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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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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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体系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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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计划
1、概述
为保护环境和水土资源,促进施工临近区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项目部研究论证,现制订本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方案。
1.1编制依据:
(1)按照专用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0条有关规定;
(2)招标文件1.10条款的规定;
1.2方案编制的原则和目标
1.2.1编制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
保护工程周边环境不被破坏,对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进行控制。
1.2.2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方案计划达到以下目标:
(1)施工过程中保护周边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合理利用环境资源,保证人员及周边居民身体健康不受侵害。
(2)工程建设扰动的地表面积,采用工程或植物措施进行治理,扰动土地治理率达到100%。
(3)弃土(渣)场的布置在安全可行的前提下,尽量少占地,与当地自然环境相结合,并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防止水土流失。
1.3参考文件
1.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施行);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3.2规范、规章
(1)《防洪标准》(GB50201—94);
(2)《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
1.3.3技术文件
(1)本标段招标文件及《通用合同条款》;
(2)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2003年)。
2、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2.2临时施工用地:
临时占用施工场地主要用于生产生活营地,其中设置包括砼拌和站、水泥仓库、砂石骨料堆放场、预制构件加工厂、机电金属预埋件加工及堆放场、机械设备停放场及修理厂、钢筋加工厂、木工加工厂、油库、工地试验室及弃渣场地等区域。
2.3临时施工道路:
四周幅射的公路四通八达,市、县和城镇及乡村之间均有公路相连,乡村之间公路网建设进展迅速。
工程施工时可充分利用这一交通网络体系,对外交通便利。
主要建筑物及施工区的对外交通可就近连接到以上道路。
2.4弃土(渣)场:
临时弃土(渣)场和永久弃土(渣)场均严格按照业主、监理要求分类堆放在指定位置,弃土(渣)场的布置在安全可行的前提下,尽量少占地,与当地自然环境相结合,并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
3、水文气象特点
区域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区。
夏秋两季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多东南风、炎热多雨;冬春两季受西伯利亚和蒙古高压控制,盛行西北风、干燥少雨。
总干渠沿线多年平均降雨量为557mm,年内降雨分配极不均匀,汛期6~9月降雨量占全年的70%~80%。
年际变化幅度大,年降雨量最丰年是最枯年的3~5倍。
年径流深为120mm左右。
沿线气温由南向北变幅不大,多年平均气温为13.4℃,全年1月份温度最低,多年平均1月最低气温-6.1℃,极端最低气温为-20.9℃。
7月份气温最高,平均最高气温32.1℃,极端最高气温41.4℃。
最早开始冻结日期在12月7日,最晚冻结终止日期在2月20日,历年最大冻土深度33cm。
全线冬春季盛行北或西北风,夏季多东南风,秋季多东北风,多年平均风速2.1m/s,最大风速22m/s,多为西北风。
4、环境保护措施
4.1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
环境保护方针:
全员参与,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持续改进
环境保护目标:
⑴.保护当地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合理利用资源
⑵.固体废弃物排放达标率100%,符合国家标准
⑶.控制施工扬尘和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⑷.创部级文明工地
4.2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使本项目环境管理更好的开展,实现环境管理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经项目部研究决定成立施工标段施工项目部环境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各部(科)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骨干为主要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项目部安全部,值班电话: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图:
环境管理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⑴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并依据公司环境保护战略、方针制定本项目部环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协调、执行、检查和考核。
⑵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项目部下属各部门和施工班组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对执行环保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
⑶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污染物的排放情况,配合负责处理项目部工程施工中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有关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⑷负责制定环保应急预案,发生污染事件或其它突发性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
积极推广防治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止环境污染。
⑸对项目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的教育和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工作能力。
