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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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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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行政人事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招聘
第三条申请招聘:
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各部门主管作出书面申请,递交行政部审核、签署意见后递交总经理决定。
具体表格可参考《用人计划申请表》。
第四条组织招聘:
行政部可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作出统一招聘计划,呈报总经理审批后于公司指定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第五条人员录用
1.应聘人员在由具体需要部门面试认可并得到公司批准后,得以录用。
其应聘、入职资料统一由行政部保管。
2.不能录用的情况,(供用人部门参考)
i被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ii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iii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iv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代用品;v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vi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vii品性恶劣,道德不佳,或被公、私营公司及机关开除;viii体格检查经公司认定不适合;ix有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已在公司工作的;x伪造证件或杜撰本人背景资料者;xi参加非法组织者;xii未满十六周岁。
第六条入职条件:
经公司公开招聘考核合格后被录用的人员,应与原工作单位彻底脱离行政、人事关系并全部办妥离职手续。
凡采用欺诈手段,在未与原单位办妥离职手续后而在公司入职的,一经查实,将予以辞退。
员工应如实填报自身材料,公司有权向相关部门核实,如一经查实有故意弄假行为者,立即辞退
第七条入职程序:
被录用人员应按指定时间携带个人物品到公司报到,同时详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并交付以下证件原件供行政部核实无误后,留存复印件一份备案。
如以后个人资料发生变更,则被录用人员应在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部,加以更正、完善。
1、身份证和暂住证;
2、最高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证件;
3、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一寸照片2张;
4、三个月内体检报告一份;
第八条保证制度
1.特殊岗位员工及非公开招聘入职者,应办理保证手续并签署相应的《员工担保书》。
2.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i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的;
ii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的;
iii窃取机密资料或泄露商业秘密的;
iv拖欠公司账款的。
3.保证人如要求中途退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并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原保证人才能解除保证责任。
4.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情形发生后15天内,另找连带保证人:
i保证人死亡或被剥夺人身自由;
ii保证人被宣告破产;
iii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无力担保;
iv保证人拟中途退保。
5.被保证人离职3个月后,若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形,保证书即还其本人。
第九条入职培训:
行政部负责安排职前培训,培训完毕考核合格后,由行政部介绍新员工到所属部门报到,由部门主管安排工作。
第三章员工试用
第十条试用期
1、新进员工须在十五天内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具体详见《试用期同》,员工试用期间应享受正式员工所享受的福利,待遇。
2、普通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经理及以上职位,试用期为六个月;
第四章转正
第十一条新进员工试用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均以满月计算,具体执行办法参考《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转正申请
1.新员工转正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在试用期自我评价认为工作优秀,可胜任本职工作,达到公司要求者,可在试用期满后随时提出转正申请。
申请者可自行登录公司FTP网站打印《员工转正申请表》,附上详细的工作日志。
部门负责人仔细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回行政部。
行政部给予综合评定后,签署意见后交给总经理决定是否予以转正。
2.试用期内,部门负责人认为该员工可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由部门负责人牵头,行政部、总经理共同审核评定,提前予以转正。
第十三条通过转正评估的员工,经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发给《岗位确认书》并对薪资待遇作相应调整。
对评估不合格的员工,将被劝告辞职。
第十四条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及能力超出或低于其试用期间所确定级别,可在转正时予以提升或降低级别,并由行政部签发《岗位确认书》确认岗位和工资级别。
第十五条转正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劳动合同条款享受公司规定的各种带薪假期及员工享有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并参加员工考核,根据考核情况,享有年终奖金分配。
第五章考核
第十六条员工均需参加公司规定的不定期考核及年终考核,考核由行政部牵头组织,年度考核定于次年一月进行。
部门负责人考核由总经理评审。
第十七条考核内容由三个考核项目部分组成,包括业绩考核、表现考核和能力考核。
员工考核细则由行政部制定。
1.业绩考核
考核内容如下:
工作质量(包括工作态度、各项数据的准确性等)。
目标完成程度。
2.表现考核
考核内容如下:
纪律性:
严格遵守本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
责任心:
在任何条件下,必须完成上级所委派的各种任务。
协调性:
对自己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只要对公司有益,就应该主动给予协助。
积极性:
除一如既往地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应主动积极地为公司的发展出主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3.能力考核
考核内容如下:
基本能力:
通过学习和训练可达到职务等级所期望能力的基本素质。
熟悉能力:
基本能力优秀但经验不足,同样无法完成职务,必须尽快地积累丰富经验。
熟练能力:
经验丰富,能出色完成各项本职工作。
第十八条考核程序
1.自我评估
由员工本人先作自我评估并写出工作总结,交直属上司。
