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 UL CE ROHS认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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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ULCEROHS认证
认证总结
目前比较流行的几种认证:
3C、UL、CE、CSA、VDE、TUV、GS。
学习网站:
第一章3C认证
一、3C认证概念
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
它是我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我国政府为兑现入世承诺,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2年8月1日起,国家认监委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作为国家安全认证(CCEE)、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CCIB)、中国电磁兼容认证(EMC)三合一的“CCC”权威认证,是中国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与国际接轨的一个先进标志,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其主要特点是:
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彻底解决长期以来我国产品认证制度中出现的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并建立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第一批目录为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电动工具、电焊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类、信息技术设备、照明设备、电信终端设备、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机动车辆轮胎、安全玻璃、农机产品、乳胶制品、医疗器械产品、消防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十九类。
3C标志一般贴在产品表面,或通过模压压在产品上,仔细看会发现多个小菱形的“CCC”暗记。
不宜直接印在本体上的产品,应经国家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批准后在其最小外包装上和随附文件(如合格证)中使用。
每个3C标志后面都有一个随机码,每个随机码都有对应的厂家及产品。
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在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时,已将该编码对应的产品输入计算机数据库中,消费者可通过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防伪查询系统对编码进行查询。
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目前的“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分别为:
1、CCC+S安全认证标志
2、CCC+EMC电磁兼容类认证标志
3、CCC+S&E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4、CCC+F消防认证标志
上述四类标志每类都有大小五种规格。
申请费:
600;注册费:
800;检查费:
3000/人/天,一般2天*人;找代理的话代理费5000;检查费视产品检查项目而定;在10000左右吧;所有整个费用在2-3万左右。
时间1-3个月。
二、CCC认证资料提供清单
3C认证申请人在递交《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意向申请书》时需同时递交3C认证申请产品的彩色照片(外观整体、产品铭牌)和该产品的技术资料(用途、工作原理、关键零配件、技术指标或主要成分、适用范围等)。
A、初次申请或相关信息变更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3、生产厂的组织结构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4、申请认证产品工艺流程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5、例行检验用关键仪器设备(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清单(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6、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7、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8、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