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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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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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范本
工程索赔范本
篇一:
工程索赔范本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
一、索赔成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二、工程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合同法》第284条规定: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合同文件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相关施工规范。
三、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于2013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13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入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
然自2014年3月6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理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14年4月26日开始复测a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
开挖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天。
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
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都存在大量石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与原设计地质情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7.5.1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天。
工资上涨费不予考虑。
2、施工机械费:
挖机350型2台市场租赁价48000元/月,推土机16t2台市0场租赁价24000元/月,压路机20t2台24000元/月。
48000元×54÷30×2=172800元
24000元×54÷30×4=172800元
3、管理费
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管理费为1240949.7元
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
1240949.7÷120×54=558427元
4、利息
履约保证金115万元,按照现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5.6%计算。
1150000元×54÷30×5.6%=115920元
5、措施费
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措施费为381448.67元
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
381448.67÷120×54=171652元
工程延期索赔合计:
1227559元
二、工程变更的索赔
原设计a区挖方211490m3,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土石比例为
5.6%,由于工程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或失实,现场开挖实际图示比例为17.5%,增加石方开挖数量为28551m3,单价采用发包人组价对坚石和次坚石的组价,坚石次坚石比例按照2:
8选定,暂定价格为61.8元/m3,原单价为10.12元/m3,工程变更索赔金额为:
(61.8-10.12)×211490×(17.5%-5.6%)=1275479元
索赔金额合计:
1227559+1275479=2503038元
六、索赔说明
此项目索赔未提出以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以及其他索赔,主要包括因为工程延期造成雨季来临对施工的影响,中期计价支付延期产生的费用,施工期间由于图纸延期造成的误工,工程量增加产生的利润和管理费的索赔,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o一四年七月一日
篇二:
工程索赔报告书实例
工程索赔报告书
(某某)工程索赔报告书
一、总论
前言:
2006年4月,乙公司参与了由甲公司(下称贵司)投资建设的重庆某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食堂及活动中心工程招投标,且我司获得中标,中标价为671.121万元,该工程设计为全框架四层现浇结构,建筑面积12302.84㎡。
在施工合同尚没有签署时,贵司通知我司按照招投标相关内容进场施工,并要求加班加点,必须在2006年8月25前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按照贵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示,迅速编制并向贵司递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专门成立了永川项目部,委派汪某为本项目总指挥,组建了以李某为现场负责人的项目部领导班子,抽调我司技术骨干和优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从领导班子、技术和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根本保证。
我司于2006年4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按照设计施工内容和贵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
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需要,我司不但投入了几百万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还在项目部下设立了材料采购组,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需要数量,2006年5月上旬所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
2006年5月31日前,施工需要钢材、木材已经全部采购并运抵工地。
进场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情况下,承诺不低于重庆市2005年度平均工资待遇,且保证月月兑现和满足总工程量在12000方以上,且承担民工单边路费的许诺下,从1000里之外的奉节县选聘了几十名优质民工,同时在潼南、巴南等地招聘了部分民工,均签署了劳务合同书,至2006年5月31日,工地民工达126人,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130余人,实行三班倒轮休制,加班加点施工。
为了改善施工工地管理人员及民工的生活环境和保障良好的休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我司投资数万元搭建工棚,购买空调,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2006年5月31日前,我司永川项目部承担的施工任务正在按照计划进行,施工现场如火如荼。
索赔事项概述:
2006年6月1日,当我司施工现场全面正规化、正常化,正在紧锣密鼓,井井有条的按贵司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要求及我司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且工程已经完成基础部分和第一层的主体结构工程时,贵司单方决定将食堂及活动中心由招标文书确定的四层全框架改建为两层,原三、四层施工内容全部取消,致使我司的所有计划必须重新调整,也导致我司在人、材、物等多方面的损失和众多合同构成违约而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多项直接和间接损失。
索赔要求:
由于我司向贵司索赔的事由是贵司单方变更施工内容,故索赔要求包括下列方面:
(1)人工费。
包括:
a、2006年6月1日前,为了完成原工程总量加班、加点而额外支付的人工费用;b、因总工程量减少,按照劳务合同支付给民工的补偿金及路费。
(2)材料费。
包括租赁材料(钢管、模板)、购买材料(线管、电线、塑钢窗、钢材、木材)两方面。
a、由于购买材料超过实际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购买费用及相应资金利息损失;b、按原施工组织设计租赁但超过实际需要的周转材料的租赁费损失;c、缩短使用期限,提前终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违约金;