2.所属部门及行政部的综合评估
i由行政部牵头,与被考核者所在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对被考核者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交行政部。
ii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级别。
iii考核负责人应严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拖延评估,如因此对公司造成损失者,由考核人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综合考评分数直接与奖金、相关福利、提薪和晋升挂钩。
第六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十条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包括以下几种:
1、终止试用
终止试用指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考核达不到公司要求,由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在试用期内,公司和员工有权随时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2、辞职
辞职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员工书面形式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3、辞退
辞退是指在合同期内,由于公司经营原因或由于员工任职能力、劳动态度、工作绩效达不到公司要求等多种原因,由公司提出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公司辞退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员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可辞退员工:
i.员工任职能力达不到本职工作要求的;
ii.合同期内员工劳动态度差;
iii.工作绩效达不到公司要求;绩效考核连续两次被评为“D”;一次为“E”级的;
iv.不服从正当的工作调动,经教育、劝说无效的;
v.公司因组织结构、业务调整或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vi.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vii.其他应予以辞退的行为。
4、开除
开除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和声誉的行为,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开除的行为。
公司开除员工必须由行政部门书面通知被除名员。
开除日期以通知中明确的时间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i.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
ii.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
iii.对公司有严重欺诈行为;
iv.泄漏公司商业机密;
v.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
vi.其他应予以开除的行为。
员工如发生以上行为,公司在给予开除处分的同时,有权要求员工承担因违规行为而对公司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5、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三个工作日以上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终止劳动关系
终止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
公司在合同到期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员工应在合同到期时自觉办理离职手续。
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指合同期满,员工不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办理离职手续。
3、退休:
指符合退休条件,按公司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而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4、死亡:
指自然人生命终止,属于自然事件。
本文指员工因在合同期内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导致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离职办理要求
离职前三十天填写:
《员工离职申请书》《员工离职通知单》《工作移交表》,并与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书》。
离职者应按预定离职日期办理好部门工作交接及物品交接。
工作交接及物品交接均需相关交接人、监交人签字确认。
离职者有义务积极配合交接工作,否则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离职人员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由行政部核算离职人员之工资,工资结算以实际离职日期为准。
行政部核算后次月按公司规定日期发放离职人员工资。
第七章人事迁调及异动
第二十三条为建立积极有效的人事异动机制,规范公司人事异动的工作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四条公司基于工作需要,可随时调整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应予配合,如有特殊原因,应书面报告,总经理核批后可撤消。
第二十五条人事异动内容
人事异动是指公司员工在一定条件下改变现有的职责范围或级别,主要包括员工晋升、员工降级和员工平级调动。
第二十六条人事异动原则
人事异动的原则是因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的学识、能力、岗位胜任状况综合评定,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二十七条人事异动的审核
所有人事异动须经员工或部门领导申请,部门及行政部审核,经总经理核准签字后,行政部发出《人事调整通知书》方为有效。
第二十八条人事异动薪资
人事异动执行时,异动人员之薪资应由行政部相应依新定级别作出调整,填写《调薪通知单》
第二十九条晋升
1.晋升指因某职位空缺或增设,由公司内部某一较低级别的任职者申请或被推荐,经考核与审批后担任较高职位。
员工晋升分为级别晋升和职位晋升。
2.行政部应与用人部门组织专人对拟晋升职位的员工进行工作技能、管理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
3.行政部与用人部门对晋升者给予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可委任新职位进行试用。
4.员工晋升为部门负责人或副职,均有三个月试用期。
i试用考核评估由行政部负责落实,评估合格报总经理核准签发《岗位确认书》。
评估未经过由行政部签发意见的,延长试用期限或降回原级别。
ii员工晋升部门负责人或副职的试用期间,原工资级别不变,正式晋升后予以调整。
5.员工正式晋升后的计薪日期,从公司签发《岗位确认书》之日起计。
第三十条降职
降职是指因某职位者原有的工作业绩表现欠佳,而另一较低职位出现空缺或增设时,通过一定的人事异动程序来担当新职位。
其程序如下:
1.经公司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员工,部门负责人根据下属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需要,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交行政部呈总经理核准后签批。