9、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10、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11、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B、同类产品再次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3、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4、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6、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7、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C、另外一个版本
1、3C认证意向申请书
2、3C认证正式申请书
3、3C认证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3C认证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C认证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时必须)
5、申请3C认证的产品描述文件(区别于产品说明,产品介绍,有规范格式
6、产品总装图,电器原理图或线路图
7、关键元件、材料清单
8、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3C认证申请企业应先以表单形式递交,审核后会发放规定格式的文件)
9、一致性声明(企业送检之样品确属企业自己生产之证明文件)
10、产品铭牌
11、3C认证工厂审查调查表
12、生产厂的程序文件、质量手册、记录表单、工艺流程图、作业指导书
13、CB报告在有效期内(若有)
14、已通过的检测或3C认证工厂审查报告(若有)(为送样检测合格后的试验报告)
15、第三方委托授权书(若有)
D、3C强制认证产品检测提供文件清单
产品检测送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送样登记表;
2、CCC申请详细资料;
3、产品说明书;
4、产品规格书;
5、产品维修手册;
6、产品电路图(包括原理图和印制刷线路版图);
7、同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产品与覆盖型号产品的差异说明;
8、产品与安全有关的关键元部件明细表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明细表;
9、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10、产品的CB测试证书和报告(如有);
11、产品的商标使用授权书(如有);
三、CCC认证申请步骤
A、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意向申请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申请人信息,制造商信息,如:
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生产厂信息(包括质量体系的状况和体系获证情况等);
3)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商标等;
4)另外,还需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如:
产品说明书、使用维修手册、产品总装图、工作(电气)原理图、线路图、部件配置图、产品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安全关键件一览表等。
5)若申请的产品是电工产品,需做电磁兼容型式试验,还需补充提供下述技术资料:
a.电磁兼容性技术标准;
b.可能影响安全性能的产品变更情况说明;海关事务论坛
c.产品电磁兼容性能检验报告(按型号提供);
d.所有的有电磁兼容要求的电磁兼容关键件一览表。
如果所申请的产品是已获证型号产品的变更,或与已获证产品有联系,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做出说明。
2、原则上按型号提出申请。
不同生产厂生产的同型号产品或同一生产厂在不同地点生产的同型号产品,应分别申请。
3、CCC认证机构会同分包实验室审查申请资料后,划分产品单元,并就检测所依据的标准、检测项目和所需样品数量同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分包实验室向CCC报产品检测费用。
4、CCC认证机构会同业务代表根据生产厂的质量体系状况,确定生产厂质量体系的审核天数,并确定相应的体系审核费。
海关事务论坛。
5、CCC认证机构向申请人寄发CCC产品认证报价单。
报价单包括认证收费的详细内容、产品名称型号、检测标准和样品数量等。
6.申请人在报价单上签字盖章并返回后,CCC认证机构向业务代表下达任务通知书,委托业务代表与申请人签订认证合同,并向申请人发正式申请书。
申请书中包括有需补送的资料、申请方的责任及需附送的《质量体系情况调查表》等。
7、当下述条件都满足时,即进入样品检测阶段,CCC认证机构将向有关分包实验室下达任务通知书,通知实验室准备接收样品进行检测:
a.申请人已按照要求填写好并签字盖章后,返回报价单、正式《申请书》和产品认证合同;
b.申请人已提交所有要求的申请资料;
c.申请人已按照送样清单将样品送到指定地点;