(3)施工机械损失(塔机、挖掘机)。
a、2006年6月1日前,为了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而采用塔机垂直运输使用费(含实际使用费和违约金);b、2006年6月1日前,为了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而采用挖掘机,比人工挖掘增大部分损失;c、因减少总工程量致使塔机、挖掘机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违约损失;
(4)工地管理费。
指我司按照计划工作量与实际工作量差异而额外支付的工地管理费;包括a、增大活动板房、临时房屋、道路、围墙等临时设施投资损失及生活用品损失;b、2006年5月31日前,为了满足贵司施工期限要求,我司加大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和各方面管理而增加的支出;
(5)利息。
由于工程变更而我司实际多投资资金的利息,包括:
a、为满足施工需要,多支付商品砼合同预付款利息损失;b、多垫付工程款资金利息损失;
(6)利润。
指原计划和现在实际施工部分利润差额。
索赔编写组及审核人员:
二、索赔根据部分
索赔事件发生情况:
我司从2006年4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至2006年5月31日,除我司与监理工程师及贵司正常往来的工作联系外,三方没有任何分歧意见,特别是我司在接到贵司的相关指令后,均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处理,没有任何违约或其他原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及延误工期。
2006年6月1日,监理工程师及贵司事前没有透露任何信息的情况下,贵司突然通知大幅度变更施工量,导致我司在施工组织和材料准备、人员安排等方面没有任何时间和机会避免和减少损失,致使我司损失特别大。
递交索赔意向书情况:
我司除组织工作组到施工现场问题情绪外,也按照施工行业索赔普遍做法,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实际在2006年6月日递交索赔意向书),向贵司工程师发出了索赔意向通知,充分表明了我司的索赔要求,并列明了索赔的基本项目。
索赔事件处理情况:
在索赔事件发生并书面通知我司现场负责人李某,当日我司董事会获悉变更通知后,立即召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会议,会议研究决定:
服从贵司的变更指令,但同时提出因此造成的我司的损失应由贵司承担,便委托现场负责人李某与监理工程师和贵司联系,客观反映我司因此而面临的诸多问题和造成的损失,我司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十分不理解,特别是130余民工及劳务负责人获悉此消息后,立即全面停工并到永川项目部提出要求:
一、立即结算并支付所有工资,停止施工;二、如果不立即结算并支付,可以暂时继续施工,听从现场安排。
但在通知减员时,应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补偿被减民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返家或展转他处的单边路费。
我司获悉消息后,为了稳定民工情绪,减
少施工现场因民工问题而震荡和停工,顺利完成余下施工任务,立即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到现场办公,最后与民工达成协议,同意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补偿被减民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返家或展转他处的单边路费;同时通知正在履行的其他合同立即暂停履行,并积极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尽力减少因工程量变更而造成的损失。
我司在处理本事件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化解了众多矛盾,协调了各方面关系,也支付了许多额外费用,我司认为在避免和减少损失方面,已竭尽全力。
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我司与贵司是积极配合的,在处理事件时是快速有效,不存在任何过错和不当行为。
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
由于贵司的学生食堂及活动中心工程招投标时间紧迫,且在招投标后还没来得及签署合同,贵司便要求我司进场施工,而至今贵司仍没有与我司签署正式书面施工合同书,故本项目的索赔合同依据仅有:
①中标通知书;②投标书及其附件;③开工通知书。
三、计算部分
索赔总额:
依据本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范围,我司按照建筑行业施工索赔及永川项目部实际损失分为9大项,共计索赔总额为:
2064673.00元
各项计算单列如下(详细计算清单见索赔计算书):
(1)前期投资损失合计为:
191760.00+5476.67=197236.70元。
(2)周转材料租金损失为:
101600.00+222620.00=324220.00元
(3)项目部采购的材料和签定的材料采购合同的违约损失:
(4)工程管理费用、经营费用损失及公司完成减少工程合法的利润损失合计为115014.90+76629.32+288022.00=479666.20元。
(5)塔吊设备的租赁损失,各类机械设备的租赁损失合计为
.
(6)工程临设费用增大的损失:
6463.79+52734.00=59197.79元
(7)工程垫付资金利息损失合计为20932.04元
(8)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损失合计为元
(9)商品砼预付款资金利息损失为2580.88元。
各项计算依据及证据:
(1)前期投资损失:
197236.70元
按照工程原设计建筑面积12302.84㎡,设计变更后的建筑面积6405.04㎡,减少建筑面积5897.8㎡.减少工程量比例为47.94%,本工程的所有前期投资为40万元,按照比例损失额为191760.00元,相应资金利息为5476.67元(预计4个月期限,即2006年9月30止,超过此期限,利息损失继续计算);两项合计为
证据:
财务报表。
(2)周转材料租金损失:
546840元
a、钢管租赁损失:
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至少为113天(2006年5月10日---2006年8月31日),变更后工期为66天,减少实际使用期限为47天,应当多支付钢管租金59690.00元;同时,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导致租赁钢管比实际需要钢管多一倍,其多租赁部分钢管损失41910.00元,两项合计为元。
证据:
租赁合同
b、模板租赁损失:
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至少为113天(2006年5月10日---2006年8月31日),变更后实际施工期限为66天,减少47天,多支付租金为120320.00元。
同时,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导致租赁模板比实际需要模板多一倍,其多租赁部分模板损失102300.00元,两项合计为222620.00元。
篇三:
工程索赔范本
工程索赔中,管理人员及工人人员工资如
何计价
案例:
某工程因甲方资金原因停建15个月,施工总承包单位索赔:
1、工程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15000元/月、副经理12000元/月、技术负责人10000元/月、其他管理人员(6人)平均8500元/月
索赔费用:
(15000*1+12000*1+10000*1+8500*6)*15=88000*15=132万元2、劳务公司留守人员:
管理人员(3人)平均9000元/月、工人(5人)平均6800元/月
索赔费用:
(9000*3+6800*5)*15=61000*15=91.5万元合计:
132+91.5=223.5万元
作为业主如何审核?
一、我们先看合同约定,我们再看法规约定;处理如下:
定性:
按楼主所说,产生索赔的原因是业主单位,因此责任由业主负责。
二、分析如下:
停工时间确定:
1、有监理公司出具的停工通知吗?
有,按监理单位出具的停工通知计算时间。
由业主的停工通知,也可以按业主停工时间计算停工时间。
没有,那么有施工单位催款、或因资金原因强行停工的函件吗?
函件有业主单位相关人员签收吗
没有函件,那么你凭什么说有15个月?
我说只有10个月。
我说是施工单位歪叼,我业主单位还有损失呢。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反索赔。
3、停工后驻留现场的人员,经过业主或监理公司认可,同意,签字认可了吗?
停工后有施工单位与业主单位交接的清单吗?
施工单位是否在索赔中把已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私自运出施工现场,如有进行反索赔。
因为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就是业主的材料,与亏欠施工单位的钱是两个概念。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现场人员的确定,没有监理或业主单位的认可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
一概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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