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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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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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健全施工安全“模式化”监管机制,严格“五项制度”、扎实推进“六项整治”、落实“七项措施”、实现“两个目的”(即“5672”管理模式),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平稳。
工作目标:
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100%;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施工安全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控制在省市规定指标范围以内。
一、严格五项制度,强化企业安全自保体系的有效运转
(一)严格“模式化”管理制度
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工程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模式化”管理要求,认真开展每日“安全检查标识”管理,严格落实周检制度;施工企业每月至少要组织两次安全生产检查,从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通过检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改等情况,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体系有效运转。
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安全监管流程,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单位对各类重大安全隐患源检查到位情况、隐患查找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依法对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严肃查处。
(二)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构建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明确和细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抓好定责、立制和考核评价等重要环节,全面录入建筑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职责管理信息,做好管理动态信息的更新,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严格周边环境评估制度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工程现场周边建筑物、高压线、地下管线等九项内容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对社情民情进行细致调查,结合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对工程周边环境安全状况作出准确、客观、定性的评价,制定安全防护措施,为工程施工作业提供安全保障。
(四)严格告知告诫制度
主管部门在受理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时,应提前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下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告知书,提出管理重点和管理要求,告知其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严格预警谈话制度
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预警谈话,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二、扎实推进六项整治,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开展深基坑工程专项整治
严格执行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专家论证评审制度,进一步强化毗邻居民楼深基坑工程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组织开展深基坑工程支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促进支护施工企业专业技术力量、综合管理水平、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严格实行深基坑工程分段开挖、分段支护与分段验收制度。
实行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资格网上公示制度,建设单位委托经公示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的沉降、位移和周边建筑物等进行监测,把工程施工作业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降为最低,确保深基坑及周边建筑物的安全。
(二)开展大模板、脚手架工程专项整治
认真执行住建部《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科学加大高大模板的管理范畴,落实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评审制度,加强对大模板、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等环节的管理,严格混凝土浇筑前模板支撑体系的检查验收。
强化对大模板、脚手架工程的日常检查,严肃查处大模板、脚手架工程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推广使用新型建筑施工模板支撑组合机构,从源头上夯实脚手架、大模板工程安全管理基础。
落实市城乡建设委《建筑施工现场钢管扣件管理办法》,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严把建筑施工现场准入关;规范租赁企业和租赁行为管理,杜绝小、散、杂队伍进入市场;建立维护保养制度,杜绝重使用、轻保养的现象;严格实行淘汰机制,坚决淘汰不合格产品,从源头上夯实脚手架、大模板安全管理的基础。
加强高层建筑工程脚手架安全防护管理。
推广使用智能整体升降脚手架,加强产品质量和使用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实现高层建筑高空作业全封闭施工。
(三)开展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
全面使用起重机械信息管理系统,严格实行起重机械设备申报管理制度,各产权、安拆和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严格规范起重机械的购置、进场、安装、检验、验收、使用、拆除等安全管理流程,组织开展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每年标定检查,确保起重机械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继续推广应用塔机防倾翻装置,加强防倾翻装置的安装和使用管理,积极发挥其报警提示和断电保护作用。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的通知》要求,定期查看数据记录系统,掌握塔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操作情况,及时发现、制止违规操作行为,实现我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升级。
(四)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
规范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
加大建筑物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社会监督力度,做好高处悬挂作业备案登记、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现场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月报和区市主管部门季报制度,促进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
加强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装置的推广使用。
施工现场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图集》的要求,使用定型化、工具化设备安全防护棚、临边防护栏杆等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各部门要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安全防护设施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加强建筑工程全封闭安全管理。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全封闭与使用外挑式安全网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建筑工地安全平网和安全立网的搭设和使用,安装使用外挑式安全网,实现建筑工地全封闭施工,有效防范高处坠落和坠物打击事故。