2.公司进行组织架构调整时,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综合评估的结果,提拟降职的员工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交行政部呈总经理核准后签批。
第三十一条平级调动
平级调动指因工作需要及个人意愿而涉及某岗位职责范围的变更所产生的跨部门调动。
用人部门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交行政部。
行政部对意向调动员工进行相关考评后推荐给用人部门。
用人部门确定调动对象后,行政部和调出部门协商,调出部门同意调动后,行政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通知调动对象办理有关人事异动手续后前往用人部门报到。
员工调动到新岗位后,应由用人部门负责进行转岗培训,并将《培训记录》及考核结果送行政部备案。
待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完成该次人事调动;转岗培训考核不合格者,用人部门可将其退回行政部处理。
员工平级调动时,也可由用人部门自行预定调动事宜。
根据公司业务状况和个人的特长及表现,使人力资源得以有效运用,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采用行政手段完成人事调动。
第三十二条员工接调职通知书后,部门或负责人应于五个工作日内,一般员工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办妥手续,前往新任职部门报到。
第三十三条员工调职,如驻地远者,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第八章薪酬福利保险
第三十四条薪资架构:
基本工资、职级工资、浮动工资、补贴、加班工资、奖金。
1.基本工资:
按员工级别制定:
普通员工级别基本工资统一规定为RMB1500元/月,主管及经理级别员工基本工资统一规定为RMB3000.00元/月;
2.职级工资:
按员工职位制定:
按不同的职位分别确定;
3.浮动工资:
按不定期对员工的考核制定,具体考核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4.补贴:
包括调岗补贴、通讯费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伙食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5.加班工资:
员工超时工作计算的加班工资,具体计算办法参考加班费相关规定执行;
6.奖金:
公司对员工的各项奖励资金,具体计算办法参考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公司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在员工收入中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六条公司由向行政部上报考勤,每月5日至10日期间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
第三十七条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购买意外险和办理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以公司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综合社会保费,意外险为平安保险公司的意外险。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公司和员工分别应承担的比例支付,社会保险购买基数为:
基本工资在RMB1500.00元以下,按当时最低工资标准购买,基本工资在RMB3000.00元,按基本工资全额购买。
住房公积金购买基数以社保为准。
意外险由公司全额支付,员工服务不满半年,离职时需扣外意外险保险费,服务半年以上免予扣除。
第三十八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各种福利条件。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九条公司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专业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四十条员工培训由行政部统筹管理,各部门上报计划。
1.职前培训:
新进员工应实施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为:
i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的讲解;
ii工作特点、工作要求的说明;
iii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培训。
2.在职培训:
在职员工必须参加公司安排的岗位技能培训。
3.专业培训:
视工作或业务需要,部份员工接受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知识技能,以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水平。
4.岗位适应性再培训。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综合考核达不到公司的基本要求,则必须接受岗位适应性再培训,从而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弥补工作岗位所需的技能。
培训合格后,可以接受新岗位的挑选重新上岗,薪酬标准按新岗位标准确定。
岗位适应性再培训不得超过一周时间.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劝退。
附:
人事管理流程
新进员工管理:
流程:
职能部门填写用人计划申请表-----行政部依据要求安排招聘----职能部门面试,填写面试综合评定表-----行政部办理员工登记-----行政部安排新进员工做职前培训-----职能部门拟定新进员工岗位说明书-----公司与新进员工签证试用期合同-----试用期结束,职能部门填写员工表现评估表-----员工本人申请转正---公司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职能部门填写调薪通知单(如试用期工资与正式工资一致,则不需要调整)。
需填写的表格:
《用人计划申请表》、《面试综合评定表》、《员工登记表》、《员工担保书》(根据需要填写)、《新进员工职前培训表》、《岗位说明书》、《试用期合同》、《员工表现评估表》、《员工转正审批表》、《劳动合同书》、《调薪通知单》(根据需要填写)。
员工岗位变动:
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人事调整通知单》、《岗位适应性再培训表》。
员工离职:
流程:
员工向职能部门提出离职-----填写离职申请表-----职能部门填写员工离职通知单和工作移交表------公司和员工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开具离职证明给员工。
职能部门辞退员工---职能部门出具辞退书-----职能部门填写员工离职通知单和工作移交表-----公司和员工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开具离职证明给员工。
需填写的表格:
《员工离职申请表》、《员工离职通知单》、《工作移交表》。
员工考勤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依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考勤管理实行定人考核、逐级审核、月终汇总考勤的办法。
第三条考勤作为记录员工的原始资料,是公司计发员工工资和考核员工劳动态度的主要依据。
全体员工应勤工守时,认真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时间及休假日
第四条公司实行双休工作制。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为上午9:
00-12:
00,下午13:
00-18:
00,周六、周日休息。
第五条公司已婚女员工入职满一年,可申请有薪产假。
按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生育小孩的女员工,可享受90天的产假,满二十四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并在子女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
