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新会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修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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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新会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修改稿
关于征求《新会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修改稿)》修改意见及公平竞争
审查意见的函
为切实做好我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拟对《新会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作相应修改,形成《新会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修改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及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请于2021年3月3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并将电子版发送我局邮箱。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xinhuinyj@,邮件主题请注明“《新会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修改稿)》意见反馈”。
2.通讯地址: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西门路农林新村2座,邮编529100;请在信封注明“《新会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修改稿)》意见反馈”。
附件:
新会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修改稿)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1日
(联系人:
陈之杰,联系电话:
6613712)
附件:
新会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
(修改稿)
为进一步提高垦造水田综合地力水平和生产能力,确保全区粮食安全,根据《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粤府函〔2017〕272号)、《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粤农农〔2019〕329号)精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耕地质量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建全我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机制,对已建成验收的垦造水田项目持续跟踪管护、提升地力、落实种植,确保垦造水田项目长期、有效、稳定发挥最大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加快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原则上由区政府负责牵头协调;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工作;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是后期管护责任主体和具体实施主体。
三、垦造水田项目移交
项目经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实地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意见函后,区自然资源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所在地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移交手续并签订管护协议,所在地镇政府按照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对基础设施进行管护,并在区农业农村局指导下组织、指导和监管项目种植和地力培肥。
四、垦造水田项目管护
垦造水田项目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
根据《关于印发新会区垦造水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府办〔2017〕37号)文件要求,后期管护不少于8年。
(一)落实经营种植
垦造水田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所在地镇政府通过稳定承包经营权、政策扶持和技术指导服务等措施,落实承包耕种。
鼓励流转给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等组织化程度较高的承包经营主体开展规模集约经营。
(二)确保常年种植
新垦造的水田在后期管护期内必须每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或水生农作物(慈姑、荸荠、莲藕等),并可轮作马铃薯、蔬菜等农作物,严禁种植乔木、灌木、果树、茶树等树木。
(三)提高水田质量
1.培育耕作层。
管护期内每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或水生农作物)和综合地力培育,通过生物和农艺措施,使项目区耕地犁底层基本形成,保水保肥性能良好,综合地力水平与耕作能力显著增强。
2.培肥地力。
农忙种植水稻或水生农作物(慈姑、荸荠、莲藕等),冬闲可种植绿肥,通过增施商品有机肥及秸秆还田以培肥土壤,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状,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减少地表水蒸发和水土流失。
农事操作做到精耕细作,畦面平整,高低差小。
3、质量验收。
年度验收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采用现场查验、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验收。
总验收由区农业农村局于第6年管护工作完成后组织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相关人员以及3个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由成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通过抽样检测、现场验收等方式进行耕地质量评估,并对第7年及以后的地力培肥工作提出意见。
五、管护经费来源及拨付
(一)管护经费来源
管护经费包括:
种植水稻收益降低补偿费(以下简称收益降低补偿)、土地承包权人激励补贴(以下简称激励补贴)、地力培肥补贴、工作经费四种类型,其中收益降低补偿、激励补贴前3年连续补贴(面积以市级核发验收意见认定的实际建设规模为准),土地培肥补贴连续补贴6年(面积以市级核发验收意见认定的新增水田面积为准)(详见附件1-1)。
激励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500元,对土地承包权人激励补贴;收益降低补偿和地力培肥补贴分别为不高于项目周边同期同类地块租地价格50%和不高于当年商品有机肥均价50%的标准,各镇(街)的补偿、补贴标准由镇(街)政府(办事处)报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按规定报区政府批准。
