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9标环保水保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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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9标环保水保实施方案
新建宜万铁路第W9(18)标段
环保水保实施计划
中铁十七局集团宜万铁路W9标项目经理部
二OO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我单位担负施工的宜万铁路W9标,沿线山势险峻、地形复杂,不良地质面广,地表水丰富,水系发育,森林植被茂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高。
为有效加强宜万铁路建设环保、水保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特制定环保、水保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及总工为副组长,各部室、各分部经理为组员的环保、水保领导小组,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设环保、水保专职人员,全面负责检查、监督各项环保、水保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分部设环保、水保专职人员,施工现场配环保、水保负责人。
2.职责分工
2.1项目经理部职责
2.1.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环保、水保规章。
2.1.2制定本级环保与水保管理规定、奖罚细则、包保责任书。
2.1.3编制上报标段环保、水保实施方案,并检查督促各分部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
2.1.4组织环保、水保实施记录(包括影像资料)及文档的管理,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2.1.5编制环保、水保检查项目及标准,组织检查及竣工交验。
2.1.6开展环保水保宣传教育,组织理论学习,提高环保、水保专职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
2.2各分部职责
2.2.1负责落实本标段环保水保管理规定及奖罚细则。
2.1.2制定本级环保与水保管理规定、奖罚细则,与施工队签定包保责任书。
2.2.3编制上报单位工程环保、水保实施方案。
2.2.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水保教育,提高环保、水保意识,使其成为每个施工人员的自觉行为。
2.2.5配合环保水保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2.2.6完善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现场挂牌施工,牌上标出环保目标、措施和负责人;驻地及现场醒目位置设置环保、水保宣传栏、宣传牌、标语。
2.2.7做好环保、水保实施记录(包括影像资料)及文档的管理,详细记载施工前、后的环境状况,各种环保、水保措施的执行情况,资料登记建档,以便后查。
二、环保、水保范围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范围包括本标段主体工程、施工便道、生活区、施工场地、临建设施、取弃土场、弃碴场及临近受影响的区域。
三、环保、水保目标
1.施工时,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先护后挖、先挡后弃”的原则,做到不破坏或少破坏环境。
2.推广清洁能源、新工艺,将环境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3.取土、弃土(碴)严格按设计指定地点取、弃,完工后及时平整、复耕、绿化。
4.生产、生活垃圾运转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方或采取物理、化学方法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垃圾。
5.生活、生产污水、泥浆按规定处理后达标排放,严禁直接排放,污染水源。
6.加强机械保养与操作,防止油品泄漏,控制噪声、振动在其最低声级水平。
7.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减少扬尘及有害气体的排放,最大限度地降低粉尘污染。
8.及时施作路基挡护工程(植被)、排水设施,生活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完工后复耕还田,防止水土流失。
