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设施检验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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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设施检验规范
户外广告设施检验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户外广告设施(以下简称广告牌)的检验范围、检验内容和方法、检验工作程序、检验结果的评定及检验机构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结构的落地广告牌、屋顶广告牌、墙面广告牌的检验,不适用于各种路标、灯箱等小型广告牌的检验。
2检验范围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广告牌应进行检验:
a)新安装的;
b)检验期满两年的;
c)遇到自然灾害,安全技术性能可能受到影响的;
d)发生整体失稳,经修复后的;
e)其他需要检验的。
3检验的内容和方法
检验的内容和方法见附录A《户外广告设施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4工作程序
4.1受理、审查
4.1.1广告牌产权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必要时检验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检验人员应提出处理意见。
4.1.2产权单位提出检验申请时应向检验机构提供完整、真实的技术资料。
广告牌的技术图纸应加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印章;从事钢结构焊接的施工人员应取得相应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焊工资质等级证书。
检验机构对其进行审核、确认。
4.1.3检验机构应在产权提出检验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产权单位作出检验答复;如遇特殊情况延期检验的,应书面向产权单位说明理由。
4.2检验
4.2.1检验工作准备
4.2.1.1检验机构应在检验前制定检验方案,确定两名以上(含两名)检验人员,准备相应的检验仪器设备。
4.2.1.2检验机构应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工作细则,对检验过程控制。
4.2.2现场检验
4.2.2.1现场检验在产权单位相关人员配合下进行。
4.2.2.2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检验方案、检验程序、检验流程开展检验工作,做好记录。
4.2.2.3遇有特殊情况,检验内容或其他需调整的,检验机构应与产权单位协商解决,并作好详细记录。
4.2.2.4现场检验用原始记录表格由检验机构制定、统一印刷,现场检验时使用;检验项目应不少于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内容,且应方便现场操作和记录。
4.2.2.5现场检验原始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a)详细记录各个方面的检测结果及检测结论;
b)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以简单文字说明现场检验状况;
c)原始记录中可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
“×”(不合格)“√”(合格)“/”(无此项)等;
d)如遇特殊情况,可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页”等;
e)原始记录应有检验人员=校核人员及产权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并注明检验日期。
5检验报告
5.1检验报告的时限
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现场检验原始记录中的数据结果和结果,综合考虑其他有关因素,作出检验结论,并向产权单位出具《户外广告设施检验报告》(以下简称《检验报告》)。
5.2检验报告的内容
《检验报告》中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在“检验结果”一栏中填写实测或经统计、计算处理后的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简要说明;既无测试数据又无说明情况时,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填写“符合”、“/”(无此项)或“不符合”。
“结论”一栏中只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5.3检验结论的判定
5.3.1合格判定:
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项不超过5项(含5项)。
不合格项未超过允许项数的一般项目,检验机构应向产权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整改完成并经检验人员确认后,或者在使用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整改报告上签署了监护使用的意见后,检验机构方可出具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
注:
重要项目为《检验报告》中注有“*”的项目,一般项目为《检验报告》中未注有“*”的项目。
5.3.2不合格判定:
不合格项超出判定条件的均判定为“不合格”,并出具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
5.3.3复检结论判定:
对判定为“不合格”的广告牌,产权单位整改后可申请对整改项目的复检。
检验机构应按照合格判定或不合格判定条件出具结论为“复检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检验报告》。
5.4检验报告的结论
5.4.1《检验报告》使用“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四种检验结论。
5.4.2《检验报告》结论页应有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并加盖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
5.5《检验报告》式样
《检验报告》式样参见附录B。
6检验机构要求
6.1检验机构应取得计量认证证书。
具备无损检测检验资质。
6.2检验人员应经检验机构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检验员资格证书。
从事无损检测的人员应取得无损检测资格证书。
6.3检验机构应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见附录C)。
户外广告设施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表A1
检验项目
编号
检测内容
要求
检验方法
1
技
术
资
料
*1.1
审批文件及施工图纸
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文件,具有建筑结构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图纸。
查阅相关资料和图纸。
1.2
验收记录
监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组织的验收记录。
查阅相关资料。
1.3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记录资料
工程承包合同、建筑安装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施工方案、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隐蔽工程检验记录。
查阅相关资料。
1.4
工程结构试验记录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地脚螺栓(锚栓)、植筋的抗拉拔试验报告。
查阅相关试验报告
1.5
焊工资质等级证书
从事焊接施工的人员必须持有监督部门核发的焊工资质等级证书。
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2
基础与支座
2.1
基础实体质量