所需后期管护经费在扣除区级财政补助后,余下由项目属地镇(街)自行负担。
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等对管护工作进行年度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区财政对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进行管护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前3年每亩每年500元,后3年每亩每年300元(经费申报见附件1-2)。
(二)经费补助的拨付
项目所在地镇政府在年度管护工作完成后组织镇内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镇级验收,合格后于次年的第一季度内报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通过百分制量分进行区级验收(具体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3、4),根据所得分值划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大于70分(包括70分)为合格,通过验收后,全额给予补助;小于70分为不合格,暂不予补助,并于3个月内进行二次验收,仍不合格者取消当年补助。
项目验收达到合格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联合下文,拔付补助资金到各镇(街道)政府,由各镇(街道)对项目管护实际的实施主体进行补助。
项目区级验收费用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进行申报。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管护制度
镇(街道)政府要建立健全的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农技员指导、台账管理等制度,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促使垦造水田后期管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制定我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和后期管护协议书(模板)(附件1-5)。
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评审验收等工作。
结合耕地质量监测实际编制区内垦造水田项目年度地力培肥计划(附件1-6)。
2、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落实垦造水田项目移交工作,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对管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区财政局负责垦造水田后期管护资金的安排、审核、拨付和监管等工作。
4、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垦造水田项目区的农田水利工程相关监管工作。
5、镇(街道)政府是垦造水田后期管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通过验收下文后1个月内,及时将垦造水田后期管护任务分解落实到人,配备专职责任农技员指导土地使用权人耕种,并落实管护工作经费,按照管护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垦造的水田全面实施管护工作。
(三)加强检查和评价。
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自然资源局定期组织对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
对后期管护工作不力,质量差,年度验收不合格的镇,由区政府办公室约谈相关责任人,连续2年年度验收不合格的报区纪委进行问责。
附件:
1-1.已验收垦造水田项目情况表
1-2.新会区垦造水田后期管护项目管护经费申报表
1-3.新会区垦造水田后期管护项目验收标准
1-4.新会区垦造水田后期管护项目验收表
1-5.新会区垦造水田项目移交及后期管护协议书(模板)
1-6.2020年度新会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地力培肥计划
附件1-1
已验收垦造水田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
建设规模面积(亩数)
新增水田面积(亩数)
变更后耕地质量等别
1
新会区司前镇田边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1024.42
946.34
7.02
2
新会区司前镇小坪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904.63
833.7
6.65
3
新会区罗坑镇芦冲村、升平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111.53
102.91
4.97
4
新会区睦洲镇莲子塘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406.31
375.32
4.79
5
新会区双水镇基背村、沙路村垦造水田项
423.04
403.15
5.89
6
新会区三江镇联和村、联合村垦造水田项目
190.58
177.83
6.82
7
2018年度崖门镇横水村、明苹村垦造水田项目
341.77
319.91
6.63
8
新会区“侨都锦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1189.08
661.66
6.64
9
新会区“侨都锦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
1114.34
966.6
6.64
合计
5705.70
4787.42
附件1-2
新会区垦造水田后期管护项目经费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镇乡
(街道)、村
项目申请单位(或申请人)
联系电话
固话:
手机:
项目面积(亩)
绩效评价
(计划完成情况、培肥效果、基础设施维护、生产档案等情况)
项目申请
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所在村
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所在自然资源所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所在镇(街道)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区级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签字(盖章)
(区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签字(盖章)
(区财政局)
年月日
附件1-3
新会区垦造水田后期管护项目验收标准
激励补贴标准和地力培肥补贴验收标准
1、水稻种植情况:
种植面积达到可种面积的100%,生长整齐、长势良好。
2、耕地质量情况:
(1)耕层的培育。
地表平整,深耕深翻土壤,耕作层加厚,生土熟化;
(2)地力的培肥。
增施有机肥,年亩增施商品有机肥1000公斤以上(凭有效发票);实行秸秆还田冬绿肥种植,增加土壤有机质,减少地表蒸发和水土流失。
3、基础设施维护情况:
(1)道路田坎无倒塌无破损,维护较好,项目区内畦面平整,适合田间操作;
(2)水源充足,沟渠配套完好,灌溉保证率不少于75%。
4、台账档案管理情况:
(1)台账管理。