四、保护措施及标准
1.施工便道
1.1施工便道严格按照项目经理部下发的《便道修建技术标准》及《便道环保水保实施方案》修建,在满足通车的条件下,尽量少占农田或耕地,少破坏植被。
1.2施工便道严格按照拟定的设计平面图修建,两侧设明显界限标志,如插旗或洒白灰,工程活动仅限于征地范围内。
1.3施工便道的修建尽量避开松软土、陡崖、滑坡坠石地段,先检查坡顶、坡面,对危石、裂缝和其他不稳定情况,妥善处理,以确保安全。
1.4便道施工严格按照“先护后挖、先挡后弃”的原则施工,挡护采用浆砌(≥M5)或干砌片石砌筑。
1.5沿江靠河地段的便道应本着“不侵占与污染河道、做好围挡、不损植被”的原则施工,并与地方河道管理部门签定有关协议,避免发生纠纷。
1.6石质路堑开挖采用松动爆破,严禁采用大爆破作业,并做到路堑坡面平顺,无凸悬危石、浮石、碴堆、杂物。
1.7沿线有光缆、电缆的注意与相关产权部门取得联系,加强监督,确保安全。
1.8边坡开挖要减轻扰动,以保持边坡围岩的稳定性,做到边坡平顺。
1.9局部高边坡地段为土覆盖层,采取植草绿化措施。
1.10为减少路面扬尘污染环境,路面采用泥结碎石,必要时派专人专车对便道路面进行洒水减尘。
1.11便道施工严禁乱挖乱弃,弃土必须在设计指定的弃碴场倾倒,并根据弃碴场位置、地形严格按设计施作挡护工程,弃碴完毕后及时将弃碴覆盖和平整,必要时进行植被恢复;同时做好排水设施,防止弃碴流失造成二次污染或水土流失。
1.12便道表面一般做成“人”字坡,两侧设排水沟;路堑地段靠山坡侧设排水沟并做好水流的引排工作;堑坡顶部做好截水天沟,确保排水通畅,防止水流漫入路面。
2.生活区和施工场地
2.1严格按平面布置图布设生活区和施工场地,少占耕地或农田,少破坏植被。
2.2各种取暖设施应尽量利用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2.3生活垃圾应集中分类存放,定时清理,并采取焚烧、深埋或其它无害化方式定期集中处理,严禁焚烧塑料制品等严重污染环境的物品。
2.4生活区和施工场地厕所要建化粪池,对粪便污水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才能排放。
2.5会议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轮流值班打扫,夏季喷药杀蚊蝇,保持清洁卫生。
2.6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污水处理系统,其程序严格按照《施组》上的程序处理,并备有临时污水汇集沉淀设施,污水、泥浆等废水经过净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才能排放,严禁将含有污染物质或可见悬浮物质的水,直接排入水域或灌溉系统中。
2.7生活和附属生产设施场地的裸露地面宜采用硬化或植树种花等方法进行封闭,防止水土流失。
2.8施工场地材料要堆放整齐,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完毕后将场地清理干净,并因地制宜实施绿化,植草种树或复耕。
3.临建设施
3.1临建设施包括料厂、储料库、搅拌站、变配电室、储油罐库、火工品库、空压机房、停车场或修理厂等,必须严格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数量、面积设置,应尽量少占耕地,不宜过多破坏原有植被。
3.2混凝土搅拌站必须设沉淀池,污水必须经过处理才能排放,对混凝土搅拌站产生的大量扬尘及水泥悬浮颗粒,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3.3储油罐定点设置,油料的储存、使用、保管设专人负责,严禁跑、冒、滴、漏等污染周围环境。
3.4储料库中水泥等易飞扬材料要设蓬盖,料厂中砂石存放要设围挡,以免被雨水冲刷。
3.5现场设专门停车场或修理厂,车辆整齐停放,定期检修,防止漏油污染。
4.取、弃土(碴)场
4.1取土、弃土、弃碴要严格按施工图纸指定的位置、规模进行施工,先挡后弃,弃碴挡墙应牢固、可靠,以免倒塌造成二次污染。
4.2弃碴场顶面及底面要做好防排水设施,防止雨水直接冲刷碴体。
4.3严禁向有水河道中弃土、弃碴,弃土、弃碴施工过程中,注意避免阻断地表径流,设置在沟谷的弃土、弃碴场,应设置排水通道。
4.4弃土、弃碴工程完成后,弃方有Ⅴ类以上岩石者实施码砌挡护,顶面尽量恢复利用;没有码砌的边坡采用喷播植草防护,坡面平、顺、直。
4.5取、弃土(碴)场采取先将熟土层剥离堆存,待工程完工后再覆盖熟土恢复植被,采取复耕还田等相应措施。
5.主体工程施工
5.1桥、隧、涵、路基、车站弃土或弃碴严格按施工图纸指定位置、规模堆弃,弃土完成后及时复耕或绿化。
5.2隧道洞门边、仰坡的开挖严格按照设计刷坡,尽量少破坏植被。
进洞前洞顶排水系统要提前完善,截水天沟按设计砌筑,洞门完工后,洞顶及洞门两侧要及时种草,恢复植被。
