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单站装机0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改造项目核准办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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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单站装机0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改造项目核准办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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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单站装机0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改造项目核准办理
企业投资单站装机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改造项目核准办理规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投资单站装机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改造项目核准办理主体、设定依据、行政许可条件、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投资单站装机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改造项目核准办理。
主体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国发〔〕号)
《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闽政〔〕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接国家年本)》(闽政〔〕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管理的通知》(闽政办〔〕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电站运行管理的通知》(闽政办〔〕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电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闽政〔〕号)
《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闽水农电〔〕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投资〔〕号)
《福建省龙岩市水利局龙岩市发改委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环保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岩水质安〔〕号)
审批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条件或标准
企业投资新上报改造项目应符合大坝经安全论证尚有年以上使用年限、大坝运行工况不变、不增加水库库区淹没、不改变水库主要特性、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影响生态环境、符合流域规划环评等基本条件。
万千瓦以下水电站技改后装机规模不大于原装机容量的,由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部门直接审批初步设计,发改部门不再办理核准手续。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三个环节以内)(注:
需要评估的,按照规定进行评估。
)
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申报单位提出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即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项目申请报告文本(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县政府出具的符合改造项目的文件(符合闽水农电〔〕号文要求)
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符合最小下泄流量的文件
承诺时限
个工作日以内(法定时限个工作日,不含评估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效能办投诉电话:
项目申报网址: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上杭县李家坪大桥桥头产业服务中心区
企业投资城市燃气利用(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项目
核准办理规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投资城市燃气利用(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项目核准办理主体、设定依据、行政许可条件、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投资城市燃气利用(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项目核准办理。
主体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国发〔〕号)
《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闽政〔〕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接国家年本)》(闽政〔〕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投资〔〕号)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放和调整部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龙发改审批〔〕)
审批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条件或标准
企业投资列入《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内且市级下放至县级核准的项目,但通过政府预算安排的除外。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燃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三个环节以内)(注:
需要评估的,按照规定进行评估。
)
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申报单位提出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即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项目申请报告文本(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土地使用权属证明;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材料。
项目路径图或路由图(涉及燃气管道线路时提供)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仅指中外合资、合作的项目提供)。
与合作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协议、框架协议(仅指中外合资、合作的项目提供)。
承诺时限
个工作日以内(法定时限个工作日,不含评估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效能办投诉电话:
项目申报网址: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上杭县李家坪大桥桥头产业服务中心区
企业投资非跨县除国家高速公路、地方高速公路、普通国道、省道公路外的其他公路项目核准办理规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投资非跨县除国家高速公路、地方高速公路、普通国道、省道公路外的其他公路项目核准办理主体、设定依据、办理程序、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投资非跨县除国家高速公路、地方高速公路、普通国道、省道公路外的其他公路项目核准办理。
主体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国发〔〕号)
《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闽政〔〕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接国家年本)》(闽政〔〕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投资〔〕号)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交建〔〕号)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放和调整部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龙发改审批〔〕)
审批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条件或标准
企业投资列入《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内且市级下放至县级核准的项目,但通过政府预算安排的除外。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如《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实施方案》、《福建省“镇镇有干线”公路规划项目路线实施方案》)、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三个环节以内)(注:
需要评估的,按照规定进行评估。
)
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申报单位提出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即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项目申请报告文本(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土地使用权属证明;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材料。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仅指中外合资、合作的项目提供)。
与合作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协议、框架协议(仅指中外合资、合作的项目提供)。
承诺时限
个工作日以内(法定时限个工作日,不含评估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效能办投诉电话:
项目申报网址: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上杭县李家坪大桥桥头产业服务中心区
企业投资除跨设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项目外的非跨县其他水事工程核准办理规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投资除跨设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项目外的非跨县其他水事工程核准办理主体、设定依据、行政许可条件、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投资除跨设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项目外的非跨县其他水事工程核准办理。
主体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国发〔〕号)
《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闽政〔〕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接国家年本)》(闽政〔〕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投资〔〕号)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放和调整部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龙发改审批〔〕)
审批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条件或标准
企业投资列入《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内且市级下放至县级核准的项目,但通过政府预算安排的除外。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三个环节以内)(注:
需要评估的,按照规定进行评估。
)