规范建立生产档案和实行台账管理,台账完整、真实,能反映项目实效;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资金管理规范、清晰、完整。
支出规范合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
附件1-4
新会区垦造水田后期管护项目验收表
序号
基本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乡镇
自验
区县
考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
水稻种植情况(40分)
种植面积
(20分)
——
20
种植面积达到可种面积(新增水田面积)的100%得20分,种植面积达到可种面积的90%得10分。
2
生长情况
(20分)
——
20
有专人栽培管理,生长整齐、长势良好。
3
提升耕地质量(35分)
培育耕层
(5分)
增厚土层
5
平整地表,深耕深翻土壤,加厚耕作层,促进生土熟化。
4
培肥地力
(30分)
增施有机肥
25
年亩增施商品有机肥1000公斤以上,提供正式发票,每少于100公斤扣5分。
5
秸秆还田
冬绿肥种植
5
实行秸秆等覆盖还田和冬种绿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减少地表蒸发和水土流失。
6
基础设施维护(15分)
设施管护
(15分)
道路田坎
8
道路田坎无倒塌无破损,维护较好,项目区内畦面平整,适合田间操作。
7
沟渠管护
7
水源充足,沟渠配套完好,灌溉保证率不少于75%。
8
台账档案管理(10分)
台账管理
(5分)
——
5
规范建立生产档案和实行台账管理,台账完整、真实,能反映项目实效。
9
资金管理
(5分)
——
5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资金管理规范、清晰、完整。
支出规范合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
合计
注:
大于70分(包括70分)为合格,通过验收后,全额给予补助;小于70分为不合格,暂不予补助。
验收意见:
时间:
年月日
附件1-5
新会区垦造水田项目移交及后期管护协议书
(模板)
项目名称:
***
甲 方:
项目建设单位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电 话:
丙方:
项目土地所有权人
地 址:
电 话:
根据我国《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垦造水田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垦造水田项目竣工移交及后期管护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地块情况
本项目位于*****,涉及行政村为*****,建设面积**亩,新增水田面积**亩。
项目于****年**月**日正式开工,****年**月**日完工。
第二条项目移交和后期管护范围、要求
甲方把垦造水田建设项目移交给乙方,乙方为项目后期管护责任主体,丙方为项目后期管护具体实施主体。
项目管护期限内,乙方、丙方要共同引入现代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长期承包(一次承包经营期不少于8年)、规模化种植,保证项目区前3年(后3年鼓励)每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或水生农作物。
其他时间可以种植甘薯、马铃薯、蔬菜、油菜、豆科植物、花生、绿肥、紫云英等农作物,可临时性地种植对耕作层没有破坏作用的农作物,通过轮种进一步提高项目地力。
严禁项目区内种植乔木、灌木、果树、茶树等树木。
项目引水或抽水工程设施、农田灌排沟渠、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设施、农田输配电工程设施等项目基础设施等,按“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由土地承包经营者负责日常管护,保持设施正常使用功能。
对于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造成的严重破坏,由当地村委提出申请,在镇级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开展维护。
第三条项目质保期和后期管护时限
从项目移交并签订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起始日自项目核发验收意见函起算;后期管护期限不少于8年,后期管护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甲方负责的补偿补贴费用的范围和标准
(一)范围
甲方负责按规定承担的土地经营权人种植水稻收益降低补偿费、土地承包权人激励补贴费用,具体为:
1.项目竣工移交后,前3年每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或水生农作物造成土地经营权人相对经济收益降低的补偿(以下简称“收益降低补偿费”);
2.项目竣工移交后,对土地承包权人实行前3年激励补贴(以下简称“激励补贴”)。
(二)标准
收益降低补偿费补偿标准由县级政府参照项目立项当年或项目周边同期同类地块的租地价格确定。
收益降低补偿面积以市级核发验收意见函认定的实际建设规模面积为准,共*亩,补偿标准为人民币**元/亩·年,共3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且符合《项目管理办法》和《后期管护工作方案》规定的种植等后期管护要求后执行。
激励补贴面积以市级核发验收意见函认定的实际建设规模面积为准,共*亩,补偿标准为500元/亩·年,共3年。
第五条补偿补贴费用
根据补偿补贴权益人签字按印并加盖镇政府公章的后期管护费登记造册表及种植管护相关证明材料等后期管护费估算表(详见附件1),本项目收益降低补偿费每年¥*****.00元(大写:
人民币*****元整);激励补贴费每年¥*****.00元(大写:
人民币*****元整);补偿补贴费每年合计¥*****.00元(大写:
人民币*****元整)。
第六条补偿补贴费用发放条件
收益降低补偿、激励补贴须在县级政府每年度对项目管护工作组织验收合格后,才予发放。
第七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市级核发验收意见函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地块移交给乙方进行后期管护。
2.按约定向乙方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支付相关后期管护费用。
3.确保项目设施在质保期内的质量。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项目具体后期管护工作,协调指导、检查监督管护责任人进行规模经营后期管护,参与项目管护验收。
2.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项目进行管护,要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长期承包(一次承包经营期限不少于8年)、规模化种植,明确到村、组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使用的项目工程。
未能引入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的,由乙方负责规模化种植。
交付使用的工程,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责成使用单位或个人进行维修完善,不能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在质保期内,确属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及时与甲方及县级政府反映,甲方派人员到现场处理,质保期满后的各种维修、维护均由乙方负责。
质保期届满,对于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基础设施严重破坏,根据当地村委申请,统一协调开展维护。
