导干部。
2、各村委、镇级各部门参加接待日接待的领导为支书、主任和部门负责人。
(二)接待来访时间
1、镇领导接待日:
按照县级规定,每星期安排一个工作日,明确一名实岗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同时,因急事急访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随时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接待。
2、村(社区)每星期应相应安排一个工作日,由村(社区)主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同时,要落实好常年值班接待制度,方便群众有事能找能办。
3、镇级各部门每星期应安排不少于半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接待群众来访,并坚持日常接访和定期下访,把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接访地点
1、镇级领导干部接待来信来访一律安排在党委、政府信访接待室,即司法所办公室。
2、各村(社区)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地点,一律在本村(社区)办公室。
3、镇级各部门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一律在本部门办公室。
(四)接待来访安排、公示和接访方式
1、镇级领导接访由镇信访室与党政综合办及镇政府各部门协调联系,确定本月接访领导和接访时间,并在月初书面公示。
2、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领导接待来信来访的时间和日常值班接访制度均应进行公示。
3、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每次由一名领导干部接访,或相关领导干部联合接访,对重点信访人和重大信访问题也可约访或下访。
领导干部接访时,要摆放公示牌、标明姓名、职务,参与接访的工作人员要认
真填写《长乐镇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根据领导要求,逐件签署具体办理意见。
(五)信访事项的处理
对在信访接待中所反映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包到底、一案一清”的原则和“六包”的要求进行处理,信访人员应将领导干部接访时填写的登记表及其来访事项交办通知书分别送达有关部门和来访群众,承办单位应在6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接待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后及时答复来访人。
对案件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信访件,召开信访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届的意见后,再进行调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委、镇级各部门领导都要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落实制度,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定期分析和排查本辖区信访热点,制定化解措施,落实责任人。
(二)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本辖区内的一切信访案件严格实行“六包”制度,如因工作不力造成越级到县、市、自治区、京上访的,主要领导自费先带回上访人员,再追究相关责任。
(三)坚持定期排查上报制度。
各村委、各部门必须坚持每月一次信访排查,并将排查的案件内容、责任人员、结案时限书面上报司法所。
篇二:
乡镇信访各项制度
**镇信访工作各项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信访处理坚持“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镇委书记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一岗双责各有关部门负责信访具体工作。
2.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规定办理信访事项,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办理信访案件做到不积压、不拖延、无差错,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信访制度
(一)**镇领导接待日制度
1.为了保持我镇党政领导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我镇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2.镇党政班子成员以轮流值班的形式,负责当天的来信来访。
3.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镇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对不属于我镇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
机关提出。
4.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
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5.当天值班领导受理的信访事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并报主要领导批转。
6.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单位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交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反馈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
7.接待群众来访的当天值班领导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工作保密制度,保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
9.各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二)**镇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度
1.信访办公室为首问责任人,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承办、转办、处理、回复等工作;
2.凡第一位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要按照有关规
定和程序及时办理、跟踪服务。
3.对反映本辖区范围内的问题么,要及时送交分管领导审批,迅速组织调查、答复;
4.对群众提及的不属于本辖区职责权限内得要求事项,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设法结转或指导前往有关职能部门;
5.对主要领导下达有关部门、人员办理的群众投诉、求助事项,要及时向主要领导了解办理情况,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投诉者;
6.首问责任人接转群众时要文明礼貌,诚恳热情,不得为难群众;;
7.首问责任人的工作应接受镇党委的检查和监督。
**镇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不重视信访工作,工作被动,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的,采取以下办法追究各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责任。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
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属实,但因责任单位不处理或处理不当,导致群众进京上访或重复到省、市和区上诉的;进京或到省、市、区群体上访,事先没有预报,控制措施不力,事后不按要求到现场做工作的;
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单位,不给上访群众出具《上访问题处理意见书》的,不按时反馈情况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律程序,根据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
对本级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不接待,不处理,推卸责任,激化矛盾,导致群众越级上访,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
对群众上访和可能出现的集体越级上访没有及时上报,不听调度,拒绝前去做工作,以致误事,造成社会影响的;
在信访问题时有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行为,致使信访问题处理不公,造成恶劣影响或冤假错案的;
④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违反规定,泄露秘密,使信访人遭受打击报复,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对群众集体上访、静坐、游行或上访人员寻衅闹事,不出面做工作,疏导不力,甚至放任不管,矛盾上交的。
二、对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考核不合格和出现重大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由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视其情节作出组织处理。
三、对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考核不合格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
对该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调整。
四、本《制度》由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三:
团堡镇领导接访工作制度
团堡镇领导接访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访原则:
按照“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处理接访事项。
把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
依法、依理、依情、实事求是地解决来访者反映的问题。
二、接访领导与对象:
接访领导为团堡镇全体党政领导;
接访对象为团堡镇广大干部群众及外地有关人员。
三、接访时间与地点:
每月15日、25日为领导接访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如当值镇领导外出,由当值镇领导商请其他镇领导代替;镇党政综合办应将每一个月的接访领导名单和分管的工作在宣传栏中公布;遇到重大接访事项,领导干部应随时接访。
接访地点安排在镇机关群团办公室。
四、接访内容:
(一)对团堡镇党委政府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精神后的意见和建议;
(二)广大干部群众认为自身权利受到侵犯,具体办事部门解决不妥需要向镇领导反映解决的问题;
(三)对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揭发检举;
(四)重要参政、议政的意见和建议;
(五)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和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新情况、新问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有关问题;
(六)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领导出面接待处理的重大信访
问题;
(七)其他有关事项。
五、工作程序:
(一)每年年底,由党政综合办会议讨论确定次年镇领导接访计划。
(二)接访采取候访方式,每月由镇领导负责在接访日等候来访者。
镇信访办值班人员提前按镇领导接访顺序预约好接访领导,做好接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对镇领导接待案件的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工作。
(三)信访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领导接访日的接待记录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
完整的记录,负责填写《接访情况记录表》,搜集保管好信访人
提供的有关材料,并按照接访领导指示及时向责任部门交办。
(四)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可给予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对需要责任部门进一步调查了解,研究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可提出意见,商请分管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接访领导可提出处理原则与思路,并交书记办公会议或党政会议讨论解决。
(五)接访事项由责任部门按照接访领导的指示或会议讨论的决定办理,一般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情况复杂的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但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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