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评审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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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评审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坪山新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科研中心、各教育办、各民办学校(园):
现将《坪山新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坪山新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评审实施
方案
(试行)
为促进我区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我区民办教育整体水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区民办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这一主题,认真总结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成绩和经验,剖析当前管理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其原因,遵循“教育为城市发展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核心竞争力服务”的思路,全面推动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快推进新区教育均衡化发展的步伐。
二、实施原则
1.依法行政。
新区公共事业局和辖区教育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民办学校依法管理。
2.综合管理。
新区公共事业局和各辖区教育办联合消防、建设、物价、民政、计生、公安、综治等相关部门对民办学校综合执法、全面管理。
3.扶优汰劣。
严格按《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创建一批品牌民校,扶持一批规范化民校,淘汰一批低质量民校。
三、评审办法
坪山新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评审办法采用过程性管理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新区公共事业局和各辖区教育办依据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在平时工作中收集相关资料,将上年12月30日至当年12月30日的有关事件记录在案。
考核时,根据平时记录,在各校的评分表上作出客观的评分。
评分实行扣分制和加分制,扣分无底线,加分封顶。
无论扣分或加分,都以事实和权威证明材料为依据。
每个学校的起始分为100分,其中学校管理、学校德育、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教育收费与财务管理、教学管理与教研和教职工管理、教育信息化七个项目为扣分项目,激励管理为加分项目(详见“评分表”)。
在本年度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取消当年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评审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1.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内保维稳工作不到位,出现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2.拖欠教职工工资的;教职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资不抵债的;抽逃资金行为的。
3.未按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签订教职工聘用合同、未为教职工购买保险等侵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
4.严重违反招生政策,招生人数超过核定人数30%的。
5.出现教职工违法犯罪以及严重违纪、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
6.小学一年级或初一年级学生计划生育证明持证率低于60%的。
7.存在违法超层次招生的;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未提交评审材料或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
8.其他严重危害学校教育管理的行为。
四、奖惩办法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设立坪山新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以下简称为综合管理质量奖),每年根据评审结果,对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前5名的学校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按当年坪山新区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总规模另行确定并提前通知),奖励经费用于购置学校设施设备,并授予年度“坪山新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牌匾,如当年评审不足5名,资金结余部分留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对评审得分60-79分的民办学校,不奖不罚;对评审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民办学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五、评审程序
(一)学校自评
每年11月初,各民办学校在认真学习、总结和自评的基础上,向辖区教办提交“评分表”和主要证明材料(包括有关数据、加分证明材料),所有报送材料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二)教办初评
每年11月下旬,辖区教育办参考学校自评分,根据平时记录,对辖区学校进行考核评分,并将评分结果填写在各校“评分表”的相应栏目内报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
(三)教育科复评
每年12月下旬,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平时记录,参考学校自评与教办评分,对所有学校进行实地检查考核评分。
(四)审定公示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将各检查组考核评分汇总后,根据最后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前5名初定坪山新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获奖学校名单,将名单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向全区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最后名单。
附件:
坪山新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评分表
附件:
坪山新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评分表
项目
评审内容
评分办法
自评
扣分
教办
扣分
科室
扣分
扣
分
一、学校管理
1.董事会制度健全,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董事会成员正常履行职责,关爱教职工,无违规罚款和扣押教职工或应聘人员证件,无股东、股权纠纷
违规一次扣4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8分
2.依法履行办学机构的(分立、合并、名称、地址、层次、类别、终止、收费等)审批手续,无擅自变更审批事项行为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违规一次扣4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10分
3.依法履行学校章程、校长任职资格、法定代表人资格以及举办者资格的核准手续
不报主管部门核准或发生变动后一周内不报核准的,发生一次扣2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4分
4.依法履行对董事会成员、招生简章和广告等事项的备案手续,无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
不报主管部门备案或发生变动后一周内不报备案的,发生一次扣2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4分
5.内部管理机构健全,行政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素质较高,无对行政人员投诉
违规一次扣2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4分
6.按时按质上交年检和信息公告等要求上交的材料
无按时保质保量上交材料一次扣2分
7.按要求参加各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
无故不参加的,一人次扣2分
8.招生数量没有超过核定规模