d.申请人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当申请人不能及时满足上述要求,造成时间延误,认证周期增长,责任由申请人自己负担。
8、申请人提交的一切资料应用中文书写,国外申请人可使用英文。
CCC产品认证中心产品认证部同样接受来自国外申请人的产品认证请求,处理程序和要求同对国内申请人一样。
B、CCC认证型式试验
1、型式试验依据CCC产品认证中心指定的标准。
2、型式试验原则上由ZZHY送样到指定的CCC产品认证中心分包实验室进行,但对大型的、不便运输、安装、调试的商品,申请人可申请CCIBLAC或CNACL认可的其他的邻近检测机构或工厂现场检测。
为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现场应符合规定条件,包括:
1.具有现场检测必备的仪器、设备、场地;
2.仪器设备的精度和量程应满足现场检测项目的有关要求;
3.有关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并能溯源到国家基准或国际基准;
4.有进行现场检测的符合中国标准的环境条件和电网条件;
5.具备熟悉标准、操作等人员。
现场检测一般在CCC产品认证中心指派的有资格的测试人员的监督下由申请人安排技术人员按要求进行测试操作,并出具试验原始记录。
CCC测试人员负责整理和编制试验报告。
3、对已申请并通过型式试验的基本型产品的系列产品或变型产品,只检测与基本型不同部分的有关项目。
4、在检测过程中,若增加检测项目,有关实验室应通知CCC产品认证中心产品认证部,由CCC产品认证中心产品认证部通知申请人补交检测费后再进行检测。
5、检测结果
如果有些检测项目的检验结果不合格,但易于改进的,可允许改进后重新送样进行检验,若再出现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型式试验合格后,分包实验室出具型式试验报告,CCC产品认证中心产品认证部向申请人签发样品检测结果合格通知单。
对于不合格产品发不合格通知单。
申请人可以在半年后重新提出申请。
6.样品检验后,CCC产品认证中心分包实验室向需要领回样品的申请人寄送“领取样品通知书”。
申请人在收到“领取样品通知书”一个月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样品领取手续,逾期不取时,对境外厂家的样品交中国海关处理,对境内厂家的样品,由分包实验室处理。
若样品检测不合格,由CCC产品认证中心产品认证部向申请人寄送“样品检验不合格通知书”,并说明样品与标准不符合的项目及检测结果,或者寄送“样品补充检验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缴纳补充检验所需费用。
对收到“样品检验不合格通知书”的产品,申请人可再次提出申请。
C、生产厂质量体系检查
1、生产厂质量体系检查的实施一般在样品检测合格后进行。
生产厂质量体系检查的目的是检查生产厂的生产和检测条件是否能够确保持续性、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的产品。
2、CCC认证中心总部以生产厂调查表作为生产厂审查组到达生产厂之前了解生产厂情况的文件依据。
3、CCC产品认证中心总部组织审查组赴生产厂进行审查。
审查工作在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与安全有关的设计、采购、检验、检验试验设备等要素的专业审核,并现场核实安全关键件及进行抽样检测工作。
对于已获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生产厂家,可免于生产厂质量体系审查,但必须补充上述安全要素的专业审核,该审核也可结合在日常监督中进行。
第二章UL认证
一、UL介绍
UL是英文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LaboratoriesInc.)的简写。
UL安全试验所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
它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专业机构。
它采用科学的测试方法来研究确定各种材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等对生命、财产有无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确定、编写、发行相应的标准和有助于减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资料,同时开展实情调研业务。
总之,它主要从事产品的安全认证和经营安全证明业务,其最终目的是为市场得到具有相当安全水准的商品,为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保证作出贡献。
就产品安全认证作为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有效手段而言,UL为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UL始建于1894年,初始阶段UL主在靠防火保险部门提供资金维持动作,直到1916年,UL才完全自立。
经过近百年的发展,UL已成为具有世界知名度的认证机构,其自身具有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管理体制、标准开发和产品认证程序。
UL由一个有安全专家、政府官员、消费者、教育界、公用事业、保险业及标准部门的代表组成的理事会管理,日常工作由总裁、副总裁处理。
