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运输车辆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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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露天矿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1、在进入挖掘机作业区装车时听从挖掘机号志,在排土场卸车时服从现场员指挥。
在矿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时速一律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超速行驶。
在进出厂门、交叉路口、弯道时不得超过5公里,前后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不应小于50米。
2、车辆行驶时严禁熄火、空挡滑行。
3、矿内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更改行驶路线。
4、在行驶时,应做到“六减速”(在不平路上减速、在狭路减速、在转弯道时减速、在交叉路口减速、在人多处减速、在接近目的地时减速)。
5、在厂区内行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运输车辆严禁“超宽、超长、超高、超载”。
在运输时,如发现有不安全情况时,应及时停车,妥善处理。
6、车辆在厂区内停车时必须按规定停放,车辆停止后必须使用驻车制动,拔下钥匙。
严禁在厂区道路内停放,禁止占用生产、消防车道。
交叉路口、弯道、狭路、车间门口、消防栓附近、危险地段及要道一律不准停车。
7、运输车辆严禁带病出车,车辆必须按时检验,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得行驶。
8、在车辆进出、交叉路口、弯道等视线死角处设置安全警示牌。
在经过交叉路口时,必须停车观察鸣笛,转弯时应减速、鸣笛、开启转向灯,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缓慢行驶。
9、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电瓶防护罩、导静电橡胶带、灭火器。
10、严禁在暴雨、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下,进行危险品运输作业。
22、在遇有坡度的地段装卸时,驾驶员严禁离开驾驶室,防止出现溜车现象。
12、工作完毕,应做好检查、保养工作并将车辆驾驶到规定地点,挂上低速挡,拉好手刹,上锁,拔出钥匙。
第二篇: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木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木制度所指车辆系指土石方运输车辆。
第四条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随身携带,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六条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第八条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
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九条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并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
第十条应设置车辆使用表,由公司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
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行政部稽核。
第十一条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行政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第十二条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二、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并应遵守木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施工人员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
第十二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三条司机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十四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一、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二、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三、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行政部。
如属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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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进行处理后向行政部报告。
四、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三、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2、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
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6、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7、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四、车辆检查制度
2、检查内容。
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
2、检查规定:
⑴驾驶员应在每H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⑵公司主管车辆的司机,对本公司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⑶公司安全科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⑷当班安全员要对木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⑸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⑹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篇: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2条为加强公司运输车辆管理,规范FI常业务操作,节约开支,明确责任,确保安全行车,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车辆购置的管理