4.3环境管理保证措施
为加强本标段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本公司相关环境体系文件,实现公司的“全员参与,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持续改进”的环境管理方针,结合本工程特点,在分析因修建渠道及相关构筑物而对环境产生的各种影响及其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基础上,将工程建设对沿线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
我项目部将从以下六个方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4.3.1施工生产、生活污废水处理与排放
4.3.1.1废水分类:
⑴生活污水:
生活区食堂废水、职工宿舍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
⑵施工污水:
现场各类施工活动产生的污水。
4.3.1.2废水管理:
⑴生活与施工水污染物排放口不得建在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它有特殊要求的水体的地区;
⑵生活与施工废水、污水必须经过必要的沉淀或过滤等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指定地点;
⑶含食用残油的剩饭、菜渣不得直接倒入下水道,应设置滤油网或泔水桶统一处理;
⑷施工废水必须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排放,砂石骨料清洗、汽车冲洗等工程废水要经过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
⑸污水排放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按合同或监理工程师指定择地排放。
所有排入河流的生活及施工废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排放。
4.3.2施工场地抑尘措施
4.3.2.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平整夯实。
4.3.2.2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4.3.2.3经常对工地范围内的施工道路进行维护,配备两台洒水车及洒水设备,根据地形及天气实际情况随时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
4.3.2.4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设专人负责洒水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和清扫粉尘,减少扬尘污染。
4.3.2.5钻孔作业时,大型钻孔设备配备除尘装置,或采用湿式钻孔作业。
4.3.2.6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
4.3.2.7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4.3.2.8车辆运输砂、土(渣)和建筑垃圾材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帆布遮盖,防止粉尘飞扬;不得超载,运输和装卸时防止遗洒。
4.3.2.9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4.3.2.10拌和站散装水泥罐出料口四周应设置密目防尘网或其它抑尘设施,袋装水泥库进、出料口挂棉帘防止粉尘污染。
4.3.2.11施工区工人食堂选用柴油或电力锅炉,严禁使用燃煤和干柴,控制燃烧粉尘对大气的污染。
4.3.3防止饮用水污染措施
4.3.3.1取地下水直接供入管网的有关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必须严密。
对各类贮水设备要加以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防止污染。
4.3.3.2凡与水接触的给水、贮水设施所用的设备材料及净水剂,均不得污染水质。
4.3.3.3施工中的生活污水经排水管道集中排放至污水池经过滤等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到指定地点。
4.3.3.4取水区的范围应明确划定并设立明显标志,小于10m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植被绿化。
4.3.3.5清洗车辆或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容器得有毒有害废水不经处理严禁随意向附近水体内倾倒。
4.3.3.6油料、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化学品等废渣、废液不经处理严禁向水体内排放倾倒。
4.3.3.7机械车辆维修的废油废渣严禁随意排放倾倒,采用罐贮集中储放,设备清洗用水须经沉淀滤油处理达标后排放。
4.3.3.8合理使用地下水,在饮水井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
4.3.4施工活动中的噪声治理措施
4.3.4.1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
在施工范围内,建设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应按环保部门有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
4.3.4.2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应搭设在远离当地居住区的一侧,以减少噪声污染。
4.3.4.3混凝土施工拌和场区,应尽量远离当地居民区或采取有效隔噪设施;
4.3.4.4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可采用如低噪声震捣棒等方法。
4.3.4.5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
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4.3.4.6施工场地周转材料装卸,特别是钢管、钢模板严禁抛掷,或一次性翻斗下料。
4.3.4.7做好施工现场周边村镇居住区的安民告示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和工程措施。
4.3.5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卫生设施以及粪便、垃圾治理措施
4.3.5.1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必要的环境卫生设施,搞好场地规划和环境绿化、美化,并安排专人定期进行的检查与维护,营造良好的施工和生活环境;
4.3.5.2生活垃圾治理
⑴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⑵在办公室、生活区、施工区设置标识明显的分类收集箱,分别收集可回收或不可回收生活垃圾。
废胶片、废油漆桶等其他危险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并负责临时存放。
⑶在办公室、生活区设置专门的废旧电池收集箱,废旧灯管及计算机消耗性配件(硒鼓、墨盒等)由办公室统一收集,并负责临时存放。
⑷大量产生的生活垃圾可就近指定堆放点,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防止在堆放过程中污染环境。
⑸生活区定期消灭蝇、蚊、老鼠等流行疾病传染源媒介。
4.3.5.3建筑垃圾治理
