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及任职文件.docx
- 文档编号:7644737
- 上传时间:2023-01-25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0.57KB
章程及任职文件.docx
《章程及任职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章程及任职文件.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章程及任职文件
。
。
。
。
。
。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股东制
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
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
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
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
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五五五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
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
1
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变更注册
资本应依法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名称或姓名
本公司的股东有:
有限公司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五五五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
比例及出资时间:
)
第九条股东的权利
1、出席股东会会议并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权;
2、按其出资比例依法享有分取红利和行使表决权;
3、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查
阅公司会计账簿,监督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
4、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转让全部及部分出资权,优先购买
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权;
5、优先认购本公司新增资本权;
6、公司解散后,依法享有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的权利。
7、《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2
第十条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4、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5、《公司法》规定的其他的义务。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
第十二条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
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
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
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一一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符
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一一一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一一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
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四条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
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
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3
第十五条本公司下设股东、董事会、监事、经理。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七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1、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
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
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也可以出具
书面委托,委托其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4
5、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股东应
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三人组成,由股东选举产生。
其中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
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人数的,在改选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表决,实行
一人一票。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经理一人。
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十四条公司经理向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5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
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一人。
由股东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
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监事的职务。
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监督,对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免的建议;
3、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
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据《公司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
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合计
师事务所审查验证后,于第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九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
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列入公司
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
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
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
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公司按照股
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
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
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
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
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对干部实行聘任制,对全体职工实行合同制,参加社会保险统
筹。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解散:
1、章程规定经营期限届满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4、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的;
5、破产。
第三十二条清算办法。
本公司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
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
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
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
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四)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有关主管机
关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三章其它事项
第三十三条本公司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签发之日起计算,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决定继续经营的,应向公
司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自公司设立之日其生
效。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一式三份,公司存档一份,股东各一份,并报
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9
股东(印章):
二零年月日
10
关于。
。
。
。
。
。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经全体董事选举为。
。
。
。
。
。
有限公司董事长。
根据《公司法》有关
规定和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法定代
表人的职权,并承担相应义务。
该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特此证明。
全体董事签字(印章):
二零年月日
11
关于。
。
。
。
。
。
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选举的证明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经
全体股东选举,以下同志分别为董事会、监事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董事会成员:
、、
监事成员:
以上董事、监事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特此证明。
全体股东签字(印章):
二零年月日
12
关于。
。
。
。
。
。
有限公司
聘用经理的证明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董事会
决定聘请为。
。
。
。
。
。
有限公司经理。
该经理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特此证明。
全体董事签字(印章):
二零年月日
13
关于。
。
。
。
。
。
有限公司
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文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规定,经董事会成员选举
为董事长,为公司副董事长。
特此证明。
全体董事签字(印章):
二零年月日
14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章程 任职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