第2条车辆购置、更新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适用、经济、配套的原则选择车种、车型。
第3条车辆购置必须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4条新车购置必须按合同规定及有关文件,如车辆清单或装箱单以及原厂说明书进行验收,并清点附件、随车工具,如有不符应拒绝接收。
第5条验收车辆时应组织固定资产分管负责人、采购员、使用部门负责人及驾驶员同时验收,并学习使用注意事项和各种调整数据。
第6条新车购进后必须及时登记,建立登记卡,将车辆型号、牌号、车况等各项各项数据逐一登记。
第7条购置旧车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按上述购车程序办理。
第8条车辆内部调拨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填写车辆调拨清单,由交换双方负责人签字,连同车辆登记木及相应的随车技术档案一并调拨。
第三章车辆使用的管理
第9条新车投入使用,在磨合期内应做到减载、限速行驶。
第10条对车辆管理实行驾驶员负责制,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驾驶员之间不准擅自调换车辆。
第□条严谨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驾车,严禁公车私用。
第12条经批准在外停放的车辆,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第13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用车驶离指定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物流部报告,并与车辆调度员保持联系,以便车辆调度员掌握车辆动向。
车辆在外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应及时报告车辆调度员,并妥善处理。
第14条公司所有员工因私需要使用货车时,必须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车辆调度员安排车辆及司机。
第15条严禁将公司车辆交由外单位人员驾驶,特殊情况必须经物流部部长书而同意。
第26条公司应根据所辖车辆的数量、业务生产情况合理调度车辆,车辆的日常调度由指定车辆调度员负责。
第四章车辆技术档案的管理
第17条为利于掌握车辆的使用性能及改装、改型和主要总成、机件变更后使用性能的变化,为车辆保养、修理和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提供依据,必须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第28条车辆技术档案主要是记载车辆的来源、投产日期、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能、年行驶里程、修理次数和间隔里程、车辆调动、改装、改造、停驶、复驶、封存、机损、报废、燃料、轮胎、季度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年度利润完成数量等。
第29条技术档案资料登记办法如下。
凡车辆调动、牌照变更、停驶、封存、改造、车损、及驾驶员调动等,三H内由车辆调度员负责登记。
第20条车损事故处理结案后,必须填写报修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存档。
第21条对由车辆调度员在每季度头3天登记上一季度的车辆运行情况,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公布,同时由公司综合保障部保存。
第22条保修情况记录由车辆调度员负责填记在保修技术卡片上,重点写清保养类别、H期、间隔里程、重大技术情况等。
第5章车辆保养管理
第23条为保证车辆在任何条件下使用的可靠性,减少燃料和材料的消耗,延长车辆大修间隔里程,必须及时地进行车辆的修理和保养,车辆的技术保养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
第24条一级保养是检查车辆外漏部位的螺栓
螺母,检查各总成内润滑油平而,加添润滑油,排除发现的故障,每周由正班司机负责。
第25条二级保养除执行一级保养的作业项目外,还要清洗各个空气滤清器,检查、调整发动机、底盘及电器设备的工作状况,并完成一些附加小修项目。
第26条三级保养是以总成解体、清洗、检查、调整、清除隐患为中心,以改善其技术状态,可与车辆季审同时进行。
第27条每年的5月、□月须进行一次换季保养,检查蓄电池、冷却系统的变化,夏季蓄电池电液容易蒸发,每日收车后必须检查液而高度并及时补充。
第六章车辆维修管理
第28条零件修理,为节约原材料,降低保修费用,应对磨损、变形或损伤而不能继续使用的零件进行及时修理更换。
第29条汽车小修,主要是消除汽车在运行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伤,对自然磨损或总成的外部征象能预先估计的小修项目,应集中组织计划性的小修作业并结合
二、三级保养进行。
第30条总成大修,指车辆行驶一定里程后,车辆的基础件和主要零件破裂、磨损、变形,需要拆散进行彻底修理,以恢复其技术性能的修理作业。
第32条汽车大修,车辆行驶12-15万公里后机件严重磨损,技术性能下降并经过技术鉴定,对总成大修进行一次恢复性的修理。
大修必须严格按计划进行,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32条车辆维修由各正班司机写好维修项目,按公司汽修中报流程报批后,在定点厂家维修。
第33条对于进厂维修的车辆,司机应监督维修厂家按报修项目维修,如发现报修项目与维修项目不符,额外部分由报修人自负。
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七章车辆用油管理
第34条运输车辆用油统一由公司按车号加油的方式管理。
第35条严禁司机携带另外容器加油。
第36条对汽车用油确定定额指标,以单车核算,按月统计行车统计行里数和汽油消耗情况,在定额之内的按实际节约数提取20%作为司机节约奖金。
第37条公司车辆调度为车辆用油的管理责任人,对各汽车的油耗标准应随时掌握,确定每百公里的耗油定额指标,节约有奖,超额受罚,以调动驾驶员节油降耗的积极性。
第八章司机管理
第38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当地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安全驾驶,并遵守木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39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按时完成规定的保养作业,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工具附件无丢失损坏;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40条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正确地启动和预热发动机,低档起步,平稳加速,逐渐增加发动机负荷,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第41条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42条遵守驾驶员操作规程,根据气候、道路、交通量,掌握适当的车距和车速,避免不必要的紧急制动。
