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利用外资的总体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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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利用外资的总体报告
我国利用外资的总体报告
前言
一、我国利用外资的总体概况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经济正在不断融入到世界经济的发展大潮中,不断利用外资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是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必然趋势。
从2003年至今,我国利用国外直接投资总额一直呈较稳健的增长,尤其是2004年以来,我国实际利用国外直接投资总额一直稳定在600亿美元以上。
2008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达到1083.12亿美元。
然而,近年来随着外资的不断进入,我国宏观的经济情况已经发生了改变,其一就是我国政府外汇储备余额在2006年10月突破了1万亿美元,到2008年12月末已经达到了1.95万亿美元。
本文对于我公司利用外资、引进外资,与地方省市政府合作,承接大型政府项目,参与城镇建设,投资于科技项目、能源以及农业开发等项目,能够起到总揽全局、抛砖引玉、精心策划、慎重实施的作用。
1.利用外资的涵义
利用外资属于国际资本流动范畴,其基本涵义是指某一国家或地区从国际上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引入资本,即国际资本输入到某一国家或地区。
这个含义包含利用外资的三大特性:
一是资本输入的特性,即单独的货币性与投资性的资本输入,像与引进商品、劳务、技术、管理相联系的资本输入;还有特定的非营利性的资本输入,像与投资项目相配套的国外政府无息贷款等,都属于利用外资范畴。
然而,对于非资本输入性的外汇收入则不属于利用外资,像旅游外汇收入与个人消费用外汇收入等。
二是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特性。
在国际资本流动中,作为资本输出的一方是债权人,作为资本接受的一方为债务人。
债权人追求的是资本的增值,一般不会放弃资本的所有权,而仅仅是暂时让渡使用权,以追求相应的利息、股息、汇差等资本增值方面的收益。
三是存在风险的特性。
利用外资的风险主要对于资本接受的债务人,具体涉及的风险十分广泛,包括难以支付本息的风险、丧失民族长远利益的风险、损害国内外债权债务体系的风险、引起金融动荡乃至金融危机的风险。
2.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
要全面了解利用外资的情况,首先要科学把握利用外资的具体方式。
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利用外资的方式是复杂多样的,特别是随着和国际经贸关系和金融关系的发展,各种新型的、衍生的利用外资方式不断涌现,很难做出全面具体的说明。
所以只能从理论归
短期信贷支持。
现行的国际票据融资活动,更多是把票据当做可以独立发行与交易的信用工具。
其实质内容是大型企业凭借其良好的资信在国际票据市场发售无抵押品的借款凭证,这种凭证可以脱离实际的商品劳务交易,有专业化的机构以投标、包销等方式发售,并由借款人、包销人或者承购人签订协议,使其成为灵活交易和便于取得商业银行短期贷款的有效工具。
但是该利用方式一般只适用于资信较好的大企业,成本与商业性贷款差不多。
4)融资租赁类利用外资
租赁类利用外资主要是指通过租用机械设备而在国际间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
其重要内容是,承租人自主选定机械设备后,由出租人负责筹集资金购买,然后在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拥有机械设备的使用权,并支付租金或者用产品偿付租金;租赁期满后,可折价转让给承租人,或者续租、退租。
租赁类利用外资一般都是长期的,租期一般超过设备的贷款期。
发达国家为鼓励出租设备,往往对出租人购买的设备减免一定比例的投资税和折旧税,使承租人可间接享受到这种优惠待遇,降低使用成本。
5)衍生品类利用外资
金融衍生品是由金融原生品演变而来,是一种市场化的金融工具。
金融衍生品按来源划分,可分为股票、利率和汇率三大类;按照市场形态或者产品性质划分,可分为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四大类。
这些金融衍生品由特定的金融机构设计推出,可在市场上完成交易,但是在资产负债表上去找不到对应的科目,因而又被称为表外业务。
其主要特点有:
(1)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就可以进行全额交易,是指具有杠杆效应。
(2)只允许利率、汇率、股指等价格因素波动,其余因素则以规则或标准合约的形式加以固定,使其具有价格预期或者价格发现的效应。
(3)交易一般采用各种有效的对冲方式,结清买卖价差即可,很少办理实物交割,使之具有价格对冲的作用。
金融衍生品作为一种利用外资的方式,主要是指东道国开辟金融衍生品市场吸引外国投资者进入。
这种利用外资,可使东道国短期内聚集大量国际流动资本,有效的调节国际收支平衡,但是也面临着外资随时大量转移的风险。
2.2主要的直接利用外资方式
1)合资经营类利用外资
合资经营是指东道国企业与外国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原则,以一定的投资品,包括现金、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经营渠道、场地使用权等,作为出资额或者股本,组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依据合资双方出资额的大小或者股本持有比例来确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合资经营利用外资方式,可以从国外企业直接引进设备、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等,这样既有利于提高东道国企业生产经营水平,也有利于合资双方共担生产经营中的风险。
但是这类利用外资会涉及企业控制权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产生负面效应。
2)独立经营类利用外资
独资经营是指外国企业以全部自有资本投资于东道国创立独立经营、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
这类企业一般属于跨国公司的分支或者子公司,具体组织形式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股权结构单一,收益全部归外商所有。