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申报单位提出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即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项目申请报告文本(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土地使用权属证明;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材料。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仅指中外合资、合作的项目提供)。
与合作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协议、框架协议(仅指中外合资、合作的项目提供)。
承诺时限
个工作日以内(法定时限个工作日,不含评估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效能办投诉电话:
项目申报网址: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上杭县李家坪大桥桥头产业服务中心区
企业投资非跨县城区防洪堤工程及在河道上建设的堤防、河道整治项目核准办理规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投资非跨县城区防洪堤工程及在河道上建设的堤防、河道整治项目核准办理主体、设定依据、行政许可条件、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投资非跨县城区防洪堤工程及在河道上建设的堤防、河道整治项目核准核准办理。
主体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国发〔〕号)
《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闽政〔〕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接国家年本)》(闽政〔〕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投资〔〕号)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放和调整部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龙发改审批〔〕)
审批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条件或标准
企业投资列入《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内且市级下放至县级核准的项目,但通过政府预算安排的除外。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三个环节以内)(注:
需要评估的,按照规定进行评估。
)
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申报单位提出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即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项目申请报告文本(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土地使用权属证明;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材料。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仅指中外合资、合作的项目提供)。
与合作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协议、框架协议(仅指中外合资、合作的项目提供)。
承诺时限
个工作日以内(法定时限个工作日,不含评估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效能办投诉电话:
项目申报网址: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上杭县李家坪大桥桥头产业服务中心区
企业投资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外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核准办理规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投资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外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核准办理主体、设定依据、行政许可条件、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投资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外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核准办理。
主体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国发〔〕号)
《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闽政〔〕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接国家年本)》(闽政〔〕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投资〔〕号)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放和调整部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龙发改审批〔〕)
审批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条件或标准
企业投资列入《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内且市级下放至县级核准的项目,但通过政府预算安排的除外。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三个环节以内)(注:
需要评估的,按照规定进行评估。
)
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申报单位提出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即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项目申请报告文本(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土地使用权属证明;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材料。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仅指中外合资、合作的项目提供)。
与合作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协议、框架协议(仅指中外合资、合作的项目提供)。
承诺时限
个工作日以内(法定时限个工作日,不含评估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效能办投诉电话:
项目申报网址: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上杭县李家坪大桥桥头产业服务中心区
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招标事项审批办理规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招标事项审批办理主体、设定依据、办理程序、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工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招标事项审批办理。
主体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第号令)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
《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闽发改政策〔〕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补充的通知(闽建〔〕号)
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水〔〕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
审批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条件或标准
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管理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因《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特殊情形申请邀请招标或者不招标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规定办理招标事项核准手续。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三个环节以内)
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申报单位提出项目招标事项审批申请文件,说明邀标或不招标理由,并提交证明材料。
由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即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承诺时限
个工作日以内(法定时限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督查投诉电话:
效能办投诉电话:
项目申报网址: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上杭县李家坪大桥桥头产业服务中心区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理规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理主体、设定依据、行政许可条件、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理。
主体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设定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第号令)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发改投资〔〕号)
审批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条件或标准
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万千瓦时的,或属于《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中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三个环节以内)(注:
需委托机构进行评审)
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申报单位提出节能审查的申请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即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承诺时限
个工作日以内(法定时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督查投诉电话:
效能办投诉电话:
项目申报网址: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上杭县李家坪大桥桥头产业服务中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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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非跨县区水资源配置调整的其他水事工程项目审批办理规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府投资非跨县区水资源配置调整的其他水事工程项目审批办理主体、设定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政府投资非跨县区水资源配置调整的其他水事工程项目审批办理。
主体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第号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闽政办〔〕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投资〔〕号)
审批事项类型
内部审批
审批条件或标准
县级政府采用直接投资(含确认各类投资机构)或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各类财政性资金的水事工程项目。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三个环节以内)
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建议书阶段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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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企业 投资 装机 05 千瓦 以下 水电站 改造 项目 核准 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