第43条行驶中注意各仪表指示情况,随时掌握车辆性能状况,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检查排除,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长,不带故障行车。
第44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时,一定要注意选取适当的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第45条司机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门窗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有效。
第46条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注意休息。
严禁开疲劳车、“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行驶中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第47条司机随身必须带通讯工具(如。
手机),保持通讯畅通。
第48条司机的业务学习、考评和日常工作由车队统一安排,随车司机做好行车记录。
第九章安全管理
第49条车辆是公司的主要运营设备,也是公司的贵重固定资产,任何交通事故和其他事故,都会给公司财产造成损失,会给受害者、施害者及其家庭均造成不幸和痛苦。
因此,车队的安全管理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实际工作中采取强有力措施,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
第50条物流部要把安全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定期检查。
第51条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司机安全学习分析会,运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反复讲明事故的危害性和防止事故的重要性。
第52条定期组织学习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交通规则,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核。
第53条定期总结安全工作,每月一小结,每季度一大结,年终全而总结。
第54条车辆以防机械事故为主,要求手脚制动器灵敏,后视镜齐备,各种仪表健全,并配备干粉灭火器。
第55条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返回后的“三查”工作。
出车前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有无跑漏,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制动机件是否灵敏;行驶中检查指长途刑事100公里即应停车检查主机,各零配件情况,及时排除故障;返回后检查车辆的完好情况,及时进行保养维修。
第56条司机应做到“五不出车”。
油/水/电系统有故障不出车、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安全设备不齐不岀车、装卸设备及附件不齐不出车、司机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第57条车辆调度员应组织经验丰富的司机和维修人员,对短途车辆进行定期的安全技术检查,对长途车辆进行出车前检查,及时排除故障,保证安全行驶。
对每次安全技术检查
结果,应建立档案。
第58条鉴于汽车驾驶作业分散、单人操作、上下班不正常、生活不够规律等特点,应给以司机充足的休息时间;特别对于出远途的司机生活,应予以关照,解除其后顾之忧。
第十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59条凡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保护现场和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交警部门和车辆调度员及本单位领导。
并按保险单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报险。
第60条发生交通事故,司机逃离现场或者伪造现场,没有保护好现场或私下解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61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在12小时内如实写出事故经过的书而报告,分别送综保部和车辆调度员备案,当事人必须积极协助处理事故。
第十一章赔偿责任
第62条发生车辆被盗的,除向保险公司索赔外,其余部分由当事人分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因司机个人原因,不能提供车辆证件,导致公安机关及保险公司拒绝受理,或被扣除绝对免赔,其经济责任由司机承担。
2.司机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赔偿车辆全部的实际损失。
3.经批准的私事用车,赔偿车辆实际损失的80%。
4.第66条因公外出办事或班后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赔偿车辆实际损失的50%o
第63条各种情况发生车辆损坏,除象保险公司索赔外,其余部分当事人分情况承担不同的赔偿责任。
1.班后不按照规定地点停放车辆,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2.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由司机全部承担。
3.车辆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地或在公司内停车场地,发生相互碰撞损坏,由当事人或肇事者赔偿20%。
第64条发生各类事故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除向保险公司索赔外,其余部分由当事人根据不同原因承担责任。
1.因公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我方负次要、同等、主要、全部责任者,分别承担10%、20%、30%、40%的赔偿款。
2.经批准的私事用车,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3.司机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由司机全部承担。
4.凡交通事故私下解决者,由司机全部承担。
5.司机不严格执行车辆例行保养检查,违反车辆驾驶操作规程,导致车辆发生机械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司机全部承担。
6.司机心怀不满,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司机全部承担。
