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装饰工程定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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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装饰工程定额
目录…………………………………………………1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2
第二章墙柱面工程………………………………………5
第三章天棚工程…………………………………………8
第四章门窗工程…………………………………………12
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15
第六章广告艺术工程……………………………………19
第七章细部装饰工程……………………………………21
第八章固定家私工程……………………………………22
第九章拆除工程…………………………………………23
深圳市装饰工程定额(2003)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楼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整体、块料)等楼地面装饰项目与扶手、栏杆、栏板装饰项目;分别适用于建筑装饰工程中的楼地面装饰工程及装饰性栏杆、栏板工程。
二、本章子目中所注明的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种类、配合比,面层材料型号、规格,扶手、栏杆、栏板材料规格、用量与设计不同的,可以换算材料,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三、抹灰子目中的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12+8)mm,表示底、面层砂浆厚度分别12mm和8mm。
如设计厚度与子目中不同时,除注明外,不得换算。
四、本章中需使用各种砂浆的子目,除注明外,均包括扫素水泥浆。
五、本章中的“零星项目”子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0.5m2以内且本章中未列子目的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饰工程。
单个面积在0.5m2以外的雨蓬顶面抹灰,按相应楼地面子目执行。
六、本章楼地面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均不包括踢脚线;楼梯不包括踢脚板,应另按相应子目执行。
楼梯踢脚线块料面层,按相应踢脚线子目乘以系数1.15。
木地板踢脚线子目适用高度为200mm以内,其余踢脚线子目适用高度为300mm以内,高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另按第二章墙裙相应子目执行。
七、现浇水磨石子目中已包括酸洗打蜡;块料面层子目中不包括酸洗打蜡,应另按相应子目执行。
八、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子目;楼梯、台阶的大理石、花岗石块料面层刷养护液、保护液时,子目乘以下列系数:
楼梯1.36,台阶1.48。
九、楼梯、台阶面层子目中不包括防滑条,需做防滑条时,另按相应子目计算。
楼梯面层子目中不包括楼梯侧面、底面抹灰,侧面抹灰另按本章说明第三条执行,底面抹灰另按“天棚工程”中相应子目执行。
十、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项目:
人工乘系数1.20;块料用量乘系数1.10;整体面层、栏杆扶手材料用量乘系数1.05。
十一、木地板如需油漆,另按“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中相应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垫层工程量,区分不同材质,按主墙间的结构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m3计算(其中,水泥石粉渣垫层区分不同厚度按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截面积0.3m2以内的柱、跺、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二、楼地面找平层、整体面层工程量按下列规则计算:
1.楼地面整体面层、找平层,区分不同材质、厚度,均按主墙间的结构净空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截面积0.3m2以内的柱、跺、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楼梯整体面层,按楼梯(包括踏步、平台以及小于500mm宽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外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3.台阶整体面层,按台阶(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其装饰按展开面积计算,套用相应的零星项目。
4.水泥砂浆、水磨石踢脚线按面积以m2计算。
5.阳台、雨篷的整体面层,并入相应的楼地面项目计算。
雨篷顶面带反檐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
反檐只适用于高出板面600mm以内的装饰檐板,高度超过600mm的檐板作栏板计。
6.防滑坡道按面积以m2计算。
三、楼地面块料面层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则计算:
1.楼地面块料面层,区分不同材质,按面积以m2计算。
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跺、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面积不扣除。
2.楼地面块料拼花、碎拼、波打线(嵌边),按相应的楼地面块料面层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面积以m2计算。
3.橡胶面层、塑料面层、地毯面层、木地板、竹地板、防静电活动地板、金属复合地板面层、卵石地面按面积以m2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面积不扣除。