基础的定位轴线、标高、地脚螺栓、混凝土的强度、配筋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CECS148《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
检查复测记录和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报告,用钢直尺、经纬仪、钢筋磁性探测仪现场实测,必要时用回弹仪测量或用钻芯法取样试验。
*2.2
与建筑物连接支座
支座与原建筑物的连接方式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CECS148《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
目测,必要时用螺栓拉拔器试验。
3
金
属
结
构
3.1
使用材料
钢材、焊接材料及其他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暴露在室外环境中广告牌采用的型钢的最小壁厚不宜小于3㎜,采用的圆钢直径不宜小于10㎜,焊接角钢不宜小于L45×4或L56×36×4,螺栓连接的角钢不宜小于L50×5。
检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用钢直尺、游标卡尺实测。
有疑义时应取样试验。
*3.2
连接螺栓及施工工艺
采用焊接连接的,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螺栓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副连接时必须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其施拧顺序、初拧、终拧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和JGJ8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的相关规定。
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报告、施工记录。
表A1(续)
检验项目
编号
检测内容
要求
检验方法
3
金
属
结
构
3.3
纵、横梁间支撑设置
由纵梁和横梁组成的广告牌面板,必须布置纵向和横向支撑,支撑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目测,必要时用钢直尺量测。
3.4
构件长细比
各种形式广告牌钢结构,当采用平面或空间杆架钢结构形式时,构件的长细比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受压弦杆、斜杆、横杆:
150
辅助杆:
200
受拉杆:
250
预应力拉杆的长细比不限。
用钢直尺、游标卡尺测量。
3.5
钢构件制作
钢构件的几何形状、尺寸,连接形式,应符合图纸要求和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用钢直尺、游标卡尺测量。
*3.6
钢构件安装
桁架结构杆件轴线交点错位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3.0㎜.梁、柱安装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立柱(高度为H)垂直度偏差:
≤H/1000
2、横梁(跨度为L)水平度偏差:
≤L/1000
用钢直尺、水准仪、经纬仪测量。
3.7
法兰盘连接
采用法兰盘连接的节点,法兰盘接触面的贴合率不得低于70%,边缘最大间隙不大于1.0㎜。
目测,必要时用塞尺测量。
3.8
焊接材料及焊接工艺
采用焊接连接时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焊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及JGJ8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
检查其产品说明书、焊接工艺文件及焊接施工记录。
*3.9
焊缝内部质量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二级焊缝应采用无损检测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其结果应符合JGJ8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
检查无损检测记录。
3.10
焊缝表面质量
所有焊缝的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烧穿、弧坑等缺陷。
一级、二级焊缝表面不得有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
其它表面缺陷应符合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目测,必要时用20倍放大镜、焊缝量规检查。
3.11
钢直梯及检修平台
设置钢直梯、检修走台的广告牌连接应牢固可靠,所有梯级间距应相等,走台应能承受3KN移动的集中载荷而无塑性变形且走台平面应有防滑性能。
目测,检查强度检验记录。
表A1(续)
项目编号
编号
检测内容
要求
检验方法
3
金
属
结
构
*3.12
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广告牌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电压,KV
<1
1~
15
20~
40
60~110
220
安全距离,m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目测,必要时进行测量
3.13
表面镀锌层
钢结构广告牌构件的防腐处理,宜选用热浸镀锌法或喷涂锌铝复合涂层法。
涂层应与基本金属结合牢固,经锤击试验,涂层不应剥离、凸起,涂层厚度应符合CECS148《户外广告设施结构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
目测,用捶击试验,必要时用涂层测厚仪测量
3.14
防腐涂料涂刷
采用油漆防腐时宜做到3底2面,底漆面漆配套使用。
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厚度不应小于150μm。
目测,用涂层测厚仪测量
3.15
防腐涂层外观质量
涂层外观应均匀、平整、有光泽,不允许有咬底、裂纹、剥落、漏涂和返锈等缺陷。
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
目测
4
电
气
装
置
4.1
灯具及其他电气设备及线路敷设
灯具及其他电气设备的选择、电线的规格型号及敷设、线路支撑系统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灯具及其他电器设备应固定牢固,电气连接应可靠,无接触不良,绝缘材料性能良好,并应有防雨雪防尘措施。
目测,必要时进行绝缘电阻测试
4.2
防雷与接地
户外广告设施的防雷与接地装置,应符合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并保证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否则应增设接地装置。
目测,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
5
面
板
5.1
玻璃面板
当用玻璃作为广告牌的面板时宜选用安全玻璃。
目测,查看有关证明资料
5.2
膜布面板
当选用膜布面作为广牌的面板时,膜布面与户外广告牌结构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膜布面的牢固、强度应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连接绳索的方式、构造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绳索无磨损缺陷
目测,查看有关证明资料
5.3
面板的固定
当广告牌面板采用钢板、铝合金板或其他塑料面板时,应与广告牌可靠连接。
可采用焊接、螺栓连接、铆钉连接或自攻钉连接,不可采用铝拉铆钉固定,其间距应符合CECS148《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的相关规程。
选用与结构骨架不同的金属板材作为面板时,在与结构骨架结合处应加绝缘材料。
注:
带*项为重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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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外广告 设施 检验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