这种利用外资方式对有效利用东道国的生产资源、弥补商品缺口等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往往也伴随着技术垄断、独占东道国市场、对本土企业的挤出效应等方面的问题。
3)股份制利用外资
股份制经营是指东道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外国企业出资购买东道国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票,并取得相应的控股权和经营管理权。
这种利用外资,可使东道国企业获得无需还本的外汇投资和管理公司的先进经验,但同时也存在由控股权和收益分配权所引发的对东道国企业发展的不利的一面。
4)并购重组类利用外资
并购重组类利用外资是指外国企业采用购买、合并、分立、承担债务、注入新资产、买断一定时期的生产经营权等方式取得对东道国企业的控制权,甚至兼并东道国企业,使其变成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或者子公司。
这种利用外资,如果不属于过分压低东道国企业的资产价值、实施恶意收购的话,那么对于解除东道国企业的债务负担,提高其生产经营水平都是有益。
5)补偿贸易和加工装配类利用外资
补偿贸易主要是指外国企业向东道国企业注入资本或者提供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材料等,然后由东道国企业把生产出来的产品用于支付外国企业的投资。
加工装配主要是指外国企业向东道国企业提供生产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然后由东道国企业进行组装生产,产品生产出来后在转让给外国企业外销。
补偿贸易和加工装配类利用外资方式不会给东道国企业造成偿债的风险与困难,有利于东道国扩大就业、赚取劳务费。
但是它也存在着诸如税赋转嫁,以及外商利用补偿贸易渠道进行大规模走私的问题。
6)BOT项目类利用外资
BOT是英文建设、经营、转让的缩写,其基本含义是一国政府将某项公共设施的特许权授予给国际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负责收回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限结束后承包商再将项目所有权转移给东道国的政府或者企业。
BOT利用外资方式把项目负债与承包商负债分开,由承包商经营并且承担项目的风险,不会增加东道国的政府的外债,但是承包商在经营期间一定会设法收回项目的建设成本与利润,从而造成项目的使用费用很高,外商盘剥买路钱极为昂贵的问题。
3.当前我国利用外资的现状
2004-2010年,我国利用外资一直保持较大的规模,其中2004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突破600亿美元,至2010年则突破了1000亿美元。
2010年1-12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7406家,同比增长16.9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57.35亿美元,同比增长17.44%。
近几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额的变化情况(见图1)。
图1中国历年利用外资额
3.1利用外资规模
近年来,中国实际利用外资数额在发展中国家居于第一位,利用外资额占全球FDI流入额的4%-10%之间(见表1)。
表1近几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球FDI流入总量百分比
单位:
亿美元
年份
全球FDI流入总量
中国实际利用外资额
中国占全球比重(%)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13879.53
8175.74
6787.51
5595.76
6481.46
9586.94
14110.18
18333.24
16973.53
407.15
468.46
527.34
535.05
606.3
603.25
630.21
826.58
923.95
2.93
5.73
7.77
9.56
9.35
6.29
4.47
4.51
5.44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局网站。
从全球跨国投资的趋势上看,发达国家仍然是外商投资的主要东道国,但是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势头强劲,吸引外资比重明显上升。
美国吸引外资有较大的波动,2008年美国吸收外资3161.12亿美元,占吸引外资排名第一位;法国近年来吸引外资发展迅速,2008年达到1175.1亿美元;中国占第三位,吸引外资1083.12亿美元,居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数量排名之首。
3.2我国利用投资的来源国结构
总的来看,我国的大部分外资来自于香港、台湾、亚洲发达国家以及欧美国家。
2008年,对华投资前十位国家/地区(以实际投入外资金额计)依次为:
香港(410.36亿美元)、英属维尔京群岛(159.54亿美元)、新加坡(44.35亿美元)、日本(36.52亿美元)、开曼群岛(31.45亿美元)、韩国(31.35亿美元)、美国(29.44亿美元)、萨摩亚(25.5亿美元)、台湾省(18.99亿美元)和毛里求斯(14.94亿美元),前十位国家/地区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86.85%(见表2)。
表22008年对华投资前十位的国家/地区
单位:
亿美元
国家/地区
实际投资金额
占全部外资比重(%)
香港特别行政区
英属维尔京群岛
新加坡
日本
开曼群岛
韩国
美国
萨摩亚
台湾省
毛里求斯
410.36
159.54
44.35
36.52
31.45
31.35
29.44
25.5
18.99
14.94
44.4
14.73
4.09
3.37
2.9
2.89
2.72
2.35
1.75
1.38
资料来源:
中国投资指南网。
3.3我国利用外资的行业结构
制造业仍然是吸收外资的主要领域,2007年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408.65亿美元,占利用外资总额的48.93%;2008年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498.95亿美元,占全部利用外资总额的46.07%。
外资投资制造业主要集中于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行业,这些行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占制造业总额的28.32%。
服务贸易也逐渐吸引较多外资,2007年全国服务贸易领域实际利用外资394.03亿美元占到全部利用外资的45.93%;2008年服务贸易实际利用外资505.9亿美元,占利用外资总额的54.15%。