4.木地板、竹地板的基层、龙骨及填充、防潮层均按相应木地板、竹地板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m2计算;木地板、竹地板的各类踢脚线均按长度以m计算。
5.成品石材踢脚线按长度以m计算,直线形和弧形石材踢脚线按面积以m2计算。
预制水磨石块、缸砖、马赛克、塑料板等踢脚线均按面积计算。
6.楼梯块料面层,按楼梯(包括踏步、平台以及小于500mm宽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外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7.台阶块料面层,按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楼地面石材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楼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9.零星装饰项目按面积计算。
10.石材刷养护液、保护液及块料单独面酸洗打蜡按相应石材、块料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面积以m2计算。
11.地毯面层配件中,压棍按套计算,压板按长度以m计算。
四、其它工程量按下列规则计算。
1.楼梯及台阶踏步面层防滑条,按按长度以m计算。
设计未注明长度时,防滑条按踏步两端距离各减150mm计算。
2.水磨石嵌铜条、防滑条及楼地面嵌金属分隔条均按长度以m计算。
3.栏杆、栏板、扶手制作、安装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弯头制作、安装按个计算。
第二章墙柱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墙柱面抹灰、镶贴块料、木装饰、幕墙工程等墙柱面装饰项目;适用于装饰装修工程的墙柱面装饰工程。
二、本章子目中所注明的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含型材)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材料,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三、抹灰砂浆厚度,按不同砂浆分别列在子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子目中(15+10)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
如设计抹灰砂浆厚度与子目取定不同时,除有注明厚度的子目可以按相应的“抹灰层厚度每增减1mm”子目调整外,其它不作调整。
四、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墙(柱、梁)面抹灰、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五、本章中需使用砂浆的抹灰、块料面层子目,除注明外,均包括扫素水泥浆。
六、镶贴陶瓷面砖,凡设计规定缝宽尺寸的,按疏缝相应子目计算,没有缝宽要求的,按密缝计算;如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七、附墙柱、与墙相连的柱、底部与墙相连的梁等柱、梁面的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块料镶贴,不论柱、梁面与墙相平、凸出或凹入,均按墙面子目执行。
八、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子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和遮阳板、雨篷周边等。
一般抹灰的“零星项目”子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以及1m2以内的抹灰。
九、抹灰的“装饰线条”子目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宣传栏边框等凸出墙面或抹灰面展开宽度小于300m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
超过300mm的线条抹灰按“零星项目”子目执行。
十、本章子目中木材种类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30。
木材消耗量按净断面加刨光损耗考虑。
十一、本章子目中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材料、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55。
木龙骨如采用膨胀螺栓固定者,不得换算。
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刷防火涂料时,另按“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中相应子目计算。
十二、本章面层、隔墙(间壁)、隔断子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应按本章相应子目计算。
压条、装饰条以成品安装为准;如在现场制作木压条者,每10m增加0.25工日。
如在木基层天棚上钉压条、装饰条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34;在轻钢龙骨天棚板面上钉压装饰条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68;木装饰条做图案者,人工乘以系数1.80。
十三、墙柱面装饰面层一节中,除已单列柱(梁)面子目以外,其余墙面子目均适用于柱(梁)面。
十四、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如设计要求与项目要求不同时,允许按设计调整,但人工不变。
隔墙如有门窗者,扣除门窗面积,另按“门窗工程”中相应子目执行。
十五、各类玻璃隔墙、隔断另按“细部装饰工程”中相应子目执行。
十六、玻璃幕墙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仍执行幕墙子目,窗型材、窗五金相应增加,其他不变。
