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教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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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教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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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目录
科教管理2
科研管理制度2
医疗证明管理制度2
医保病人操作规定3
关于参加学术活动及论文发表管理的规定4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5
医药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制度6
医院院外会诊管理制度6
典型手术病历评优制度6
质量监测、考核和信息反馈制度7
医疗服务过失内部责任追究制度7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8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1
医疗资料管理制度11
手术审批制度12
各级医师技术水平考核细则12
双向转诊制度14
员工在职培训制度15
心肺复苏培训制度16
临床教研室备课制度16
临床实(见)习带教制度16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17
教学质量评估检查制度17
实习医生管理规定18
见习学生管理规定19
临床实习医生的教学管理制度19
中、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管理暂行办法19
科教管理
科研管理制度
1.医院科研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原则,按课题研究程序,规范操作全部立项课题。
2.申请科研项目者,必须履行科研课题申报手续,认真填写有关项目申请书。
3.课题设计要求项目齐全完备,所报课题事先均需经过充分的情报调研。
4.医务科负责上报集团医教管理部,由集团医教管理部报请集团学术委员会(或邀请同行专家)召开专题论证。
5.集团学术委员会应对专题论证的研究课题的科学意义、学术水平、研究特色、技术路线的可行性、社会推广的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等签署具体意见。
6.对科研合同要求论证签订合同的目的、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的责任等。
7.课题下达后,不得擅自更改主要研究内容和负责人。
在不违背原申报内容的前提下,如确实需要对课题研究范围和重点进行调整时,须申明理由并报集团医教部和学术委员会评议、备案。
属上级项目的,须报请项目下达部门批准。
8.院内科室间合作项目,由课题负责人自行商定。
课题研究需与院外单位合作的,需通过医务科及集团医教管理部会同课题负责人共同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双方签章生效。
9.医务科定期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了解、检查和督促,及时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10.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科研计划的实施、经费使用,定期汇报课题执行情况,课题结束后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报集团医教管理部审核结题。
11.在研究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课题负责人要做好实验研究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评估、分析。
12.科研经费使用在财务科统一管理和医务科监督下,由课题负责人在课题范围内合理使用,专款专用。
13.科研项目完成课题研究后,经集团学术委员会评估,技术资料准备齐全,可提出成果鉴定,由医务科报集团医教管理部向上级申请鉴定。
14.医务科应组织、协助课题负责人对科研成果进行宣传并推广应用。
医疗证明管理制度
1.医疗证明包括疾病证明、病假证明和死亡证明。
2.本院各科执业医师仅限于出具本人执业范围内的医疗证明书,并按病情诊断如实书写,所写内容必须有客观依据,不得推论。
3.进修、实习、轮转医师开具的证明书须有上级医师审核并签字。
4.原则上证明书必须由被证明人本人前来办理,特殊情况可由证明人直系亲属持我原就诊卡及委托书代办,经门诊办公室审核、盖章后生效。
5.病假时间原则上应按疾病诊断的性质来确定病假时间的期限,其中一般疾病3~5天,严重、慢性疾病一个月以内,严重影响日常生活或生活不能自理的疾病(如大手术、晚期癌症、严重脑外伤、中风等)可酌情延长至2~3个月。
6.对于患者要求补办的证明书,主管医师须凭本院原始病历及有关部门证明方可办理,并经门诊办公室批准盖章。
7.病人死亡后由病人的主管医师负责填写死亡证明,并由医务科盖章备案。
医保病人操作规定
1.根据省、市、区有关医保政策,在市、区二级劳动社保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
2.医保门诊病人挂号时,应出示本人的医保病历本和医保卡,门诊收费处据此确定病人类别。
3.门诊收费处收费时,应核对卡证,将列入医保的费用刷卡记账,自费、自理、自负等收费。
4.门诊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合理检查、治疗、用药,并详细记载医保病历卡。
对需审批的项目及药品,按病人类别的不同填写审批单和医院检查申请书,交病人或家属到医院医务科审批。
对限制药品应注意掌握用药适应症,自费用药须先告知病人。
5.医保病人配药量一般为门急诊不超过3天量,慢性病7~15天量,规定病种的疾病、高血压、冠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慢性肝炎及其他需终身服药的慢性疾病不超过1个月。
6.门诊药房核对处方,有医保特别限制的药品请医务科审批。
7.医保病人办理住院时,住院部根据病人出示的医保病历本和医保卡、住院凭证、转院介绍信等确定病人类别,核对证卡、身份证,收取预交款。
8.医保病人出院时,住院部核对医疗费用、审批单,按医保规定结账。
将列入医保的费用记账,自费、自理、自负等收费。
9.经治医生应根据医保病人的病情合理检查、治疗、用药。
对于须审批的项目及药品,按病人类别的不同填写《审批单》和医院检查申请单,交病人或家属到医院医务科审批,自费项目告知病人。
掌握医保药品的用药,对限制药品应注意掌握用药适应症。
10.经治医生须在医保病人的病程录中详细记载病人情况。
11.医保病人出院时,经治医生填写出院小结、医疗证明书,交病人或其家属到门诊办公室盖章,同时出院带药量按门诊处方规定执行。
关于参加学术活动及论文发表管理的规定
一、参加学术会议的范围
1.参加学术会议的范围
1)全国(中华医学会、护理学会、中医学会、药学会)、华东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医学会及其专科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
2)江苏省卫生厅、苏州市卫生局、吴中区卫生局举办的学术活动。
3)由挂靠的高等医学院校、挂钩单位邀请的讲学、讲课及协作活动。