3.乙方有义务每季度定期组织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种植情况以及设施进行检查,保存检查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人员签到表、检查内容统计表、存档种植情况影像资料)。
4.乙方在定期检查过程中,需重点监管项目种植情况是否符合《项目管理办法》和《后期管护工作方案》的要求,督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要求落实规模化种植。
5.乙方负责后期管护费登记造册工作,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无漏,并于每个后期管护周期末提供给县级政府。
6.乙方负责后期管护费发放明细造册工作,并向县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提供用于工程结算和第三方审计所需的补偿费支付凭证、明细及相关权益人收款确认手续。
7.若后期管护补偿补贴发放至权益人补偿卡或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后出现权益人有纠纷或未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每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或水生农作物等情况,乙方负责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该部分的后期管护补偿补贴足额退还至县级财政银行账户。
(三)丙方权利与义务
1.丙方是项目后期管护具体实施主体。
2.丙方应确保按第二条相关要求,督促土地承包权或经营权人按要求前3年(后3年鼓励)每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或水生农作物,并确保项目地块避免农田撂荒、地力下降等问题。
3.丙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后期管护工作,完成乙方规定的管护
任务并做好相关影像资料的收集。
质保期届满,对于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造成的项目基础设施严重破坏,及时向乙方提出申请,配合开展维护。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涉及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三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江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陆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费估算表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附件:
*****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费估算表
序号
费用名称
实际建设规模
面积
单价
合计(元)
备注
1
收益降低补偿费
共3年
2
激励补贴
共3年
总计
说明:
1.收益降低补偿标准按《*****方案》中()/亩·年执行;
2.激励补贴标准按《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4号)中500元/亩·年计列。
3.本合同预估价按项目竣工报告实际建设规模面积计算,实际补偿按照发放的具体要求办理。
附件1-6
2020年度新会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
管护地力培肥计划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2019年已验收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要求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74号)精神要求,为推动新会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护工作地力培肥工作科学合理、扎实有效开展,根据我区垦造水田耕地质量情况,现制订《新会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地力培肥计划》。
一、种植管护
1.培育耕作层;要把握好春耕备种的有利时机,尽快组织落实耕种,避免因错过耕种时节,导致项目撂荒造成地力下降和不良社会影响。
在项目管护期内,土地承包经营者在确保项目前3年每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或水生农作物(后3年鼓励)的基础上,年度内还可以轮作甘薯、马铃薯、蔬菜、油菜、豆科植物、花生、绿肥、紫云英等农作物,也可临时性种植对耕作层没有破坏作用的农作物。
严禁种植乔木、灌木、果树、茶树等树木。
二、培肥主要技术
1.根据我区垦造水田不同区域,合理安排实施相应技术模式。
水源比较充足的田块可增施商品有机肥、秸秆还田、增施土壤调理剂、种植绿肥等。
水源不足的田块应增施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为主剖分偏砂或偏粘的田块则要取掺泥入砂或掺砂入泥办法,调整砂壤比例。
2.增施商品有机肥与增施土壤调剂。
使用商品有机肥作基肥,在办田时施入到土壤,每亩推存使用量1000-2000公斤。
增施土壤调理剂。
使用土壤调理剂作基肥在办田时施入到土壤,每亩推存使用量80-100公斤。
(要求提供正式购肥发票和送货单)
3.秸秆还田。
在秸秆还田的方式上,实行稻秆机械翻压还田,或留高禾头还田。
(1)稻秆平铺腐熟直接还田。
早稻收割后,将稻秆均匀铺于稻田,亩施用碳铵15公斤、稻秆腐熟剂2公斤均匀淋洒于稻秆上用机械磙压或用牛犁机犁翻压稻秆,使稻秆不至于浮起来。
蓄水7-10cm,田水浸透稻秆。
浸沤14天左右即可耕耙。
(2),稻秆留高禾头还田;稻秆留高禾头+腐熟剂还田。
工序:
留高禾头约30cm-40cm→灌水至水深10cm以上加腐熟剂→约20天后,用拖拉机或耕牛翻压,该方法简单,操作方便,成本低,适用于早稻收割后。
4、绿肥种植。
绿肥种植主要有:
紫云英种植和绿肥混播
(1)紫云英种植。
在晚造水稻收割前20天播种紫云英(如晚造水稻采取机收的,则播种期适当推后10天左右),亩播种量1.5公斤左右。
水稻收割收割后,薄盖禾衣,然后开“井”字沟和环田沟,亩施磷肥20-25公斤。
在冬前苗期保持田间湿润,遇到冬旱要灌“跑马水”。
开春后每亩施2-3公斤尿素,早稻插秧前7-10天翻压。
(2)绿肥混播。
可以用紫云英+油菜混播。
种植时以紫云英
为主,混播黄花蜡油菜。
紫云英亩播种量0.6公斤,油菜0.1公斤。
能使绿肥亩鲜草产量2500公斤,可为农田提供大量有机肥。
三、预期效果
1.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10%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相对提高5%以上。
2.秸秆还田腐熟。
土壤理化性状明显改善,土壤有机质含量相对提高1%以上。
3.绿肥种植。
大田绿肥亩鲜草压青还田量达到1500公斤以上,减少化肥施用量10%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相对提高1%以上。
4.通过土壤质地改良,达到符合水稻土(砂质壤土至粘土)要求。
通过同一田块连续3年实施改良培肥措施,土壤理化性状况明显得以改善,养份明显提高。
综合地力水平与耕作能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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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征求 新会区垦造 水田 项目 后期 管护 工作方案 修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