玻璃幕墙子目中的玻璃按成品玻璃考虑,幕墙中的避雷装置、防火隔离层子目已综合,但幕墙的封边、封顶的费用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内墙面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内墙面抹灰按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内墙裙、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面不另增加。
附墙柱、梁、垛和附墙烟囱侧壁并入相应内墙面抹灰面积内计算。
2.内墙面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尺寸乘以高度以m2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1)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3)钉板条天棚的内墙面抹灰,其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
3.内墙裙、踢脚线抹灰按内墙净长乘高度以m2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面积不另增加,墙垛、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墙裙或踢脚线抹灰面积内计算。
踢脚线抹灰套用本章“零星项目”。
二、外墙面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外墙面抹灰面积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外墙裙、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面面积不另增加。
附墙柱、梁、垛和附墙烟囱侧壁并入相应外墙面抹灰面积内计算。
2.外墙裙抹灰按其长度乘高度以m2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洞口侧面面积不增加。
3.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遮阳板等抹灰,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长度以m计算,执行装饰线条子目;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者,按展开面积计算,执行零星抹灰子目。
4.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内外侧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0以m2计算,执行墙面、墙裙子目。
5.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阳台栏板(不扣除花格所占孔洞面积)内侧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0以m2计算,执行墙面、墙裙子目;其外侧抹灰并入相应外墙面抹灰面积内计算。
6.墙面勾缝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
独立柱、房上烟囱面勾缝,按柱、烟囱表面积以m2计算。
三、外墙装饰抹灰工程按以下规则计算:
1.外墙各种装饰抹灰均按实抹面积以m2计算。
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的面积,其侧壁面积不另增加。
2.挑檐、天沟、腰线、栏杆、栏板、门窗套、窗台线、压顶、反檐等均按展开面积计算,执行零星装饰抹灰子目。
其中:
挑檐指伸出墙外50cm以内的挑板,伸出墙外50cm以上的挑板为雨蓬;高出或底出板面60cm以内的装饰檐板按反檐计算,高度超过60cm的反檐按栏杆计算,超过100cm的按墙计算。
四、墙面镶贴块料面层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墙面镶贴各类块料面层均按面积以m2计算。
2.墙裙以高度在300mm~1500mm以内为准,超过1500mm时按墙面,低于300mm按踢脚板,均按面积以m2计算。
块料踢脚板执行“零星项目”子目。
附墙柱、垛按展开面积并入相应墙面计算。
3.花岗岩、大理石腰线、阴角线柱墩、柱帽按最大外径周长计算。
五、墙柱面装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墙柱面、独立柱装饰龙骨、基层及饰面工程量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2.木隔墙、墙裙、护壁板,均按长度乘以高度按实铺面积以m2计算。
木踢脚板按长度以m计算,执行“楼地面工程”中相应子目。
3.玻璃隔墙按框外围展开面积以m2计算。
4.浴厕木隔断,按下横档底面至上横档顶面高度乘长度以m2计算,门扇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计算。
5.铝合金、轻钢隔墙,按四周框外围面积以m2计算。
六、独立柱(梁)面装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一般抹灰、装饰抹灰、镶贴块料按柱(梁)面结构尺寸以m2计算,应扣除柱与梁、梁与梁交接处面积。
2.其他装饰按柱(梁)面外围饰面尺寸以m2计算,应扣除柱与梁、梁与梁交接处面积。
七、各种墙柱面装饰“零星项目”工程量均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八、各类幕墙工程量均按面层展开面积以m2计算。
全玻璃幕墙防火隔断工程量按面层展开面积以m2计算。
点支式(驳接式)全玻璃幕墙钢结构桁架工程量按重量以t计算。
幕墙金属骨架调整工程量按重量以t计算。
第三章天棚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天棚抹灰、天棚吊顶、艺术造型天棚等天棚装饰项目;适用于装饰装修工程中的天棚装饰工程。
二、本章中所注明的砂浆种类、配合比,龙骨种类、间距和规格,饰面材料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的,材料可以换算,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三、天棚抹灰砂浆的厚度,按不同砂浆分别列在子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子目中注明(10+5)mm即表示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