5.3隧道施工时,禁止无水钻孔,做好隧道内的通风、排烟,每排炮后进行有效的洒水降尘处理,控制隧道内的烟、尘等有害气体对施工人员的影响和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5.4隧道施工中出现的有害气体,必须进行通风,充分稀释有害气体的浓度后才能排放,并控制其排放浓度不超过标准规定的数值。
施工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A隧道开挖面空气中,按体积计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氮)为5mg/m3以下;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为30mg/m3,在特殊情况下,施工人员进入工作面时,浓度可为100mg/m3,但工作时间不得大于30min。
B洞内粉尘容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不得大于2mg。
C施工人员严禁在通风的进出口停留。
5.5隧道内爆破施工时,严禁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洞内严禁燃烧各种可燃物质。
5.6隧道洞口段需爆破施工段,应采用弱爆破,减少扰动,防止水土流失。
5.7隧道弃碴场地在弃碴前必须做好挡护和排水设施,严禁挤压河道,堵塞沟槽或妨碍交通等。
工程竣工后,应立即恢复地貌,对开挖坡面、弃碴场等无法恢复的裸露场所应种植树林、草皮。
5.8隧道洞口要设污水沉淀池,经二级沉淀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后方可排入排水通道,并做好排放口的衔接,防止形成对下游的冲刷,沉淀池应派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5.9桥梁基础钻孔桩施工场地布置时应尽量减少对原地表的开挖,并设泥浆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排放,严禁随意排放;明挖扩大基础要严格按设计的开挖范围施工,基础弃土运至指定弃碴场,禁止随意堆放。
5.10十八台大桥为我段重点工程,严禁向河道中弃土、弃碴,墩台施工完毕应及时对河道进行疏通清理,恢复植被。
5.11路基工程取弃土作业尽量选择在无风天气施工,防止扬尘。
5.12路基排水系统应保护通畅,雨季施工排水设施应提前做好,临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并与原有排水系统相适应,排出的水不得损害路基及附近建筑物地基、道路、农田。
5.13路基挡护(植被)工程应及时施作,坚持“施工一段,挡护一段”的原则,防止水土流失。
5.14优先采用电动机械施工,对柴油机械、车辆安装防漏油设施,对机壳进行覆盖围护。
5.15施工产生的废机油、柴油、电瓶及电瓶液等废旧材料应集中堆码,分类储存,液体应密封储存,不得泄露,并定期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集中处理,避免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6.粉尘控制
6.1施工中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即从四方面入手:
湿式凿岩、喷雾洒水、机械通风、个人防护。
6.2对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砂石料厂应经常洒水降尘,降低粉尘对环境的污染。
6.3装卸土石方、弃碴、水泥砂石等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遮盖,防止沿途撒漏和扬尘。
6.4钻眼作业应采用湿式凿岩。
当水源缺乏、容易冻结或岩性不适于湿式凿岩时,可采用带有捕尘设备的干式凿岩,但所采用的防尘措施应达到粉尘的规定容许浓度,否则严禁干式凿岩。
6.5凿岩及装碴作业应做好下列事项:
A凿岩机钻眼时必须先送水后送风。
B放炮后必须进行喷雾、洒水。
C出碴前应用水淋湿全部石碴和附近的岩壁。
D新鲜风流连续经过几个工作时,在两工作面间和混合式通风系统中两组通风管交错的距离范围内,应根据防尘效果,决定是否增加喷雾器,净化风流中的粉尘。
E施工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
6.6根据隧道长度,分别采取压入式、吸出式、混合式机械通风,设专人负责,保证洞内空气新鲜。
7.施工噪音、振动的控制
隧道内噪音不得大于90dB(分贝),主要由机械振动、爆破作业和施工引起,因此预防措施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7.1合理布置各种施工工区和生活区,对安装在洞外的空压机、发电机等主要噪声源要集中规划,布置在远离生活区域及居民区的偏僻位置。
7.2设备选型优先考虑低噪声产品。