⑴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⑵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⑶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垃圾等。
⑷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时收集并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委托或转移至环卫部门指定场所或地点,在转运过程中,采取防飞扬等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4.3.5.4施工区、生活区垃圾应运到指定地点进行掩埋或焚烧。
4.3.5.5、施工现场内公共厕所均采用水冲式,粪便排入化粪池池沉淀,沉淀池定期清理。
夏季定时喷药消毒,保持厕所内及周边干净卫生,防止蚊蝇孳生和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4.3.6完工后的场地清理与生活区、厕所等消毒处理措施
4.3.6.1工程完工后,对施工区、生活区内所有工地围墙、临建房屋和其它施工临时设施进行清理,拆除一切历史设施,做到施工完、场地净,完成原始环境恢复。
4.3.6.2对施工完后的已硬化场地和地下构筑物进行清除,平整场地,回填耕植土还耕或者按要求进行绿化,防止环境破坏。
4.3.6.3施工区和生活区及附近的丢弃、废弃物,集中清理后运至弃渣地点掩埋或焚烧处理;
4.3.6.4对工地生活区内化粪池、污水池或其他临时生活设施在完工后进行消毒无害化处理后,进行掩埋。
5、水土保持措施计划
5.1主要水土流失问题
(1)地表植被破坏引发水蚀与风蚀;
(2)弃土(渣)水土流失问题;
5.2施工期易产生水土流失部位
5.2.1项目建设区:
在本标段施工区内,项目建设区分为主体施工区、土石料场区、生活区、施工临时占用区等,项目建设区由于开挖坡面、整修便道、机械碾压等原因,破坏沿线原有地貌和植被,扰乱地表,破坏土壤表层结构,使土壤的抗蚀、抗冲能力下降,土壤侵蚀加剧,必然导致水土流失的增加。
5.2.2弃土(渣)区:
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方量比较大,弃土(渣)区堆积较高,长期在雨水冲刷、风蚀、重力作用下,必然导致水土流失。
5.2.3施工道路区:
施工区的施工道路和临时施工便道,遇到暴雨同样将不可避免的产生较大的水土流失。
5.3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5.3.1项目建设区
5.3.1.1渠道开挖区
⑴开挖区,做到分层一次开挖、装运,避免开挖松土停留和多次开挖、装运,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
⑵每次暴雨中必须有专人巡查,对沟渠内出现的土溜、滑坡等淤堵,要立即排除疏通。
⑶在临时回填堆土区,自场地上游往下游集中堆放,做到开挖、填筑、推平一次通过,沿堆土坡角用尼龙袋装土做坡比为1:
1.5挡墙护脚,并在底部挖设临时排水沟,以排泄坡面上的集中汇流,下方修建沉淀池。
⑷对达到堆填高度的区域,立即用边坡网对坡面紧固或覆盖塑料布等防止雨水冲刷,避免造成大的水土流失。
5.3.1.2主体施工区
⑴主体施工区在基坑内应防止积水和坡面雨水冲刷,在坡顶面修筑挡水围埝,拦截坡面以上来水,制止径流直接冲刷坡面;坡面铺设塑料布等覆盖,防止雨水长期冲刷;坡底采用尼龙袋装土做临时护坡、护脚,坡度随基坑坡面。
⑵基坑内必须有组织排水,防止冲刷工作面造成水土流失,在底部四周按设计要求设临时排水沟,四周设沉沙池,进入积水坑内沉淀后统一抽水排放至可靠地点。
5.3.1.3临时占地区
⑴砂石堆放场地须经平整压实,堆放场设5%的排水坡度,并在四周砖砌排水沟引走场地上的积水进行有组织排水,防止任意流淌引起砂石料流失。
⑵其他三个场区(预制构件场、钢筋加工场、机械停放场)为平坦地段,对场区内进行土地硬化,未硬化的进行绿化,并设置排水设施进行有组织排水。
⑶安排专人进行水土保持维护管理,保护施工临时占地内外的地表植被和生态环境。
⑷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都要进行清理整治,拆除临时建筑物,清除砼地面,对部分地下砼结构进行开挖,对硬化场地重新铲除疏松,洼地要覆土平整等以作复耕土地。
⑸将原有临时耕植堆土重新覆盖推铺均匀平整,复原有地表肥力,返还当地农民耕作。
5.3.2弃土(渣)区水土保持措施
⑴弃土(渣)场平均填高不超过周围自然地面3.0m,填面平整压实,并做不小于2%的坡度。
⑵弃土(渣)场采用排水型防护措施,即在坡顶面修筑挡水围埝,拦截坡面以上来水,制止径流直接冲刷坡面,并在坡面上布设浆砌石排水沟排至坡脚截流沟,下方设沉沙池,雨水经沉淀后与排水沟渠或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确保排水通畅。
⑶对于削坡较缓的弃土(渣)场在坡角、坡面采用尼龙袋装表土随坡面坡度的挡墙护坡护脚,有必要时按要求采用浆砌石护坡护脚。
⑷对其他弃渣坡面采取植物水保措施,在边坡种植草木进行边坡土固化和绿化。
⑸对填高超过周边自然地面3.0m以上的坡度过陡的弃土(渣)区,采用重力式浆砌石永久性挡土墙,其它部位水保措施按以上要求执行。
⑹做好弃土(渣)场区的动态检查与监控,特别是在多雨季节,及时疏通渣场排水沟渠和加固边坡,防止冲刷农田。
5.3.3施工道路区
5.3.3.1施工道路区情况
主要为永久性征地线以内渠道右岸的绿化带做施工便道,临近渠道开挖面,对渠道开挖坡面的影响较大易造成水土流失,堵塞河道。
所以该施工干道作为水土保持重点。
5.3.3.2施工道路区水土保持措施
⑴沿施工干道两侧设置边坡1:
1排水沟,排水沟采用干砌块石排水沟,均匀设置沉砂池,经沉淀后排至下游河道中。
⑵在沟壑、低洼回填路基地段两侧坡面用尼龙袋装表土随坡度进行坡面覆盖,加强边坡稳定,防止雨水冲刷路基造成水土流失;必要时结合地形地貌等因素按要求设置浆砌石护坡护脚。
⑶对进入主体施工区的临时施工道路必须分层压实,防止边坡土质松散造成水土流失,坡角用尼龙袋装表土做挡墙护脚,道路两侧坡面铺塑料布等覆盖,避免造成水土流失。
⑷专门设置专职水保工作人员,做好路基的动态检查监控工作,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和处理。
6、实现施工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保证措施
6.1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在行动上全面积极落实,形成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管理体系和检查机制,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要求广大职工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
6.2设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工程进度与资金审批程序,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杜绝截留和挪用环保与水保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6.3施工期及时与地方环保部门及水保部门联系,听取关于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建议,接受监督和检查,并按照上级领导部门提出的意见,查漏补缺,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把环保与水保工作进一步抓好做实,做到群众和社会满意。
7、结语
通过制定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计划,使施工区、生活区原有的水土流失和环境得到有效的治理,减少因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恢复或达到本施工区域范围内原有的生态环境与水土保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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