四、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称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且高差在20mm以上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面层人工乘系数1.10。
五、本章中除部分子目为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为天棚龙骨、基层及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六、本章天棚子目中木龙骨规格分别为:
大龙骨为50mm70mm,中、小龙骨为50mm50mm,吊木筋为50mm50mm,设计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材料,人工、机械不变。
七、本章子目中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大中小龙骨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以0.85系数。
八、本章中平面、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棚,子目中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艺术造型天棚子目中已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其断面示意图见附图。
九、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子目中,不另计算。
十、吊筋安装:
如在混凝土板上钻眼、挂筋者,按相应天棚子目人工增加0.034工日/m2;如在砖墙上钻洞、搁放骨架者,按相应子目人工增加0.014工日/m2。
十一、装配式T型铝合金天棚龙骨按相应规格的装配式T型轻钢天棚龙骨子目换算执行,仅调整龙骨材料价格,其它不变。
十二、上人型天棚骨架,吊筋改预埋为射钉固定者,按相应子目人工减少0.25工日/m2,吊筋减少0.038kg/m2,钢板增加0.2752kg/m2,射钉增加5.85个/m2。
不上人型天棚骨架改全预埋时,按相应项目人工增加0.0097工日/m2,减去子目中的射钉用量,吊筋增加0.3kg/m2。
十三、天棚面层钉压条、角线者另按“细部装饰工程”中相应子目执行。
十四、灯光槽及发光天棚中的灯饰及照明管线均不包含在子目中,另按“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相应子目执行。
附:
艺术造型天棚断面示意图
1.锯齿型:
2.阶梯形:
3.吊挂式:
4.藻井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天棚(包括密肋梁和井字梁天棚)抹灰面积,按天棚展开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面积;带梁天棚,梁底及梁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阳台底面(包括悬臂梁)抹灰,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
3.雨蓬底面(包括悬臂梁)抹灰,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
4.板式楼梯底板面抹灰按斜面积以m2计算,锯齿型楼梯底板面抹灰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5.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候,区别按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长度以m计算,线脚的道数以每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6.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行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二、天棚吊顶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各种天棚吊顶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独立柱、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及单个面积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高低灯槽等面积也不展开计算。
(注:
本章中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子目,工程量计算按此条规则执行。
)
2.天棚基层及装饰面层,按主墙间实铺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灯槽、独立柱、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及单个面积0.3m2以上孔洞所占面积;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高低灯槽等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3.灯槽按长度以m计算。
4.天棚保温、吸音层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5.嵌缝按长度以m计算。
6.送(回)风口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7.网架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第四章门窗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木门窗、金属门窗及其它门窗等项目;适用于装饰装修工程中的门窗工程。
二、本章子目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采用何操作方法均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三、本章木门窗子目按制作、安装分别编制。
木门制作子目按木门框、木门扇、纱门扇、亮子、纱亮子等分别编制;木门安装子目按是否带纱门、亮子区分不同门扇类型编制。
扇制作与木门窗安装。