对移动性设备、噪音超标的一律不用;对固定式设备底座设置防震基础,加设防震垫、圈。
7.3出入现场的机械、车辆做到少鸣笛,不急刹车;车辆在等候装碴时低速或停机;加强设备维修,定时保养润滑;对机械正确操作,使机械噪声维持其最低声级水平。
7.4隧道施工中所产生的噪音对居民生活有影响的,如洞口段的钻眼、爆破、混凝土施工以及砂石料加工等应避开居民的休息时间,当施工中无法避开时,应加设隔音棚等措施以减少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7.5采用控制爆破、松动爆破技术,以控制飞石、冲击波、地震波、滑坡、烟尘对周边环境和人的影响。
7.6对振动源进行改造,减小振动力,改变机械部件的位置、将部件紧固、使轴和轴承座同心,以减小振动。
7.7要加强对振动的防护,采用防护用品,使用防振手套、防振垫,减少振动对操作人员的作用。
8.植被保护
禁止随意砍伐树林;禁止在林区进行野营活动,不准带明火进入林区;严禁向林区抛洒垃圾、废弃物等;保护林区内的野生动物;工程所需木材均通过林业部门专项批准,取得指标后采购,不随意采购木材。
路基边坡成型后,及时做好防护工程,防止水土流失。
9.竣工后的环境恢复
9.1施工完毕后,根据施工图纸、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对施工便道、生活区、施工场地、临建设施、取弃土(碴)场等恢复地貌,植树种草,及时复耕。
9.2施工现场剩余材料、废弃物、生活垃圾按有关规定外运或处理。
9.3施工人员撤离生活居住区后对场地进行平整清理,砼铺面要彻底清除,尽量恢复原貌,不得有任何遗留物。
9.4砂石料场、储料场、火工品库等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清理、平整、恢复。
9.5工程完工后,对需保留的施工便道应进行清理整平,保证其通行能力;对废弃便道,须予以拆除、清理、平整,并采取相应的恢复措施。
9.6线路两侧征地范围内、路基边坡、站场范围内按照施工图纸要求进行绿化建设。
五、环保、水保奖罚制度
(一)奖罚原则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年终评比、环保、水保一票否决。
对环保、水保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环保、水保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奖罚细则
1.季度检查评比的奖励
项目经理部每季度检查评比一次。
对打分第一和第二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5000元和2000元,单位主管分别给予奖励1000元和400元;对环保打分倒数第一的单位罚款2000元,单位主管罚款400元。
2.年度综合评比的奖励
项目经理部每年度综合评比一次,对综合评比第一和第二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10000和5000元,单位主管分别给予奖励2000元和1000元;对环保打分倒数第一的单位给予5000元罚款,单位主管罚款1000元。
3.监理单位检查的奖罚
环保、水保工作受到监理单位书面批评(监理通知单)的单位,一次性罚款1000元,受到监理单位罚款的单位,项目经理部对其加倍罚款并通报批评,年终取消评比资格;对受到罚款的单位主管领导给予罚款,罚款金额为对单位罚款金额的40%。
4.总指检查的奖罚
环保、水保工作受到宜万铁路建设总指挥部点名表扬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000元,受到总指奖励的单位,项目经理部加倍奖励;受到总指点名批评的单位,一次性罚款5000元,受到总指罚款的单位,项目经理部对其加倍罚款并通报批评,年终取消评比资格;对受到总指奖励或罚款的单位主管领导分别给予奖励和罚款,奖罚金额为对单位奖罚金额的40%。
(三)专项处罚措施
1.组织机构
1.1环保、水保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单位给予1000元罚款。
1.2环保、水保专职人员失职的给予100-300元罚款。
2.内业资料
2.1原始地貌影像资料不全的单位给予500元罚款。
2.2环保、水保台帐及制度不健全的单位给予500元罚款。
2.3环保、水保方案实施记录不完整的单位给予1000-2000元罚款。
3.施工便道
3.1施工便道两侧未设明显的界限标志,工程活动超出永久和临时征地范围,严重破坏线路两侧的地貌和植被的单位,给予1000-3000元的罚款。
3.2施工便道两侧水沟不畅通,排水系统不完善,阻断地表水径流,造成对地表的冲刷、水土流失的单位,给予500-2000罚款。
3.3施工便道两侧随意弃土、乱挖乱填,挡护工程不完善,造成雨天便道塌方、水土流失的单位,给予500-2000元的罚款。
3.4便道施工采用大爆破,产生大量飞石,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单位,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