违规一次扣4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8分
9.学生计划生育证持证率达到90%以上
持证率每降10%扣3分,最高扣至10分
项目
评审内容
评分办法
自评
扣分
教办
扣分
科室
扣分
扣
分
二、学校德育
10.师生员工学年度内无严重违纪和违法犯罪
严重违纪违法一人次扣4分,犯罪一人次扣8分
11.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违规一次扣5分
12.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主动保持与家长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和社区的表现;学校建立和健全班主任家访制度,班主任每学年到每个学生家访应不少于1次。
未有家长联系电话扣2分,未建立家访制度和家访未达标的各扣2分
13.正常开展家长学校工作,学校应成立家长委员会,收集家长的意见、建议,方便家长参与学校管理。
发挥家长学校作用,家校共同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未建立家长学校工作的扣2分
三、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
14.重视安全教育,安全演练到位,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为零
违规一次扣2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4分,学生非正常死亡一人扣10分
15.校舍建筑无安全隐患,消防设施完备正常,通道畅顺
违规一次扣4分,安全隐患整改不合格一次扣8分
16.校车管理规范,无违规接送车辆
违规一次扣4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8分
17.学生食堂为“B”级以上,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校内小卖部“四证“齐全,每年为学生体检1次。
食品安全违规一项扣2分,整改不合格一项扣4分,年度出现食品安全事件扣8分,C级食堂扣8分,小卖部无证经营扣8分,无年度学生健康档案扣8分,档案不健全扣4分
四、教育收费与财务管理
18.财务制度健全,按要求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
未按要求配备相应人员和建立会计帐簿的扣4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8分
19.开设帐户,收取的教育成本费、代收费全部存入基本帐户
违规一次扣4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8分
20.按要求开设三方共管账户并按时足额存入监管资金
未开共管账户的扣2分,未按时足额存入监管资金的扣4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8分
项目
评审内容
评分办法
自评
扣分
教办
扣分
科室
扣分
扣
分
四、教育收费与财务管理
21.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正确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的专用票据
违规一次扣2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4分
2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无坐支、白条现象
违规严重扣4分,整改不合格扣8分
23.无对外拖欠地租、房租、水电费或物业管理费等款项
违规一次扣4分,督促后仍不及时付欠款扣10分
24.收、退费规范,无乱收费行为
违规一次扣4,违规严重扣8分
25.按所签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上月工资
违规一次扣2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10分
26.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国有资产和接受捐赠的财产
违规一次扣4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8分
五、教学管理与教研
27.学籍有专人管理,硬、软件设备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标准;学生档案完整规范,招生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转、休(复)学手续齐全
违规一次扣4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8分
28.按规定征订教材,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
违规一次4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8分
29.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科学、严密,没有补课行为,学生学业负担合理
违规一次扣4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8分
30.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教学管理与教研活动规范有序,资料齐全,无有效教学事故投诉
违规一次4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8分
项目
评审内容
评分办法
自评
扣分
教办
扣分
科室
扣分
扣
分
六、教职工管理
31.及时更新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聘用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
教师信息变动后一周内未更新的,每人次扣1分;学历合格率每低5%扣1分
32.教师资格证持证合格率达100%,与教职工签订合同达100%、为教职工购买社保达100%,无劳动合同责任纠纷
每个要点每低5%扣1分,违规一次扣4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8分
33.加强教师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参加率≥95%,达标率≥80%
每个要点每低5%扣1分
34.学校管理制度健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
违规一次扣2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4分
七、教育信息化
35.配备有1名以上(含1名)信息技术专职教师,履行信息技术教学、信息化设备维修维护以及网络管理等职责,保证正常开展学校信息化工作
没有专职信息技术教师扣2分,严重失职或渎职扣2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4分
36.至少配备一间能正常开课的计算机网络教室,每间室要求每2人有1台实习计算机,室内计算机连网,对外连接互联网(ADSL以上带宽)。
没有计算机网络教室扣2分,不能正常开课扣2分,计算机数量不足扣2分,计算机未连网扣2分,计算机网络教室未连接互联网扣2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10分
37.各类学校能够通过互联网络访问区级以上教育信息资源,政务网络信息畅通,教师参与全区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教师利用网络信息资源的水平不断提高。
政务网络信息不畅通扣2分,教师没有参与区内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扣2分,整改不合格一次扣4分
最后扣分
项目
评审内容
评分办法
自评
加分
教办
加分
科室
加分
加
分
八、激励管理
38.集体获得区级以上党政、教科研等职能部门授予的奖项
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及以上奖励分别加2、4、6、8分(各级奖项最多各加一次分)
39.承办30人规模以上、区级以上的教研或体艺大型活动
承办区、市、省、国家级及以上活动分别加1、2、3、4分(各级承办活动最多各加一次分,以相关部门证明为准)
40.上年度中考成绩突出或有明显的进步
上年度中考成绩突出,总分平均分(标准分)在民办学校中排名前三名的学校,分别加7、5、4分;与去年中考成绩相比,总分平均分(标准分)进步名次的幅度排名前三位的学校,分别加4、3、2分
41.上年度高考成绩突出或有明显的进步
上年度高考成绩突出,专科以上上线的每人加2分
42.艺术、体育和科技特色教育活动成绩显著
参加区教科研中心组织的艺术、体育和科技比赛,集体获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分别加6、4、2分,学生获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分别加3、2、1分(各级奖项最多各加一次分)
43.现学校等级水平
现为省、市和区一级学校分别加7、5、3分
44.等级民办学校复评
复评95分以上、90分-95分和80分-90分的分别加3、2、1分
45.坪山新区民办教育规范化学校评估
通过评估的加1分
46.要求建设有简易的校园计算机网络(有适量服务器和交换设备)
有校园网加2分
47.学校教师工资高于上年度坪山新区人均工资标准
高于100、200元的分别加2、4分
最后加分
最后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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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区 民办学校 综合 管理 质量 评审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