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管理体系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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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监理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最终版)(总28页)
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编制:
审核:
总监办公室
年三月
颁布令
为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依据GB/T28001-2001标准的要求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是总监办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准则,现予以批准颁布,并从起正式生效。
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切实贯彻执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以实现工程质量方针、目标,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切实贯彻执行,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及水平,为工程的建设提供规范、全面的监理服务。
安全总监
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目录
1监理工程概况
路面为双向横坡,坡度为%,路肩横坡3%,坡为路基外侧。
2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建筑法》、《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4、国家、地方和行业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以及项目公司和总监办的会议纪要和文件等。
3安全监理工作方针、目标
安全监理方针
安全监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安全监理目标
督促承包人加大安全措施的预控和执行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责任事故,争取事故死亡人数为零,重伤率不大于1‰。
4组织机构与职责权限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1、总监办设安全组,组长1人,副组长3人,成员若干人。
职责与权限
1、总监
1)主持评审本项目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方针、目标管理;
2)签发安全监理的重要指令或文件;
3)主持、参与或指派有关人员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4)考核监理人员的安全工作及行为,并以精神、物质形式给予奖惩。
5)接到施工过程中发生紧急事故的报告后,按照安全生产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已批复的安全生产预案进行处置;
6)负责主持总监办的安全体系的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工作。
2、分管安全工作副总监
1)主持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分析适用于本项目的法律法规;
2)主持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签发一般性安全监理文件和指令;
4)巡视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布置下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5)接到施工过程中发生紧急事故的报告后,及时向总监汇报。
6)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3、安全环保组
1)负责编制施工安全监理细则、本项目的安全培训计划;
2)按照培训计划组织总监办监理人员培训学习;
3)识别并评价总监办及监理过程中的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安全守则等文件;
5)审查承包人的安全资质并进行确认,审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
6)审查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其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国家、部委和行业颁发的规范标准,现场资源配置是否恰当,是否符合工程的安全要求;参与承包人的安全施工交底;
7)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对现场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并下发安全检查情况通报,落实通报整改意见;
8)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其设施所用的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证,对主要关键结构、关键工序、特殊部位是否符合设计和安全要求进行检查;
9)监督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的安全状态,督促承包人及时
消除隐患,对机械设备及交通车辆、人员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发布指令;
10)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工程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并监督事故现场的保护;
11)工地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
12)当工地发生紧急事故时及时向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监及总监进行汇报,定期向总监汇报安全状况,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4、监理人员
1)监理人员在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作业时,要加强自身的安全教育;
2)监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带头执行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3)现场监理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条例,身体条件差者,不宜上高空检查;
4)听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现场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要求承包人纠正安全隐患;
5)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向安全监理报告,检查跟踪安全指令的落实情况。
5安全意识与培训
为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工程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要求,制订本制度。
1、总监办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学习内容包括:
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等;本单位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承包单位的安全相关材料。
2、总监办定期召开安全学习、交流会。
会议由总监或副总监主持,专职安全专监主讲,相关监理人员参加。
3、总监办督促并协调施工单位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
4、总监办每年初编制本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并经总监批准后执行。
5、安全环保组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培训有效性评价、培训记录的保存。
6本单位危险源识别、评价与控制
危险源识别、评价
1、危险源辨识
总监办的安环组负责对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工作,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辨识评价的具体工作。
辨识时要考虑在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下的危险,辨识按照生产过程分析法进行:
──选择生产作业现场或单位作业的活动。
──识别生产作业现场或单位作业活动中的危险源。
2、风险评价
①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采取定性评价方法,分析危险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危险的大小。
定性评价主要采取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LEC法)和经验判断法。
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用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危险的大小,这三种因素是: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危险状态暴露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其简化公式是:
D=LEC。
其中: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某种危险状态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当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的事件发生的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件的概率为1,但在作系统安全考虑时,绝对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地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定为,而必然要发生的事件的分数定为10。
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了若干个中间值,如表1所示。
表1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6