4、生活区和施工场地
4.1生活区和施工场地未严格按平面布置图上位置、数量、面积设置的单位,给予500-2000元的罚款。
4.2生活区及施工现场环保与水保宣传栏、宣传牌、标语设置不够以及不醒目的单位给予500-1000罚款。
4.3生活区及施工场地的裸露地面未进行硬化或绿化、美化、净化的单位,给予500-2000元的罚款。
4.4生活区和施工场地的生产、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未运至指定地点弃置;对无法运走的,未进行填埋等无害化处理,随意堆放,造成对环境严重污染的单位,给予500-2000元的罚款。
4.5各种生活污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厕所未建化粪池,污水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的单位,给予500-2000元的罚款。
4.6公共卫生脏、乱、差的单位,给予500-1000罚款。
5.临建设施
5.1临建设施未严格按平面布置图上位置、数量、面积设置的单位,给予500-2000元的罚款。
5.2混凝土搅拌站未设沉淀池,污水直接排放的单位,给予500-2000元的罚款。
5.3对混凝土搅拌站产生大量的扬尘及水泥悬浮颗粒,无降尘措施的单位,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5.4储油罐发生跑、冒、滴、漏;储料库中易飞扬品未设蓬盖;砂石存放未被围挡的单位,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5.5施工机械维修点未设硬化地面,发生机械油料跑、漏污染周围环境的单位,给予500-2000元的罚款。
6.取、弃土(碴)场
6.1取、弃土(碴)场未严格按平面布置图设置的单位,每处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
6.2弃土场、弃碴场未修挡碴墙,碴场顶部及底部未设排水直接弃土、弃碴的单位,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
6.3对向有水河道弃土、弃碴;在弃土、弃碴施工过程中阻断地表径流;在沟谷中的弃土、弃碴场未设置排水通道的单位,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
6.4弃土(碴)场完工后未进行平整、绿化、复耕还田的单位,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
7.隧道施工
7.1洞顶边仰坡开挖未按设计施工,造成植被大面积破坏的单位,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
7.2施工时,对采用无水钻孔,未做好隧道内的通风、排烟,洒水降尘处理,造成对施工人员的影响和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的单位,给予1000-5000元罚款。
7.3施工中出现的有害气体,未进行通风充分稀释有害气体的浓度,直接排放,并且有害气体的排放浓度超过标准规定的数值,予1000-3000元的罚款。
7.4洞口未设沉淀池,隧道施工中产生的污水未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直接排放,污染水源,影响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单位,给予1000-3000元的罚款。
8.桥梁施工
8.1桥梁基础施工产生的泥浆污水未进行沉淀处理后直接排放的单位,给予1000-3000元的罚款。
8.2基础弃土未运至弃碴场,随意堆放,对植被造成破坏阻塞河道的单位,给予3000-5000元的罚款。
9.路基施工
9.1路基施工取、弃土作业,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给予1000-3000元的罚款。
9.2路基施工,未及时施作挡护工程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
10.大气污染的防治
10.1在施工现场燃烧有恶臭气味的有毒物质,给予单位500-1000元的罚款,给予当事人100-500元的罚款。
10.2机械、车辆达不到尾气排放标准的按100-300元/台罚款并停机待修。
10.3生活区应使用清洁能源,炉灶不符合烟尘排放标准的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11.粉尘控制
