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行政诉讼.docx
- 文档编号:7642232
- 上传时间:2023-01-25
- 格式:DOCX
- 页数:20
- 大小:22.67KB
民诉行政诉讼.docx
《民诉行政诉讼.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诉行政诉讼.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民诉行政诉讼
三大诉讼法比较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反诉
1.本诉当事人
2.有牵连关系
3.本诉进行中:
法庭辩论结束前提
4.有管辖权:
等级和专属不可
5.适用同一程序
基本制度
合议制度:
3人以上单数的合议庭
1.独任制:
简易程序(3个月);特别程序(选资,重大疑难不适应);督促程序(20天);公示催告阶段
2.一审终审:
特别程序和督促,催告,破产;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异议,驳回破产除外);调解书;小额
适用程序
简易程序适用:
当场作出;2000以下;信息公开
当
事
人
原告
1,联营,中外合资合作:
个人
2,个人合伙:
个人
3,企业合伙:
企业字号
4,股份有限:
三会以企业名义
5,非国有企业:
企业+代表
6,农村土地使用权人
7,合同未交货:
卖方
8,合同已交货:
买方
当
事
人
1.法人:
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
2.联营,中外合资合作:
个人
3.个人合伙:
个人
4.企业合伙:
企业字号
5.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个体工商:
营业执照上登记者(和实际经营者)
7.冒名:
行为人
8.特殊:
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股东
9.宣告企业三会决议无效:
股东原告公司被告
10.解散公司:
股东原告公司被告
原告资格转移
1,复议诉讼:
近亲属(范围同民法)
2,赔偿:
继承人
被告的追加和转移
1.漏:
原告同意追加,不同意转第三人
2.变:
原告不同意:
驳回起诉
当事人变更
1.死亡:
继承人
2.权利转移:
无独三;替代当事人
第三人
1.完整的当事人地位
2.申请or通知
3.不利行为才上诉
1.不是完全当事人
2.不能提起管辖异议
3.有独三:
提起诉讼
4.无独三:
申请;通知
诉讼代表人
1.五人以上:
1-5(复议;诉讼)
1.10人以上
2.代表2-5人
3.人数不确定:
公告>30日
代理律师
1.收集证据
2.查阅复制材料
3.被告律师不得自行向原告证人第三人收集材料
(法定代理人:
相当于当事人)
1.简易程序可口头委托
2.全权代理是一般委托
管辖
级别管辖
中级
1.证券、海关;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书面仲裁协议提异议:
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1.重大涉外:
当事人,居住地,标的物,法律事实
2.本辖区重大影响
3.海商和专利
4.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
5.申请撤销仲裁的
地域管辖
1、一般:
原告就被告
2、限制人身自由:
原告+被告
3、不动产:
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所有权,污染不动产,违章拆除
4人身加财产:
原告+被告
7.保险:
财保:
运输工具登记地,运输目的地,事故发生地;人保:
被保险人住所地
8.运输:
合同:
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侵权纠纷:
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被告,(碰撞在加个加害船舶扣留地)
9.海难救助(没有被告):
救助地,被救船舶最先到达地
10.海损:
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航行终止地
11.涉外婚姻:
国内结婚定居国外:
缔结地,最后居住地;国外结婚定居国外:
一方原住所地,最后居住地;一方国内一方国外:
国内有管辖权;双方国外未定居:
原+被;
1.被告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原被告均被注销户籍;双方被监禁劳教;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下:
原住所地;一年以上:
监禁地);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
2.原告住所地:
A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B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C对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D被告被注销户籍的;
3.双方都能管:
赡养费,抚养费;被告离开居所地一年起诉离婚的;双方在国外未定居
4.专属管辖1、国内:
不动产(土地承包;房屋租凭;建设工程;政策性房屋买卖);港口作业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2、海事:
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海域污染纠纷;海洋勘探开发合同。
3、涉外:
合资合作勘探开发
5.协议管辖(财产类):
书面合同;起诉时必须确定管辖;有实际联系的法院(国内:
被+原+物+合同履行,签订地;涉外:
被+原+物+合同履行,签订地+侵权行为地)
6.合同纠纷:
被+合同履行(未履行没有);标的为货币,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一方;即时结清,交易行为地;网络交付的,买受人地址;网络购物的,收货地
管辖
管辖异议
10日内+书面
本案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管辖异处理议
不成立,书面裁定驳回。
10日内上诉
移送管辖
无转有,一次(仅仅移送案件)
管辖权转移
有转上级(管辖权发生移位)
证
据
证据
1.被告:
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举证责任
2.鉴定意见:
签名盖章
3.被告举证责任:
卷宗主义;怠于时第三人可补救
1.自认:
当事人免于举证;辩论终结前可撤回
2.不构成自认:
与事实不符;法院依职权调查的;妥协认可的
3.无过错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受害人故意);环境污染(免责事由;无因果关系);动物致害(受害人有过错,第三人过错不是免责事由);产品责任(免责事由)
4.特殊责任:
悬挂物:
管理人无过错;倒塌:
无过错责任
电子数据优先
专门知识的人:
对方不可询问;可以对鉴定人询问;视为当事人陈述
举证期限
1.被告:
收到起诉状副本15内;10日内申请延期
2.原告:
开庭审理前;经法院允许,可在法庭调查中
1.一审>15日
2.二审>10日
3.书面申请延期
法院调取证据
1.职权:
国家利益;程序性事项
2.申请:
部门保存;涉密
3.提交申请书。
3日复议5日答复
1.国家利益,身份关系,恶意串通,程序事项
质证
1,无需:
法院职权调取;没有争议;庭审质证
2,二审质证:
一审有争议;新证据
1,一般当事人申请证据交换
2,质证对象:
当事人证据;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
3,法院证据不质证但要出示
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程序违法;无正当理由超期;不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
保
全
证据保全
1,举证期限内书面
2,需要则提供担保
3,48小时候内裁定
4,5日内复议
财产保全:
可以要求提供担保;申请或职权
1,诉前证据保全:
举证期限内书面,应当则提供担保
2,诉中证据保全:
申请或者职权,可以提供担保
3,情况紧急:
48小时候内裁定
4,一般没有限制
5,履行期满5日不申请执行,解除
解除:
自行或者上级;保全错误,撤回保全,起诉驳回;存款一年,动产两年,不动产三年;
救济:
保全和先于执行:
收到裁定书5日内复议,10日内审查,可以再审
先于执行
1,行政给付案件
2,必须依申请
1,必须申请
2,先于执行复议5日,10审核
拘传
的
适用
条件
1,适用对象:
必须到庭的原被告,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2,两次传票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拘传票:
直接送达
4,罚款:
决定书;个人10W,单位5-100W;院长批准;可复议
4、法律没有规定拘传可以持续的最长时间,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不得超过24小时(只适用于执行中)
期
限
1,直接起诉:
6个月
2,复议起诉:
15天
3,知道内容和诉权:
6个月;不知诉权:
2年;不知内容和诉权:
不动产20年,其他5年
4,不作为:
履行期后+6;2+6
5,不可抗力起诉期间可扣除
6,延长:
障碍消除10日内申请延长
1,期间顺延:
障碍消除后10日内
2,一审简易:
3+3个月(院长批);举证期限<15;合理确定答辩期
3,一审普通:
6+6个月
4,公告,鉴定,和解,管辖异议不计算在内
5,二审裁定:
30日
6,二审判决:
3个月
7,再审:
3个月
8,特别程序:
30日
9,涉外:
没有期限
10,上诉期限:
15日
11,送达:
国内60日;国外3个月
调
解
1,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2,行政赔偿,补偿,自由裁量案件可以适用调解。
1.调解不公开
2.不适用:
执行程序;特别,督促,催告程序;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
3.应当先行调解: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务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5、合伙协议纠纷;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4.调解结果:
调解达成协议,一般应当制作调解书
5.法定可不制作:
离婚;收养;即时履行
6.协议可不制作:
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记入笔录或者附卷
7.调解书,调解协议,调解笔录:
当事人,审判员,书记员签名;最后收到签字生效(不签字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8.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调解书未生效:
法院及时判决
9.例外--制作判决书: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涉外民事诉讼
10.效力:
不得重复起诉;不得上诉;争议消灭;具有给付内容的有强制执行力
11.达成和解协议的:
一审:
撤诉或者制作调解书;二审:
撤诉(一判生效)或者制作调解书
12.执行和解协议:
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撤销原执行文书效力;可中止,终止
13.恢复执行:
申请;欺诈胁迫,不履行;执行原生效判决;2年内
14.