3
1
完全可以预料
相当可能
可能,但不经常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极不可能
实际不可能
E-危险状态暴露的频繁程度
某种危险状态越是频繁出现,人员的危险性则越大。
规定危险性状态连续暴露的情况定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定为。
同样,将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个中间值,如表2所示。
表2危险状态暴露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危险状态暴露的频繁程度
10
6
3
2
1
连续暴露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每月一次暴露
每年几次暴露
非常罕见地暴露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某种危险状态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变化范围很大,对伤亡事故来说,可从极小的轻伤直到多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由于范围广阔,所以规定分数值为1~100,轻伤规定分数为1,把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可能性分数规定为100,其他情况的数值均在1与100之间,如表3所示。
表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
分数值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100
40
15
7
3
1
10人以上死亡
2~9人死亡
1人死亡
伤残
重伤
轻伤
D―危险性分值
根据公式就可以计算作业的风险程度(D),但关键是如何确定各个分值和总分的评价。
根据经验,总分在20以下被认为是低风险,这样的风险比日常生活中骑自行车上班还要安全,属于稍有危险可以接受;分值在20~70之间属于一般危险,需要引起注意;如果风险分值到达70~160之间,那就有显着的风险性,需要及时整改;如果风险分值在160~320之间那么这是一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高度风险环境;分值在320以上的表示极其危险,应立即停止生产直到改善为止。
风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的,也不是长期固定不变的,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和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风险级别的界限值,以符合持续改进的思想。
风险等级划分如表4所示。
表4风险等级划分(D)
D值
风险程度
风险等级
﹥320
不可容许的风险
A
160~320
重大风险
B
70~160
中度风险
C
20~70
可容许的风险
D
﹤20
可忽视的风险
E
②重要危险的鉴别和评价是总监办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基础,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重要危险:
---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中硬性指标规定的。
对于其他违规,如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全一类,凡是组织性行为且涉及的范围较大、后果较为严重的,列为重大危险因素;
---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曾经发生过安全事故,且现在危害仍然存在,未有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无论风险级别为几级,一律为重大危险因素;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风险的,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定量评价结果风险值D>160的;
---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③根据上述识别方法,结合总监办的实际工作现状,可将监理过程中涉及的危险源分为两类:
办公生活区的危险源及监理人员至施工场所面临的危险。
经分析可得出以下结果:
办公生活区主要的危险为失火、漏电等。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1,危险状态暴露的频繁程度E=,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7,故风险等级划分D=﹤20,为可忽视的风险。
监理人员至施工场所面临的危险可参见施工单位的风险评价。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1,危险状态暴露的频繁程度E=6,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15,故风险等级划分D=90,为中度风险。
危险因素风险控制措施原则
1、如果可能,完全消除危险因素或风险,如用安全品取代危险品;
2、如果不可能消除,应努力降低风险,如使用低压电器;
3、可能情况下,使工作适合于人,如考虑人的精神和体能等因素;
4、利用技术进步,改善控制措施;
5、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
6、技术管理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
7、要求引入计划的维护措施;如机械安全防护措施装置;
8、在其他控制方案均已考虑过后,作为最终手段,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9、应急预案的需求;
10、预防性测定指标,这对于监测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计划要求十分必要。
风险控制措施与风险程度(等级)对照表如下:
表5风险控制措施与风险程度(等级)对照表
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
可忽略的风险(E)
不需要采取措施且不必保留文件和记录
可容许的风险(D)
可保持现有的控制措施,主要是通过岗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控制
中度的风险(C)
应努力降低风险,在考虑成本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
重大的风险(B)
风险降低后才能继续工作,当正在进行涉及风险的工作,就应采取应急措施
不可容许的风险(A)
立即停止工作,直至风险已降低后才能继续工作
根据表5,总监办应努力降低风险,在考虑成本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
7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我办根据合同条款的承诺结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配备了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将按照本细则的要求,根据工程不同时期不同特点的实际情况,采用巡视、旁站、定期及不定期检查等手段,积极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
1、督促承包人建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制订“安全保证计划书”,加强承包人内部的安全管理。
2、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使之落实执行。
3、督促承包人建立“施工防撞应急措施”、“防台防汛”、“防火防爆”、“防雾”等预案或处置办法,以防各种险情发生后,在自救的基础上,组织互救、求救等措施。
4、督促承包人执行以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及以生产情况、季节特点、危险因素为主控对象的专项安全检查。
5、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指挥部、总监办有关安全施工文件和管理规定,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方案及特殊项目的安全风险点,并督促检查安全设置、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督促、检查承包人主要岗位人员及操作工人到位情况。
特种作业工种的操作人员,事先需经过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要持有上岗证,才允许操作,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8、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机电设备。
9、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前的检查,施工单位应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取样试验。
施工阶段
1、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以制止。
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不力,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
监理机构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并由专人负责。
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帐。
5、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工程检验检验认可书”。
6、强化事故隐患的管理。
凡发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的缺陷,按其严重程度,根据指挥部统一表式,分别开具“通知书”、“现场指令”等,督促承包人有效实施整改。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配合其它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工程的交工验收工作,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结束时,编写出安全专项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组成监理工作总结书,上报给管理处。
8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要点及控制措施
1、在各项分项工程开工前,严格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消防器材的配备。
2、在安全管理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违章冒险作业的,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重大隐患,责令其停工整改。