其他符合规定做计划生育措施手术的员工,凭医院证明休假。
以上假期工资照发。
第六条在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以享受有薪婚假。
员工申请婚假须提前向行政部提交结婚证书复印件。
符合条件结婚的员工,可在领取结婚证后六个月内休三天婚假,符合晚婚条件的(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另加十天晚婚假。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去世,可休三天丧假。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八条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
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九条年休假可以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不能跨年度安排。
年休假不可累计计算。
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一样的工资待遇。
第十条法定休假日:
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
具体放假时间参照政府当时放假规定而定。
第三章请假
第十一条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出勤时必须请假。
请假人应提前1天填写《员工请假单》,按管理权限逐级申请,经准假后方可离开岗位。
遇有急病(自然灾害外)等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者,应及时委托他人补办请假手续或电话通知部门主管,获批准后待休完假回来两天内补签。
第十二条请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含各种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
考勤资料和考勤卡须于次月5日前连同考勤表一并送交公司行政部审核,否则,不予计发工资。
第十三条批假的权限:
一至三天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三天以上假期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总经理审批;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休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员工请事假按日停发基本工资和职位工资。
请事假原则上一次不得超过三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正常休假除外)。
第十五条员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须请病假,且需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单》,同时需出示区、市级医院证明,经部门主管确认后方生效,否则按事假处理。
特殊情况下允许电话请假后再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
病假期间工资发放按照深圳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规定:
连续工龄两年以下者,病假日工资按照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照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照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照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照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病假期间停发奖金,停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病假及工伤:
病事假期限:
试用期员工病事假累计超过半个月的,终止试用,正式员工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予以劝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工伤事故:
部门主管在二天内持事故报告单、旁证材料及医疗证明报行政部审查,经总经理确认后方可享受工伤假待遇。
工伤假期基本工资、职位工资、奖金照发。
第四章加班
第十七条正常下班以后的工作时间,以及员工节假日的工作时间系加班加点时间。
按《劳动法》规定进行加班工资计算和安排相应调休。
第十八条申请加班,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向部门主管申请,由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核备,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第十九条加班以每小时为计算之单位,公司办公室加班依考勤打卡时间有《加班申请表》为准,公
司办公室以外加班以《加班申请表》为准。
第二十条调休应事先填写《调休申请表》及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调休,调休申请单必须送行政部核备。
调休时数按实际加班时数换同等时数计算,连续调休最多不超过三天;调休应于六个月内休完,否则不予计算。
第二十一条部门主管应就加班之合理性效率做适当合理之审查,加班时间视同正常工作,凡违反公司规定者,依《员工奖惩办法》处理。
第五章旷工、迟到、早退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旷工:
1.离开岗位两天内未办理补假手续的;
2.擅离职守,超过半天者;
3.超假或续假未经领导批准者;
4.请假原因与事实不符,或假冒病假从事私活者。
第二十三条员工未准时准点到岗的,视为迟到。
第二十四条尚未到下班时间,员工离开岗位的,视为早退。
第二十五条员工迟到、早退当月累计三次内(单次不得超过15分钟)免予处罚,但各部门负责人需个别谈话,提醒注意;单次迟到、早退30分钟至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处;单次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或月累计2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论处。
一个月内,员工迟到、早退次数累计达到五次时,由行政部书面通知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应向违规员工发出书面警告,并抄送行政部。
员工收到书面警告累计达三次时,应由所在部门主管填写《离职通知单》,经行政部和总经理逐级审核批准后,予以辞退违规员工。
第六章登记、审核
第二十六条自总经理以下的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员工需在上下班时间按规定打卡。
第二十七条员工如因公出差,须填写《出差申请表》,交部门相关领导批准后送行政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故未能打卡者,须填写《考勤异常表》,经部门主管签字并及时报行政部备查,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九条上班期间,员工外出办事需在《员工外出登记表》中详细登记。
第三十条负责考勤人员应遵守下列职责:
1.了解、熟悉公司有关考勤的规定和运作规范,依时、如实、准确地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
2.按规定负责考勤纠纷和涉及考勤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向部门主管及行政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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