起诉方式
可口头
可口头
立案登记
1,不能决定是否立案:
7日内
2,救济:
上级投诉;飞跃起诉
1,不能决定是否立案:
7日内
2,立案后没有管辖权:
移送
3,未经实体审理的案件可以另行起诉,不属于重复起诉
4,离婚的特殊规定: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仅起诉离婚的,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交换诉状
5起诉发被告+15答辩+5答辩送原告
回避人员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审理期限
6个月
不公开审理
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
2、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简易程序
1,当场作出的
2,2000元以下的
3,政府信息公开的
4,各方同意的
5,45日内审结
1,不得适用:
被告下落不明;人数众多;国家利益(中级);特别,督促,催告,破产
2,传唤简单;独任制
3,举证期限<15日;一次审结
4,审限:
3+3;院长批
5,原则上当庭宣判
6,简化裁判文书:
认定事实和裁判理由
小
额
诉
讼
1,小额程序:
金钱给付;一审终审;海事法院也可
2,不适用:
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涉外民事;知识产权;需要评估鉴定或者有异议
3,举证<7;答辩<15
4,简化裁判文书:
可以没有事实和理由
妨害诉讼行为
1,一万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2,经院长批准
公告
1,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
2,行政机关拒绝履行
撤诉
(做出裁判前)
1,依申请:
不服可再次申请再审
2,视为撤诉(不可再审):
传唤不到;中途退庭;未交诉讼费(可在审)
1.辩论终结后,被告不同意,不准撤诉
2.公益诉讼以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辩论结束要求撤诉的,不予受理
3.一审撤诉:
可再次起诉
4.二审撤回起诉:
不得重复起诉
缺席判决
被告缺席判决:
可以向检查机关或者被告上一级机关提出给予被告处分的司法建议
必要时,可拘传
延期审理
1,必须到庭没到庭
2,申请回避
3,新证人
1,必要当事人有正当理由
2,临时申请回避
3,新证人,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补充调查
4,决定书
诉讼终结
中止满90日
判决
1,行政合法: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行政违法:
确认违法
1,判决:
书面
2,裁定:
可口头;
3,当庭宣判的:
10日内送达判决书
4,判决:
笔误:
裁定;实质错误:
二审或再审
上诉期限
1,判决15日
2,裁定10日
1,判决15日
2,裁定10日
开庭
1.合议庭
2.没有新事实,理由或者证据的,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可以书面审理
1.必须提交上诉状
2.15日内提交答辩
3.判决前撤回上诉:
是否准许由二审法院裁定
4.撤回起诉:
其他当事人同意;不损国利
5.举证期限二审>10日
审理对象
全面审理
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
期限
3个月
12,二审裁定:
30日
13,二审判决:
3个月
二
审
判
决
维持原判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事实清楚,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实清楚法律正确
依法改判
1,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
2,事实清楚,法律错误
3,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也可改
1,事实错误
2,法律错误
3,基本事实不清
发回重审
1,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
2,原审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
3,只能重审一次
4,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异议的裁定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事实不清
2,程序错误(原判决遗漏当事人,违法缺席判,剥夺辩论权)
3,因违反法定程序的,不需在指定举证期限
4,遗漏当事人的要指定
5,事实不清的可以:
协商或者指定
调解不成,裁定发回重审
1,一审诉讼请求未审理
2,一审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未参加
3,离婚诉讼:
一审不准离婚,二审判决离婚,可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
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不应该油人民法院受理
裁定撤销原判并移送有管辖权法院:
一审法院违反专属管辖
申请期限
6个月(调解书不可再审)
6个月(调解书违反自愿)
再审启动
1,依职权:
本院院长;最高院或者上级法院
2,检查监督:
上级检察院向上级法院抗诉;同级检察院提起检查建议
1,各级法院院长:
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
2,上级法院和最高法
3,不得再审:
特别程序(异议);督促(主动撤销);催告(起诉);破产
4,事由:
已上诉且原判决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
5,通常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6,人数众多或者双方为公民的:
上一级和原级
1,检察院抗诉:
同级:
检察建议;提请上级检院向其同级抗诉
2,抗诉效果:
30日内再审
3,再审检院应派人出庭;提供的材料需要质证
再审要求
1,判决不可再审:
特别,催告
2,裁定可再审: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自动撤回(不到庭,不交费)
3,调解书可再审(不可上诉)
4,再审申请的审查:
3个月(法院和检院都是)
5,只能申请两次再审:
先法院在检院
6,再审范围:
超出原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可另行起诉
再审执行
原审中止执行
法院决定再审时,通过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再审结果
1,申请撤回起诉:
其他人同意,不损国利;一审撤回不可重复起诉
2,调解达成协议:
制作调解书,原判视为被撤销;允许部分调解
3,原判事实清楚法律正确,予以维持
4,事实法律有瑕疵,但结果正确,在再审判决中纠正后予以维持
5,事实法律错误,导致结果错误,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6,按照二审程序再审,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不予受理情况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