3、对施工单位船机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4、各种机械使用之前,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才能投入使用,检查合格证、监理工程师备案。
遇有6级以上大风、暴雨和大雪天气时,禁止高空作业。
5、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要点包括钻孔灌注桩施工、承台、桥墩、支架现浇、挂篮悬浇、钢筋、预应力筋张拉施工等;
6、安全监理的重点:
特殊设备安检、特殊工种资质;施工用电、焊接施工、高空作业、起重吊装、拆除作业等是安全监理的重点。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查要点
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是否制定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4、是否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
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9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调查、处理
根据总监办在本项目所处的地位,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1、报告:
发生安全事故后,接到事故发生的施工单位的报告,总监办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管理处。
根据事故情况,由管理处牵头组织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小组应及时召集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如属于伤亡事故,应按《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快报和处理,重大安全事故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事故范围及现场救援所需专业人员和抢救设备等。
在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总监办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危害扩大,减少损失。
2、事故调查
配合事故调查小组的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是根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的过程。
事故发生后,总监办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应督促施工单位,尽快组织人员恢复施工建设,要点如下:
(1)加快现场调查和取证进度,收集相关的资料证据,包括现场情况的资料照片;
(2)评估事故的影响程度、范围和损失;
(3)时机成熟时,调集人员及设备对现场进行清理,落实现场责任人,防止清理过程中事故进一步扩大;
(4)认真吸取教训,落实安全管理控制措施,调集恢复现场施工的资源,组织施工生产。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事故处理的结论,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直至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
总监办自身发生安全事故,包括办公生活区及监理人员至施工现场发生事故,除按照上述程序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外,还应第一时间向公司做出汇报。
4、事故预防
施工单位的事故预防以监督其严格按照批复的各类安全文件进行操作为主。
总监办的事故预防应根据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10安全监理文件与记录管理
1、文件的建立、编制:
安全监理文件按照工程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手册》及有关规定流转。
2、文件的审核、批准:
管理体系手册由最高管理者批准;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其它文件由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
3、文件的变更:
文件的修订应由原制订人或其授权负责人评定,并由原审核/批准人或其授权代表审核/批准。
4、文件的保存:
体系文件正本由总监办保存,使用副本由其发放到相关单位/人员,由文件接受、使用人保存;所有文件和资料,各责任单位/人员,均需采用适当方式妥善保存,避免文件资料被损毁或丢失。
5、文件的查阅:
监理人员查阅体系文件,须填写借阅单,办理借阅手续。
6、文件的评审:
内审时,对体系文件的适用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引起的文件修改按照本程序执行。
7、内部文件按《内部文件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11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要求
1、目的
为了验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规定的活动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计划安排和标准要求,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内审每年不少于1次。
2、职责
1)体系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开展内审计划的实施,担任或任命审核组长、审核组成员,并负责不符合报告、审核报告的批准。
2)审核组组长负责主持召开首末次会议,组织审核组成员向问题单位开具《不符合报告》、纠正措施验证工作,编写内审报告。
3)审核组成员负责填写审核检查表,向问题单位开具《不符合报告》、纠正措施验证工作。
4)安全环保组负责制定审核计划,及时下发审核通知。
5)各部门负责为总监办内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配合,并负责本单位不符合项。
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
3、审核程序
1)审核准备
(1)审核前,安全环保组编制“审核工作计划”,其内容应包括:
①审核的目的;
②审核的范围;
③审核的依据;
④审核组成员及分工;
⑤审核日程安排。
(2)根据受审核部门工作性质,由管理者代表担任或任命审核组长及审核成员,审核成员由具有内审员资格并与所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担任。
审核组长负责审核的具体组织工作。
(3)“审核工作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安全环保组于审核前5日发至审核单位。
(4)审核组由2人或2人以上组成,由审核组长根据审核计划进行分工。
(5)审核员根据审核分工,编制审核检查表,检查表编写应在审核组长的指导下进行,并经审核组长审查,以免遗漏和不必要的重复。
(6)受审核单位收到“审核工作计划”后,如果对审核的日程安排有异议,可在接到“审核工作计划”的2日内与安全环保部联系,通过协调另行安排;协商后仍不能一致时,由安全环保部汇报管理者代表予以解决。
(7)审核前受审核单位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陪同人员及所需要的资源等。
2)审核实施
(1)审核组长组织召开审核的首次会议,安排本次审核。
首次会议内容包括:
①明确审核的目的和范围;
②介绍审核组成员,建立审核组与受审核单位的联系;
③确认审核中各次会议的时间,澄清审核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等。
(2)审核员使用编制好的审核检查表进行审核检查,收集证据并将审核情况记入审核检查表。
(3)当现场发现问题时,应让现场的工作人员或陪同人员确认;发现的问题应尽早给予口头反馈,以利于纠正。
(4)审核完成后,审核员向受审核单位对所发现的问题作一次口头通知。
(5)对不符合标准、法规和体系文件的问题下发《不符合报告》,对可能发展为不符合项但尚未构成不符合的问题下发观察项汇总表。
(6)按审核工作计划召开末次会议,审核组成员和受审核单位及相关领导参加,审核组长宣读所发现问题。
3)审核报告
(1)在宣布审核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审核组应编写完成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内容为:
①审核目的、范围;
②审核依据及审核组成员;
③审核综述;
④不符合项分析。
(2)审核报告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布。
(3)审核报告的发放范围:
①总监、管理者代表、总监办有关领导;
②受审核部门。
12附件
安全法律法规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号主席令2002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06号主席令200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9号主席令2007年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令2004年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2003年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2007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5号令2002年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2003年
9、《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2003年
10、《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令
2007年
11、《XXX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
1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
1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2006年
14、《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
1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安全监理用表
1、危险源清单
本表由各施工单位按中标标段填写,经总监审查,管理处参考安全环保中心的咨询意见进行审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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