凡外省、市(地区)区域性学术活动及个别单位、民间团体或杂志社(核心杂志社除外)举办的学术活动原则上不与参加。
2.参加人员的范围
1)学术论文被录用选为大会交流的第一作者可参加上述允许范围内的学术会议,同一全国性学术会议,参加者不得超过二人,坚持一稿一投,禁止一篇论文参加多会。
2)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每年最多可参加二次全国性或省、部级学术活动,中级职称人员仅可参加一次学术活动。
3)与各学术活动有关的编委、理事、委员、科研协作人员或成果评审人员、被邀请
的讲课人员科可凭通知书或邀请书参加。
4)参加各类学习班、培训班,原则上限于国家一、二级学会或专科学会主办,并视为参加一次学术活动。
3.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手续
1)由本人提出申请,科(室)主任在确保完成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参看学术会议的通知书或邀请书,同意后经科教科审核后报送主管院长批准。
科教科办理登记手续。
2)各科(室)正、副主任(学科带头人)不可同时外出参加同一学术会议,二人以上同时参加同一学术活动时,须由主管院长审批,科教科登记备案。
3)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人员在学术活动结束后需及时返院,并将学术活动情况及会议交流论文,在科室(院内)传达,会议资料属科室所有。
4)为了学习新技术开展新项目而必须参加的脱产学习班、培训班,需由科室提出申请,交科教科审核,主管院长审批。
4.参加学术活动经费报销
1)学术会议的全部费用由所在科室总经费(或科研经费)内支出报销。
2)本人承担10%的会务费,住宿费及差旅费按公司有关规定报销,担任硕导、核心杂志编委、省级学会理事、市级(地级)学会常务理事报销全部会务费。
二、邀请来院的学术活动
1.邀请单位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来院讲学、科研协作等,须由科主任报科教科,主管院长批准后,由医院发出邀请。
凡事先未经审批,或以私人名义发出的邀请,医院不予接待。
费用自理。
境外人员按有关外事规定办理。
2.邀请范围,应以公司(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学科、边缘学科、短线项目为主,事先必须对被邀请者的业务专长、学术水平和造诣有所了解。
三、论文发表管理规定
1.论文稿件需先经科室主任审核,以确保论文的质量并避免内容、署名不实及一稿多投等差错,科主任签名推荐后到科教科登记、盖章填写发稿单后寄出。
2.论文发表的版面费、审稿费,凭已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发票按有关规定报销。
3.论文录用在国家正式期刊(具有CN\ISSN期刊号)的版面费全部报销。
凡录用在各级杂志的增刊、学术会议征稿、各类非正式出版的杂志、内部刊物、论文资料汇编、论文荟萃等的版面费不予报销。
4.论文到科教科登记后,年终可领取论文发表奖励金,以资鼓励。
5.凡发表的论文必须交科教科一份存档。
6.本规定解释权在科教科。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1.根据医院总体目标、科室发展、新项目开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进修计划。
2.由进修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个人表现等情况,择优选拔,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医务科。
3.医务科汇总科室申请,按照重点学科、业务骨干优先的原则,审核上报申请材料,经院务委员会批准后,作为年度计划予以落实。
4.进修人员外出进修前到医务科、人事科备案,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医院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医院的各项获活动,服从管理。
5.进修人员须按照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不得擅自延长或提前结束进修时间。
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进修时间,则需本人提出申请,报科室主任、医务科并经医院批准。
6.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汇报进修情况。
7.进修学习一年以上者,应写出进修专业学术论文及返院后开展工作计划,交科室和医务科,纳入个人档案。
8.进修结束时,进修人员要做出书面鉴定,经学习医院签字、盖章后,交医务科备案。
9.医务科不定期跟踪了解进修人员的进修情况、个人表现,如不能达到预期目标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或撤回进修人员并做相应处理。
10.进修人员的各项费用,由财务科按规定执行,如因个人不合理原因造成未能完成进修计划者,费用自理。
医药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1.医务科负责对各层次、各形式的在职教育统一规划和管理,注重医院重点人才的培养。
2.医务科负责根据医院医疗特色积极筹备继续教育医学项目,组织继续教育学习。
继续医学教育采取学分制的管理办法,医务科负责学分造册、分类登记、归档,全面了解医院继续教育开展总体情况,督促医护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3.定期安排组织院内各层次、各专业的讲座,邀请院外专家来院进行学术讲座,医护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科目学习。
4.凡经医院批准外出学习、参加学术活动者,返回后应在相应范围内汇报学习内容。
5.医护人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相关医学知识培训,医务科定期考核并记录。
6.鼓励全院人员参加业余学历教育,但不得影响工作,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人员应签署有关合同,交医务科、人事科备案。
医院院外会诊管理制度
1.凡外院请求会诊须经医务科报业务院长批准同意,与有关科室协商,指派相关人员外出会诊。
2.外出会诊期间,须安排好本科室、本岗位的工作。
3.各级人员不得私自外出会诊,一经发现按非法行医处理,由此发生的医疗事故纠纷完全由个人自负。
4.被邀请人员须到医务科办理登记手续。
5.被派外出会诊医师须认真负责,尽职尽责完成会诊工作。
典型手术病历评优制度
1.典型手术病历评优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医务科作出安排和通知。
2.此处典型手术病例不是指在医学中的创新或者发明,而是目前医院中开展较少的要求高、难度大以及非常疑难并具有示范作用的病例,或者是虽然开展较多,但手术病例本身更有特色、更简练、更能减轻患者痛苦的改良方法等手术病例。
3.手术科室将每季度的手术病例整理好,在此基础上,择优申报参选,参选手术病例须符合下列条件:
难度大、要求高,本院较少开展的手术;②手术效果显著;③具有示范性;④应用前景良好;⑤病例资料完整。
4.评委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外请专家等组成。
5.各手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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