服务贸易吸收外资较多的是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批发零售业吸引外资波动较大(见表3)。
表32008年外资投向的行业结构
行业名称
项目数
比重(%)
实际利用外资额(亿美元)
比重(%)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与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917
149
11568
320
262
523
1286
5854
633
48
452
3138
1839
138
205
24
10
170
1
3.33
0.54
42.01
1.16
0.95
1.90
4.67
21.26
2.30
0.17
1.64
11.40
6.68
0.50
0.74
0.09
0.04
0.62
11.91
5.73
498.95
16.96
10.93
28.51
27.75
44.33
9.39
164.90
185.90
50.59
15.06
3.40
5.70
0.36
0.19
2.58
1.10
0.53
46.07
1.57
1.01
2.63
2.56
4.09
0.87
15.22
17.16
4.67
1.39
0.31
0.53
0.03
0.02
0.24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局网站。
3.4外资对我国出口和经济增长贡献
外商在在华投资企业的出口高速增长,2006-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增长速度分别为26.93%、23.42%、13.61%,占全国出口总值的比重分别为58.18%、57.13%、55.35%。
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总额达到14105.76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55.08%;进出口顺差为1706.61亿美元,占全国顺差的57.76%;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增加值为947.22亿美元,占全国同期出口增加值(1768.02亿美元)的53.58%(见表4)。
表4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情况
单位:
亿美元
年份
进出口
进口
出口
全国
外资企业
比重(%)
全国
外资企业
比重(%)
全国
外资企业
比重(%)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5097.68
6207.85
8512.10
11547.93
14221.18
17606.86
21744.35
25616.32
2590.98
3302.23
4722.55
6631.63
8317.22
10364.44
12568.52
14105.76
50.83
53.19
55.48
57.43
58.48
58.87
57.80
55.08
2436.13
2952.16
4128.36
5614.24
6601.19
7916.14
9568.84
11330.86
1258.63
1602.86
2319.14
3245.57
3875.13
4726.16
5609.54
6199.56
51.67
54.29
56.18
57.81
58.70
59.70
58.66
54.73
2661.55
3255.69
4383.71
5933.68
7619.99
9690.73
12181.51
14285.46
1332.35
1699.37
2403.41
3386.06
4442.09
5638.28
6958.98
7906.20
50.06
52.20
54.83
57.07
58.29
58.18
57.13
55.35
数据来源:
中国投资指南网。
外商投资企业对GDP增长贡献特别是对工业增长的贡献很大。
2006-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31.5%、30.91%、29.74%。
2008年全国工业总产值为496248.67亿元人民币,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达到147584.30亿元人民币,占比重29.74%(见表5)。
表5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比重
单位:
亿元人民币
年份
全国工业总产值
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
比重(%)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94751.48
101198.73
128306.14
187220.66
249625
315630.14
404489.06
496248.67
26515.66
33771.09
46019.55
58847.08
78399.40
99420.83
125036.94
147584.30
27.98
33.37
35.87
31.43
31.41
31.50
30.91
29.74
数据来源:
中国投资指南网。
4.我国利用外资的区域结构还不尽不合理,东部沿海过重,中、西部过轻,为我们引进外资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多年来,我国利用外资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
截止到2008年,我国东、中、西部实际利用外资的比例分别为87.4%、9%、3.6%。
随着西部大开发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利用外资的区域结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基本格局没有根本变化,长三角与珠三角地区一直都占据我国利用外资总量的一半左右(见表7)。
表7截止2008年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情况
单位:
亿美元
地区
项目数
比重(%)
实际利用外资金额
比重(%)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有关部门
549582
70228
39990
85
83.28
10.64
6.06
0.01
7418.91
731.61
403.57
436.45
82.52
8.14
4.49
4.85
注:
有关部门项目下包含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数据。
东部地区: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
中部地区:
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西部地区:
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
资料来源:
中国投资指南网。
5.外资的来源结构不合理,港台投资偏重,欧美跨国公司偏轻,也为我们大量引进欧美外资提供了机遇
截止到2008年,我国累计实际利用外资8990.59亿美元。
对华投资前十位的国家/地区分别是,中国香港为3495.69亿美元,占38.88%;英属维尔京群岛为901亿美元,占10.02%;日本为653.76亿美元,占7.27%;美国为596.51亿美元,占6.63%;台湾省为476.60亿美元,占5.3%;韩国为419.11亿美元,占4.66%;新加坡为378.26亿美元,占4.21%;开曼群岛为165.07亿美元,占1.84%;英国为156.95亿美元,占1.75%德国为150.77亿美元,占1.68%。
可以看出,港资占据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比例。
近年来,随着世界大多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港资的比例已经从2002年的45.14%下降到2008年的38.88%。
欧美跨国公司投资比例有所上升,但是总体格局仍未彻底改变,2010年对华投资前十位国家/地区(以实际投入外资金额计)依次为:
香港(674.74亿美元)、台湾省(67.01亿美元)、新加坡(56.57亿美元)、日本(42.42亿美元)、美国(40.52亿美元)、韩国(26.93亿美元)、英国(16.42亿美元)、法国(12.39亿美元)、荷兰(9.52亿美元)和德国(9.33亿美元),前十位国家/地区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90.1%(见表8)。
表8截止2008年对华投资前十位国家/地区情况
单位:
亿美元
国别/地区
项目数
比重(%)
实际利用外资额
比重(%)
总计
香港
英属维尔京群岛
日本
美国
台湾省
韩国
新加坡
开曼群岛
英国
德国
659885
298620
19474
41126
56610
77506
48808
17323
2401
6199
6276
100
45.25
2.95
6.23
8.58
11.75
7.40
2.63
0.36
0.94
0.95
8990.59
3495.69
901.00
653.76
596.51
476.60
419.11
378.26
165.07
156.95
150.77
100
38.88
10.02
7.27
6.63
5.30
4.66
4.21
1.84
1.75
1.68
资料来源:
中国投资指南网。
6.我国利用外资政策有了很大的改进,也为我们引进外资提供了更好的法律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为有效的吸引外资,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外资流入的优惠政策,各级地方政府也相应的在本地区推出进一步鼓励外资流入的政策举措。
但是,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一些政策已经明显不能适应现阶段的利用外资工作发展需求,由此带来的矛盾也日益尖锐。
5.1我国利用外资政策的主要表现形式
目前,我国利用外资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
5.1.1税收优惠。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了许多法定的税收优惠,包括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沿海经济开放区的优惠税率,交通、能源等行业性的优惠税率,先进技术企业、“双密”型企业所得税的减半征收,外国投资者用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进行再投资的可以享受所得税退税的优惠,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以及购进国产设备的所得税抵免等。
5.1.2土地优惠。
由于目前国家严格控制开发区土地,地方政府没有在土地方面出台具体的优惠措施,而是通过其他形式给予外商相应的优惠,如某省级开发区按每亩土地创造的地方级税收实行工业用地地价再优惠,或者对外商投资者在限定地区的工业项目用地按最低出让价出让等。
5.1.3财政扶持。
由于税收政策的刚性较强,地方政府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的优惠措施比较有限,只能通过财政支出的办法给予优惠补贴。
如一些地方实行验资补贴,政府拿出一定资金,按企业实际到资验资情况给予一定奖励补贴;又如建立产业发展扶持基金,对入驻开发区的在科技含量、单位面积税收等方面,按企业购地面积给予扶持奖励等。
5.1.4特殊规定类。
根据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享有其他企业所不具有的一些特权,这些特权虽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却为其生产经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如我国的一些开发区、保税区,地理位置优越,经营条件良好,各项政策更为宽松,但是这些地方绝大部分都只允许外资企业进入;在投资管理方面,主要是外方投资不受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约束,并实行单独的、更宽松、更快捷的审批程序;在金融管理方面,可自行从国际市场上筹集资金,开立外汇账户账户等;在外贸管理方面,享有普遍的进出口经营权,对部分进出口配额实行单独渠道管理等。
5.1.5特殊服务类。
地方政府部门为外商提供服务方面,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要远远高于对内资企业。
如为方便外商办理新项目的有关报批、核准、办理证照等手续,规定在业主提供材料后,由引资单位或指定某单位统一代办。
二、国内大型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城镇化融资资金需求量将达25万亿元
据国家开发银行预计,未来3年我国城镇化投融资资金需求量将达25万亿元。
未来城镇化发展的融资需求巨大。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2.57%,今年预期达53.37%。
而城镇化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就意味着有超过1000万的农村人口进城。
据国研中心测算,每增加一个城市人口需要投资9万元,即城镇化率每提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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