11.1生活、作业区及施工便道未定期洒水降尘单位,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11.2装卸弃碴、土、砂石料时未洒水湿润或遮盖,运输过程沿路撒漏、扬尘的单位,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11.3钻眼作业未采取湿式凿岩的单位,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12.施工噪音、振动的控制。
12.1设备选型未优先考虑低噪音产品,设备底座未设置防震基础的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并立即加装防噪设施。
12.2施工区与生活区布置不合理,噪音无法自然衰减的给予500-2000元罚款,并立即建造隔墙以保障施工人员的正常休息。
13.固体废物的处理
13.1生产和生活垃圾未分类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运到指定垃圾场的单位,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13.2含有石油类的固体废物未单独收集,密封包装,再运至指定地点掩埋的单位,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14竣工后的环境恢复
14.1竣工后,未根据设计文件、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对施工环境(包括施工便道、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等)进行恢复的单位,给予2000-5000元的罚款并限期恢复。
14.2施工现场剩余材料、废弃物、生活垃圾未按有关规定外运或处理的单位,给予2000-5000元的罚款,并限期清运处理。
14.3对生活区、施工场地未按环保要求进行场地平整、清理和恢复原貌的单位,给予2000-5000元的罚款,并限期清运处理。
附表:
宜万铁路环保、水保工程检查项目及评分标准表
宜万铁路W9标段
环保、水保检查项目及评分标准表第1页共3页
序号
检查项目
评分标准
1
组织机构内业资料
(11分)
1成立环保、水保组织机构;
2建立环保、水保制度;
3指定专职环保监督员;
4实行挂牌施工;
5实行工地值班制度;
6搜集原始地貌影像资料;
7建立环保、水保台帐;
8环保、水保方案实施记录登记建档;
1未成立环保、水保组织机构扣2分;
2未建立环保、水保制度扣2分;
3未指定专职环保监督员扣2分;
4未挂牌施工扣1分;
5环保监督员未在施工现场值班扣1分;
6原始地貌影像资料不齐扣1分;
7未建立环保、水保台帐扣1分;
8环保、水保方案实施记录不全的扣1分;
2
施工便道
(11)
1便道两侧设明显界限标志;
2工程活动仅限于征地范围内;
3严禁采用大爆破;
4便道开挖要“先护后挖,先挡后弃”,且挡护要牢固;
5便道两侧不得随意弃土,只能弃到临时弃碴点,且设明显的标志;
6便道两侧水沟畅通,排水系统完善;
7便道平整、不积水。
1便道两侧未设明显界限标志扣2分;
2工程活动超出征地范围内扣2分;
3开挖土石方采用大爆破扣1分;
4便道没有按“先护后挖,先挡后弃”的原则开挖,挡护不牢固扣2分;
5便道两侧随意弃土扣2分;
6便道两侧水沟不畅通,排水系统不完善,水沟淤塞扣1分;
7便道不平整、积水扣1分。
3
生活区
施工场地
(12)
1生活区和施工场地严格按平面布置图上的位置、数量、面积设置;
2生活区和施工场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硬化或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3公共场所干净整洁;
4生产、生活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弃置;
5污水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不能直接排放;
6厕所必须修建化粪池。
7设置环保、水保宣传栏、宣传牌及标语等。
1生活区和施工场地未严格按平面布置图上的位置、数量、面积设置扣1分;
2生活区和施工场地的裸露地面未进行硬化或绿化、美化、净化工作扣2分;
3公共场所脏、乱、差的扣2分;
4生产、生活垃圾未运至指定地点弃置扣2分;
5污水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扣2分;
6厕所未修建化粪池扣2分。
7未设置环保、水保宣传栏、宣传牌及标语扣1分。
4
临建设施
(10)
1临建设施严格按图布置;
2混凝土搅拌站设沉淀池,污水经处理后才能排放;
3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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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9 环保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