强化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的管理。
建筑工程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要确保牢固、严密、齐全、有效。
严格落实防护设施验收制度,未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联合审批不得拆除。
进一步强化对脚手架操作层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排查,确保作业人员施工安全。
(五)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整治
按照《关于实施精细化管理构建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落实“企业主要领导负责制度,物业化管理制度,检查督查制度,目标考核制度”四项制度,严格执行建筑工地环境整治精细化管理标准,抓好建筑工地环境整治长效管理。
加强扬尘防治管理。
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生活区等区域必须进行合理硬化,并配备洒水车,每日定时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不起尘。
施工现场的土堆、砂石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覆盖,避免扬尘,堆土区应设防护围栏。
加强出场车辆管理。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委托获得特许经营权的运输企业运送建筑垃圾,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出场车辆的车身、轮胎进行有效冲刷,防止出场车辆污染城市道路。
加强施工作业管理。
施工现场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存放;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进行有效围挡;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分类堆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等管理制度;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撒建筑垃圾。
(六)开展村镇建筑工程的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村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健全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促进村镇和各类工业园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状况的持续好转。
三、落实七项措施,促进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一)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文件精神,检查指导企业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等在内的每个环节、每个流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实现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层级、每个岗位管理的标准化,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落实
对施工安全死亡事故实行严格的“红线”管理。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一旦发生建筑施工安全死亡事故,迅速将事故相关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建设、施工单位立即对其在全市开发承建的项目停工自查;按规定收回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暂停全市范围内工程投标;依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源“标示”与“重大隐患源监督档案”管理
施工现场要对深基坑、起重机械、大模板等易发重大事故隐患源提前“标示”,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人。
建筑工程各责任主体要依据“标示”内容,对照现场的实际状况进行超前防范、实时监测、跟踪管理,如实填写“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档案”,实现对重大安全隐患的全过程动态控制,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四)继续加强人员持证上岗管理
全面做好“三类人员”的考核与发证管理等工作,加强对“三类人员”日常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要求,强化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证上岗作业等违规行为。
(五)不断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环境
高标准建设和管理施工现场“五小设施”。
施工企业必须为建筑工人提供宿舍、伙房、淋浴室、厕所、饮水室等“五小设施”,各种设施要高标准建设,确保安全耐用、利于周转。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确保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完好美观、卫生环保。
继续办好职工夜校。
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开办职工夜校,采取讲课、播放多媒体安全教育片等形式,对广大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技术技能、环境保护、计划生育、防艾滋病、职业道德等知识培训。
夜校培训要科学计划、严密组织、详细记录,培训内容要体现针对性、全面性、时效性。
全面使用人性化安全生产警示用语。
施工现场生活区、加工区、作业区等场所应张贴人性化安全生产警示用语,使广大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教育和提高。
提高安全警示牌的使用准确性、针对性,确保内容准确、悬挂醒目,真正起到安全警示作用。
(六)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
严抓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中反面典型的监管,抓好企业每季度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工作,有针对性地抽查一批重点企业,全市年度内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20%。
对出现质量投诉、标准化不达标、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的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管理中从严检查。
对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按照《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强化施工现场防汛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防汛应急预案。
强化防汛工作领导负责制,不断完善防汛应急安全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必须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建立专业人员齐全的救援队伍,备足救援物资和设备,通过防汛实战综合演练,提高快速拉动和应急救援能力。
加强重点环节部位的预控和监管。
汛期来临之前,要及时组织有专家参加的检查组对深基坑、塔机等重大安全隐患源进行排查摸底,建立深基坑汛期安全管理档案;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79号)的要求,严格控制塔吊自由端高度和最大安装使用高度,落实各项防范加固措施,确保汛期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消除。
加强汛情预报和防汛检查。
通过短信群发系统、互联网发布等渠道,及时将风、雨等恶劣天气信息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迅速开展防汛检查,确保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恶劣天气情况下,施工现场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要值守工地,对重点部位和重点内容实行全过程监控。
四、实现两个目的,努力构建和谐发展的安全生产格局
在抓好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强化环境保护、计划生育、防艾滋病、综合整治等工作的措施落实,最终实现“两个目的”:
一是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遏制一般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二是一线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和综合素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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