并由综保部提交司法部门审查处理。
第十二章奖惩细则
第65条因工作需要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司机有过错的,扣发司机当月安全奖及年终安全奖,写书面检讨书。
第66条私自出车、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及年终安全奖,写书面检讨,并做行政处罚。
发生责任事故的,司机应负全部责任,产生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部分由司机赔偿。
第67条未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防盗措施不力,责任心不强或保管不当造成车辆丢失,除按第4条第一款规定标准赔偿外,扣除全年安全奖,写书而检讨,并做行政处罚。
第68条司机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借给他人学开车的,扣发司机3个月的安全奖及年终安全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情节严重发生交通事故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69条车辆离开指定区域未向车辆调度员报告的,扣发司机3个月安全奖;如发生责任事故由车队队长与司机各负50%责任。
第70条违反木规定其他条款的,视情况由司机所在车队与车辆调度员共同提出处理意见后,报物流部审核,再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71条工作时间,所有外出司机未经批准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睡觉、办私事、兜风等),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降级,直至开除处理。
第72条所有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规造成的闯红灯、超速、酒后驾车等各类罚款及责任,由驾驶人自负。
第73条司机在一个季度内未发生任何交通事故且遵守本规定和公司制度,公司发给安全奖300元。
第74条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发生交通事故的,给予年终安全奖励2200元。
第四篇: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合理配置公司运输资源,发挥整体运输效能,降低运输成木,特制定木制度。
1、运输车辆(以下简称:
车辆)管理
2.2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以达到资源共享,减少费用,提高整体运能。
1.2车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物流部负责统一预算审核上报。
1.3车辆实行定车定人管理,利于对车辆技术状况的掌握,保证行车安全。
1.4车辆必须按规定的地点统一停放,排列整齐有序,车内车外保持整洁干净,随车工具和消防器材齐全完好。
1.5车辆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验合格,达到安全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
1.6车辆行驶必须相关证照(件)齐全有效,以备公安、交通管
理部门的查验。
1.7驻外办事处车辆按公司《驻外办事处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1.8车辆统一建立规范的车辆技术档案。
2、车辆使用
2.2车辆使用每天由车辆调度员根据运输工作量需求进行调派。
2.2送货采取定时和随时送货相结合的方法,统一按线路(片区)一车多点调配车辆,提高车辆使用率,降低运输成本。
2.3非经营用车,根据具体运力情况,合理调派车辆。
2.4车辆行驶必须凭车辆调度员签发的“运输行车单”行驶,驾驶员中途不能任意改变行车路线,如改变行车路线和地点需部门领导批准(长途),收车后按要求据实填写好行车记录。
2.5员工私人用车,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同时一切费用自理。
2.6车辆是公司固定资产,是完成目标任务不可缺的经营工具,使用管理人必须
规范操作,妥善管理,确保车辆状况完好。
2.7车辆途中发生的费用根据各业务部门人员用车量,物流部准确统计,报公司
财务部,由财务部考核到各用车部门或人员。
3、车辆保养及维修
3.2驾驶员对分管车辆要经常进行例行检查。
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进行检
查,以便及时排除故障。
(检查项目。
水、油、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制动系统是否完好正常;轮胎装置是否完好正常;电气、灯光系统是否正常使用;发动机、底盘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声;当前停车位置是否有渗漏痕迹等)
3.2车辆实行计划保养和平时保养相结合。
每季一次进行维护保养(清洗、润滑、
紧固、检查调整为中心),以上保养作业,驾驶员自行完成,安检小组技术指导。
3.3车辆如有故障,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修理,确实不能修理的,经安检小组审
核同意方可外送价格优惠、质量好的修理厂维修。
3.4做好车辆零配件的修旧利废工作,对使用过的汽车零配件,凡修理后能继续
使用的,都应在保证质量和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修理以减少浪费,节约开支,降低维修成木。
4、油料与零配件管理
4.1车辆市内加油必须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并办好相关手续,原则上不允许到其他
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除外。
(遇到定点加油站停电,供油不足等情况)
4.2长途车辆必须在定点加油站加满油后才可出车,确因路途较远,需在外途中
加汕,驾驶员报部门领导批准少量加油。
批准:
杜春胜
受控状态:
受控
发放序号: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2、储运部负责联系有运输能力和安全保障的运输车辆,并签好运输协议。
2、运输车辆必须为厢式货车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要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如果事先曾经拉过有污染的物品必须向品管部汇报。
运输车辆必须清洁干净经储运人员确认后方可装运产品。
如果车辆未清洗干净出货品管员有权拒绝装货。
运输车辆装货结束后由储运专人负责加铅封,铅封一旦封上运输过程中未经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开启。
3、运输过程做好产品的安全防护工作,不得有淋雨情况,或因颠簸造成纸箱破碎等情况。
4、以出货通知单的到货时间为准,保证货物及时无误到达公司指定地点。
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由厂家确认货物无误签收后,运输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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