目前,UL在美国本土有五个实验室,总部设在芝加哥北部的Northbrook镇,同时在台湾和香港分别设立了相应的实验室。
二、UL标志及使用
在产品上或和产品相关地方使用UL的列名、分级、认可标记是UL指定的用来区分在UL跟踪检验服务下生产的产品的唯一方法。
某一公司的名字在UL的产品目录上出现,并不表示该公司的所在产品都是UL列名、分级或认可的,只有那些带有UL标记的产品才能认为是在UL跟踪检验服务下生产的产品。
针对UL不同的服务种类,UL标记可以分为三在类,分别是列名、分级和认可标记。
这些标记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UL的图案符号,这些符号都是UL的注册商标。
三种符号分别用于三种不同服务的产品上,不能混用,否则可认为是假冒产品。
由于分级标记在我国比较少见,因而下面只介绍列名和认可两种标记。
UL的服务不仅依据美国UL标准,也依据加拿大标准(C-UL),由此,UL标记也分为用于UL产品和C-UL产品以及两者都满足三种。
注意:
在2008年1月之前,对于同时为UL和C-UL列名或认可的产品,可以同时加贴UL和C-UL标记,但到2008年,则必须使用第三种的标记。
“检验细则”中说明了那一种标志是您被准许使用的,还有这个标志是应当置附在产品的那一个位置。
这个标志仅在制造厂商符合“检验细则”的规定和“跟踪检验服务协议”的条款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的。
(第2款)除非您得到“检验细则”的准许,UL的标志不能以任何的方式使用在产品或包装上。
(第3款)。
如果您的产品是在UL的一种服务之下,而且符合UL的要求,UL则准许您在您的促销或宣传的广告中引用UL的标志和UL的名字,但是此引用不可以造成引导大众产生不实的印象。
一个简单的引用说产品是“ListedByUL”或“RecognizedByUL”,或者是UL标志的图样,均属恰当,视其所属的服务类别而定。
您所使用的产品标志的词句应和"检验细则"里所陈述的符合。
当您的产品是属于UL的分类服务之时,在您的广告中关系到UL的参考词句则必须引述整个产品分类标志的全文,就如“检验细则”中所陈述的一样。
因为UL也许会要求您更改宣传或促销广告中不恰当的地方,所以您最好能事先与您的UL检验代表联系,通知他您所打算引用UL标志或名字的方式。
如此可以避免误解,同时也可以避免在UL认为广告中引用不当,而撤销宣传和促销广告所造成的浪费。
(第4款)。
三、UL的产品认证、试验服务的种类主要可分为列名、认可和分级
1)列名(LISTED):
一般来讲,列名仅适用于完整的产品以及有资格人员在现场进行替换或安装的各种器件和装置,属于UL列名服务的各种产品包括:
家用电器,医疗设备、计算机、商业设备以及在建筑物中作用的各类电器产品,如配电系统、保险丝、电线、开关和其它电气构件等。
经UL列名的产品,通常可以在每个产品上标上UL的列名标志。
2)认可(Recognized):
认可服务是UL服务中的一个项目,其鉴定的产品只能在UL列名、分级或其它认可产品上作为元器件、原材料使用。
如通过了UL的零部件有类似"SU"标记。
认可产品在结构上并不完整,或者在用途上有一定的限制以保证达到预期的安全性能。
在大多数情况下,认可产品的跟踪服务都属于R类。
属于L类的认可产品有电子线(AVLV2),加工线材(ZKLU2),线束(ZPFW2),铝线(DVVR2),和金属挠性管(DXUZ2)。
认可产品要求带有认可标记。
3)分级(Classification):
分级服务仅对产品的特定危害进行评价,或对执行UL标准以外的其它标准(包括国际上认可的标准,如IEC和ISO标准等)的产品进行评价。
一般来说大多数分级产品并非消费者使用的产品,而是工业或商业上使用的产品。
UL标志中的分级标志表明了产品在经UL鉴定时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和规定范围。
例如对工业上用的溶剂这样的化学药品,只对其达到燃点温度时可能发生的火灾这一范围进行评价。
某些产品的分级服务和列名服务相同,但一般只是对产品的某一方面或若干方面进行评价,如在美国,医用X射线诊断仪这类设备要全国遵守美国法律和有关辐射发射及束流精度的规定,但因为UL只把X射线作为分级产品,所以只评价它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和其它的非辐射性能这些方面。
4)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
当一个UL的申请人在取得上述的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后,其产品要以另一公司的名义生产以满足销售的需要,可以申请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得到列名、认可或分级的制造商被允许使用产品名录里的另一个公司的名字,但该产品除公司代号,产品代号或UL公司认为可以接受的其它特征外,必须与原来列名、认可或分级产品一致。
5)"AL"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
若UL申请人不想用自己公司的名义取得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他可以申请用另一个商号(通常是零售商或批发商)的名义申请列名、认可或分级,即叫"AL"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
其与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的区别在于其申请人不是列名人。
6)体系认证服务:
作为国际认可委员会的成员之一,UL广泛涉足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保护认证,QS9000汽车行业质量体系认证和AS9000飞机行业质量体系认证服务。
到目前为止,在国内共有116家工厂取得UL的体系认证;其中21家为ISO9001认证,85家为ISO9002认证,1家为ISO14001认证,9家为QS9000认证。
7)UL的其它服务:
如证明服务,检验服务,实情判断服务,调研服务等。
四、UL的测试
一旦UL获得你能提供的所有数据,UL可以决定由哪个部门来测试产品。
UL的工程部将:
1)制定测试计划;
2)提供估计的测试费用;
3)大致的测试结束时间;
4)发送申请表格;
在这时候,如果你有任何的时间期限,你应该通知UL以便它在安排测试时间的时候加以考虑。
一旦你返回了申请书并提供的相应的预付款,并且UL的工程师收到了相应的测试样品,UL工程师可以开始真正测试你的产品。
一旦产品测试结束,你的项目工程师会通知你产品是否符合UL的要求。
对于符合UL要求的产品,项目工程师会根据测试数据编写一本正式的报告。
测试数据也将用于跟踪服务并作为跟踪服务细则的基础部分。
跟踪服务细则是一本详细描述了经UL测试符合UL要求产品的结构的文件。
UL的现场代表将用此文件作为指导来实施在工厂进行的周期性UL产品检验。
在UL工程师将测试报告发送给你之前,你必须同意参加UL的跟踪服务计划。
你必须通过签署并返回跟踪检验报告以表示参加这个计划。
通常,这份文件会在申请表发送的几天后寄出。
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使你的产品不符合UL的要求,UL会通知你不符合要求的各项。
如果你选择更改产品并愿意重复测试,你可以和原来负责你项目的工程师联系对必要的项目进行重新测试。
如果你对测试结果、某项要求的理解或UL的决定有疑问的话,UL的申诉程序使你能让UL的管理机构听到你的意见而不必担心影响与UL之间的关系。
五、UL的跟踪服务
作为UL认证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为了保证UL的列名、认可产品继续符合UL的标准和要求,UL制定了"跟踪检验"系统。
"跟踪检验"就是由UL派出分布在全世界各地的现场代表到当地的工厂生产现场对UL的产品进行跟踪检验。
其目的就是通过对工厂的生产过程、检验过程以及产品,对照UL的标准和跟踪检验细则进行核查,保证制造厂商的生产过程、检验过程和产品始终符合UL的要求。
为了保证UL的“跟踪检验”系统的实施,UL与制造厂商之间已经签署了一份“跟踪检验协议”,根据“跟踪检验协议”的规定,现场代表将定期地、不预先通知地巡查工厂,工厂不得无故拒绝现场代表的检查。
现场代表到工厂后主要根据“跟踪检验细则”进行检验。
“跟踪检验细则”是由UL工程部,在对送检的样品进行测试后编制的,这一文件包括对该产品的全面描述,还包括照片说明书等。
它还规定制造工厂在生产期间经常要做到的各种试验,其中某些试验要求对产品100%的进行,如耐压试验。
某些检验则可以抽样进行,同时,还规定了现场代表在工厂现场检查时必须抽查的试验项目。
现场代表根据这类试验的详细资料和规定来判断检验结果是否合格。
UL的跟踪检验分为R类和L类。
R类服务主要用于电气设备,如电扇、电视机、吹风机、烤箱和其它通常用相应的流水线来生产的产品。
L类服务主要用于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如灭火器、烟雾探测器,防火门和一些产量相当大的产品,如电力设备,电线和断路器。
对于属于L类的产品,生产厂必须直接向UL订购标签贴在产品上。
UL检验员的检验基本上属于机械性作业。
依据不同的产品,检验员的检验依据有公告(Bulletin)、细则(Procedure)、FUII(如果有,包含在细则中)和UL标准(如果FUII中有要求)。
如果检验员访问工厂时,工厂正在生产UL产品,或有库存的UL产品,则检验员会用以下方式之一抽取样品:
a、从生产线上抽取各个部件加上从仓库中抽取的一个完整产品。
b、从仓库中抽取各个部件加上生产线上的完整产品。
c、从仓库抽取完整产品用于拆分。
抽样的具体数量决定于细则、FUII(跟踪检验指示)、SAP(标准附页)或来自于UL实验室的直接命令。
检验员每次检验并不一定检验所有产品,但他们会尽量在一年或至少两年内检验所有的产品类别或型号。
一般来说,UL对工厂生产体系的要求不是太高,只要求对仪器设备每年一次计量,保存好工厂自己的检验记录,以及对不合格品有一定的控制手段即可。
检验时,现场代表(UL检验员)会把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产品本身,他们将根据上述的检验依据逐条核对产品的结构,部件及装配。
对于涉及到产品安全的零部件,一般细则中会指明要求为UL认证产品,并且会注明生产厂家和型号;对于外壳、护罩等注塑件,一般情况下细则会指明其原材料和尺寸要求。
现场代表会核对以上各项以及细则中所规定的UL标记。
另外,如果细则或FUII或标准中要求对产品进行现场测试,现场代表会要求工厂检验员做相应的各项测试,而现场代表则在旁作见证。
如果细则中还要求送样到UL作跟踪测试,工厂应配合检验员制作相应样品,经检验员写好样品标签,提供地址并封样后,由工厂寄往相应的UL实验室。
如果工厂所生产的产品完全符合UL相应检验标准的要求,也无其它违反跟踪服务协议的地方,检验员会出具跟踪检验报告(InspectionReport);工厂代表在确认其内容准确无误后应在报告上签字;一次检验即告完成。
如果检验过程中出现了与检验标准不符合的情况时,检验员会出具变更通知书(VariationNotice),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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