四、实际采用成品木门窗安装时,按本章相应木门窗安装子目执行,每100m2的门窗工程量按97.92m2门框外围面积或97.50m2窗框外围面积计算。
五、本章木门窗子目中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
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
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
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
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烁、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六、本章木材木种除子目中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
木门窗制作,按相应子目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0;木门窗安装,按相应子目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6;其他子目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七、本章子目中的板、枋材规格,分类如下表:
板、枋材规格表表4-1
项目
按宽厚尺寸比例分类
按板材厚度、枋材宽厚乘积
板材
宽≥3×厚
名称
薄板
中板
厚板
特厚板
厚度(mm)
≤18
19~35
36~65
≥66
枋材
宽<3×厚
名称
小枋
中枋
大枋
特大枋
宽×厚(cm2)
≤54
55~100
101~225
≥226
八、本章木材的断面或厚度除子目中注明者外,均以竣工木料为准,即子目中已包括板枋材一面增加3mm、两面增加5mm以及圆木每立方米体积增加0.05m3的刨光损耗在内。
九、本章子目中木材是以自然干燥条件下的含水率为准编制,实际需人工干燥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十、本章相关子目中木门窗框、扇断面取定如下:
无纱镶板门框(单裁口):
55mm×95mm;
有纱镶板门框(双裁口):
55mm×115mm;
无纱窗框(单裁口):
55mm×85mm;
有纱窗框(双裁口):
55mm×105mm;
无纱镶板门扇:
40mm×95mm;
有纱镶板门扇:
40mm×95mm+30mm×95mm;
无纱窗扇:
40mm×55mm;
有纱窗扇:
40mm×55mm+30mm×55mm;
胶合板门扇:
32mm×55mm;
半截玻璃门扇:
40mm×105mm;
如设计断面与子目取定不同时,可按比例换算。
框料以边框断面为准(框裁口如为钉条者加贴条的断面);扇料以主挺断面为准。
换算公式为:
设计断面/子目采用断面×子目木料消耗量;
十一、本章附录中的木门、窗五金配件表,仅作备料参考;
十二、本章中各类门扇的区分如下:
全部用冒头结构镶木板的为镶板门扇;全部用冒头结构镶木板及玻璃,不带玻璃棱的为玻璃镶板门扇;二冒以下或丁字冒,上部装玻璃,带玻璃棱的为半截玻璃门扇;门扇无中冒头或不带玻璃棱,全部装玻璃的为全玻璃门扇。
十三、铝合金门窗制作不分在施工单位附属加工厂制作或在施工现场制作,均按本章相应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子目执行;采用成品铝合金门窗安装时,按相应铝合金门窗(成品)安装子目执行。
十四、铝合金地弹门制作型材(框料)是按101.6mm×44.5mm×1.5mm(厚度)方管制定的;铝合金单扇平开门、双扇平开窗型材(框料)是按国标38系列制定;铝合金推拉窗型材(框料)是按国标90系列制定。
如型材断面尺寸及厚度与子目规定不符时,按附表调整铝合金型材用量,附表中“( )”内的数量为子目取定量。
采用非标准铝合金型材制作门窗时,可按图示尺寸计算调整铝合金型材用量,损耗率按6.0%计算。
十五、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子目中不包括五金配件,但包括其安装人工费用;五金配件另列子目。
十六、铝合金卷闸(包括卷筒、导轨)、彩板门窗、塑料门窗、钢门窗等成品门窗安装子目均以成品(包括门窗附件)编制。
十七、电子感应门电气部分的安装调试,另按“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相应子目执行。
十八、本章子目中的玻璃品种、厚度,与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
玻璃厚度、颜色,密封油膏(按塑料油膏计列),堵缝材料如设计与子目不符时可调整。
十九、门窗套设计饰面材料与子目采用的规格、材质不同时,可以调整;采用石材饰面的,另按“细部装饰工程”中相应子目执行。
二十、门窗套、门扇均未含油漆,另按“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中相应子目执行。
二十一、本章子目中窗帘盒展开宽度为430mm,宽度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作调整。
二十二、本章中的“在门、窗洞口安装玻璃”子目,适用于在原有旧门、窗洞口上安装玻璃时套用;本章中的门窗制安子目均已含玻璃的材料及安装人工费用,不得重复套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除另有注明者外,均按门、窗洞口面积以m2计算。
平面为折线形、弧形、异形的门、窗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二、木门框、木窗框制作、安装工程量按长度以m计算。
三、木门扇、纱扇、木窗扇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扇外围面积以m2计算。
四、浴厕木门、隔断、硬木折迭门制作、安装工程量按门扇外围面积以m2计算。
五、不锈钢板包门框、门窗套、石材门套、门窗筒子板工程量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六、卷闸门安装工程量,按(门洞口高度+600mm)×(卷闸门实际宽度)以m2计算。
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
七、无框玻璃门安装工程量按洞口面积以m2计算。
防盗门、窗安装工程量按设计框外围面积以m2计算。
八、电子感应门及旋转门、不锈钢电动伸缩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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